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僑聯)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中國僑聯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中國僑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歸僑、僑眷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隸屬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管轄。

1938年,中共中央決定在華僑青年較多的陝北公學設立“華僑救國聯合會”。1946年3月12日,延安僑聯在延安王家坪大禮堂召開會員大會,大會決定改“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為“延安華僑聯合會”。1950年7月8日,在北京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國華僑聯誼會籌委會。1956年10月5日,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成立大會在北京召開。

根據2019年5月官網顯示,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有下設部門8個、直屬單位6個以及7個所屬社團。

2019年9月6日電 經黨中央批准,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將對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開展常規巡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 外文名:All-China Federation of 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 簡稱:中國僑聯·ACFROC
  • 成立時間:1956年
  • 類別:社會團體
  • 屬性:由歸僑、僑眷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
  • 主管部門: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
  • 現任領導:萬立駿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人體育場西路1號
  • 社會代碼:131000000000182271
歷史沿革,早期發展,正式成立,組織體系,機構設定,組織成員,業務資產,建設成就,社會活動,學術交流,報刊資源,人才培養,獎項設定,業務培訓,華僑公益,文化傳統,形象標識,精神文化,社團領導,現任領導,歷屆主席,社會評價,

歷史沿革

早期發展

  • 華僑聯合會
1912年2月,清帝退位,雲集上海的一批早年加入同盟會的南洋歸國華僑為了支持新生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加強華僑與祖國的聯繫,並吸引華僑回國興辦實業,即開始醞釀組織歸僑團體。由吳世菜、莊嘯國、王少文、白頻洲、徐瑞霖等人發起組織,新加坡歸僑吳蔭培、謝碧田也從南京前往上海參與籌備。3月,中國最早的華僑社團組織南洋華僑聯合會”(後定名為“華僑聯合會”),在上海張園(今北京西路靜安寺一帶)舉行成立大會。大會制定並通過了章程。
中央和國家機關第一次歸僑僑眷代表大會中央和國家機關第一次歸僑僑眷代表大會
  • 華僑協會
1926年1月,改組後的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與會海外代表彭澤民等32人於開會前先期回國,聯合組織了一個海外代表辦事處;又於大會上提出組織統一機關,以謀聯合,而期互助,獲大會一致通過,決定“由本黨贊助組織華僑協會”。24日,海外代表團乃開會討論籌備事宜,決議組織華僑協會籌備處,選舉彭澤民(國民黨中央海外部部長)等7人為籌備員,全體海外代表則負責返回各地籌備組織支分會。
  • 華僑協會總會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南洋各地相繼被日軍占領,華僑輾轉回國,很多匯集於陪都重慶,境遇相當艱苦。1942年5月10日由昊鐵城、馬俊超及其他一些熱心華僑人士發起,在重慶成立了南洋華僑協會,主要開展聯繫華僑、服務華僑的工作,重心則放在緩解歸僑困難及籌劃戰後僑民事業的恢復上。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南洋華僑協會亦隨遷南京,海內外會員增加。
1947年秋,南洋華僑協會召開大會,更名為華僑協會總會,組織更加擴大。華僑聯合會、華僑協會和華僑協會總會,是國民黨體系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歸僑組織。
  • 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
抗日戰爭時期,延安的華僑在中國共產黨的關懷下成立了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後易名為中國延安華僑聯合會),以此作為經常聯繫團結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民眾團體,這是黨領導下的第一個華僑革命民眾組織。抗戰中,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組織延安的華僑進行抗日救國的鬥爭,並通過在延安的華僑聯繫海僑胞共同抗日。為了便於開展對海外僑胞的統戰工作,加強對歸僑幹部戰士和民眾的領導,1938年秋,中央有關部門即從延安抗日軍政大學、魯迅藝術學院、陝北公學等學校挑選二十多名華僑共產黨員和青年學生組成海外工作團,由朱德親自擔任工作團主任,成仿吾負責具體工作。在黨中央機關中,成立了中央華僑工作委員會,中央書記處成立中共中央黨務研究室海外研究組,均由朱德負責。
1941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海外工作委員會(簡稱“海委”),仍由朱德任主任,葉劍英及延安歸僑多人任委員。這是黨在抗戰時期領導僑務工作的最高機構
1940年9月5日,由華僑留延辦事處發起,延安華僑第一次代表大會在楊家嶺大禮堂召開,洛甫(張聞天)、吳玉章、王明等中央領導同志與來自新加坡、英國、法國、美國、印尼等國的歸國華僑170餘人出席大會。會上,正式宣告成立延安華僑救國聯合會(簡稱延安僑聯),提出了“僑聯的中心任務”是“一、努力學習準備將來工作;二、研究僑胞所在地及各地僑胞的狀況;三、研究華僑工作的政策和策略;四、加強對外的宣傳和聯絡工作”。
1948年,延安僑聯轉移到晉察冀解放區的河北平山縣下半年,延安僑聯為選舉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召開會議,會上決定改“延安華僑聯合會”為“中國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至此,延安僑聯勝利地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延安僑聯自1940年9月正式成立,到1948年下半年改稱為“中國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活動達8年之久。
  • 中國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
延安僑聯轉移到河北平山縣後,1948年下半年,經謝生、羅道讓和吳田夫商議確定:“中國延安華僑聯合會”改名為“中國解放區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解放區僑聯),主任仍為謝生。解放區僑聯並無單獨的辦公場所,會址就設在西柏坡李家莊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後改為中共中央統戰部)三室華僑組的辦公室內,幹部則由該華僑組幹部吳田夫同志兼任。

正式成立

  • 成立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經歷了八年抗戰和多年內戰洗禮的國家百事待舉、百廢待興。由於連年的戰爭,國民經濟處於全面崩潰的邊緣,工農業生產極度萎縮,物資奇缺,人民生活極端困苦。為了振興經濟,中共中央通過沒收官僚資本,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合理調整工商業,大力發展工農業生產等一系列經濟措施,使新中國很快從困境中恢復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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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深入發展,知識分子的重要性日益突顯。1956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會議,周恩來總理做了《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報告》。此後國務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高等教育部和華僑事務委員會等成立專門動員海外知識分子回國的辦事機構著手進行工作。
  • 籌備過程
1956年6月17日,經中共中央批准,參加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簡稱“中僑委”)第四次(擴大)會議的全體人員舉行了座談會,會上一致通過決議,成立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全國僑聯)籌備委員會。6月24日,籌委會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對全國僑聯的基本任務、全國僑聯章程、成立大會日期、各地代表人數、會址和編制等問題廣泛地交換了意見。並成立了兩個小組,負責起草章程和工作計畫。7月11日,籌委會舉行了第二次會議。會上通過了全國僑聯的章程草案、工作計畫、宣傳提綱等檔案。會議還要求將章程草案於本月發往各地僑聯徵求意見,限於8月底把修改意見提交籌委會常務委員會。9月15日,章程起草小組研究各方面修改意見,並進行修改。9月底,籌委會常務委員會做第二次審議,並在成立大會開幕前提交籌委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然後確定為提交成立大會的章程草案。
  • 正式成立
1956年10月5日上午9時,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成立大會在中國首都北京中南海懷仁堂召開。全體代表首先通過了大會議程,大會主席團、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提案審查委員會名單。大會全體一致通過《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方方副主任委員作《關於全國僑聯工作方針任務決議草案的報告》,大會全體一致通過全國僑聯工作方針任務的決議。大會選舉了全國僑聯第一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
1978年12月17至28日,第二次全國歸僑代表大會於在北京舉行。這是僑聯停止活動十二年之後,各界歸僑代表的第一次全國性聚會,根據新時期的總任務,提出全國僑聯和各級僑聯今後的工作中心是:認真貫徹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規定的路線,動員歸僑、僑眷同全國人民—道,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宏偉目標貢獻力量。
1984年4月11至16日,第三次全國歸國華僑代表大會於在北京舉行。大會修改並通過於全國僑聯新章程,會議總結了五年來僑務戰線撥亂反正、落實僑務政策的成績和經驗,要求各級僑聯繼承和發揚華僑愛國傳統,更好發揮橋樑和紐帶的作用,更廣泛地團結全體歸僑;僑眷和華僑為實現祖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促進祖國統一和維護世界和平做出積極貢獻。
1989年12月18至22日,第四次全國歸國華僑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總結研究了僑聯的工作,修改章程,選舉新的領導機構。
1994年6月14至18日,第五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總結了僑聯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對“僑界十傑”和899名先進個人和96個先進集體進行了表彰,並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
1999年7月12至15日,第六次全國歸國華僑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總結了僑聯的工作,修改了章程,並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
2004年7月20至23日,第七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總結了僑聯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對僑界“十傑”和890名全國歸僑僑眷先進個人、20名中國僑聯繫統先進工作者、80箇中國僑聯先進集體、80名中國僑聯先進工作個人進行了表彰,並選舉產生了新的領導機構。
2009年07月14至17日,第八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通過了第八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工作報告》,通過了《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修正案)》。
2013年12月2至6日,第九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通過了關於中國僑聯第八屆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中國僑聯行使。8月29日至9月1日,第十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通過了關於中國僑聯第九屆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關於聘請中國僑聯第十屆委員會顧問、海外委員、榮譽委員的決議。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僑聯的全國組織是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僑聯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及其選舉產生的中國僑聯委員會。
“僑青圓桌”活動“僑青圓桌”活動
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僑聯和其他有關方面經民主協商或者通過選舉、特邀方式產生。
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職權是:審議和批准中國僑聯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中國僑聯的工作方針、任務;修改中國僑聯章程;選舉中國僑聯委員會;根據需要聘請海內外熱心僑聯事業的社會著名人士擔任中國僑聯顧問、海外委員、榮譽委員等職務;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決定中國僑聯其他重要事項。
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上一屆中國僑聯委員會負責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者推遲召開,原則上時間不超過一年。
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國僑聯委員會貫徹執行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決議並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 執行機構
中國僑聯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常務委員會負責召集。常務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員的建議,可以提前或者推遲召開。
中國僑聯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在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時,其任期相應縮短或延長。
中國僑聯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以補選、增選、卸免或者罷免委員、常務委員,但增選名額不得超過本屆委員總數的五分之一。委員的補選、增選、卸免和罷免,授權常務委員會會議審定。常務委員的補選、增選、卸免和罷免,由委員會全體會議審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中的專職僑聯幹部退休或離任後,其委員、常務委員職務按程式及時卸免,並進行相應增補。
  • 常設執行機構
中國僑聯委員會委員應當具有歸僑僑眷身份。中國僑聯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及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
“華僑華人與改革開放”主題展“華僑華人與改革開放”主題展
中國僑聯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年召開兩次,由主席會議負責召集。
主席會議由主席和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由主席負責召集。主席、專職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辦公會議,根據常務委員會的決議處理日常工作。主席辦公會議可以聘任副秘書長若干人。
  • 下設機構
所屬部門
辦公廳
信息傳播部
聯誼聯絡部
經濟科技部
文化交流部
權益保障部
基層建設部
組織人事部(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中國僑在線上關服務中心
中國華僑華人研究所
中國華僑歷史博物館
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
中國僑聯幹部培訓中心
中國華僑出版社
所屬社團
中國僑商聯合會
中國華僑國際文化交流促進會
中國華僑攝影學會
中國華僑歷史學會
中國僑聯特聘專家委員會
中國僑聯新僑創新創業聯盟
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

組織成員

  • 地方組織
地方各級僑聯的領導機關是地方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及其選舉產生的委員會。地方各級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代表由該地各級僑聯及其有關方面經民主協商或者通過選舉、特邀方式產生。
“一帶一路”華商峰會“一帶一路”華商峰會
地方各級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職權是:審議和批准本級僑聯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本級僑聯的工作任務;選舉本級僑聯委員會;制定、修改本級僑聯的工作細則;根據需要,聘請海內外熱心僑聯事業的社會著名人士擔任本級僑聯榮譽職務;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決定本級僑聯其他重要事項。
地方歸僑僑眷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上一屆地方僑聯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者推遲召開,原則上時間不超過一年。地方歸僑僑眷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地方僑聯委員會貫徹執行地方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決議並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僑聯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常務委員會負責召集。
地方僑聯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地方各級僑聯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在地方歸僑僑眷代表大會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時,其任期相應縮短或者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中的專職僑聯幹部退休或離任後,其委員、常務委員職務按程式及時卸免,並進行相應增補。
北京僑聯
天津僑聯
河北僑聯
山西僑聯
內蒙古僑聯
遼寧僑聯
吉林僑聯
黑龍江僑聯
上海僑聯
江蘇僑聯
浙江僑聯
安徽僑聯
福建僑聯
江西僑聯
山東僑聯
河南僑聯
湖北僑聯
湖南僑聯
廣東僑聯
廣西僑聯
海南僑聯
重慶僑聯
四川僑聯
雲南僑聯
貴州僑聯
陝西僑聯
甘肅僑聯
青海僑聯
寧夏僑聯
新疆僑聯
新疆建設兵團僑聯
香港僑聯
澳門僑聯
台灣僑聯
參考資料來源
  • 基層組織
基層僑聯的領導機關是基層歸僑僑眷大會或代表大會及其選舉產生的委員會。基層歸僑僑眷大會或代表大會每三至五年召開一次,由上一屆基層僑聯委員會召集。
基層歸僑僑眷大會或代表大會的代表及其選舉產生的基層僑聯委員會委員應當具有歸僑僑眷身份。基層僑聯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負責日常工作。有條件的基層僑聯應當設立辦事機構,配備專職幹部,保障工作經費。基層僑聯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上一級僑聯的指導。

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引導和組織歸僑僑眷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做好歸僑僑眷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團結起來,最大限度把他們愛國愛鄉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最大限度把他們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獨特優勢發揮出來,奮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廣泛團結和動員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積極為引進海外人才、資金、技術和智力服務,促進海內外經貿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為歸僑僑眷興辦企事業和海外僑胞來華工作服務;引導僑資僑智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服務國內企業走出去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辦好僑聯所屬企事業。
參與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願和要求;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參與協商和推薦人民代表大會歸僑僑眷代表人選,提名政治協商會議的歸僑僑眷委員人選;參與起草修訂有關法律、法規草案,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實施,推動涉僑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加強對歸僑僑眷的法治宣傳教育;發揮法律顧問委員會的作用,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提供政策諮詢和法律服務。
密切與海外僑胞、留學人員及其社團的聯繫,履行海外僑胞社團聯誼等職責,促進海外僑胞關係及社團和諧健康發展,加深鄉誼親情,鼓勵他們融入和回饋當地社會,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處,為居住地的繁榮和發展作出貢獻,為促進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歸僑僑眷及其社團的聯繫,支持他們為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積極宣傳貫徹“和平統一、 一國兩制”方針,密切與台灣地區歸僑僑眷及其社團的聯繫,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貢獻力量。
引導和鼓勵歸僑僑眷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各族人民大團結,積極開展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海外華文教育,傳播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開展海內外文化、學術交流,協助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興辦科教文衛體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加強僑聯自身建設,發揚民主,廉潔奉公,面向基層,面向民眾,全心全意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服務。加強僑聯繫統黨的政治建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視培養、推薦和選拔德才兼備的歸僑僑眷幹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服務熱情的高素質幹部隊伍。把僑聯建設成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之家,使僑聯幹部成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之友。
  • 資產管理
中國僑聯和地方各級僑聯的經費來源:僑聯的行政經費、業務活動和事業發展經費由同級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僑聯興辦企業、事業的收益;海內外人士和單位的捐贈。
全國僑聯聯誼聯絡工作會議全國僑聯聯誼聯絡工作會議
僑聯資產包括國家撥給的動產和不動產、僑聯接受海內外人士和單位捐贈的財物、僑聯在所屬企事業擁有的資產。各級僑聯應當依法管理、使用、保護所擁有的資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未經批准,不得任意調撥。

建設成就

社會活動

  • 新僑創新創業活動
2017年6月26日,中國僑聯新僑創新創業活動在北京拉開帷幕。為回響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號召,更好地發揮僑界創新創業傑出人才的示範帶動作用,凝聚更多新僑創新創業力量,僑聯繫統推選了一批有影響、有代表性的僑界創新創業人才。中國僑聯新僑創新創業聯盟成立於2016年9月,是中國僑聯回響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號召、貫徹落實“兩個拓展”工作方針、搭建新僑創新創業平台、服務新僑人才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
  • “一帶一路”華商峰會
2019年4月16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國僑商聯合會主辦的2019“一帶一路”華商峰會在四川成都舉行。此次峰會以“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全方位發揮華商優勢”為主題。會前,多家僑資企業、四川部分地市進行了推介,現場成功簽約一批項目;會上,部分嘉賓圍繞“一帶一路”建設進行了主旨演講和主題對話;會後,部分僑商代表分赴內江、巴中等地,實地考察裝備製造、有機農業、現代物流、旅遊康養等項目。
  • 海外僑界高層次人才為國服務活動
2018年9月13日-19日,由中國僑聯、北京市僑聯、天津市僑聯、河北省僑聯共同主辦“創業中華·牽手京津冀”——第十八屆海外僑界高層次人才為國服務活動。“海外僑界高層次人才為國服務活動”自2001年8月由中國僑聯與北京市僑聯共同舉辦。
  • 兩岸僑聯和平發展論壇
2018年6月6日,由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華僑聯總會、華僑協會總會、福建省歸國華僑聯合會主辦的,作為第十屆海峽論壇分論壇之一的2018兩岸僑聯和平發展論壇·海峽兩岸暨港澳僑界圓桌峰會在廈門舉辦。論壇圍繞“凝聚僑心僑力,深化融合發展”的主題交流,為擴大兩岸僑界交往、深化人文交流、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貢獻力量。

學術交流

  • “僑青圓桌”交流
2019年5月8日,中國僑聯青年委員會在北京舉辦第十四期“僑青圓桌”活動,主題為“WTO改革:中國方案與國際共識”。與會嘉賓從各自專業角度就WTO改革問題進行了專業分析和深入研討。
  • 新僑人才工作座談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謀劃做好新時代新僑人才工作,中國僑聯於2017年12月29日在北京召開新僑人才工作座談會。與會專家圍繞新僑人才如何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國內國外兩個大局,在新時代更好發揮作用等話題做了發言。
  • 兩岸僑聯和平發展論壇·海峽兩岸暨港澳僑界圓桌峰會
由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華僑聯總會、華僑協會總會、福建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合作單位是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澳門歸僑總會、香港華僑華人總會、香港僑友社主辦的,作為兩岸基層交流分論壇之一的2017兩岸僑聯和平發展論壇·海峽兩岸暨港澳僑界圓桌峰會2017年6月18日在廈門召開。論壇是海峽兩岸暨港澳僑界主要團體開展的交流活動。

報刊資源

《中國僑聯工作》為中國僑聯內部刊物,設定工作交流、海外僑情、僑界風采、封底故事等欄目。
華僑華人歷史研究是中國僑聯主辦的刊物,為季刊,主要研究華僑、華人的歷史和現狀,設有分析與探討、新移民研究、史海探源、研究綜述等欄目。
海內與海外雜誌是中國僑聯主辦的刊物,為月刊,雜誌設有僑界之光、龍的傳人、本刊專稿、人間真情、僑心工程、藍眼睛、神州風物、域外見聞、大千世界、史海鉤沉、海內外短波等諸多欄目。

人才培養

獎項設定

  • 中國僑界傑出人物和全國歸僑僑眷先進個人
為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歸僑僑眷的愛護和關懷,進一步弘揚廣大歸僑僑眷的愛國奉獻精神,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經中央批准,中國僑聯、國務院僑辦決定,開展中國僑界傑出人物、全國歸僑僑眷先進個人評選。
  • 全國僑聯繫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為樹立典型,弘揚廣大僑聯組織和幹部職工立足實際、建功立業的奮鬥精神、創先精神、奉獻精神,激勵廣大僑聯組織和幹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增強為僑服務、開拓進取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開創新時代僑聯事業新局面,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經黨中央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僑聯決定,評選表彰一批全國僑聯繫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 全國僑聯繫統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
為進一步弘揚廣大僑聯組織和幹部職工立足實際、建功立業的奮鬥精神、創先精神、奉獻精神,激勵動員廣大僑聯組織和幹部職工為僑服務、開拓進取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開創新時代僑聯工作新局面,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經黨中央批准,中國僑聯決定表彰全國僑聯繫統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
  • 中國僑界貢獻獎
為深入貫徹中央書記處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兩個並重”的總體要求和中國僑聯八屆四次全委會工作部署,服務“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展示新僑回國創新創業成果,吸引更多海外僑界高新技術人才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中國僑聯決定評選表彰“中國僑界貢獻獎”。“中國僑界貢獻獎”是由中國僑聯於2003年設立,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的支持下,每兩年舉辦一屆,分別為創新人才獎、創新成果獎、創新團隊獎。

業務培訓

  • 特聘專家講堂活動
為發揮中國僑聯特聘專家委員會的智力資源優勢,助力中國僑聯學習型機關建設,提升機關幹部的科學素養,2019年3月15日下午,中國僑聯黨組舉辦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專題輔導講座暨特聘專家講堂活動。活動以“能源的開發利用和典型電池研究”為主題,從能源的分類和利用、能源的類型、新能源的載體以及新型能源的發展趨勢四方面做了報告。

華僑公益

“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是由中國僑聯發起,經國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對僑界及國內外企業、個人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全國,並接受海外僑胞自願捐贈。截至2018年8月,各級僑聯組織圍繞扶貧、濟困、助學、惠僑等實施“僑愛心工程”,捐建僑愛心國小、圖書館、衛生院等三千餘所,為貧困人士實施免費白內障手術五萬多例,實施定點扶貧項目數百個,資助貧困學生二十餘萬人。
2016年初,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聯合某僑資企業向塞爾維亞捐贈33萬歐元,用於支持當地Pora幼稚園的援建。該幼稚園是首箇中國僑商在“一帶一路”上捐建的幼稚園,可解決當地200名兒童入園。年底,基金會參加多個國內公益組織聯合舉辦的“湄公河光明行”活動,基金會聯合某集團派出國際援助醫療隊,在近一周的時間內為緬甸200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復明手術,手術全部費用由基金會“佰圓順眾”愛心基金捐助。此後,基金會又在周邊國家嘗試開展捐贈圖書、學生赴華留學、瀾湄合作—國際交流與培訓等項目。

文化傳統

形象標識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會徽由五枚相連的黃色心形環繞紅五角星圖案和中國僑聯的中英文全稱組成。象徵五大洲僑胞心向祖國,僑聯聯繫和團結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僑聯)

精神文化

  • 宗旨
堅持以人為本、為僑服務,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依法代表和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關心海外僑胞的正當權利和利益。
  • 基本職責
民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
  • 地位
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樑和紐帶,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祖國完全統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一支重要力量。

社團領導

現任領導

中國僑聯第十屆領導集體
職務
姓名
主席
萬立駿
專職副主席
李卓彬、隋軍、李波
掛職副主席
齊全勝
兼職副主席
黃志賢、邵旭軍、吳晶、余國春、盧文端、劉藝良、朱奕龍、劉以勤、包東、陳式海、周琪、周建農、李興鈺、黎靜
秘書長
陳邁
參考資料來源

歷屆主席

屆次
任期
職務
姓名
第一屆
1956-1961.08
主席
第二屆
1961.08-1984.04
主席
第三屆
1984.04-1989.12
主席
名譽主席
廖承志
第四屆
1989.12-1994.06
主席
名譽主席
葉飛
第五屆
1994.06-1999.06
主席
第六屆
1999.06-2004.07
主席
第七屆
2004.07-2008.01
主席
林兆樞
2008.01-2009.07
第八屆
2009.07-2013.02
主席
林軍
第九屆
2013.02-2017.06
主席
林軍
2017.06-2018.09
主席

社會評價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和各級僑聯組織自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懷愛僑之心,恪守為僑之責,辦好利僑之事。在參政議政、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方面,僑聯也從未缺席。中國僑聯切實維護僑益,成為僑界民眾值得信賴的“娘家親人”。中國僑聯始終心繫僑胞,服務大局,初心不改,使命不渝,是僑務工作的實幹家,也是廣大僑胞的貼心人。(《人民日報海外版》評)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和各級僑聯組織團結凝聚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積極貢獻。中國僑聯工作不斷創新發展,僑聯組織吸引力凝聚力影響力不斷增強。(《光明日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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