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意見》的通知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意見>的通知》是2003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辦公廳
  • 類型:通知
  • 發布內容類型:意見
《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意見》已經中央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做好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的新聞報導工作,對於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把黨和國家的聲音傳播到千家萬戶和世界各地,反映黨和國家各級領導幹部執政為民的事跡,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具有重要意義。長期以來,報紙、通訊社、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高度重視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的新聞報導,在實踐中不斷加以改進,總的效果是好的。但是,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的新聞報導過多過長影響宣傳效果的問題比較突出,幹部民眾意見較多。
中央要求,把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的新聞報導工作,作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領導作風,密切黨同人民民眾聯繫的一件大事來抓。要按照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從工作需要出發、注重新聞價值和社會效果、精簡務實的原則,採取具體可行的措施,切實加以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嚴格自律,自覺支持新聞媒體改進報導工作,使新聞報導更好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
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意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促進和帶動全黨同志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進一步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領導作風,遵照十六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全體會議關於加強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設的有關精神,按照從工作需要出發,注重新聞價值和社會效果,使新聞報導更好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的要求,現就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的新聞報導,重申並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改進會議新聞報導
黨和國家舉行的或經中央批准召開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義的會議,按照中央批准的新聞報導方案,授權新華社統一發布訊息,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下同)進行準確、及時、充分的報導。
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國務院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中央軍委會議,可以公開報導的,由新華社發通稿。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全國政協常委會的例會,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按照會議的報導安排進行報導。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常委會、中央軍委召開的其他會議,需要報導的,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作一次性報導。
中央領導同志出席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召開的會議,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一般不作報導,確需報導的,由中央辦公廳通知新聞媒體。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召開的會議,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一般不作報導,確需報導的,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通知新聞媒體。
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一年一度的全委會議,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報導;其他重要會議,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可根據會議性質和新聞價值自主決定是否報導。
二、關於改進領導同志活動的新聞報導
中央主要領導同志(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層考察工作、調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動,分別按照中央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和中央軍委辦公廳的安排,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組織報導,原則上不對隨行和陪同的部委、地方領導同志列名報導。中央其他領導同志到基層考察工作、調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動,需要公開報導的,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發簡短的綜合訊息,也可只在當地媒體上報導。
中央領導同志的講話,需要公開發表的,由中央辦公廳作出安排,新華社發通稿,或指定有關報刊發表。中央領導同志題詞、作序、寫賀信、發賀電,參觀展覽、觀看演出和出席其他文藝活動,給部門、地方的指示、批示,出席部門和地方舉辦的頒獎、剪彩、奠基、首發、首映等儀式和接見、照相、聯歡、探望、紀念會、聯誼會、研討會等活動,一般不作公開報導。確需報導的,由中央辦公廳通知新聞媒體。
三、關於改進領導同志外事活動的新聞報導
中央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外事活動,由外交部、中央聯絡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等部門提供新聞稿,新華社發通稿,中央主要新聞媒體酌情安排報紙版面和電視時段;其他外事活動,由外交部、中央聯絡部等有關部門向記者介紹情況,由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自主報導,規格不超過重要外事活動的報導;出訪活動中的陪同人員名單一般只在離、抵京時報導。
多位中央主要領導同志同日分別會見同一位外國元首、政府首腦、議會議長或政黨領袖,發一條綜合訊息,報紙可通過訊息標題或配發照片等形式體現報導規格。同一位中央主要領導同志同日會見多批外賓,發一條綜合訊息。
中央主要領導同志會見外國政府部長、議會議員、政黨和團體負責人、企業家以及其他人士的報導,要從嚴掌握,原則上由外宣媒體和中央電視台的國際頻道以及相關媒體進行報導。需要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中央電視台在新聞聯播節目中報導的,由外交部、中央聯絡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等部門提供新聞稿,作簡要播報。向外國政府、政黨和團體發的賀電、賀信等,需要報導的,由外交部、中央聯絡部等有關部門通知新聞媒體。
中央其他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由人民日報、新華社作簡要報導或發外事簡訊。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領導同志外事活動報導區別對待。
省部級負責同志受中央委託,率領中共代表團或政府代表團出訪,由人民日報、新華社發簡短訊息。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主要負責同志的外事活動,一般不報導。外交部部長的外事活動報導區別對待。
上述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如有新聞價值,均可由新聞媒體對海外和在我新聞網站上自主報導。
四、關於改進新聞報導的采編播發
除黨和國家舉行的或經中央批准召開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義的會議外,會議報導不應把中央領導同志是否出席作為報導與否和報導規格的唯一標準,不應完全依照職務排序安排報紙版面和電視時段。
報導中央領導同志的活動,要努力提高質量,注重新聞價值,力求準確、鮮明、生動,多報導對工作有指導意義、到基層為民眾解決生產生活困難和民眾關心的實質性內容,減少單純行蹤性的報導,力戒空泛和一般化。外事活動報導也要講求實際宣傳效果,突出實質性內容。要努力提高報導時效,可由新聞單位自行審定的稿件,儘量由新聞媒體自主報導。對外報導和網際網路上的報導要充分考慮海外客群和網路特點,增強針對性、可讀性、時效性。
傳播黨和國家的聲音是新聞媒體特別是中央主要新聞媒體的重要任務。在精簡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導的同時,要充分運用各種新聞體裁大力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生動展現黨和國家各級領導幹部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為民的先進事跡和重要業績。
五、關於改進地方領導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的新聞報導
地方領導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的新聞報導,要參照本意見確定的原則掌握。同時要注意到,中央領導同志擔負著國務活動任務,各地不應在報導規格上簡單比照。地方媒體的新聞報導更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多反映基層幹部民眾的生動實踐和新鮮經驗,多為人民民眾的工作、學習、生活提供健康有益的新聞信息。
中央宣傳部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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