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

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是由全國從事物業管理研究的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和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部門及科研、教育、開發等單位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社團,是發展我國物業管理研究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研究院的宗旨為適應我國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組織並推動會員對物業管理髮展的規律、對物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綜合性研究,繁榮和發展物業管理科學理論,促進物業管理知識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物業管理研究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社會、環境的和諧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
  • 定義: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社團
  • 總部地點:香港
  • 主要的任務:進行行業內部協調
簡介,辦院宗旨,辦院原則,內部管理,主要任務,

簡介

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是由全國從事物業管理研究的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和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部門及科研、教育、開發等單位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社團,是發展我國物業管理研究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辦院宗旨

本院的宗旨為適應我國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組織並推動會員對物業管理髮展的規律、對物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綜合性研究,繁榮和發展物業管理科學理論,促進物業管理知識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物業管理研究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社會、環境的和諧發展。

辦院原則

本院的辦院原則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各級政府在物業管理髮展工作決策中提供科學依據,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內部管理

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在香港法務部門註冊成立,於1981年6月在香港舉行第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上通過了《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章程》,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名譽院長、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會議宣告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成立。研究院總部設在香港,在國內各大城市設有分院。

主要任務

本院主要的任務:
(一)對物業管理髮展的規律及物業管理建設管理中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開展學術研究、組織交流、提出政策建議。
(二)協助政府開展行業調研和行業統計工作,為政府制定行業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提供預案和建議。
(三)舉辦物業管理研究領域的學術講座、研討班、培訓班等,普及及介紹國內外物業管理研究成果和動態,促進物業管理成果的推廣和套用。
(四)加強同國外(或地區)有關學術團體和專業人員的友好往來,開展國際(或地區)性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五)開展學術研究成果的論證、評議活動,表彰和獎勵在學術活動中取得成果的物業管理工作者,發現並舉薦優秀的物業管理人才。
(六)組織開展對物業服務企業、優秀項目的達標考評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培訓工作。
(七)興辦與本團體宗旨相適應的非營利性經濟實體。
(八)出版發行全國性中文核心期刊《中國物業管理研究》,不斷提高辦刊質量。根據物業管理建設和學術研究成果,不定期編輯出版論文集、資料和圖書。運用現代信息手段,構建物業管理科學研究平台。
(九)指導地方城市物業管理研究院工作,使其發揮在專業學術研究方面的作用。
(十)代表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向政府反映企業的合理要求和建議。
(十一)組織制定並監督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樹立行業的良好形象。
(十二)進行行業內部協調,維護行業內部公平競爭。
(十三)為物業服務企業的企業管理和發展提供信息與諮詢服務。
(十四)組織符合本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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