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關於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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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關於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金融保險
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公告2009年第12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2009-4-8

法規內容

為保持基礎貨幣平穩增長和貨幣市場利率基本穩定,2009年4月9日(周四)中國人民銀行將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
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期限3個月(91天),最高發行量950億元,繳款日為2009年4月10日,起息日為2009年4月10日,到期日為2009年7月10日。本期中央銀行票據以貼現方式發行,向全部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進行價格招標,到期按面值100元兌付,到期日遇節假日順延。特別提示,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繳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戶名:中央銀行票據(0901012),賬號:23509012,支付行號:001100001509。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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