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是實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最佳化婦女發展環境,提高婦女社會地位,推動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的指導性檔案。於2011年7月30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
  • 印發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印發文號:國發〔2011〕24號
  • 印發時間:2011年7月30日
印發信息,政策全文,中期報告,

印發信息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的通知
國發〔201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政策全文

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男女平等的實現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婦女占全國人口的半數,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發展中維護婦女權益,在維權中促進婦女發展,是實現婦女解放的內在動力和重要途徑。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推動男女平等,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中華民族文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以下簡稱“綱要”),確定了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教育、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法律、婦女與環境六個優先發展領域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十年來,國家將婦女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不斷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強化政府管理責任,加大經費投入,加強社會宣傳動員,有力推動了“綱要”的實施。截至2010年,“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我國在促進婦女發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婦女享有社會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貧困婦女狀況進一步改善;婦女參政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參與意識進一步增強;婦女受教育水平穩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婦女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人均預期壽命進一步延長;保障婦女權益的立法、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婦女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改善。這十年是我國婦女發展的歷史最好時期之一。
受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的制約與影響,婦女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就業性別歧視仍未消除,婦女在資源占有和收入方面與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較低;婦女受教育程度與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婦女的健康需求有待進一步滿足;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有待進一步最佳化;婦女的社會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各階層婦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現多元化,城鄉區域婦女發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決。
未來十年,經濟全球化將深入發展,國際競爭會日趨激烈。國際社會在推動人類發展進程中,更加關注婦女發展和性別平等。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既為婦女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戰。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實現男女平等任重道遠。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規定,遵循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通過的北京宣言、行動綱領等國際公約和檔案的宗旨,按照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國婦女發展和男女平等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綱要。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最佳化婦女發展環境,提高婦女社會地位,推動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1.全面發展原則。從婦女生存發展的基本需求出發,著力解決關係婦女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努力實現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各方面的全面發展。
2.平等發展原則。完善和落實促進男女平等的法規政策,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構建文明先進的性別文化,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縮小男女社會地位差距,促進兩性和諧發展。
3.協調發展原則。加大對農村及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婦女發展的支持力度,通過完善制度、增加投入、最佳化項目布局等措施,縮小城鄉區域婦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質量、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婦女參與原則。依法保障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尊重婦女的主體地位,引導和支持婦女在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中,實現自身的進步與發展。
總目標
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法律體系和公共政策,促進婦女全面發展,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受教育程度持續提高;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經濟地位明顯提升;平等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政水平不斷提高;平等享有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水平顯著提高;平等參與環境決策和管理,發展環境更為最佳化;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
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婦女的人均預期壽命延長。
2.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20/10萬以下。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差距,降低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
3.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達到80%以上。提高宮頸癌和乳腺癌的早診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婦女愛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
6.提高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
7.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權,減少非意願妊娠,降低人工流產率。
8.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幼衛生工作力度。最佳化衛生資源配置,增加農村和邊遠地區婦幼衛生經費投入。加強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堅持婦幼保健機構的公益性質,健全婦幼衛生服務網路,完善基層婦幼衛生服務體系,為婦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務。加快婦幼衛生人才培養,加強婦幼保健機構人員配備。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肅查處危害婦女健康的非法行為。
2.加強婦女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充分依靠科技進步,統籌和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組織跨部門、跨地區、跨學科協同攻關,加強對婦女健康主要影響因素及干預措施等的研究;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成果轉化,推廣促進婦女健康的新技術和適宜技術。
3.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針對婦女生理特點,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提供規範的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有針對性地解決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問題。
4.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加強基層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建設和人員培訓,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孕產婦衛生保健水平。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85%以上,全國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8%以上,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6%以上。健全孕產婦醫療急救網路,推廣適宜助產技術,加強孕產婦危重症救治。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為孕產婦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導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識,幫助其科學選擇分娩方式,控制剖宮產率。
5.加大婦女常見病防治力度。普及婦女常見病防治知識,建立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制度。加大專項資金投入,擴大宮頸癌、乳腺癌檢查覆蓋範圍。加強基層婦幼衛生人員和計畫生育服務提供者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及服務能力培訓。提高醫療保健機構宮頸癌、乳腺癌診治能力,對貧困、重症患者治療按規定給予補助。
6.預防和控制愛滋病、性病傳播。完善愛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針對婦女重點人群加強宣傳教育,推廣有效干預措施。強化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嚴厲打擊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將愛滋病、梅毒、B肝等母嬰傳播阻斷納入婦幼保健日常工作,強化預防愛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孕產婦愛滋病和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80%和70%,感染愛滋病和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採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均達到90%以上。
7.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大力開展健康和營養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學、合理的膳食結構和習慣。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營養指導和干預。預防和治療孕產婦貧血。加強對營養強化食品生產和流通的監管。
8.保障婦女享有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研究推廣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新技術和新方法,推行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提供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加大避孕知識宣傳力度,提高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和選擇科學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預防和控制非意願妊娠和人工流產。強化男女共同承擔避孕節育的責任意識,開發、研製男性避孕節育產品,動員男性採取節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提高婦女精神衛生服務水平。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路。針對婦女生理和心理特點,開展諮詢和服務。加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人員精神衛生知識培訓。開展婦女產後抑鬱症預防、早期發現及干預。
10.加強流動婦女衛生保健服務。完善流動婦女管理機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實現流動婦女享有與流入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加大對流動婦女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力度。
11.引導和鼓勵婦女參加經常性體育鍛鍊。加強對婦女體育健身活動的科學指導,提高婦女健身意識。積極發展城鄉社區體育,鼓勵婦女參與全民健身運動。加強對老年婦女、殘疾婦女體育活動的指導和服務。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教育工作全面貫徹性別平等原則。
2.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0%,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
3.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消除女童輟學現象。
4.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學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高等學校女性學課程普及程度提高。
7.提高女性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的比例。
8.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1.2年。
9.女性青壯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
10.性別平等原則和理念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中得到充分體現。
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的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增加性別視角,落實性別平等原則。
2.切實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資助貧困家庭女童和殘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農村學前教育資源,著力保證留守女童入園。
3.確保適齡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加大對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家長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守法意識和自覺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加大對中西部貧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滿足農村和貧困地區女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女生和殘疾女生給予資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和個人生活困難輟學。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業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採取積極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為貧困和殘疾女大學生提供資助。
6.滿足婦女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堅持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為婦女接受職業教育提供更多的機會和資源。扶持邊遠貧困地區婦女和殘疾婦女接受職業教育。為失學大齡女童提供補償教育,增加職業培訓機會。組織失業婦女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提高失業婦女創業和再就業能力。根據殘疾婦女身心特點,合理設定殘疾人職業教育專業。
7.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婦女提供多樣化的終身教育機會和資源。鼓勵婦女接受多形式的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婦女提供繼續教育的機會。提高婦女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
8.促進婦女參與社區教育。整合、最佳化社區教育資源,發展多樣化社區教育模式,豐富社區教育內容,滿足婦女個性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大力發展社區老年教育,為老年婦女提供方便、靈活的學習條件。
9.繼續掃除婦女文盲。創新和完善掃盲工作機制,制定出台相關優惠政策,加大掃除女性青壯年文盲工作力度。通過組織補償學習,深化掃盲和掃盲後的繼續教育,鞏固發展掃盲成果。
10.加大女性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依託國家重點實驗室、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聚集、培養女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
11.加強婦女理論研究和高等學校女性學學科建設。在國家社科基金等科研基金中增加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的相關項目和課題,推動婦女理論研究。提高女性學學科等級,鼓勵高等學校開設女性學專業或女性學課程,培養女性學專業人才。
12.實施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性別評估。在課程和教材相關指導機構中增加社會性別專家。在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體現社會性別理念,引導學生樹立男女平等的性別觀念。
13.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加大對教育管理者社會性別理論的培訓力度,在師資培訓計畫和師範類院校課程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強化教育管理者的社會性別意識。提高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決策和管理層的女性比例。
14.均衡中、高等教育學科領域學生的性別結構。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弱化性別因素對學生專業選擇的影響。採取多種方式,鼓勵更多女性參與高科技領域的學習和研究。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勞動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2.婦女占從業人員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鎮單位女性從業人數逐步增長。
3.男女非農就業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縮小。
4.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
6.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
7.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和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8.婦女貧困程度明顯降低。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經濟權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享有勞動權利的法規政策,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嚴格執行就業促進法、勞動契約法等法律法規。
2.消除就業中的性別歧視。除法律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和崗位外,任何單位在錄用人員時不得以性別或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性或提高女性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契約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限制女性結婚、生育。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和職業中介機構的性別歧視行為。
3.擴大婦女就業渠道。大力推進第三產業發展,為婦女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和就業崗位。不斷提高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吸納婦女就業的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婦女在新興產業和新興行業就業。制定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強化對就業困難婦女的就業援助。完善創業扶持政策,採取技能培訓、稅費減免、貸款貼息、跟蹤指導等措施,支持和幫助婦女成功創業。
4.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加強面向高校女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培訓和服務,引導女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完善女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開展女大學生自主創業培訓,促進幫扶女大學生創業。
5.為就業困難婦女創造有利的就業條件。落實公益性崗位政策,扶持大齡、殘疾等就業困難婦女就業。認真落實有關法律規定,支持生育婦女重返工作崗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就業扶持政策,幫助失業婦女創業和再就業。
6.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完善國家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政策,加強對婦女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初、中、高級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導婦女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技術領域的發展,為她們成長創造條件。
7.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對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支付同等勞動報酬。
8.保障女職工職業衛生安全。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提高女職工特別是靈活就業女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職業病危害的管理與監督。將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的重要內容。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勞動範圍的勞動,減少女職工職業病的發生。
9.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不斷完善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加強法律法規和安全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提高女職工自我保護意識。規範企業用工行為,提高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推進已建工會的企業簽訂並履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依法處理侵犯女職工權益案件。
10.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落實和完善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相關政策,糾正與法律法規相衝突的村規民約。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各項制度,推動各地出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確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
11.提高農村婦女經濟收入。大力推動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組織發展,提升農業生產規模和經營收益。保障農村婦女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農業補貼。圍繞農產品產地初加工、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農村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積極創造適宜農村婦女就業的崗位。開展便於農村婦女參與的實用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幫助農村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多種形式創業就業。支持金融機構、企業等組織與婦女組織合作,面向農村婦女開展金融服務和相關培訓。
12.加大對貧困婦女的扶持力度。制訂有利於貧困婦女的扶貧措施,保障貧困婦女的資源供給。幫助、支持農村貧困婦女實施扶貧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等項目資金向城鄉貧困婦女傾斜。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比例。
2.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領導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幹部,並逐步增加。
3.國家機關部委和省(區、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幹部數量在現有基礎上逐步增加。
4.縣(處)級以上各級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擔任正職的女幹部占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7.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10%以上。
8.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積極推動有關方面採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選人中的女性比例。
2.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創造良好社會環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以及對婦女在推動國家民主法治進程和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中重要作用的認識。
3.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宣傳培訓,不斷提高婦女民主參與意識和能力,鼓勵和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決策和管理。保障女幹部接受各類培訓的機會,加大對基層女幹部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女幹部政治文化素質和決策管理能力。
4.完善幹部人事制度和公務員管理制度。在幹部選拔、聘(任)用、晉升中切實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保障婦女不受歧視。加強對公務員錄用、培訓、考核、獎勵、交流、晉升等各環節的嚴格監管,保證婦女平等權利。
5.加大培養、選拔女幹部力度。貫徹落實相關法規政策中關於女幹部培養選拔和配備的要求。通過培養、交流等形式,推動一定比例的女幹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幹部。逐步提高后備幹部隊伍中女幹部的比例。
6.推動婦女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透明、擇優的選拔任用原則,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使更多婦女進入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
7.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完善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為婦女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創造條件。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8.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眾利益和婦女權益的重大決策時,充分聽取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和婦女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參政議政活動,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機會。
9.提高婦聯組織參與決策和管理的影響力。充分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婦聯組織參與有關婦女法規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反映婦女民眾的意見和訴求。重視婦聯組織在培養、推薦女幹部和優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動婦女參政議政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城鄉生育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覆蓋所有用人單位,婦女生育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婦女,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3.婦女養老保障覆蓋面逐步擴大。繼續擴大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婦女的養老保險覆蓋面,大幅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婦女參保率。
4.婦女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增加,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有勞動關係的女性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6.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提高,以城鄉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強婦女社會保障法制建設。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制定配套法規,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提供法制保障。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制度,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範圍,提高參保率。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依託,完善城鄉生育保障制度,覆蓋所有城鄉婦女。
3.確保城鄉婦女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繼續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4.完善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大力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5.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失業保險覆蓋範圍,切實保障女性失業者的失業保險合法權益。
6.保障女性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合法權益。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
7.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建立與經濟成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救助水平,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婦女進行救助。
8.倡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大力支持和規範社會組織和公民的救助活動,鼓勵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活動,多方動員社會資源,為困難婦女提供救助。
9.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加大老齡事業投入,發展公益性社區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服務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提高社區的養老照護能力和服務水平。
10.為殘疾婦女提供社會保障。為重度和貧困殘疾婦女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提供保費補貼。多渠道保障殘疾貧困婦女的基本生活。加強殘疾人福利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市、縣普遍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推進殘疾婦女社區康復。
(六)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落實,形成兩性平等、和諧的家庭和社會環境。
2.性別平等原則在環境與發展、文化與傳媒、社會管理與家庭等相關政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3.完善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監管機制。
4.開展基於社區的婚姻親職教育和諮詢,建立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關係。
5.鼓勵和引導婦女做和諧家庭建設的推動者。
6.開展托幼、養老家庭服務,為婦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創造條件。
7.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降低水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農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
8.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9.倡導婦女參與節能減排,踐行低碳生活。
10.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風險的能力,滿足婦女在減災中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理論研究和宣傳力度。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理論研究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相結合,不斷豐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理論基礎。推動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培訓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畫和各級幹部培訓規劃。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使性別平等理念深入社區、家庭,提高基本國策的社會影響力。
2.制定和落實具有社會性別意識的文化和傳媒政策。對文化和傳媒政策進行社會性別分析、評估,反映對男女兩性的不同影響和需求,制定促進兩性和諧發展的文化和傳媒政策,禁止性別歧視。
3.大力宣傳婦女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以及文學藝術等領域,充分展示婦女參與和推動經濟發展及社會進步的成就、價值和貢獻。大力宣傳婦女中的先進模範人物,引導廣大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
4.加強對傳媒的正面引導和管理。將社會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培訓規劃,提高媒體決策和管理者及從業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完善傳媒監管機制,增加性別監測內容,吸納社會性別專家參與傳媒監測活動。監督新聞媒體和廣告經營者嚴格自律。禁止在媒體中出現貶抑、否定婦女獨立人格等性別歧視現象。
5.提高婦女運用媒體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為婦女接觸、學習和運用大眾媒體提供條件和機會。支持和促進邊遠農村和貧困、流動、殘疾等婦女使用媒體和通信傳播技術。鼓勵民間機構和企業等運用各類信息通信技術幫助邊遠地區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
6.營造平等、和諧的家庭環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樹立先進的性別文化,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擔家庭責任。
7.引導婦女參與親職教育指導和宣傳實踐活動。多形式、多渠道宣傳和普及親職教育知識,積極引導兒童家長接受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和親職教育實踐活動。通過有效措施,吸納婦女參與親職教育研究,推廣親職教育成果。
8.深入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和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傳統與現代傳媒作用,普及親職教育知識,幫助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確方法。
9.大力推進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為夫妻雙方兼顧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發展公共托幼服務,為嬰幼兒家庭提供支持。強化城鄉社區兒童服務功能,提高家務勞動社會化程度。
10.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完善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資料庫,從性別視角分析評估飲用水、室內空氣污染和生活、工業、農業等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加強對環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減少各種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加強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結構。加大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婦女健康的保護力度。
11.組織動員婦女積極參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生態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婦女生態文明意識,提高婦女參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能力。促進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崇尚綠色消費,踐行低碳生活。
12.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大力發展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落實管護主體,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13.提高農村衛生廁所的普及程度。大力宣傳改廁的重要意義,鼓勵農民自覺改廁。加強對改廁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將改廁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改廁成效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範圍。
14.推動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在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建設規劃中,從性別視角進行公共廁所的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慮婦女生理特點,確定合理的男女廁位比例。
15.在減災工作中體現性別意識。根據婦女特殊需求,在減災工作中對婦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務。通過宣傳培訓,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的能力,吸收婦女參與相關工作。加強對災區婦女的生產自救和就業指導。
16.開展促進婦女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履行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國際檔案,擴大多邊和雙邊交流與合作,宣傳我國促進婦女發展取得的成就,提高我國婦女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
(七)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促進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
2.加強對法規政策的性別平等審查。
3.婦女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
4.嚴厲打擊強姦、拐賣婦女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
5.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婦女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財產權益。
7.保障婦女依法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不斷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針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婦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財產、勞動、社會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權利。
2.加強對法規政策中違反男女平等原則內容的審查。貫徹落實立法法中有關法規政策的備案審查制度和程式的規定,依法加強對違反男女平等原則法規政策的備案審查,並對現行法規政策中違反男女平等原則的條款和內容進行清理。
3.保障婦女有序參與立法。引導和鼓勵廣大婦女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發表意見和建議。拓展婦聯組織和其他婦女組織參與立法的途徑,廣泛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4.支持和配合各級人大開展對維護婦女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規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廣泛深入宣傳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知識。加大普法力度,將保障婦女權益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納入全民普法規劃,推動城鄉社區普法工作深入開展。面向廣大婦女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專項普法活動。
6.加強社會性別理論培訓。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立法、司法和執法部門常規培訓課程,提高立法、司法和執法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
7.提高婦女在司法和執法中的影響力。鼓勵和推薦符合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婦女擔任人民陪審員。鼓勵和推薦有專業背景的婦女擔任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或人民監督員。
8.嚴厲打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犯罪活動。強化整治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涉黃娛樂服務場所,依法從嚴懲處犯罪分子。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鼓勵民眾對涉黃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舉報和監督。
9.加大反對拐賣婦女的工作力度。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和婦女的防範意識。加強綜合治理,加大對拐賣婦女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被解救婦女身心康復和回歸社會的工作。
10.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推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進程。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以及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
11.有效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規和工作機制,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打擊力度。用人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場所的性騷擾。
12.維護婚姻家庭關係中的婦女財產權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在審理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中,體現性別平等;在離婚案件審理中,考慮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婦女在照顧家庭上投入的勞動、婦女離婚後的生存發展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實現公平補償。
13.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鄉(鎮)人民政府對報送其備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發現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牴觸,含有歧視婦女或損害婦女合法權益內容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14.及時受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涉及婦女個人隱私的案件,在訴訟過程中採取措施使受害婦女免受二次傷害。
15.依法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率,鼓勵符合條件的婦女申請法律援助並為其提供便利。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網路。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為婦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援助。
16.依法為婦女提供司法救助。為經濟困難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實行訴訟費的緩交、減交或免交。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對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婦女實行國家救助,保障受害婦女的基本生活。
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綱要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及地方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負責綱要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承擔落實綱要中相應目標任務。
(二)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國務院及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形成全國婦女發展規劃體系。
(三)加強綱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體現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將婦女發展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四)保障婦女發展的經費投入。各級政府將實施綱要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經費投入,並隨著經濟成長逐步增加。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婦女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婦女發展。
(五)建立健全實施綱要的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綱要實施工作。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綱要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機構和社會團體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政府婦兒工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綱要實施的情況,各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綱要實施的總體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級婦兒工委全體會議,匯報、交流實施綱要的進展情況。健全監測評估制度,明確監測評估責任,加強監測評估工作。
(六)堅持和創新實施綱要的有效做法。及時開展對婦女發展和權益保護狀況的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為制定相關法規政策提供依據。加強婦女發展領域理論研究,總結探索婦女發展規律和婦女工作規律。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鑑促進婦女發展的先進理念和經驗。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實施項目、為婦女辦實事等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總結推廣經驗,推進綱要實施。
(七)加大實施綱要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級領導幹部、婦女工作者、廣大婦女和全社會宣傳綱要內容及綱要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和國際公約,營造有利於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八)加強實施綱要能力建設。將實施綱要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畫,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機構相關人員、相關專業工作者實施綱要的責任意識和能力。
(九)鼓勵婦女參與綱要實施。婦女既是綱要實施的受益者,也是綱要實施的參與者。實施綱要應聽取婦女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婦女參與綱要實施,提高參與意識和能力,實現自身發展。
監測評估
(一)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綱要目標進展情況。在此基礎上,系統分析和評價綱要目標達標狀況,評判綱要策略措施和綱要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婦女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制定和調整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綱要目標的實現,為規劃未來婦女發展奠定基礎。
(二)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負責綱要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並提交年度監測報告等。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事機構牽頭,負責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並提交評估報告等。
(三)各級政府要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結合監測評估結果開展宣傳,研究利用監測評估結果加強綱要實施。
(四)建立婦女發展綜合統計制度,規範和完善與婦女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國家和部門常規統計或統計調查。建立和完善國家、省、地三級婦女發展監測資料庫。
(五)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要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中期報告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期統計監測報告
國家統計局 2016年10月
為了更好地維護婦女權益,加快實現男女平等的進程,2011年國務院頒布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提出了婦女在健康、教育、經濟、決策和管理、社會保障、環境、法律等領域到2020年應實現的一系列目標。近期,國家統計局根據相關部門統計數據和資料,對《綱要》五年來的實施情況進行了綜合匯總和分析,結果表明,《綱要》實施總體進展順利,在可監測的54項重點統計指標中,有44項指標提前實現或基本實現《綱要》目標,總達標率81.5%。
一、《綱要》在各領域的實施情況
(一)婦女與健康。
1.女性平均預期壽命延長。早在2000年,我國就已經進入長壽國家行列(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人均預期壽命超過70歲的國家即為長壽國家)。《綱要》頒布以來,中國人均預期壽命持續延長,2015年我國人口的預期壽命為76.34歲,比2010年延長1.51歲;其中女性的預期壽命79.43歲,比2010年延長了2.06歲,已實現《綱要》目標。
2.孕產婦死亡率持續降低。2015年,孕產婦死亡率為20.1/10萬,比2010年降低近10個十萬分點,基本實現20/10萬的《綱要》目標。近年來,通過“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等項目的實施,全國孕產婦死亡率的城鄉差距已基本消除,2015年,城市和農村分別為19.8/10萬和20.2/10萬,比2010年均降低近10個十萬分點。
3.婦女保健水平不斷提高。2015年,孕產婦住院分娩率繼續保持較高水平,達到99.7%;孕產期中、重度貧血患病率降低至1.25%,比2010年降低0.55個百分點;婦女常見病篩查率經歷了上一年的大幅下降後,有所回升,2015年為61.6%,比2010年提高0.4個百分點,但距80%的《綱要》目標仍有相當距離。孕產婦系統管理率、孕產婦建卡率、產前檢查率、產後訪視率等與2010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4.多數育齡婦女能夠知情避孕。由於各種避孕節育措施的普及與推廣,婦女實現有計畫地生育成為可能,男女平等理念的深入,使婦女享有計畫生育的權利得到基本保障。到2015年,全國已婚育齡婦女避孕率連續5年保持在86%以上,順利實現《綱要》目標。
5.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明顯提高。據2014年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數據,我國20歲及以上女性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為15.1%,與2007年全國城鄉居民參加體育鍛鍊現狀調查相比,提高了7.6個百分點。
(二)婦女與教育。
1.女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比例繼續提高。2015年,全國學前教育(包括幼稚園和學前班)幼兒數4265萬人,其中女童1979萬人,比2010年分別增加1288萬人和626萬人;學前教育中女童所占比例46.4%,提高1個百分點,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由2010年的56.6%提高到75%,已提前實現《綱要》目標。
2.適齡女童基本能夠平等接受義務教育。2015年,國小學齡女童淨入學率為99.88%,與男童基本持平;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6.5%,略低於2010年;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93%,提高近2個百分點,有望如期實現95%的《綱要》目標。
3.高中階段教育性別差距縮小。2015年,全國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生1933萬人,占全部在校生的47.9%,性別差距由2010年的5.7縮小到4.3個百分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比重50.3%,提高1.7個百分點;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中女生比重44.4%,低於2010年1.1個百分點。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由2010年的82.5%提高到了87%。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201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95萬人,占全部研究生的49.7%,比2010年提高1.8個百分點;普通本專科女生1376萬人,占52.4%,提高1.6個百分點;成人本專科女生362萬人,占56.9%,提高近4個百分點。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快速提高,2015年達40%,提高13.5個百分點,提前實現《綱要》目標。
(三)婦女與經濟。
1.婦女就業規模繼續擴大。據測算,2015年全國女性就業人員占全社會就業人員的比重為42.9%,超過《綱要》規定40%的目標。城鎮單位女性就業人員6527萬人,比2010年增加1665萬人,占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比重36.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女性所占比重有所升高,2015年為41.7%,比2010年高0.4個百分點。
2.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持續增加。近年來我國公有經濟企事業單位中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持續增加,2015年,公有制企事業單位中有女性專業技術人員1458萬人,比2010年增加188萬人,所占比例達47.2%,提高2.1個百分點;其中女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50萬人,增加48萬人,女性所占比例37.5%,提高2.2個百分點,已提前實現《綱要》目標。
3.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企業比重提高。2012年,國務院發布了重新修訂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進一步維護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為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執行《特別規定》的企業比重明顯提高,2015年達74%,比2010年提高19個百分點。
4.農村貧困婦女人數大幅度減少,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扶貧標準計算,2015年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為5575萬人,比2010年減少1.1億人,其中約一半為女性。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逐年提高,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86元,提高到2015年的358元;全國城鄉享受“低保”及農村“五保”的居民7121餘萬人,其中女性超過2609萬人,所占比重36.6%,比2010年提高2.8個百分點。基本實現了對包括貧困婦女在內的貧困居民“應保盡保”。
(四)婦女參與決策管理。
1.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女性比重提高。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共有女代表699名,占代表總數的23.4%,比上屆提高2.1個百分點,是歷屆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屆;有女常委25人,占常委總數的15.5%,低於上屆0.7個百分點。第十二屆全國政協有女委員399人,占委員總數的17.8%,高於上屆0.1個百分點;有女常委38人,占常委總數的11.8%,比上屆高1.3個百分點。
2.女性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比重提高。2015年,企業董事會中女職工董事占職工董事的比重為38.4%,企業監事會中女職工監事占職工監事的比重為38.9%,比2010年分別提高5.7個和3.7個百分點;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代表比重為28.3%,低於2010年0.7個百分點。
3.女性公務員比例不斷提高。近年來,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新錄用的女公務員占錄用總人數的比例逐年提高,已經超過半數,2015年達51.9%,比2011年增加12.5個百分點;地方新錄用公務員中女性占總人數的比例也有明顯提高,由40.2%提高到44.1%。
4.女性積極參與基層民主管理。2015年,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為49.2%,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為11.5%,均已實現《綱要》目標。2015年,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所占比重22.9%,比2010年提高1.5個百分點,但距30%的《綱要》目標仍有不小距離。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1. 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2012年頒發的《特別規定》將女職工產假從90天增加到98天,對女職工懷孕流產的產假有了明確規定, 並且對是否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待遇和相關費用支出分別作出規定,明確了支付途徑。2015年,女性參加生育保險的人數達7712萬人,比2010年增加2345萬人。
2.女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2015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總人數達13.4億;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女性超過3億人,比2011年增加1.2億;全國新農合參保人數6.7億,參合率達到98.8%。
3.女性同步享有基本養老社會保障。2015年,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8.6億人,比2011年增加2.4億人,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超過3.5億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1億人,分別比2011年增加近7000萬人和1.7億人。意味著更多女性有了基本養老保障。
4.女性參加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人數增加。2015年,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超過1.7億人,其中女性7294萬人,分別比2010年增加3950萬人和2145萬人;參加工傷保險人數超過2.1億人,其中女性8000餘萬人,分別增加5272萬人和2375萬人。
(六)婦女與環境。
1.生態建設進展向好。2015年,全國共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740個,比2010年增加152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28個,增加109個。各類自然保護區占全國的國土面積為14.8%,超過12%的世界平均水平。
2.社區服務機構設施覆蓋率快速提高。2015年,全國共有各類社區服務機構設施數超過36萬個,其中社區服務中心2.4萬個,社區服務站12.8萬個,其他社區服務機構12萬個,便民利民網點24.9萬個。社區服務機構和設施覆蓋率快速提高,2015年首次過半,達53%,廣大民眾的生活更為方便快捷。
3.農村改水改廁工作進展順利。2015年,農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82.4%,比2010年提高了24.4個百分點,持續接近85%的《綱要》目標。2015年,使用衛生廁所的戶數累計2.1億戶,比2010年增加3546萬戶;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由67.4%提高到78.4%,提高了11個百分點。
4.城市生活環境繼續改善。2015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1%,比2010年提高1.5個百分點;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3.4平方米,增加2.2平方米;城市燃氣普及率95.3%,提高3.3個百分點;城市污水處理率91.9%,提高9.6個百分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4.1%,提高16.2個百分點。
(七)婦女與法律。
1.中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明確了家庭暴力的預防和處置機制措施,標誌著家暴行為正式進入了法律監管範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首部《反家暴法》的出台,對於我國反對家庭暴力、保護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2.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為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我國發布了第二個反拐行動計畫《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2013-2020年)》,各相關部門通過開展各種專項行動,加大拐賣人口犯罪“買方市場”的整治力度,從源頭減少拐賣人口案件的發生。2011-2015年,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婦女案件1.5萬起,破獲拐賣兒童案件1.1萬起。
3.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2015年,全國共建立省、市、縣三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3739個,比2010年增加147個;2011-2015年共有153萬人次的婦女獲得了法律援助,有效地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2015年,婦聯繫統為遭受暴力的婦女兒童提供救助(庇護)的機構2009個,得到救助和庇護的婦女兒童近9200人次。
4.調整生育政策。2013年底,正式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俗稱單獨兩孩政策),2015年開始了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生育政策的調整將為降低長期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別比,以及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二、《綱要》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婦女健康狀況區域間發展差距依然明顯。
儘管我國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城鄉差距也在不斷縮小,但區域間差距依然明顯。2015年,西部地區孕產婦死亡率為28/10萬,是東部地區的2倍多;在31個省(市、區)中,最高水平與最低水平間相差近22倍。
(二)流動人口中婦幼保健服務可及性差。
近年來,部分省(市)的孕產婦死亡率城市高於農村,東部地區孕產婦死亡率2015年為13.1/10萬,比上年有所反彈,流動人口中的孕產婦死亡率遠高於流入地人口是一個重要的原因。改善西部地區、農村地區以及流動人口中的婦女兒童健康狀況、防止孕產婦死亡率反彈是目前婦幼衛生保健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三)婦女參與決策的水平仍待提高。
近年來,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狀況有所改善,但參與水平仍然有限,擔任正職的女幹部偏少,且越到高層比例越低。與上年相比,省、市、縣級政府領導班子配有女幹部的班子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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