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章程

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章程,規定了分會的業務範圍、會員管理規定、組織機構的產生,確定了 資產管理及使用原則,明確了章程的修改程式以及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還規定了 會 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章程
  • 外文名:Badminton Branch of Federation University Sports of China
  • 性質:動詞
  • 類別:運動
總 則,業務範圍,會 員,負責人,資產管理使用,章程修改程式,終止程式,會 徽,附 則,

總 則

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章程
第一條 本分會的名稱為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英文譯為BADMINTON BRANCH OF FEDERATION UNIVERSITY SPORTS OF CHINA。
第二條 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是由熱心羽毛球運動,致力於高等學校羽毛球運動發展的高等學校、高等學校學生、體育教師及其他體育工作者志願結成,非營利性的民眾體育組織。
第三條 本分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承認並遵守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章程;團結全體會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高等學校體育運動發展,提高大學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本分會努力倡導社會公德、體育道德風尚,為豐富高等學校校園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本分會積極促進高等學校羽毛球專項課的開設和教學水平的提高,在高等學校普及羽毛球運動。
本分會積極推動高等學校羽毛球運動的課餘體育訓練,培養大學生運動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努力學習、刻苦鍛鍊,為提高我國高等學校羽毛球運動技術水平而努力。
本分會致力於與世界大學生羽毛球聯合會等國際體育組織和各國體育組織的聯繫和交流,開展競賽活動,增進中國大學生與世界各國大學生的友誼。
本分會是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下屬唯一的在全國高等學校中開展羽毛球運動的民眾性體育組織,直接接受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分會接受所在省(市、自治區)教委、體委等有關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分會的住所在北京市北京交通大學。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分會的業務範圍:
(一)積極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大力支持和關心我國高等學校羽毛球事業的發展;
(三)在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領導下舉辦、策劃、組織中國大學生羽毛球比賽、培訓、學術研討等活動。
(四)配合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的工作,完成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指派的任務。

會 員

第七條 本分會會員為團體會員。凡致力於我國高校羽毛球運動發展的各類高等院校均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分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分會的章程;
(二)向本分會提出申請,有加入本分會的意願;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分會委員會研究同意;
(三)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分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分會服務優先權;
(四)對本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分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分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分會交辦及委託承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分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分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分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委員會研究並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負責人

第十四條 本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會委員;
(三)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會員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委員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委員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委員組成。
第十八條 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審批備案;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規定;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十一)定期向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提交工作報告及工作計畫。待年度工作計畫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十九條 委員會須有1/2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分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在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特殊情況下不超過65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者;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分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委員會決議通過,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分會中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四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審查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分會主席、副主席連續兩年以上,秘書長、副秘書長、委員、專業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連續一年以上不出席本分會的任何活動,視為自動放棄在分會的職務,經委員會確認,不再擔任本屆分會的職務。
第二十五條 本分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委員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分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所屬有關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委員會討論決定;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資產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 本分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分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分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指定的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本分會換屆之前必須接受審計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章程修改程式

第三十四條 對本分會章程的修改,須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五條 對本分會的章程,需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審查同意後生效。

終止程式

第三十六條 本分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委員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三十七條 本分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審查同意。
第三十八條 本分會終止前,須在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 本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上繳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用於發展與本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會 徽

第四十條 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羽毛球分會會徽待定。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7年10月24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召開的本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分會的委員會。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2007年11月6日核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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