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員義務與權利

中國共產黨黨員義務與權利

中國共產黨黨員義務與權利是《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主要包含八項權利和八項義務。黨員的義務和權利是一個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整體,是互為條件、互相促進的關係。

履行義務是行使權利的前提,行使權利是履行義務的保證。黨員行使權利的時候,也是在為黨盡義務;黨員在盡義務的同時,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沒有一定的民主權利做保障是不行的。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毛主席語錄
  • 外文名稱:Quotations from chairman MAO
  • 作品別名:毛澤東語錄、紅寶書
  • 創作年代: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
  • 作品出處: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
  • 文學體裁:半白話文
  • 作者:毛澤東
義務,權利,

義務

(一) 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民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首先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繫民眾,向民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民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權利

(一)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檔案,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六)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七)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
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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