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人勞動安全衛生權益

勞動安全衛生權益,即工人工作過程中有享受勞動保護的權利,以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包括生命安全、健康和人格尊嚴,並不是社會對於他們的施捨,而是勞動者的基本生存權利之一,甚至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尊重勞動者。保護勞動者首先是政府的義務,同時也是企業或僱主的義務。

威脅工人的生命安全,安全投入不足,勞動者維權地位不利,損害工人健康安全,侵犯工人人格尊嚴,

威脅工人的生命安全

“ 一般企業的勞動安全條件很差勞動場所沒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使用陳舊劣質的生產設備以及混雜毒素的低級原材料,沒有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低,缺乏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對勞動者的安全健康造成嚴重威脅,甚至引發惡性安全事故,造成工人的病痛和傷亡。”

安全投入不足

“一些企業為降低成本,追求超額利潤,不顧勞動者的生命價值,不願進行安全投入。根據世界平均水平,安全投入應占GDP的百分之三。我國的安全投入水平遠低於這一水平,對由此帶來的生產事故和職業危害也不願負責。”

勞動者維權地位不利

“在勞動力嚴重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當他們維權時,有時反而被降低了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契約,丟了工作。所以一些勞動者為了保住工作,只能忍氣吞聲。”

損害工人健康安全

“許多勞動者由於工作條件惡劣,接觸有毒有害物質,身心受到摧殘。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馮鎏祥透漏:我省有300萬鄉鎮企業職工接觸過有毒有害物質!職業病危害問題比較突出,各種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有發生。有些職業病是過去少見或未曾發現過的。
此外,一些企業由於工作壓力過大,導致工人出現精神問題,工人過勞死、跳樓自殺等事故也有出現。
在改制中保護職工健康,政府、工會要發揮監督管理和維權的職責。”

侵犯工人人格尊嚴

“勞動者是公民,首先享有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公民的人格尊嚴不收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保護勞動者的權利,特別要尊重勞動者的人格尊嚴
然而,我國一些用人單位仍然存在不尊重工人人格的現象,有的企業出現強制勞動、隨意延長勞動時間、體罰、辱罵、搜身、強迫下跪等事件,有的企業侵犯勞動者的隱私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合法婚戀權等等。
此外,一些進城務工人員的精神文化生活貧乏,光幹活掙錢,日子難煎熬。哈爾濱外來務工青年心理救援熱線執行主席張大生告訴記者:僅僅通過一條熱線是不能徹底解決他們的心理問題的,整個社會必須給這些務工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精神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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