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會

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會,英文名稱:WORLD GUIGUZI ACADEMIC INSTITUTE [縮寫WGAI]。本會經香港特區政府批准註冊登記,成立於2011年03月21日,總部設於香港,以劉小奇為法人的社團組織。會員不受地域限制,來自世界各地。是一個有志於傳承和弘揚中國鬼谷子文化、具有良好道德修養的鬼谷子學術研究專家和社會各界鬼谷子文化研究愛好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會
  • 外文名:WORLD GUIGUZI ACADEMIC INSTITUTE
  • 縮寫:WGAI
  • 成立於:2011年03月21日
本會簡介,鬼谷子其人及其學術,章程,

本會簡介

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會以弘揚中國鬼谷子文化為己任,批判偽科學,破除封建迷信,促進鬼谷子文化健康發展。學習鬼谷子思想、智慧和奇謀韜略在從政、外交、經營、管理、公關等方面的套用,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加強鬼谷子文化交流,古為今用,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帶動朝歌雲夢山鬼谷子文化旅遊事業, 為鬼谷子故里古都朝歌的振興和經濟騰飛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文明建設服務,為促進社會和諧,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積極的貢獻。

鬼谷子其人及其學術

鬼谷子名王禪,又名王詡,東周戰國時衛國人。出生在河北省臨漳縣穀子村,因隱居朝歌雲夢山鬼谷而得名(河南省鶴壁市淇縣),鬼谷子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軍事家、謀略家、教育家。他的知識可謂“通天徹地、人所不及”。兼顧數家學問,被後人譽為“曠世奇人、陰陽家的術算鼻祖、縱橫家的先師、兵家的師祖”。長於持身養性,精於心理揣摩,深明剛柔之勢,通曉縱橫捭闔之術,獨具通天之智!他的弟子有兵家:孫臏、龐涓、尉繚子;縱橫家:蘇秦、張儀、毛遂,被譽為商聖的范蠡等。
鬼谷子文化是以縱橫家思想為主,兵家、道家、陰陽家、法家思想的綜合和集大成者。
一是易學:日星象緯,占卜八卦,預算世故,十分精確;二是兵學,六韜三略,變化無窮,布陣行軍,鬼神莫測;三是遊學,廣記多聞,明理審勢,出口成章,萬人難當;四是出世學,修身養性,祛病延壽,學究精深。
鬼谷子的主要著作有《鬼谷子》及《本經陰符七術》。《鬼谷子》側重於權謀策略及言談辯論技巧,而《本經陰符七術》則集中於養神蓄銳之道。鬼谷子權謀策略及言談辯論技巧,以其獨特的謀略風采,格外受到人們的重視。在現代生活中,人們不僅借鑑其兵謀策略、外交策略、政治策略,而且將其謀略思想廣泛套用於經濟活動之中,用經營謀略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勝。鬼谷子所倡導的辯證論或詭辯論,令人心服,不僅在中國受到重視,而且世界上的軍政權謀家及企業家也給予高度讚譽。
鬼谷子學術分類
鬼谷子捭(bǎi)闔(hé);鬼谷子反應;鬼谷子內楗(jiàn);鬼谷子抵巇(xī);鬼谷子飛箝(qián);鬼谷子忤(wǔ)合;鬼谷子揣篇;鬼谷子摩篇;鬼谷子權篇;鬼谷子謀篇;鬼谷子決篇;鬼谷子符言;鬼谷子轉丸;鬼谷子卻亂;鬼谷子持樞(shū);鬼谷子中經;鬼谷子本經陰符七術;鬼谷子分定經;鬼谷子神奇相法;鬼谷子掐指占卜;鬼谷子堪輿(yú)
參考文獻
1.鬼谷子全集 東方慧子、喬柏革編著 線裝書局出版
2.新編鬼谷子全書 房立中編著 光明日報出版社
3.鬼谷子與經營謀略 大橋武夫著 房立中譯 學苑出版社
4. 鬼谷子的智慧 楊炘主編 線裝書局出版
5.鬼谷子的謀略 楊炘主編 線裝書局出版
6.鬼谷子與伐謀伐交 唐突生、侯宇編著 青島出版社
7.雲夢山與鬼谷子 房立中主編 中國人事出版社
8.人事成敗與鬼谷子 寧健編著 廣東經濟出版社
9.鬼谷子天機妙意 鄭傑文編著 南海出版社
10.鬼谷子方法 王守柱編著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1.鬼谷子與中國式管理 許燕編著 企業管理出版社
12.鬼谷子做人辦事經商的智慧 梁齊譯編著 哈爾濱出版社
13.成功銷售要讀鬼谷子王惠敏 尹凡編著 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14.鬼谷子商學院 孫岩編著 中國長安出版社
15.鬼谷子與企業經營之道 杜亞敏編著 四川大學出版社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
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會,英文名稱:WORLD GUIGUZI ACADEMIC INSTITUTE [縮寫WGAI]。
第二條:本會性質:
本會是由有志於傳承和弘揚中國鬼谷子文化、具有良好道德修養的鬼谷子學術研究專家和社會各界鬼谷子文化研究愛好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登記註冊的鬼谷子學術團體。
第三條:本會宗旨:
模範地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批判偽科學,破除封建迷信,學習鬼谷子思想、智慧和奇謀韜略在從政、外交、經營、管理、公關等方面的套用,為社會主義現代文明建設服務,為促進社會和諧,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四條:本會接受各級政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第二章 業 務 第六條:本會業務
1、中國鬼谷子易學、兵學、遊學、謀略術、商戰術、縱橫術等有關文化的研究與傳播;
2、收集、整理鬼谷子文化書刊和文獻資料,組織編寫相關簡報、學刊、學術成果;
3、舉辦鬼谷子學術報告會、交流會、研討會、培訓班、學術講座、資格認證等;
4、推動鬼谷子文化在當代各個領域的套用;
5、設立對外服務性機構,為社會各界提供鬼谷子學術諮詢服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研究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會的章程。
2、有自願加入本會的意願。
3、有良好的道德修養,無社會劣跡,未參加過任何邪教組織活動,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的專家和學者。
4、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傳統文化,有志於傳承和弘揚中國鬼谷子傳統文化的專家和學者。
5. 嚴禁以“大師”、“宗師”、“天下第一”、“神仙”、“大神”、“大仙”“半仙”“創始人”等稱號自居,更不得進行任何封建迷信、偽科學活動。
6、不得以“學術諮詢服務”為由向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但在開展學術活動或學術諮詢服務時,在單位和個人完全自願的前提下,可以收取適當的贊助或捐贈。
7、論文和學術活動中發言均不得涉及政治、社會制度、國家政策、國家機關以及國家領導人作例。
8、未經授權,不得借用本會名義對外進行任何活動。
9、涉及單位、國家機密以及個人隱私,有保密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會員申報程式:
1、向研究會辦事機構提交申請書;
2、經理事會審核通過,由研究會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會理事會、監事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研究會開展的活動;
3、獲得研究會服務的優先權;
4、有權按研究會的規定參加本會學術資格認證;
5、向研究會提出申請研究經費、出版費及獲得獎勵權;
6、有權介紹和推薦符合我會條件的鬼谷子學術愛好者和研究者加入本會;
7、對研究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向本會反映研究情況,提供有關鬼谷子文化資料。
4、無特殊原因,連續兩年不參加研究會學術活動,視其自動退會並予以除名。
5、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和研究會依照章程予以除名的會員,均不得向研究會索取原已繳納的入會費、評審費、培訓費以及平時參加研究會活動的會務費、資料費。
第十三條研究會拒絕任何違法犯罪分子及邪教人員入會,我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國家和所在地區法律、法規及政策以及我會章程,嚴禁任何人利用研究會授予的會員證書、職務證書、資格證書、顧問證書、榮譽證書等身份或名義進行任何違法犯罪活動。會員若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一經查實立即予以開除。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研究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研究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研究會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在研究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有道德修養,無社會劣跡,未參加任何邪教活動,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研究會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方可續任。
第二十三條: 研究會理事長(會長)為研究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研究會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處理研究會內部其他事務。
第二十五條: 研究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學術資格評審
第二十六條:研究會設有鬼谷子學術資格評審機構,國內國際的鬼谷子學術研究者和愛好者均可報名參加評審,鬼谷子學術科目分:鬼谷子易學、鬼谷子兵學、鬼谷子遊學、鬼谷子謀略、鬼谷子商戰、鬼谷子縱橫等,學術資格評審共分六大類:
第一類:鬼谷子學術理論研究類:
主要學術職稱有:1易學研究員;2兵學研究員;3遊學研究員;4謀略研究員;5商戰研究員;6縱橫研究員等職稱。
第二類:鬼谷子學術套用策劃類:
主要學術職稱有:1易學策劃師;2兵學策劃師;3遊學策劃師;4謀略策劃師;5商戰策劃師;6縱橫策劃師等職稱。
第三類:鬼谷子學術教學類:
主要學術職稱有:1、易學講師;2、兵學講師;3、遊學講師;4、謀略講師;5、商戰講師;6、縱橫講師。
第四類:專業證書類:
1易學專家;2兵學專家;3遊學專家; 4謀略專家; 5、商戰專家; 6縱橫專家;
7易學教授;8兵學教授;9遊學教授;10謀略教授;11、商戰教授;12縱橫教授。
第五類 榮譽稱號類:
一.世界著名鬼谷子學術精英
分類:易學精英、兵學精英、遊學精英、謀略精英、商戰精英、縱橫精英
二.世界著名鬼谷子學術專家
分類:易學專家、兵學專家、遊學專家、謀略專家、商戰專家、縱橫專家;
三.世界著名鬼谷子學術導師
分類:易學導師、兵學導師、遊學導師、謀略導師、商戰導師、縱橫導師。
第六類 研究獎項類:
一.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獎
分類:易學、兵學、遊學、謀略、商戰、縱橫
二.世界鬼谷子學術特別成就獎
分類:易學、兵學、遊學、謀略、商戰、縱橫
三.世界鬼谷子學術特別貢獻獎
分類:易學、兵學、遊學、謀略、商戰、縱橫
四.世界鬼谷子學術終身成就獎。
分類:易學、兵學、遊學、謀略、商戰、縱橫
上述證書均由學術評審委員會根據申報者的綜合水平考核評定,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所有證書均為一次性收取適當的評審費,頒發資格證書後的人員亦即成為我會正式成員。具體學術職稱評審辦法見我會《學術資格評審制度》。
第二十七條: 研究會每年度在鬼谷子學術界開展鬼谷子學術榮譽稱號和鬼谷子研究成果獎評審一次,評審時需提交學術專著一部或者專題論文2-5篇,經專家委員會評審合格由研究會頒發證書。
第六章 研究會行政管理
第二十八條: 研究會行政職務主要有:1會員;2理事;3常務理事;4研究室副秘書長、辦事處副秘書長、分會副秘書長、研究中心副秘書長、研究基地副秘書長;5研究室秘書長、辦事處秘書長、分會秘書長、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基地秘書長;6研究室副主任、辦事處副主任、分會副會長、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基地副主任;7研究室主任、辦事處主任、分會會長、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基地主任;8研究會副秘書長;9研究會秘書長;10研究會副會長;11研究會顧問;12研究會執行會長、名譽會長、研究會會長。本研究會設立管理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負責行政管理,學術委員會負責學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 上述行政職務1~6由各辦事機構初審,然後申請報研究會理事會審批,7~12由研究會理事會考核任命。所有研究會職務均頒發相應的證書。我會4—10行政職務從我會專業資格人員中選舉任命,但4~10的行政職務必須具備我會研究員、策劃師、專家資格以上的人員擔任。
第三十條:申請會員只需繳費會員費便可成為我會永久會員。申請入會與資格評審可單獨進行也可同時進行,相同類別相同學術資格科目的晉級,重新申報只繳差額即可。若需我會銅製證書,則需加收300元即可。
第三十一條:研究會選拔業績優秀的會員推薦參加國際學術交流和諮詢服務工作。研究會
內部定期交流鬼谷子學術資料,定期召開學術研討會及專業培訓,研究會成員的論文、專著,
由研究會優先安排出版社出版,並歡迎向研究會專刊和網站投稿。研究會網站和刊物重點宣
傳和表彰在管理和鬼谷子文化研究中有業績的會員專訪和論文。
第三十二條研究會將在世界各國大、中城市設立若干研究室、研究中心、分會或辦事處,由研究會成員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研究會派員考察審批並頒發相應的授權書,每個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人員不得少於五至七人。各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管理會員、代辦研究會事務、開展合法的鬼谷子學術活動。研究會對各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的學術活動和相關事宜予以積極的支持。
第三十三條 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成立後不得向會員亂收費用,但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組織開會、培訓、學習可收取成本性的會務費資料費。本會對各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不收取管理費和攤派與學術無關的任務。
第三十四條 辦事處、研究中心、研究基地或分會成立後在世界鬼谷子學術研究會領導下開展學術活動,各分會為了工作需要可以自行聘請顧問,顧問證書由分會自行頒發,報研究會備案。辦事處、研究中心、研究基地或分會成員由各辦事機構代為管理,各辦事處、研究中心、研究基地或分會開展合法的學術交流會、研討會和培訓活動,向學術委員會請示批准後方可開展。
第三十五條:每年12月31日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負責人必需將年終工作總結報送管理委員會考核,對業績不佳、管理不善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研究會有權更換辦事機構、分支機構負責人或作出撤銷分會的處理。未設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地方的會員由研究會直接管理。
第三十六條:在研究會未成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的區域有鬼谷子文化愛好者和研究者申請入會或參加鬼谷子學術資格評審,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均可代為申辦。該區域的愛好者也可直接向研究會總部申請。
第三十七條: 研究會所有會員證書、職務證書、資格證書、顧問證書、榮譽證書均由會長親自簽發。
第七章 財務管理
第三十八條: 研究會經費來源:(一)會費;(二)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條: 研究會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條:研究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四十一條: 研究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二條 : 研究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研究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可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式
第四十四條:對研究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研究會修改的章程,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終止程式
第四十六條:研究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出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作出決定。研究會經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研究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繼續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聯的事業。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2011 年 03月 28 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研究會的管理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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