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麻將大賽規則

世界麻將大賽規則

世界麻將大賽的官方規則使用中庸計分法,其官方語言有4種:國語、廣東話、英文、日文。該計分法由中國香港人,世界麻將大賽總監關兆豪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麻將大賽規則
  • 性質:遊戲規則
  • 構成:四章
  • 套用:世界麻將
規則大綱,麻將構成,參與流程,

規則大綱

世界麻將大賽規則共由四章構成。
第一章:麻將規則,為麻將的基本打法。
第二章:計分法,一局和牌後,和牌者得分的計算法,及各家支付此得分的授受法。
第三章:比賽章程,比賽的時間表、淘汰制度等。
第四章:行為守則,一般行為守則、罰則等。
四章以外,另有三個附錄:
附錄甲:和種提示卡用法
附錄乙:記分卡用法
附錄丙:發聲指引

麻將構成

“世界麻將大賽”採用一副136張的麻將牌,不用花牌
136張牌里有34款不同的牌,每款各有四張。
34款牌分為數牌及字牌兩大類。
數牌:數牌包含了筒子牌、索子牌及萬子牌 三套色,各色有1至9的九款,三色共27款,每款四張。
字牌:字牌包含了“東”“南”“西”“北”的四款 風牌,及“白”“發”“中”的三款三元牌,合共七款,每款四張。
么九牌:數牌的“1”及“9”(共六款)統稱為么九牌,2至8的數牌(共21款)統稱為中張牌。“么九牌”這詞的一般用法, 有時會包括了字牌,有時又不包括字牌。因此在本規則里,有必要時會寫明為“么九數牌”或“么九、字牌”,以資識別。

參與流程

麻將比賽,分多局進行。(詳細見別章“比賽章程”)在一局裡,選手透過打牌的程式,以搶先完成和牌形為主要目的。(下述“打牌”及“和牌形”等部份)和牌者從三家對手支取得分,得分多少會根據手牌的內容而有很大的變化,因此爭取高分的和牌(及阻止對手的高分和牌),是勝負的關鍵。以多局的得分及失分合計,來決定勝負名次。
比賽開始時,先“執位”來決定四家座位及起莊。然後打指定局數,每局的流程如下:
洗牌、開門、配牌、打牌
有人和牌時,便進行計分。
如打完牌牆仍無人和牌,便作“荒牌”,各家分數無得失。(下述“王牌與海底牌”)
順子、刻子、槓子、對子
順子:三張同色、數字連續的牌組成“順子”。手中三張暗張組成“暗順”,透過“吃牌”組成“明順”。
刻子:三張同色、數字相同的牌,或是三張相同的字牌組成“刻子”。 手中三張暗張組成“暗刻”,透過“碰牌”組成“明刻”。
槓子:四張相同的牌,要透過“開槓”才成為“槓子”。手中四張暗張,算作暗刻(加一張),不算槓子。
對子:二張相同的牌,稱為“對子”。
和牌形分二類:“基本和牌形”和“特殊和牌形”。
基本和牌形:基本和牌形為4組牌加一對子(稱為“眼”)。每組牌可以是順子、刻子或槓子。
特殊和牌形:特殊和牌形在“計分法”和種的第10類詳述,有“十三么九”及“七對子”二個。
手牌必須符合“基本和牌形”或“特殊和牌形”方可以和牌。“計分法”里的和種,除第10類的特殊和牌形以外,均不能當作和牌形的定義。換句話說,只符合了和種的條件,但不符合和牌形的規定,是不能和牌的。(會算作“錯和”。)
數骰位
在以下“執位”及“開門”程式中,會用到“數骰位”這步驟。數的方法,是從擲骰者起數作1,然後沿逆時針方向數,按骰點數到最後一家為結果。即是,5點及9點為擲骰者,2點、6點及10點為其下家,3點、7點及11點為其對家,4點、8點及12點為其上家。
擲骰時,是擲兩個六面為1到6點的骰子。執位
按照“比賽章程”,每半場或小段開始時,一台的四人要實行執位程式,以決定四家座位及起莊。
四家先隨意就座。
取東、南、西、北四張風牌翻轉洗勻,四張排成一橫列(面朝下)。
取一張奇數牌及一張偶數牌,各加放在橫列的兩端(面朝上),形成一列六張。
隨意一家擲骰並數骰位,得出的一家再擲骰,這次數骰位決定由那一家開始取風牌。
第二次擲骰如為奇數,則由奇數牌的一端開始取風牌;如為偶數,則由偶數牌的一端開始取風牌。由第二次擲骰數骰位得出的一家,沿逆時針方向,四家輪流各取一張風牌。
取得“東”風牌的人為起莊,座在會場指定的“東方”位置。取得“南”風牌的人座在其下家(右手邊)位置,取得“西”風牌的人座在其對家(對面)位置,取得“北”風牌的人座在其上家(左手邊)位置。
莊家及門風
在一局裡,四家各屬一風位,沿逆時針方向,為東家、南家、西家、北家。
門風:風牌中與自己的風位相同者,稱為門風 (別稱“自風”),其他的風牌稱為“客風”。“門風”屬“字牌類”和種,能獲加分。
莊家:東家又稱為“莊家”,其餘三家統稱為“閒家”。
圈:比賽以四局為一圈的單位進行。一圈的第一局,由執得東位的選手起莊(另有規定者除外),當第一局的莊家。
輪莊:打完一局後,輪到之前的南家做下一局的莊家,這樣便一圈裡四家各有一次做莊機會。
“世界麻將大賽”規則,不採用“場風”(圈風)或“連莊”。莊家有首先打牌的利益,但在計分上沒有特別利弊。
洗牌
洗牌的程式有兩種,視乎有否提供“自動洗牌機”而定。
無自動洗牌機時,手動洗牌的程式如下:
將所有牌翻轉,面朝下。
四家用雙手洗牌,過程最少有20秒。各家應務求把牌洗勻,雙手應有離開牌的動作,不得故意按著或扣著某些牌。
如果洗牌過程中有牌翻開了,應該先把牌翻轉,然後才繼續洗牌。有牌翻開了後,便最少要再洗7秒;必須最後有起碼7秒沒有牌翻開,才能算洗完。
更新! 洗好牌後,選手應把雙手抽離牌桌中央牌堆範圍,以示意自己洗牌完畢。四家均把手抽離,同意牌已洗勻,才可以開始砌牌牆。 在四家同意牌已洗好之前,一家不可以擅自開始砌牌牆,否則對手有權把其牌牆拆掉再洗,裁判員亦有權查看其牌牆以調查有否作弊的嫌疑。已抽離雙手者,隨時有權再參加繼續洗牌。
各家在自己面前砌17幢牌,每幢兩張。假如砌牌牆過程中不慎翻開了牌,便應取一部份牌,與之洗勻然後再砌;此時各家均有權從自己牌牆加牌與之洗勻。
四家牌牆圍成正方形,牌牆中間的位置稱為“牌河”,供放置打出的牌。為了讓牌河有足夠位置,牌牆應端對端地圍成大的正方形,不應端對邊地把牌河縮小。
更新! 有部份賽事會使用自動洗牌機進行,其用法請遵從裁判員的指示。開門
由莊家擲骰,數骰位得出一家為“開門人”。
開門人再擲骰。兩次擲骰的總和為“開門數”。
在開門人前面的牌牆,從右到左(順時針方向)撥走開門數的數目的牌幢(作為槓尾)。這些牌幢的末端(左端)作為“槓尾”,在這些牌幢以後(左邊)的牌牆作為牆頭。
如果開門數大於17,便在開門人左邊(上家)的牌牆繼續數,上家牌牆的最右邊一幢數作18。
注意牆頭取牌是沿順時針方向,與四家輪流打牌的逆時針方向不同。
配牌
“開門”後,便實行配牌程式。
東家先從牆頭取二墩(四張)牌,然後南、西、北家亦順次各取二墩牌。
以上動作重複多二次,此時各家各有12張牌。
東家從牆頭取第一及第五張牌(俗稱“跳牌”),然後南、西、北家順次各取一張牌。
此時東家應有14張牌,閒家應各有13張牌。配牌完成,由東家開始打牌。
在配牌過程中,確認配牌正確前,不應揭看手牌或摸牌的底面,否則如果配牌犯了錯,便可能被判罰。(此規則為防止有人見配了的牌不好,故意犯規來擾亂比賽。)
打牌
開局時,由東家開始先打出一張牌。
以後各家輪流,從牆頭摸一張牌,然後打出一張牌。
有人“鳴牌”時,以上程式會改變。
一局牌,打到有人和牌或荒牌為止。
摸打規條
上家未打牌前,嚴禁伸手摸牌,或伸手進牌河阻礙其他家視線。 未輪到自己時卻偷步摸牌者,裁判有權判作“大相公”論。
打牌者的下家,應看清楚上家打了的牌才伸手摸牌。一旦伸手觸摸了牆頭的牌,便當作放棄鳴牌的權利。但如果有他家鳴牌,則仍有權按照“鳴牌優先規條”優先和牌。
嚴禁“先打後摸”,如有違者裁判有權判為忘記摸牌,作“小相公”論。
打牌者打牌後,如下家已摸牌,並已把牌混進暗手中,或已打牌,或已宣布和牌開槓,則其他二家便失去(對前者)鳴牌的權利。
如果打牌者打牌後,下家已摸牌(把牌拿起,離開了牆頭的原來位置),但在混進暗手中前有其他人碰牌、槓牌,則下家要把牌放回。唯接著輪到摸該牌者(即鳴牌者的下家),(在取看該牌前)有權選擇照常摸取該牌,或是(因下家已摸過或看過該牌,對他不公平)要求下家保留該牌作為下家的下一張摸牌,而自己則摸取牆頭的次一張牌。
摸牌應保持合理速度,不可太快速摸牌來故意妨礙他家鳴牌權利(以上家打牌後一~二秒過後摸牌為宜);鳴牌應從速,不應故意拖延。否則裁判有權作出警告,或判為犯規並處罰(或把利益歸於他家)。
打出的牌,放到台上中央牌牆圍著的位置(稱為“牌河”), 自己所打的牌,要按順序排好在牌河裡自己面前的區域,排成橫行,從左到右每行6張。一行放滿6張後,再在其下面開始放下一行。(好象寫字般,橫寫一行6個字。)
如果放錯位置,而有對手對於看似是剛打的位置的牌鳴牌,則由放錯牌者承擔責任受罰。
打牌時,不可讀出所打的牌的名稱。讀錯牌名而引致對手錯鳴者,須承擔責任受罰。
打牌者沒有義務泄露給對手知道所打的牌是否剛剛摸的一張,或是從暗手中那一個位置打牌,並有權故意隱藏此情報。(唯一限制是,應在時限內打牌。)對手可觀察打牌者從那兒打牌,並運用該情報來組織其策略,但對手要自負運用該情報的責任及風險,且該情報不可當作任何法定依據(例如看到打牌者隨手打出了剛摸的一張,也不可以此作為依據來對之前已打了的牌引用“跟張免責規條”)。嚴禁兩家“串通”,故意以打牌位置來作暗號。
鳴牌
打出的牌,對手可以“鳴牌”以取來和牌或完成一組牌。
只有對最後剛打出的一張牌可以鳴牌,下一家摸牌、打牌過後,之前打了的牌便不能再取用。
鳴牌來完成一組牌,必須把整組牌亮明成為明張,不得把牌加到暗手裡去。
鳴牌有銃和、吃、碰、槓(大明槓)幾種,以下詳述。
要注意鳴牌必須揚聲(開槓和牌亦同),尤其是如果不叫鳴而在亮牌前打牌,裁判有權判為忘記摸牌,作“小相公”論。
各詞語的發音,請見附錄丙:“發聲指引”。
和牌
聽牌:手牌只差一張便完成和牌形,稱為“聽牌”。
自摸和:輪到自己摸牌時,從牌山摸牌來完成和牌形,稱為“自摸和”。(“嶺上開花”自然算作自摸和。)自摸和者應聲明“和”或“自摸”。
銃和:對手打牌時,打出自己所聽的牌,便可以喊“和”並取該牌來完成和牌。這稱為“銃和”,打出該牌謂之“放銃”(別稱“出銃”或“放炮”)。(“搶槓”也算作銃和。)
和牌時,要把整手牌揭示給三家對手看,以確認和牌正確及進行計分。三家在確認和牌正確前,不可揭示自己手牌或弄亂桌上的任何牌,否則若在“錯和”的情形下要繼續此局時,便要負責並受罰。
更新!原則上, 只要符合了和牌形便可以和牌。“計分法”內有“跟張免責規條”,但“世界麻將大賽”不採用任何例如“走雞”或“打過”就不準和牌(或碰牌)等的禁例。
碰牌
對手打出的牌,與自己手上的對子相同,便可以喊“碰”,並取該牌來與對子組成“明刻”。
這三張牌組成的明刻,要亮明並擺放在自己的暗手之前(暗手與牌牆之間)的位置。並要把一張橫放來表示是誰家打了的牌:如果是上家打的牌,便橫放左邊的一張;如果是對家打的牌,便橫放中間的一張;如果是下家打的牌,便橫放右邊的一張。三張牌一旦組成明刻後,便被鎖定,以後不得收回暗手或改作其他組合(小明槓除外)。
碰了牌後,便要打出一張牌。然後是輪到下家摸牌。
吃牌
上家打出的牌,與自己手上的兩張合起來能組成順子,便可以喊“吃”,並取該牌來與自己的兩張組成“明順”。與碰牌或銃和不同,只能吃上家打出的牌。
這三張牌組成的明順,要亮明並擺放在自己的暗手之前(暗手與牌牆之間)的位置。 應按數字順序從左到右排好,並要把吃回來的一張橫放,來表示這是上家打了的牌。三張牌一旦組成明順後,便被鎖定,以後不得收回暗手或改作其他組合。
吃了牌後,便要打出一張牌。然後是輪到下家摸牌。
吃牌者喊“吃”後,容許(但不鼓勵)先打牌、後亮出明順。兩者均完成才算完成吃牌步驟,至此之前均計作吃牌者的打牌時間。他家應等吃牌者亮出明順後才摸牌或叫鳴(和牌除外)。
吃牌者應先揚聲叫吃,過了適當時間(約一秒)後才把明順亮出或打牌,這樣當他亮牌或打牌後,則其他二家便失去碰牌、槓牌的權利。如果無揚聲叫吃,或於叫吃前、同時或之後太快亮牌或打牌,則他家有權按“鳴牌優先規條”把牌碰、槓了去。
四張相同的牌,透過“開槓”便成為“槓子”。“開槓”有分“暗槓”、“小明槓”與“大明槓”三種。開槓者應聲明“槓”。
暗槓:暗手裡有四張相同的牌,可以拿出來開暗槓。開暗槓可以在自己摸牌後(包括東家配牌後,或補槓後)實行,但吃、碰了牌後不能(同時)開槓。 先把四張牌亮明給三家對手確認為相同,然後把四張牌擺放在自己的暗手之前(暗手與牌牆之間)的位置,中間的兩張打開,兩端的兩張反轉(以區別為暗槓)。 之後進行“補槓”。
小明槓:暗手裡有一張與自己的明刻相同的牌,可以拿出來開小明槓。開小明槓的時機與開暗槓相同,可以在自己摸牌後(或補槓後)實行。 喊“槓”後,把該牌亮明,加到明刻的一端(不應放到橫放了的牌旁邊)組成“明槓”。之後進行“補槓”。 注意開小明槓時必須先喊“槓”才亮牌,不揚聲者裁判有權判作為打牌, 下家可以把牌“吃”了去。
大明槓:對手打出的牌,與自己手上的暗刻相同,便可以喊“槓”,並取該牌來與暗刻組成“明槓”。這四張牌組成的明槓,要亮明並擺放在自己的暗手之前(暗手與牌牆之間)的位置。 並要把一張橫放來表示是誰家打了的牌:如果是上家打的牌,便橫放左邊的一張;如果是對家打的牌,便橫放中間的其中一張;如果是下家打的牌,便橫放右邊的一張。之後進行“補槓”。
對手打出的牌,與自己的明刻相同,不可以開槓
四張牌一旦組成槓子後,便被鎖定,以後不得收回暗手或改作其他組合。
補槓:開了槓後,要進行“補槓”,從“槓尾”摸一張稱為“嶺上牌”。(因為槓子用多了一張牌來構成一組本應是3張的組合,所以要補回一張牌。)補槓完後,便要打出一張牌。然後是輪到下家摸牌。
必須要先亮明槓子的四張牌,確認清楚後才可以補槓。禁止先補槓後亮牌,如有違者裁判有權判作“大相公”。
“嶺上牌”和牌,稱為“嶺上開花”,屬“偶然類”和種,能獲加分。嶺上開花一律算作自摸和
搶槓
當對手開“小明槓”時,槓的牌正好是自己所聽的牌,便可以喊“和”並取該牌來完成和牌,這稱為“搶槓”。搶槓一律算作銃和,開槓者放銃。
“搶槓”屬“偶然類”和種,能獲加分。
只有小明槓可以搶槓,暗槓不可以搶槓,沒有例外。對於大明槓,按照“鳴牌優先規條”,和牌優先,大明槓不成立。
對手把牌加到明刻時,便可以立即喊“和”搶槓,不必(亦不應)等對手補槓才喊和。打牌者如只是想把牌打出而不是想開槓,必須把牌清楚放到牌河的指定位置,不可含糊地放到明張範圍。
鳴牌優先規條
如果打出一張牌時,有兩家以上同時對該牌鳴牌,則按照以下優先順序,只有最優先者的鳴牌成立,其他的鳴牌無效。
優先順序由高至低為:
1a. 打牌者下家的和牌
1b. 打牌者對家的和牌
1c. 打牌者上家的和牌
2. 碰牌槓牌(大明槓)
3. 吃牌
兩家同時喊“和牌”,按以上優先順序解決,稱為“截和”。(注意“截和”沒有例外。)
只有合法的鳴牌能有優先權,對於不正確的鳴牌,對手有權取消其優先權來鳴取該牌。 鳴牌以揚聲為準,不及時揚聲者,無優先權。
碰牌、槓牌者如想享有優先權,應從速叫鳴,如果吃牌者在叫吃後已把明順亮出或已打牌,則其他二家便失去碰牌、槓牌的權利。
和牌的限制較寬鬆(因和牌的牌形可能較碰、槓複雜,而重要性又較高),在吃牌者叫吃後亮牌兼打牌兩者均完成之前,仍可以享有優先權。
王牌與海底牌
王牌:牌牆並不摸盡,而是摸剩14枚“王牌”不用。
一局打到後半時,為了方便點算王牌數目,任何一家可以要求“開門者”把14枚王牌稍微向左推,與牌牆分開。如果因補了槓而令槓尾有半幢牌,則應把槓尾的第7幢拆開放,注意應把牌幢下方的牌放到王牌那邊,上方的牌放在牌牆最尾成為海底牌。
海底牌:牌牆裡14枚王牌之前的最後一張稱為“海底牌”,摸了海底牌的一家不可開槓,如非和牌便必須打出一張,這打出的一張稱為“河底牌”。
河底牌:河底牌不可吃、碰、槓,只能和牌。
海底牌或河底牌和出,屬“偶然類”和種,能獲加分。
荒牌:如果河底牌無人和牌,這一局便成為“荒牌”,不分勝負,各家分數無得失。
不連莊的原則,荒牌亦無例外。
和牌的計分
和牌者把手牌公開後,應把手牌按和牌形分好,讓各家確認和牌正確,及進行計分。
基本和牌形的牌,要把4組牌及一對眼分放好。銃和的一張應橫放,以表示明刻。
“七對子”要把牌按七對排好次序。“十三么九”要把牌按三色、風牌、三元牌排好次序。
和牌的計分,按“世界麻將大賽計分法”計算。
自責數和原則:原則上,計分是和牌者自己的責任。 和牌者可以請求其他三家或裁判員幫忙計分,但任何幫忙的人均不需要對計錯分、計少分負責。和牌者沒有請求他人幫忙時,其他人不應多嘴,擾亂其注意力。
確認和牌者沒有計多了分,是其他三家的責任。他們可以請求裁判員幫忙核對,但裁判員不需要對計錯分、計多分負責。如果和牌者計少了分,其他三家或裁判員沒有義務提醒和牌者,但任何人有權指出並要求和牌者正確地計手牌的最高分數。
提出適用“跟張免責規條”,是放銃者的責任。
如有需要(例如有言語不通問題,或和種繁多的手牌),可使用“和種提示卡”以協助計分,但四家同意無需要時可以不用。提示卡用法請見附錄甲:“和種提示卡用法”。
各家要把四家的得失分記錄在“記分卡”上,記錄方法請見附錄乙:“記分卡用法”。然後各家要把記分卡給其他三家簽名,以互相確認記分正確。必須等四家簽名同意記分正確後,和牌者才可以把牌推散。把牌推散後,計分程式便算完結,一般不能再作改變。如四家均同意有需要改正,必須向裁判員提出,裁判員會酌情處理。
如果四家對計分有異議,主張著二個不同的計法,可請求裁判員正式判決。(要真的是主張著二個不同的計法,有二套不同的和種組合、手牌得分或得分授受,才可請求正式判決。不知道手牌應怎么計分,只能請求非正式協助,裁判員無需負正式責任。)裁判長的判決為最終決定。
自由數和:如果手牌(暗張)可以排列成多個不同的牌形,則和牌者可以自由選擇最有利的牌形來排示,並按此牌形計分。 手牌只可以按一個牌形計分,不能同時加計不同牌形的和種。 (例如不能同時計“一色三同順”與“三連刻”,或“兩般高”與“七對子”。)和牌者如覺得有需要考慮並比較多個牌形的分數,應事先聲明並保持暗張與明張清楚分開。(如果混淆了,對手有權不準他改變牌形的排列。)
九蓮寶燈”自摸規條:“九蓮寶燈”的牌自摸和時,必需把自摸的牌清楚分開放好,如果在公開確認前把自摸的牌混進手牌里,“九蓮寶燈”便不能算。
東家開局時獲14張配牌,沒有自摸牌,故“天和”時的“九蓮寶燈”不算數,只能計“天和”。
罰張
如果參賽者把自己手牌里的牌違規地公開暴露,則暴露了的牌打開留在桌面上成為“生罰張”。罰張應放在暗手的右邊位置,與鳴了牌的明張分開放。
生罰張可以選擇在自己現在或(如現在非輪到自己打牌)下一次打牌的機會時打出,一旦打了別的牌(即使是別的“生罰張”)後,生罰張便成為“死罰張”,以後不得打出。
(此規則為防止串通,阻止他家預見會打甚么牌以違法獲益。)
罰張(不論生死)均不得用來組成(包括銃和時)明順、明刻、明槓(不論大小),也不得獨聽(俗稱“單吊”)銃和來構成“明眼”。 換句話說,罰張只可以用來組成暗組,不可以用來鳴牌以組成明組。
(此規則為防止串通,阻止他家見到暴露牌者需要甚么牌,便故意“供張”。)
“七對子”時,罰張不能獨聽銃和來構成“明對”。
“十三么九”時,不能銃和與罰張一樣的牌,另外如果有罰張3張以上,便不準銃和,只能自摸和。
如果違犯上則,企圖用罰張來進行被禁止的鳴牌,則當作錯鳴(錯吃、錯碰、錯槓、錯和)處理。
配牌時,如果在理牌時(或理牌前)無意暴露了牌,則可以有一張免罰。如果暴露了兩張以上,可以收回一張,其餘的成為(生)罰張。
生罰張打出時,便不再是罰張。罰張如果用了來開暗槓,便不再是罰張。
以上罰則,適用於無意或疏忽錯誤暴露的牌。裁判有權對於故意犯規施予額外懲罰。
相公
如果選手被發現手牌數目不符,這局便失去和牌資格,這稱為相公。
選手的暗手與明張,非自己打牌時應合計共有13張牌,自己打牌前應合計共有14張牌。在這裡,槓子數作一組3張的牌。
如果手牌少了,稱為“小相公”,這局失去和牌資格,不能和牌。
如果手牌多了,稱為“大相公”,這局失去和牌資格,兼且不得鳴牌或開槓
一旦被確認為相公,便失去和牌資格,即使後來手牌又回復了正確數目,也不能再和牌。
以上罰則,適用於無意疏忽造成的相公。裁判有權對於故意犯規(例如故意多摸牌、不肯打牌、或一次打出多張牌)作出糾正或施予額外懲罰。
錯鳴
本節為有關不正確的鳴牌(吃、碰、槓、和)的處理和罰則。以下罰則,適用於無意或不小心犯的錯誤。裁判有權對於故意犯規作出糾正或施予額外懲罰。
誤鳴:如果選手鳴牌(吃、碰、槓)並公開了該組牌,但立即發現鳴牌不正確(牌組內容不符,或嘗試吃下家或對家的牌等),則可即時自行更正,之後違規暴露了的牌便成為罰張。
例:選手“吃”上家的2筒,但卻拿錯了4筒和5筒出來。被對手即時指正後,他拿出3筒來構成“234筒”明順,露了面的5筒成為“生罰張”,他可選擇即時把它打出,或是留起來成為“死罰張”。
改鳴:如果選手叫鳴(吃、碰、槓)後想改變主意,改為其他種類的鳴牌(或和牌),一般是容許不用受罰。(除非選手已公開牌組,則此情形下違規暴露了的牌便成為罰張。)但如果選手改鳴過頻,則裁判有權判罰。
如果選手叫鳴後,另有對手采“鳴牌優先規條”叫鳴,則選手有權改叫和牌,並可以按鳴牌優先規條“截和”。
空鳴:如果選手喊了吃、碰、槓(大明槓),但未有公開牌前改變主意或發現無正確牌組來鳴牌,則在取消鳴牌的同時,必須揭露兩張牌作為罰張。 更新! 裁判有權指定要揭露那些牌作為罰張。
空槓:如果選手在自己摸牌後喊開槓,但未有公開牌前改變主意或發現無正確牌組來開槓,則一般容許取消開槓,不用受罰。但如果選手空槓過頻,則裁判有權判罰。
錯誤牌組:如果選手鳴牌(吃、碰、槓)並公開了該組牌,但後來(打出的牌被鳴牌,或下家已摸牌,或自己已補槓)發現明張有錯誤,不符順子、刻子或槓子的規定,這不能更正,這局失去和牌資格。補槓後發覺槓子錯誤者,失去和牌資格外,亦不得鳴牌或開槓(如“大相公”一樣)。
如果選手在公開明張前已先打了牌,而打出的牌被鳴牌或下家已摸牌,則必須公開牌組,不得引用以上“空鳴”規則來取消鳴牌。故此不鼓勵先打牌後亮牌的習慣。
錯和:如果選手宣布和牌(自摸和或銃和)並公開了全手牌,然後發現和牌不正確,這稱為“錯和”,與“誤鳴”一樣處理:這局繼續打,違規暴露了的牌全部成為罰張。
空和:如果選手宣布和牌,但在公開手牌前改變主意或發現不能正確和牌,則在取消和牌的同時,必須揭露三張牌作為罰張。(如果手牌只有三張以下,則全數揭露。) 更新! 裁判有權指定要揭露那些牌作為罰張。
確認和牌者有正確的和牌形,是三家對手的責任。對手在確認和牌正確前,不應公開自己手牌或推亂桌上的任何牌;如果發現錯和,牌局便要繼續,違例公開了的牌便成為罰張,如果推亂了桌上的牌便會按章處罰。
打牌時限
每一局內,各家有整局合計3分鐘的打牌時間。 逾時者每15秒(或不足15秒)罰扣5分。
每一次打牌,選手有15秒的時間。 逾時者每15秒(或不足15秒,逐次分開計)罰扣5分。
計時的方法:如果是摸牌,則由上家打牌起計;如果是鳴牌,則由所鳴的牌打出起計。到自己打牌(以及鳴牌時亮明明張)為止。開槓時,補槓後便算作另一巡。
對於以上時限,每局配牌後的頭15秒暫不計時,作為選手理牌及組織策略的準備時間。 在這15秒內,如果東家已打了牌,西家或北家有權要求南家暫不摸牌,以讓自己有足夠時間準備;同樣地,到南家打了牌後,北家亦有權要求西家暫不摸牌。
以上的二項罰則,會同時雙重適用:如果選手因為在某幾次打牌時,猶疑不決超過15秒,而因此亦超過了整局3分鐘的時限,則會雙重受罰。
裁判有權決定對那位選手計時。如果覺得對手打牌太慢逾時,請通知裁判。
一局牌一家因逾時被扣分超過80分者,為嚴重逾時,如無合理解釋,作棄權論。
對於比賽每節(半場或小段)的整體時限,請見別章“比賽章程”的“整體時限”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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