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筆畫學會

中國工筆畫學會

中國工筆畫學會是中國各民族工筆畫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經國務院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民政部民函[2008]76號)的國家一級社團組織,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中國工筆畫學會會址設在北京。

2018年11月26日,民政部公布2017年度全國性學術類社團評估等級結果,中國工筆畫學會為3A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工筆畫學會
  • 外文名:China Gongbi Painting Association
  • 辦公地:北京市
  • 類型:國家一級社團組織
發展歷史,主要職能,組織宗旨,主要職責,業務範圍,組織結構,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它的歷史高峰,名家輩出,佳作如雲,創造了中國畫的歷史輝煌。自元以降,隨著國勢的走中國工筆畫學會是經國家民政部(民政部民函[2008]76號)社團登記,中國文聯領導下的國家一級社團。
中國工筆畫藝術的特點是恢宏富麗,陽剛雄強。自楚漢至唐宋,工筆畫一直都是中國繪畫的主流,唐代更是
它的歷史高峰,名家輩出,佳作如雲,創造了中國畫的歷史輝煌。自元以降,隨著國勢的走弱,掌握著話語權的文人士夫特別是所謂的岩穴上士、亡國遺臣們的審美取向發生變化,轉為推重 “閒和簡淡”、“蕭散率易”、“陰柔輕緩”,甚至提出“化剛勁為柔和,變雄渾為瀟灑”的藝術主張,漢唐人的豪氣、壯氣在柔弱風的薰染下消弭殆盡,逸筆草草,“聊寫胸中逸氣”的水墨寫意畫應運而生,彰顯雄渾大氣的工筆畫也隨之走弱,出現細秀柔媚的傾向。建國以後直至文革末期,工筆畫事業儘管還在發展 ,卻步履蹣跚,陷於低谷,難以為繼。改革開放給工筆畫的復興帶來了非常好的社會外部條件和新的契機,工筆畫的創作者們特別是德高望重的老畫家們把握住有利的歷史時機,審時度勢,舉起振興工筆畫的大旗,倡議發起成立中國工筆畫學會。
林凡 《高秋》林凡 《高秋》
1987年,在遲浩田將軍的支持下,原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國畫藝委會主任、工筆畫大師潘絜茲先生與林凡先生、蔣采萍女士、陳白一先生、徐啟雄先生、劉文西先生、喻繼高先生、劉大為先生等倡議發起,召集百餘名馳譽全國的工筆畫家、在煙臺籌備成立了全國性藝術社團組織--中國工筆畫學會。會議推舉潘絜茲先生為首任會長,林凡先生、蔣采苹先生任常務副會長,賈克德李魁正王天勝相繼擔任秘書長。2007年至2012年初,林凡先生繼任會長,王天勝任秘書長。現任會長為馮大中先生,蕭玉田先生為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擔任過副會長的工筆畫名家還有劉大為、何家英、徐啟雄、喻繼高、劉文西、陳白一、朱理存、李魁正、胡勃、謝振甌、王天勝、唐勇力、牛克誠等。劉凌滄、田世光、俞致貞、鄧白、鄭乃珖、王政通、顧生岳、宋忠元、尼瑪澤仁、王玉珏等工筆畫大家被聘為藝術顧問。百名創會會員及以後陸續發展入會的會員整體素質很高,許多會員在全國歷屆美術大展中摘金奪銀,聲名遠播。現有會員983人。
學會成立25年來。在潘絜茲林凡馮大中等學會歷屆領導的率領下,中國工筆畫學會扛起了復興中國工筆畫的大旗,大家戮力同心、團結一致,為中國工筆畫走出低谷、走向復興,作出了巨大貢獻。
為了繼承、弘揚祖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推進工筆畫出新,繁榮工筆畫創作,加強理論研究,培養工筆畫人才,推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國工筆畫學會在國家各部委及中國文聯的關懷領導下,在全國數萬名工筆畫家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與中國美術家協會聯合舉辦了八屆全國工筆畫大展和全國工筆山水畫大展、中國當代工筆畫名家學術邀請展等專題畫展,支持扶助河北、山東、河南等地一些縣鄉主打工筆畫創作、生產的文化產業的發展,舉辦了多次學術研討會,與專業出版機構合作編輯、出版了幾十種大型工筆畫畫集和專著,組織撰寫編輯出版發表了幾百萬字的有關工筆畫的論文,創作了數以萬計的弘揚主旋律的精品力作,對中國工筆畫本體語言的堅守和新的藝術形式的展拓進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多元化的探索,使中國工筆畫重回中國繪畫主流,贏得了如今這樣一個輝煌的地位.
張桂枝工筆畫張桂枝工筆畫

主要職能

組織宗旨

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準則,發揚學術民主,執行黨的“二百”“二為”方針,全力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藝術的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用展覽、出版、研究和培訓教育等方式來擴大這一傳統藝術形式的社會影響和藝術活力。

主要職責

中國工筆畫學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國工筆畫家進行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國家重大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大型的全國性工筆畫展覽和各種學術展覽,出版學術刊物,開展學術研討,努力促進中國工筆畫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中國工筆畫欣賞中國工筆畫欣賞
中國工筆畫學會積極與各國美術界進行形式多樣的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美術家的友誼和合作。
中國工筆畫學會積極與各國美術界進行形式多樣的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美術家的友誼和合作。
中國工筆畫學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國工筆畫家進行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國家重大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大型的全國性工筆畫展覽和各種學術展覽,出版學術刊物,開展學術研討,努力促進中國工筆畫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中國工筆畫學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國工筆畫家進行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國家重大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大型的全國性工筆畫展覽和各種學術展覽,出版學術刊物,開展學術研討,努力促進中國工筆畫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業務範圍

1、執行黨的文藝政策,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來指導藝術創作;
2、組織工筆畫人物、山水、花鳥等領域的寫生、創作和理論研究;
3、組織全國工筆畫展事,出精品,出人才,推進中國工筆畫水平的整體提高。
4、編輯出版工筆畫冊、雜誌、內部報紙、論文集等,建立本學會的網站;
5、組織國內外藝術交流活動;
6、舉辦各種工筆畫培訓班、研修班、工筆畫院校,培育工筆畫高級專業人才;
7、接受個人會員,接受單位會員,擴大本團體藝術影響力,並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8、開展有關工筆畫創作畫材和技法的套用研究。

組織結構

中國工筆畫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選舉產生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確認由會長提名的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以及學會的各重要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中國工筆畫欣賞中國工筆畫欣賞
中國工筆畫學會初創於1988年10月,學會與全體同仁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團結奮鬥, 歷盡辛苦,先後舉辦了六屆全國性綜合大展和一次全國性工筆山水畫專題展,並召開了多次理論研討會,終於使中國工筆畫展現了新的創作風貌,中青年工筆畫家不斷湧現,大量優秀作品紛至沓來,工筆畫在中國文化事業中的學術地位得已大大提高。
中國工筆畫學會現有會員四百多人。其中常務理事41人,理事95人。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是:中國工筆畫學會。英文名稱:China Hue Art Society (CHAS),縮寫:CHAS
第二條:本團體是由全國有志於推進中國工筆畫創作、研究、教育的專家、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
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準則,發揚學術民主,執行黨的“二百”“二為”方針,全力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藝術的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用展覽、出版、研究和培訓教育等方式來擴大這一傳統藝術形式的社會影響和藝術活力。
張桂枝工筆畫張桂枝工筆畫
第四條: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團體的住所 北京市東海淀區花園東路八號綜合樓A座302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1、執行黨的文藝政策,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來指導藝術創作;
2、組織工筆畫人物、山水、花鳥等領域的寫生、創作和理論研究;
3、組織全國工筆畫展事,出精品,出人才,推進中國工筆畫水平的整體提高。
4、編輯出版工筆畫冊、雜誌、內部報紙、論文集等,建立本學會的網站;
5、組織國內外藝術交流活動;
6、舉辦各種工筆畫培訓班、研修班、工筆畫院校,培育工筆畫高級專業人才;
7、接受個人會員,接受單位會員,擴大本團體藝術影響力,並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8、開展有關工筆畫創作畫材和技法的套用研究。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分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八條:凡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具備下列一項基本條件
張桂枝工筆畫張桂枝工筆畫
① 入選本學會展覽三次以上的作者;
② 入選本學會展覽二次並獲優秀獎的作者;
③ 入選本學會展覽獲等級獎的作者;
④ 加入中國美協的會員願意加入本會的工筆畫作者;
⑤ 參加全國美展獲獎的工筆畫作者。
(五)單位會員:在地方或相關領域內有一定權威性,並在該省、市註冊登記的專業學術團體(單位會員不得少於5人)。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向學會推薦優秀個人、團體、作品和文獻著作。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決議;
張桂枝工筆畫張桂枝工筆畫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3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張桂枝工筆畫張桂枝工筆畫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的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 設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議(或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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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審查本會大展及理論研討會工作情況;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工作人員,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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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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