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教育經典譯著:童年的秘密

世界教育經典譯著:童年的秘密

《童年的秘密》內容簡介:兒童是自己的創造者。每個兒童都擁有成人不可思議的智力、細緻敏銳的感知力和極強的紀律性;這些能力只存在於特定的年齡段,隨著孩子的日漸成長轉瞬即逝。成人需要學習的是,了解童年的秘密,用適合童年特質的開發方式喚醒它們:這些源自生命本能的巨大能量。在這裡,蒙台梭利以醫生、人類學家、教育家的身份告訴我們,如何善待童年,培植養自主、強大、智慧的生命的秘密。

基本介紹

  • 書名:世界教育經典譯著:童年的秘密
  • 譯者:霍力岩
  • 出版社:光明日報出版社
  • 頁數:40頁
  • 開本:16
  • 品牌:光明日報出版社
  • 作者:瑪利亞•蒙台梭利 
  • 類型:教育
  • 出版日期:2013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23485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媒體推薦,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內容簡介

《童年的秘密》編輯推薦:成人在兒童面前,不是變得自我中心就是變得自私自利。他們任意阻斷孩子的工作,將自己僵冷刻板的理念灌入孩子火熱柔軟的心,把孩子看做廢物和負擔,認為必須由自己安排好孩子的一切;把自己看作判斷兒童善惡的標準,認為兒童任何背離成人特徵的舉動都是惡行。
這些舉動在不知不覺間扼殺了兒童的天性和個性。可是成人毫不自知。他們稱這是給孩子的“愛”。
愛,首先需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去理解。現在,請成人站上被告席,傾聽來自童年的成長的秘密。

作者簡介

作者:(義大利)蒙台梭利 譯者:霍力岩
瑪利亞·蒙台梭利是二十世紀享譽全球的幼兒教育家,她所創立的獨特的幼兒教育法,集醫學、生物學、心理學、人類學和教育學之大成,風靡整個西方世界,深刻地影響著世界各國,特別是歐美先進國家的教育水平和社會發展,因此三度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霍力岩,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北師大學前教育研究所所長。蒙台梭利教育中國化創始人。二十餘年從事蒙台梭利教育實踐及理論研究,譯、著《童年的秘密》《蒙台梭利科學教育法》等二十餘部作品

媒體推薦

我們常常要求兒童,要求他們調整自己以熟練敏捷的方式適應這個世界。但是更切中要領的做法是,這個世界應該調整自己以在各個方面適應兒童。
——英國詩人梅內爾夫人

圖書目錄

前言:兒童的社會問題
第一部分神秘的生命
第一章今日兒童
本章導讀
一、兒童的世紀
二、兒童的心智與潛意識
三、童年的秘密
四、被告席上的成人
第二章神秘的生命
本章導讀
一、生命的開端
二、新生兒
三、生命的本能
四、兒童是自己的創造者
第三章纖毫畢現的心智塑造
本章導讀
一、敏感期
二、敏感期需要的幫助
三、環境秩序:最重要的敏感點之一
四、內部秩序:最重要的敏感點之二
五、智力發展的動力
第四章成長的障礙
本章導讀
一、睡眠
二、行走
三、手和腦
四、“不可理喻”的行為
五、成人的暗示
六、被抑制的運動
七、“愛的智慧”
第二部分為兒童塑造完整的人格
第五章教育者的任務
本章導讀
一、發現兒童真實的自我
二、做好精神上的準備
第六章我們的教育方法
本章導讀
一、蒙台梭利教育法起源
二、“你是誰”
三、兒童之家
四、尋找心靈的翅膀
(一)“重複練習”
(二)秩序感
(三)自由選擇
(四)玩具
(五)獎勵和懲罰
(六)靜默練習
(七)拒絕糖果
(八)尊嚴感
(九)自發性原則
(十)“我會寫字了!”
(十一)閱讀與撕書
(十二)心理決定健康
第七章成長的要素
本章導讀
一、三個條件和兩份清單
二、孩子之一:廢墟中的孤兒們
三、孩子之二:家境優裕的孩子們
四、源自精神的力量
第八章兒童的心理偏差
本章導讀82
一、導致心理偏差的原因
二、心理偏差的表現
(一)神遊症
(二)心理障礙
(三)依賴性
(四)占有欲
(五)權力欲
(六)自卑感
(七)恐懼感
(八)影響健康
(九)說謊
第三部分兒童潛藏著人類的力量
第九章大自然的生命規律
本章導讀
一、工作的本能
二、兒童和成人之間的衝突
三、成人的工作
四、兒童的工作
五、兩種工作的比較
六、在活動中成長
七、主導本能
第十章兒童是人類精神的引領者
本章導讀109
一、“認識你自己”
二、父母的使命
三、兒童的權利
四、瞧!這個人
後記

後記

這本世界名著《童年的秘密》第一版出版發行已有五年時間。《童年的秘密》的作者蒙台梭利創造的並產生廣泛影響的“蒙台梭利教育法”也已在我國已經走過近20年的歷程。隨著我們對童年秘密越來越多的了解和理解,隨著我們對基於童年秘密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越來越多的了解和理解,我們在看到蒙台梭利教育法對我國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的同時,也應該正視當前我國蒙台梭利教育實踐中出現的幾個主要誤區。從教育工作者的角度,我們希望在此談談當前我國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亟需解決的關鍵問題,明確當前我國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思路,以供廣大家長在為孩子選擇教育體系時參考。
一、當前我國蒙台梭利教育實踐中出現的主要誤區
(一)盲目跟風。經濟利益驅使下的“蒙台梭利熱”
1994年9月,我國出現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早的兩個蒙台梭利實驗班。近20年過去了,蒙台梭利幼稚園和蒙台梭利班在我國呈現出雨後春筍般的增長趨勢。“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有1萬個幼兒班進行蒙台梭利法園本化實踐。”“蒙台梭利教育法遍及全國除西藏自治區外的20幾個省區和直轄市,傳播的趨勢是從沿海至內地,蒙台梭利教育在中國的發展勢不可擋。”這在相當程度上是因為,“現代的蒙台梭利法已經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其著作及教具(的製造與銷售)已沒有著作權及專利限制,因此,蒙台梭利著作的各種編譯版本、翻譯版本不斷上市;蒙台梭利法所必備的蒙台梭利教具供銷兩旺,受蒙台梭利教具銷售所帶來的潛在利益的驅動,很多教育公司以加盟等各種形式積極推廣蒙台梭利教育法及其實踐。”
(二)形式主義,實踐中對蒙台梭利教育精髓的忽略
我國不少幼稚園對蒙台梭利教育法抱有極大的熱情,但蒙台梭利教育實踐中卻存在著生搬硬套、囫圇吞棗等現象,形式主義之風較為嚴重。在為數不少的幼稚園,孩子們對買來的教具在擺弄了一個學期或者是兩個學期以後就對其失去了興趣,他們很快表現出無所事事、心不在焉的樣子,甚至把教具當成武器玩起了遊戲;孩子們操作的教具常常並不適合他們的年齡特徵,而教師則常常拿著這些兒童操作材料作為自己直接教學時用來演示的輔助材料;教具成了所謂蒙台梭利教育的中心,兒童則在教師的教導下成了教具的奴隸。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不少幼稚園做的蒙台梭利並不重視蒙台梭利重視的兒童,重視的是蒙台梭利提供的兒童操作材料。
(三)“導師”難尋,掌握蒙台梭利教育精髓的教師缺乏
蒙台梭利教師在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實施過程中發揮著有別於傳統教師的“導師”作用,她們在蒙台梭利教育實踐中扮演著環境提供者、探究支持者和發展引導者的重要角色。根據蒙台梭利教育法,蒙台梭利教師應該深刻理解蒙台梭利教育的內涵,並在此基礎上把握其精髓,把蒙台梭利教育的理念真正滲透到教育實踐中。
然而,當我們用蒙台梭利教師的標準來評價我國從事蒙台梭利教育的蒙台梭利教師時,又有多少教師是合格的呢,得到國際認可的蒙台梭利教師恐怕更是屈指可數。在合格的蒙台梭利教師不到位的情況下,蒙台梭利教育法提倡的根本性東西,就難以落實到我們的蒙台梭利教育實踐中:譬如,蒙台梭利教育法提倡在“導師”的引導下讓幼兒在“有準備的環境”中通過活動學習,可我們的很多教師卻不會提供系列的“有準備的環境”,只是把“買來的環境”擺在教室里,當然她們更不會引導幼兒在自己為他們準備的環境中通過活動學習了;蒙台梭利教育法提倡讓幼兒在操作教具的過程中得以發展,可我們的很多教師卻只是把蒙台梭利教具當做自己的教學工具和輔助材料,她們仍然是在拿著教具進行直接教學,她們並不理解教具是教師提供給孩子、讓孩子與之互動的學習材料。
可以說,因為不能掌握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精髓,我們的很多教師難以做到讓兒童在操作活動中學習,難以做到在個別教育和差異教育中讓幼兒得到發展……這種教師對蒙台梭利教育一知半解或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現象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學習和借鑑。
二、當前我國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亟需解決的關鍵問題
(一)教師素質,促進蒙台梭利教育法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教師是教育方法的靈魂。蒙台梭利教師素質的提高是走出當前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誤區、合理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時亟需解決的關鍵問題,是影響蒙台梭利教育法有效性的最為重要的因素。無論什麼時候,教育方法都應該被看做是我們達成教育目標的工具,而使用教育方法的是教師,教師才是教育方法的靈魂。
(二)紮實培訓,提高蒙台梭利教師素質的有效途徑
根據我們的研究,蒙台梭利教師特別是蒙台梭利教師群體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學習需要經歷三個階段,分別是技術性學習、實踐性學習和解放性學習階段。第一階段主要是由蒙台梭利培訓師向受訓者全面介紹、演示課程理念、課程框架和課程實際,特別是提供真實的情境讓受訓者對蒙台梭利經典教具,以及教具背後的豐富內涵進行研究與反思,從而積累作為一個蒙台梭利教師的最初知識背景和實踐背景;第二階段是受訓者進入班級實習階段。在這個階段,蒙台梭利教師培訓機構會為受訓者提供有資質的蒙台梭利幼稚園進行實習,受訓者的實習完全在資深蒙台梭利教師的指導下完成。這一階段蒙台梭利培訓師始終相伴,及時解決受訓者在課程實施中出現的各種困惑和問題,並協助受訓者形成實踐中的持續反思。第三個階段是一輪的蒙台梭利教師實習告一段落後,培訓者指導受訓者對蒙台梭利課程模式進行的整體反思,這是受訓者在課程行動後的反思,是受訓者經歷蒙台梭利課程磨鍊後,對蒙台梭利課程模式的理性反思。走過這一階段的受訓者才能實現對蒙台梭利課程方案的真正掌握和駕馭。
我們相當多的教師恐怕連第一個階段的學習都沒有全部經歷:聽所謂的專家講上一次、兩次,跟所謂的專家學上三天、五天,對蒙台梭利課程方案知道些皮毛,就回去開展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課程實驗了。可是,那么多的蒙台梭利教師培訓機構,他們又對蒙台梭利教育法知道多少?或者,他們又對幼兒教育知道多少?傳統的、片段的、甚至是錯誤的培訓方式又把多少幼稚園和幼兒教師帶人了各種誤區?“沒有教師的發展就沒有課程的發展”,“(教師的)專業發展就是課程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蒙台梭利教師的在職教育問題應該考慮與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全面掌握走向一體化,與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實施、改進走向一體化,應該考慮讓我們的教師培養走過技術性學習、實踐性學習和解放性學習三個階段。
三、當前我國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必須明確的基本思路
(一)形成兩個思路:“以我為主。他為我用”和“以他為主,他我結合”
我國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可以有“以我為主,他為我用”和“以他為主,他我結合”兩個基本思路。“以我為主,他為我用”是我們今天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第一個基本思路。這個思路強調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一切長處,利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利用的地方,融合併發揚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為我所用的思想、原則、內容、方法以及具體的教育方案和教學材料,使之為我們進一步深化幼兒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幼兒的素質服務。
“以他為主,他我結合”是我們今天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第二個基本思路。這個思路強調在將蒙台梭利教育法跨文化地“移人”中國時應該結合中國的實際做一些調整。蒙台梭利教育法是義大利人蒙台梭利的創造,我們在引入中國時需要對其進行適宜的中國化調整,將我們的民族特點和我們對兒童的認識融入其中。
(二)明確主要思路:“以我為主,他為我用”
在上述兩個思路中,現階段我們應該以第一個思路即“以我為主,他為我用”為主要思路,通過借鑑蒙台梭利教育法為形成和發展我們自己的教育模式服務。
從我國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際來看,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的幼兒教育工作者介紹了一些包括蒙台梭利教育法在內的國外的幼兒教育模式,也研究和實踐了不少幼兒教育模式,大家期望從中找到或由此建立起一種適合中國的幼兒教育模式。十幾年過去了,伴隨著多種理論觀點和研究成果的問世,大多數人在如何選擇和建立幼兒教育模式的問題上達成了共識,即不存在一種適合所有兒童、所有年齡和所有學習領域的“最佳”幼兒教育模式,我們應該做的是儘可能地學習和借鑑國外一切優秀幼兒教育模式包括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優點和長處,並結合我國社會發展和兒童發展的實際,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選擇。
基於這樣一種共識,我們應該借鑑作為一種優秀的幼兒教育模式的蒙台梭利教育法,應該借鑑並利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為我所用的思想、原則、內容、方法以及具體的教育方案和教學材料。但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站在蒙台梭利這樣的“巨人”的肩膀上,通過融合和發展多種幼兒教育模式,通過充分地考慮我們自己的社會實際和兒童實際,形成和發展我們自己的幼兒教育模式特別是幼稚園課程模式。
《童年的秘密》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礎,正如兒童心理學是學前教育學的基礎。《童年的秘密》是無盡的寶藏,探尋“童年的秘密”是我們的畢生追求。相信基於兒童心理特徵和個性差異的發展適宜性的學前教育會早日到來。
譯者
2012年8月12日

序言

童年蘊含著怎樣的秘密
李開復曾經說過,當Google的創始人賽吉·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在電視上被訪問時,記者問他們的成功應該歸功於哪一所學校,他們的回答不是史丹福大學或密西根大學,而是“蒙台梭利國小”。他們認為在那裡可以自由自在地學習,在那裡沒有任何消極輸入的教育方式。在蒙台梭利教育環境下,他們學會了“自己的事,自己負責、自己解決”,正是這樣的積極教育方式賦予了他們身上那種勇於嘗試,積極自主,自我驅動的習慣,因而帶來了他們的成功。
那么創造了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蒙台梭利到底是誰?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 1870~1952)是一名醫生、人類學家、教育家,同時還是一名女性主義者和爭取兒童權利的戰士。蒙台梭利相信她的蒙台梭利教育法可以通過培育有準備、有能力的新一代兒童,改革社會並創造更美好的世界。蒙台梭利在畢其一生探究“童年的秘密”、並宣傳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理想追逐過程中,不僅對世界各國的兒童教育事業、而且對世界的和平與進步,都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她本人也因此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這是一名教育家所得到的最高榮譽。
如果我們想要更好地了解蒙台梭利、了解蒙台梭利教育法,那么訴諸原著可能就是很好的一種方法。正如蒙台梭利的兒子所說,“讓蒙台梭利為自己辯護吧!”(Let Maria Montessori speak for herself.)那么,在《童年的秘密》里,蒙台梭利到底要向我們訴說什麼呢?兒童觀是對兒童的本質看法,它是建構教育理論的基礎,是開展教育實踐的前提。蒙台梭利總結了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裴斯泰洛齊(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 1746~1827)、福祿貝爾(Friedrich Frobel, 1782~1852)等人的自然主義教育思想,集當時世界上先進的醫學、生物學、心理學、人類學和教育學等學科之大成,結合自己在“兒童之家”對於兒童的觀察和研究,提出了自己對兒童的獨特的看法,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蒙台梭利兒童觀,從而奠定了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理論基礎。可以說,這本《童年的秘密》就是蒙台梭利兒童觀的集中體現。蒙台梭利主張兒童心理發展是天賦能力在適宜環境中的自然表現,兒童心理發展具有敏感期和階段性,兒童的心理發展主要是在“工作”中實現的。蒙台梭利的這些兒童觀對於我們重視兒童的自主發展,重視兒童發展的敏感期和階段性,重視兒童在環境中的探索活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兒童心理發展是天賦能力在適宜環境中的自然表現
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心理發展是天賦能力在適宜環境中的自然表現。她提出了兒童心理發展具有“潛在生命力”、“心理(或精神)胚胎期”、“肉體化過程”、和“吸收性心智”等思想來說明她的這一觀點。
(一)具有“潛在生命力”
台梭利認為人生來具有“潛在生命力”(即horme),它是兒童自我成長、發展並形成獨特心理的內在源泉和基本動力。正是這種“潛在生命力”的分化和發展使兒童逐漸出現各種心理現象並形成複雜的心理現象系統。
梭利把“潛在生命力”即horme分化發展並使兒童形成複雜心理現象的過程比喻成宇宙從虛無到創造出天體萬物的過程。她把人的心理或精神比喻為廣褒的宇宙,把人的各種心理現象、行為能力的逐漸分化比喻為宇宙星雲的誕生,把人的心理現象系統的形成比喻為今日包羅萬象的天體萬物的狀況。她認為,人生來並不具備其它動物所具有的固有能力和行為方式,但是人生而具備能使自己適應環境並發展自身的“潛在生命力”,這種“潛在生命力”在兒童出生以後就如同虛無的宇宙中會誕生各種星雲一樣不斷地分化,如分化出語言的星雲、適應環境的能力的星雲、創造力的星雲等,分化而成的各種心理現象如同星雲逐漸形成天體一樣經過複雜的過程形成複雜的心理現象系統。總而言之,蒙台梭利把人的心理現象從無到有、從不完備到完備、從零亂到有系統的過程用從虛無到星雲、再到宇宙的天體形成過程作了貼切的解釋和說明。
蒙台梭利非常重視“潛在生命力”在兒童身心發展中的重要意義,把它說成是生命發展的原動力;同時,蒙台梭利認為要啟動蘊藏於兒童身上的這種潛在能力,必須為兒童提供“有準備的環境”,保證它分化和發展的自由,並把家長和教師的愛作為潤滑劑來滋潤它。如果不能作到這一點,那么,“潛在生命力”就不能很好地分化和發展;表現在個體身上,就是心理發展出現障礙因而難以形成健康的心理。
(二)具有“精神(或心理)胚胎期”
蒙台梭利認為:“人有雙重胚胎期。一在出生之前,與動物相同。……一在出生之後,是人類所特有的。”雙重胚胎期的第一期是在母親體內的“生理胚胎期”,這個胚胎期是人和動物共有的,是由一個細胞分裂為許多細胞,然後形成各種器官、發育成胎兒的過程;第二期是“精神(或心理)胚胎期,是出生以後一年間形成最初心理萌芽的時期。蒙台梭利認為,雖然新生兒的身體器官大致齊備,但這只是形式上的齊備,它們的存在僅止於肉體,只有飲食、睡眠、排泄、呼吸、哭泣等生理上的機能,還不能發生精神(或心理)方面的作用,精神(或心理)能力幾乎沒有,“人在精神上的遺傳僅僅是成長發展的可能性。”蒙台梭利認為兒童自出生至掌握表明人類特徵的獨立行走和語言大致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這段時間是嬰兒從心理(或精神)方面的一無所有到形成“精神(或心理)胚胎”的時期,它經歷著和“生理胚胎”的形成發展同樣的路線,從出生時的“精神空白”、一無所有,到經過吸取外界刺激和信息、不斷地積累資料形成許多感受點和心理所需要的器官,然後才發展成一個“精神(或心理)胚胎”;有了精神(或心理)胚胎,才有了以後兒童心理的發展。蒙台梭利認為,與“生理胚胎”的發展相同,“精神(或心理)胚胎”的發展,無論其質量還是數量,都以一種以後所沒有的、令人驚異的速度發展;同樣,與“生理胚胎”的發展相同,每個幼兒的“精神(或心理)胚胎”各不相同,就像手工製作的物品,而不是流水線生產的成批的產品;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如同“生理胚胎”需要在母親的子宮內才能成長一樣,“精神(或心理)胚胎”的形成也需要一個特殊的環境,這個特殊的環境既要為“精神(或心理)胚胎”提供精心的保護,更要為“精神(或心理)胚胎”提供足夠的養料,主要是提供各種適宜的外界刺激。
(三)具有“肉體化過程”
蒙台梭利認為,對於嬰幼兒來說,身體的各部分能夠隨自己的意志而行動自如是很重要的。然而,嬰幼兒身體不能行動自如的原因不是在於身體羸弱,而是在於感覺器官與腦以及腦與肌肉聯結的神經組織尚不健全。也就是說,由於神經系統不發達,大腦不能支配身體,所以身體不能行動自如。蒙台梭利所謂的“肉體化過程”就是基於此而提出的,蒙台梭利把“肉體化過程”說成是嬰幼兒的身體逐漸在自己意志的支配下發生行動、逐漸行動自如的過程,蒙台梭利亦把這一過程說成是兒童逐漸形成人格的過程。“肉體化”原來是指人所看不見的神化的基督以肉體的人的形象而顯現的過程;由於蒙台梭利是虔誠的基督教徒,她借用了基督教中的肉體化來指意志、心理等人所看不見的精神的東西“歸於肉體”之中,並支配肉體各部分行動的過程,蒙台梭利把這種“道成肉身”的過程稱之為“肉體化”。蒙台梭利一再強調,身體隨著意念而行動,雖然從表面上看是得益於身體的發展,然而其本質卻是精神的發展,即神經系統的發展使得身體的各部分能夠行動,是大腦的發展支配著身體各部分的行動。蒙台梭利認為新生兒的身體、手、足雖無法自如活動,即他的精神還不能對身體各器官起到支配作用,但由於新生兒眼、耳、鼻、手、足的外形都已具備,所以新生兒已經處在自如活動的準備狀態,即新生兒具備“肉體化”的可能、並進入了“肉體化”的準備狀態。“嬰兒最先開始啟動的機能是感覺器官”,他們通過自己的感覺器官從環境中吸收必需的東西,並通過所吸收的東西促進指揮各器官運作的大腦中樞和聯結中樞與各器官的神經逐漸發達,從而使兒童的精神得到發展,身體也就隨之開始隨意志而行動。
(四)具有“吸收性心智”
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具有“吸收性心智”(即mneme),這是一種受“潛在生命力”驅動的兒童所特有的無意識的記憶力和吸收環境並加以適應的能力。它表現為雖然兒童對所經驗的事情不加思考,但他所經驗的這些事情都將自然地成為其心理的一部分。
蒙台梭利認為,“吸收性心智”在使兒童形成特定體質的同時,更重要的是使兒童形成了特定的心理面貌。蒙台梭利把“吸收性心智”說成是兒童吸收所處地區的氣候自然地理條件,吸收所處地區的風俗等民族文化傳統,並將自己塑造成具有適應當地條件的體質和心理的人的原動力。蒙台梭利認為正是通過“吸收性心智”的作用,兒童才能夠適應當地的自然環境。無論生活在哪個國家和地區都不能例外,既使生活在自然條件比較惡劣的地區,都有可能形成適應當地自然條件的體質,成為適應當地自然條件的人。不僅如此,蒙台梭利更認為“吸收性心智”幫助兒童吸收撫育自己的雙親、家族、教師等社會關係的人格、吸收了社會環境中的有效成份並形成了自己的心理。在蒙台梭利看來,在生命的最初幾年裡,兒童正是依靠這種“吸收性心智”,獲得了關於周圍世界的各種印象和文化模式,使之成為自己心理的一部分,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自己的個性和行為模式。蒙台梭利以語言的獲得和發展為例說明了這一問題。她認為在“潛在生命力”的驅使和支配下,兒童的這種“吸收性心智”具有明確的選擇性,他們可以在周圍的千百種聲音中,只選擇人的語言進行模仿,而且他們可以不自覺地吸收自己的地方語言,包括複雜的文法、句法以及發音的最細微的差別。而且,她認為語言的獲得只有3歲以下的孩子才能輕鬆地完成,即使生活環境中存在著多種語言,3歲以前的孩子也能輕鬆地掌握;這就是童年期所特有的“吸收性心智”所使然。在這一時期,把兒童放在什麼樣的語言環境中,兒童都可以順利地掌握該種環境中的語言。母語條件下,他可以順利地掌握母語;非母語條件下,他可以順利地像習得母語一樣掌握好非母語;而在雙語條件下,他亦可以順利地掌握好兩門語言。相反,成人由於不具備像幼兒那樣強的“吸收性心智”,無論學習如何努力,他們都很難完全掌握一門外語。
蒙台梭利認為“吸收性心智”所要吸收的是環境因素。兒童的心理發展正是他們積極主動地吸收環境的過程,“兒童利用他周圍的一切塑造了他自己”。所以她主張在兒童具有“吸收性心智”的時期,為他們提供“有準備的環境”,使他們大量吸收“有準備的環境”中有益的、能夠促進其心理健康發展的成份。
蒙台梭利關於兒童心理發展是天賦能力在適宜環境中的自然表現的觀點是她兒童觀的核心內容和基本部分。
二、兒童心理發展存在敏感期
敏感期是指生物在其發展過程中,對環境中某事物的感知極其敏銳、產生無法抗拒的衝動,而且相應器官的機能也急速發展的時期。敏感期最早是由荷蘭生物學家德佛里(Hugol De Vries,1848~1935)在研究動物時發現的。蒙台梭利認為兒童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與動物相同的特殊環境刺激的敏感期,將敏感期概念引入到兒童的發展領域並運用於兒童的教育中。
蒙台梭利曾以蝴蝶幼蟲為例對敏感期加以說明。她說,有人做過實驗,某種蝴蝶剛孵化出來的幼蟲最初不吃厚硬的樹葉而只吃小樹枝頂端的嫩芽,原因不是它生來知道自己所需的嫩芽位於小樹枝的頂端,而是因為在它生來最初的日子裡,它對光有一種強烈的感受性,而這種對光的強烈的感受性就很自然地引導幼蟲以獨特的方式爬往明亮的地方,最後到達小樹枝的頂端、從而得以享用嫩綠的幼芽。但是,當蝴蝶的幼蟲不再需要擇食嫩芽的時候,它對光的敏感也就消失了。也就是說,蝴蝶幼蟲對光的敏感時期結束後它就可以齧吃較為厚硬的樹葉了。蒙台梭利認為,幼兒的發展也有敏感期。在這個時期里,如果兒童處在適當的環境之中,他們自己便可以於無意識之中悠然自在地掌握某種能力。幼兒學習母語即是最典型的例子:3歲以前是幼兒語言發展的敏感期,在這段時間內,兒童可以毫不費力地學習語言,而如果錯過了這一時期,即使付出數倍的努力也不一定能有滿意的成就。
蒙台梭利還論述了敏感期的暫時性,她認為敏感期是一種與成長密切相關的現象,並和一定的年齡相適應,它只持續一段短暫的時期,只要消失就永遠不可能重新出現。由此,蒙台梭利認為,如果不能有效地利用敏感期而虛度時光,寶貴的敏感期就會在未成熟的狀態下稍縱即逝,造成兒童在某方面發展的種種障礙,使其無法達到完全的發展。蒙台梭利同時指出,能夠充分利用敏感期的情況並不多見,絕大多數兒童在沒有覺察的情況下,並未充分利用敏感期,因而失去了很多充實自己的機會,結果就這樣長大成人而永遠地定了型。這種未能充分利用敏感期的情況對於人類的發展來說是極大的遺憾和損失。蒙台梭利利用織毛線襪這樣一個淺顯而生動的例子對此作了形象的說明。她說:“老媽媽正在火爐旁織毛線襪子。由於年事已高、眼神不濟,經常脫針而不察。等到織完之後,襪子上有多處脫針,襪子因此而不耐穿。與此同理,如果兒童在發展過程中錯過了敏感期的某一部分,雖然仍可以長大成人,但是由於未能夠充分發揮本身具有的潛力,本來應該獲得的強而有力的完整形象就成了遙不可及的幻想。”
在蒙台梭利看來,相當多的成年人都存在著“漏了一針”或“漏了幾針”的現象,他們可能動作笨拙、不解音樂、缺乏色彩感、不懂藝術、計算遲緩、發音嘶啞、書寫凌亂、怯於社交、依賴他人、缺乏決斷力等,但由於此時已經錯過了敏感期,所以任憑成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達到理想的效果。蒙台梭利說,如果這些人在自己的幼年時期即這些能力發展的敏感期能夠置身於一個“有準備的環境”中,這種情況就不會發生,他就可以獲得完善的發展。
蒙台梭利對敏感期的教育價值給予了極大的重視。蒙台梭利認為兒童發展的各種敏感期與兒童的智力發展有密切關係,在兒童發展的敏感期內,成人為他們提供的適宜的環境便可以極大地促進他們智力的發展。關於這一點,蒙台梭利的同事和學生斯坦丁(E. M. Standing)曾經作過貼切的解釋,他認為蒙台梭利所謂的“人類的敏感期是……強烈的智力渴求。……是發生在兒童和環境之間的一幕愛情戲劇。……是基於執著的智力渴求基礎之上的選擇。”蒙台梭利認為,把學習的難易程度歸因於事物本身的複雜或簡單是不正確的,是把學習簡單化了;實際上,某種學習的難易程度應該以它和兒童該種能力發展的敏感期的關係來判斷。同時,把兒童知識的增加說成是隨年齡增長而以一定速度增加也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兒童知識的增加並非隨著時間直線發展,它有時突然呈爆發狀態急劇發展、有時呈相對停滯狀態緩慢發展。另外,把敏感期的出現僅僅看成是與年齡增長有關的現象也是不正確的,實際上,敏感期的出現對於同一年齡的兒童來說也存在著個別差異。由此,蒙台梭利主張,不應要求教師按照安排好了的教學計畫將預定的內容在預定的時間內強塞給兒童,而是應該以更有效、更有趣、適合兒童敏感期特點的方式開發學習內容、安排學習速度;不應要求教師按同樣的標準要求所有的孩子,而是應該以每一兒童自發的學習為中心,重視每一孩子的個性特徵,重視對每一孩子的個別輔導。在蒙台梭利眼中,環境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兒童心理發展的必要條件。在敏感期內,只要環境與兒童對某種敏感對象的要求協同一致,該種能力就會自然地、完美地發展;相反,如果環境與兒童對某種敏感對象的要求相背離,該種能力就不會得到良好的發展。蒙台梭利要求教育工作者善於辨別環境是否適應了某種敏感能力的發展要求,因為當環境阻礙兒童某種敏感能力的發展時,兒童會表現出一種反抗的情緒,如發脾氣、抵制等,從而更有效地利用各種敏感期。
蒙台梭利對兒童心理發展過程中的各種敏感期及其呈現和延續的時間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她認為兒童各種敏感期的出現具有一定的順序性和延續性,兒童就是通過經歷一個又一個敏感期不斷得到發展的。蒙台梭利對各種敏感期的看法如下:
(一)語言的敏感期
蒙台梭利認為語言的敏感期是從出生後2個月開始到8歲,其中1歲至3歲是語言敏感期的高峰時期。蒙台梭利說,語言的學習與掌握是各種發展過程中最艱難與最複雜的工作,然而,處於敏感期高峰的兒童在日常生活中能夠遠比成人更加巧妙地、更為快捷地以愉快和自豪的心情完成這個成人眼中“艱難困苦”的語言學習工作。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先是對人的聲音感興趣,在感受聲音的基礎上,繼而對詞、最後對複雜的語法結構產生興趣。也就是說,在這一敏感期內,孩子都經歷呀呀學語、說出單詞、將兩個以上單詞組成句子的階段,然後發展到模仿更複雜的句子結構的階段,最後學會和掌握複雜的語法形式和談話技巧。
(二)感覺的敏感期
蒙台梭利認為感覺的敏感期是從出生到6歲,其中在2歲至2.5歲達到高峰。她指出孩子在2歲時,對細微的物體如成人注意不到的小昆蟲、一幅畫背景上的小東西發生興趣並給以極大的注意,這種對細節的關心不僅幫助兒童有選擇地注意周圍的環境,而且引發了幼兒的有關活動,從而使幼兒的感覺更加敏銳。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在感覺的敏感期內,可以毫不費力地學會幾何形體、辨別出顏色、方向、聲音的高低以及字母的形體等,而這些均可以為以後更高層次的智力發展奠定基礎。
(三)秩序的敏感期
秩序的敏感期是蒙台梭利最先發現並加以論述的。蒙台梭利認為,在兒童的發展中,秩序的敏感期在兒童人格的形成過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最早出現於兒童兩歲左右,大約持續兩年,3歲左右表現最為明顯。
環境中的所有物體是否放在平常習慣放置的地方?一天的各種活動是否按照自己已經熟悉和習慣的順序進行?這些問題對於處於這一時期的兒童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們最大的喜悅是將物品整齊地放回原來的位置;如果兒童發現桌椅搬離了通常放置的地方、柜子的門被打開了、物品沒有放在原來的位置等侵犯既定秩序的問題,就會變得焦躁不安或發脾氣。在蒙台梭利看來,如果兒童在秩序的敏感期內形成了良好的秩序感,那么,他終生都將是一個規範、有序和溫和的人。反之,如果錯過了秩序的敏感期,再想培養一個規範有序、有條不紊的人就會變成難以企及的事情。
為了適應兒童對秩序的敏感性,蒙台梭利要求在兒童之家中每件物品都要有固定的位置,而且還規定了使用物品時的規則、方法和具體的動作程式。蒙台梭利認為秩序的敏感期在兒童之家的管理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在她看來,幾十名孩子在“兒童之家”中自由地活動而不會發生混亂現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所有物品的位置都已經確定,兒童因此感覺到穩定和安寧。
(四)運動的敏感期
蒙台梭利認為運動的敏感期處於出生到4歲之間。在這段時間中,兒童喜歡活動而且其動作逐漸完美,為以後的發展奠定基礎。“如果能在這一時期完全熟練某一動作,不僅對身體、對精神的正常發展有所幫助,而且甚至會對兒童的人格形成也有所影響。”反之,如果這一時期缺乏運動,就會導致兒童對運動缺乏自信、性格上缺乏協調性和精神上的不滿足。蒙台梭利指出,在這一段時期內,兒童開始時喜歡爬,然後喜歡學習行走,到1.5歲至3歲時,他們又喜歡不斷地抓握東西,如打開←→關上、放進←→拿出、搭好←→推倒等,到4歲左右時,兒童又喜歡閉著眼睛靠手觸摸來辨認物體,並用手和身體做各種較為複雜的動作。
(五)“工作”的敏感期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是“工作”。簡言之,蒙台梭利所謂的“工作”就是兒童在“有準備的環境”中和環境相互作用的活動。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必須通過自己的“工作”才能使自己達到心理的健康發展。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工作”的敏感期是3歲到6、7歲。在這一段時間裡,兒童像一個“工作狂”,以令人驚訝的熱情投入“工作”。她曾經描述過這樣一件事情:一個男孩從早晨開始進行乘法工作一直持續到中午,午飯後,他第一個跑進教室,取出上午的工作材料又一直工作到回家為止。蒙台梭利不僅僅把“工作”的敏感期看作是一個獨立的敏感期,更認為“工作”是各種敏感期的主要特徵,是兒童得到各種發展的基礎。
蒙台梭利關於兒童發展具有敏感期的思想是她兒童觀的重要內容和頗具特色的部分。“在她的學說中,沒有哪一部分比之(敏感期)更重要、更具獨創性了”,在她之前的盧梭、裴斯泰洛齊、福祿貝爾等人也都對兒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進行過記述,但只有蒙台梭利從敏感期的角度展開論述了兒童早期教育的意義,並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關於敏感期的教育思想和實踐體系,為早期教育有效地適應兒童的特點、發揮兒童的主動精神提供了理論和實踐依據。
三、兒童心理發展具有階段性
蒙台梭利認為兒童是處在連續的和不斷前進的發展變化之中的,而且這種發展變化是有階段性的。兒童在其發展變化的每一階段都表現出與另一階段明顯不同的特點,前一個階段是後一個階段的準備,為後一個階段奠定基礎。
蒙台梭利特別論述了兒童發展呈現階段性。她曾經以蝴蝶生長變化的情況來比喻兒童心理發展的階段性。在她看來,兒童的心理發展與僅僅呈現出形體茁壯成長的松樹、杉樹不同,它不僅僅是長高、變粗的直線型變化,而是類似於蝴蝶的生長變化,即由卵→幼蟲→蛹→成蟲的階段性變化,每一階段和前一階段相比都表現出明顯的不同,是舊的面貌的結束和新的面貌的開始。相應地,蒙台梭利為了使人們更有效地把握兒童心理發展的本質,把與松樹、杉樹類似的兒童的變化主要說成是成長,認為這是生物形態的擴大或自我增殖,即重量和體積的增加,是量變而不是質變;把與蝴蝶類似的兒童心理變化主要說成是發展,認為這是為了達到預定的目標,向“製造”有機體方向的前進,即質和量共同的、有目的的變化。
根據對兒童認真的觀察和研究,蒙台梭利把兒童心理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
(一)幼兒階段(0~6歲)
這一階段是兒童為適應環境而自我變化並轉換形象的時期。根據兒童是否有意識地適應環境,這一階段又可以分為兩個時期,即0~3歲無意識地適應環境的時期和3~6歲有意識地吸收環境的時期。
1.幼兒前期(0~3歲)
這一時期是兒童身心各種能力發展的奠基時期。在這一時期里,兒童在無意識之中通過旺盛的“吸收性心智”的作用大量感受和吸收周圍的環境,獲得大量的關於周圍環境的印象和心理各方面的進步。
幼兒出生後的幾周之內,“由於身體活動尚未旺盛,因而最初獲得的僅是感覺的使用”。在獲得“感覺的使用”以後,幼兒便開始使用感覺器官去吸收他能接觸到的外部世界中的一切,如幼兒的眼睛開始非常積極地獲得外部世界的有關印象、耳朵開始從眾多的聲響中辨別人的聲音,身體則通過口唇接觸乳房及手的活動來感覺有關刺激……並在以上述感覺為先導的與環境的接觸中獲得心理的發展。在各種感覺發展的基礎上,幼兒到1歲左右,區別於其它動物的最大特徵——直立行走和語言開始出現了:直立行走使兒童能夠更大限度地擴大自己的環境,使得用手握、拉、壓等一系列為運用工具做準備的技能得以發展;語言的出現和發展使兒童能夠把存在於環境中的事物和自己的需求表述出來,從而得以和周圍的人進行交流。在語言出現以後,兒童的言語能力更是隨著兒童的成長而突飛猛進。2歲的兒童已經能夠嘗試著與人進行最初的語言交流;到3歲時,兒童已經基本上理解了周圍人們經常使用的語言,並能和周圍的人進行簡單的交流。
2.幼兒後期(3~6歲)
蒙台梭利認為,自然在兒童3歲時劃了一條分界線,兒童在3歲以後,便開始有意識地吸收環境,有意識地吸收環境的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從這時開始,兒童有了形成一生回憶的記憶。
蒙台梭利認為這一時期是兒童在前一階段發展的基礎上各種能力進一步得到發展的時期。她認為這一時期的兒童不像前一時期那樣僅僅依靠感覺,更主要地是依靠手的活動有意識地吸收環境,他們有意識地用雙手不停地做事、觸摸和把握各種東西,有選擇地模仿成人的動作,並通過這些活動一步一步地發展自己的心理,直至獲得較為完整、系統的心理發展、使各種心理現象初步形成體系。同時,蒙台梭利認為這一時期是兒童學習欲望十分強烈的時期,她認為兒童在3歲時會有“書寫的爆發”,在這之後的一段日子裡,兒童對讀、寫、算以及動物學、植物學以及地理、歷史知識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和學習願望,他們為了明了許多問題而不斷地提出問題讓成人解答,“是什麼”、“為什麼”、“怎么回事”是這個時期的孩子經常提出的問題。另外,蒙台梭利把這一時期說成是性格形成的時期,認為兒童在各種能力均得到發展並初步形成系統的基礎上,穩定的性格特徵在這一時期就開始出現了。
(二)兒童階段(6~12歲)
蒙台梭利認為這一階段是兒童在安寧、幸福的心態下開始有意識地學習的階段,是兒童增長學識和藝術才能的階段。這一階段兒童的主要特徵有三點:其一是要求離開過去那種狹小的生活圈子;其二是開始具備抽象思維能力;其三是產生道德意識和社會感。因此,蒙台梭利要求擴大他們的生活範圍,把對他們的教育從早期的感覺練習轉向抽象的智力活動,並用道德標準和社會規範來要求他們。
(三)青春階段(12~18歲)
蒙台梭利認為這一階段是兒童社交關係的敏感時期。在這一階段,兒童強烈地意識到自己是社會、團體的一員,並開始具備自尊心、自信心。因此,蒙台梭利主張在個體發展的青春期,必須重視對他們進行社會性訓練,幫助他們學習適應社會,成為合格的社會一員——公民。
四、兒童心理發展主要是通過“工作”實現的
蒙台梭利認為活動在兒童心理發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她在《教育中的自發活動》一書中指出,兒童由於“潛在生命力”的驅使和心理的需要產生一種自發性活動,這種自發性活動通過與環境的互動作用使兒童獲得有關經驗,從而促進兒童心理的發展。她給活動以極高的評價:“活動、活動、活動,我請你把這個思想當作關鍵和指南!作為關鍵,它給你揭示了兒童發展的秘密;作為指南,它給你指出應該遵循的道路。”但是,蒙台梭利不認為兒童最主要的活動是深受福祿貝爾及其追隨者推崇的遊戲,她認為遊戲特別是假想遊戲會把兒童引向不切實際的幻想,不可能培養兒童嚴肅、認真、準確、求實、責任感和嚴格遵守紀律的精神和行為習慣。在她看來,只有“工作”才是兒童最主要和最喜愛的活動,而且只有“工作”才能培養兒童多方面的能力並促進兒童心理的全面發展。
為什麼蒙台梭利把兒童的活動稱之為“工作”,而不是像前人一樣稱之為“遊戲”呢?這主要是因為,蒙台梭利在“兒童之家”中親眼目睹了兒童不喜歡現成的普通玩具而熱衷於操作她所設計的教具的情形,同時也確實地感受到兒童喜歡“工作”一詞而不喜歡“遊戲”一詞。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蒙台梭利對兒童的“工作”和“遊戲”進行了區分,她將兒童在“有準備的環境”中與環境相互作用的活動如操作教具的活動稱之為“工作”,而將兒童日常的玩耍如使用普通玩具的活動稱之為“遊戲”。可見,蒙台梭利所謂的“工作”既不是以往成人所謂的遊戲,也不是成人所從事的工作,它是兒童在“有準備的環境”中自發地選擇、操作蒙台梭利教具並在其中獲得身心發展的活動。在蒙台梭利看來,兒童身心的發展必須通過“工作”而不是“遊戲”來達成。
蒙台梭利認為“工作”是生命的本能和人性的特徵。她說:“兒童的工作要求象徵著生命的本能,……在順利的環境下,工作會自然地從內在的衝動下流露出來。”她在兒童之家的教育工作中也發現了兒童有關的“證據”。即兒童喜歡“工作”甚於喜歡遊戲,喜歡教具甚於喜歡玩具,他們在“工作”即操作教具的過程中絲毫沒有表現出厭惡與疲憊的表情。蒙台梭利進而總結說:“不工作兒童就無法形成其人格。……兒童通過雙手的工作來建構自我,用雙手作為人格的工具以及智力與意識的表現。”也就是說,“工作”促進了兒童人格的形成以及智力與意志的發展。
蒙台梭利認為3~7歲幼兒的發展是在“工作”中實現的,這與她之前教育家的觀點不同,與她之後教育家的觀點也不盡相同,但蒙台梭利對“工作”有她自己的看法,並以她對兒童“工作”的看法為基礎形成了她的教育法。
蒙台梭利認為兒童的“工作”與成人不同,這種不同集中表現為兒童是“為工作而生活”,成人是“為生活而工作”。具體地說,兒童“工作”是內在本能的驅使,遵循自然的法則,而成人的工作必須遵循社會規範和“以最小的努力獲得最大的生產量”的原則;兒童的“工作”以自我實現與自我“完善”為內在目標,沒有外在目標,而成人的工作追求的則是外在的目標,以團體的共同目標為目標或以外在的誘因為目標;兒童的“工作”是一種創造性、活動性和建構性的工作,而成人的工作是一種機械化、社會性和集體性的工作;兒童的“工作”是他自己獨立完成的、無人可以替代的工作,而成人的工作是經常需要分工來完成的工作;兒童的“工作”是適應環境、以環境為媒介來充實自我、形成自我並塑造自我的過程,而成人的工作是運用自己的智力並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改造環境的過程;兒童的“工作”按照自己的方式、速度進行,而成人的工作不能拖延、講求速率和充滿競爭。
兒童正是在與成人不同的獨特的“工作”中,實現了心理各方面的發展並走上了心理發展的“正常化”之路。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從無意識的“工作”到心智“工作”再到有意識的活動性、創造性與建構性的“工作”,都是為了溝通人類與環境的關係、展開人類的自然秉賦使自己得到良好的發展。為了幫助兒童更好地“工作”,蒙台梭利主張必須為兒童準備工作材料,以此作為有準備的環境的一部分,從而使環境更適合兒童特點和更有教育意義。蒙台梭利認為兒童的“工作”遵循著自然的法則,她通過對兒童的觀察和研究,發現了兒童“工作”所遵循的一些自然法則,這些法則是:
(一)秩序法則
蒙台梭利認為秩序是各種物品與環境的關係,即每種物品在環境中應該處在什麼樣的位置。兒童在“工作”中有一種對秩序的愛好和追求,他們對工作材料在環境中的位置有著清醒的認識,有關秩序的“工作”是他們自發的和饒有興趣的“工作”,3、4歲的兒童在使用完工作材料之後,會主動地將它們放回到原來的位置,而當他們發現工作材料不在原來的位置上時,他會主動地把它放回原來的位置。如果這些在“工作”中對秩序的追求能夠得到滿足,兒童就會感到幸福,他的人格和心理各方面能力的發展就會順利進行;反之,兒童的心理發展就會遭遇障礙甚至形成異常。因此,蒙台梭利主張給兒童提供有明確秩序的“有準備的環境”,將各種工作材料分門別類地放在適當的位置,使之能夠滿足兒童“工作”中對秩序的追求並促進兒童秩序感的進一步完善。
(二)獨立法則
蒙台梭利認為所謂獨立就是不需要別人的幫助而獨自做一件事情。在她看來,兒童自出生開始就追求獨立,他們適應一連串異於子宮的環境,通過吸收、模仿和練習使身心逐漸發展起來,並獲得越來越多的獨立;而由於獨立是自由的先決條件,兒童獲得越來越多的獨立的同時為以後的自由作好了準備。兒童是通過自己的工作尋求獨立的,在兒童連續不斷地追求獨立的歷程中,他們仍遵循著獨立法則,他們要求獨自工作,期望通過自己的雙手達成自己的獨立,而排斥成人所給予的過多幫助。因此,蒙台梭利要求成人不能給予兒童多於絕對必要的援助,而是應該幫助兒童向獨立之路邁進。
(三)自由法則
蒙台梭利把自由看作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自然在賦予兒童生命的同時也賦予了兒童自由。所以,她認為,兒童工作中會根據自己的需要自由地選擇工作材料,自由地選擇自己喜愛的工作。蒙台梭利曾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天,兒童之家的教師到校晚了一些,結果到校後發現許多兒童已經取出了自己想要的教具“工作”去了。她認為這說明兒童能夠自由地作出選擇。蒙台梭利認為讓兒童自由選擇“工作”可以使兒童工作更專心,並可以增強他們的自信心,同時,可以導致兒童的自我紀律與自我控制。因此,蒙台梭利主張應該充分尊重兒童的自由,允許他們自由地選擇教具和“工作”以及“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工作”速度的快慢。
(四)專心法則
由於兒童的“工作”是他們自己自由選擇的工作,他們對“工作”必然有著濃厚的興趣,這種對“工作”的濃厚興趣會導致兒童對“工作”的專心。蒙台梭利曾觀察過一個3歲女孩的專心程度:當這個3歲女孩操作工作材料時,蒙台梭利便讓其它的小朋友在她附近唱歌、走動,但小朋友們的活動絲毫也沒有干擾到小女孩兒的工作;後來蒙台梭利將她連同她坐的椅子一起搬到桌子上,當她被抬起的時候,她的手仍然抓著工作材料並把它放在膝蓋上,等到被放到桌子上時,她又繼續專心地“工作”。蒙台梭利認為有了專心以後才會有兒童的不斷“工作”和對工作材料的重複練習。
(五)重複練習法則
蒙台梭利通過對兒童的觀察和研究發現,兒童在其各種能力發展的敏感期內,對於能夠滿足其內心需要的“工作”,都能專心致志地反覆進行,直至完成其內在需求的“工作”周期。據蒙台梭利觀察,上述那個3歲的女孩在操作帶插座的圓柱體時,儘管周圍有許多干擾,但仍然一遍又一遍地重複放進和取出的動作,一直作了42遍才停下來,仿佛剛從夢中醒來似的高興地微笑。
蒙台梭利在《童年的秘密》一書中娓娓道來的“童年的秘密”可能在今天已經不再是“秘密”,而是已經成為我們兒童心理學和學前教育學中的一些基本原則。那么,對於我們來說,今天重讀蒙台梭利《童年的秘密》一書還有些什麼意義呢?實際上,蒙台梭利作為一個真正偉大的歷史人物,她的意義是不分古今的,她在《童年的秘密》一書中所闡述的兒童觀也是超越時空的。蒙台梭利對生命有著一種無上的敬畏,對處於生命早期的兒童有著一種深沉的愛。蒙台梭利是一名虔誠的天主教徒,對她來說,兒童並不是我們父母的私人物品,而是上帝或者說大自然賦予人類的珍寶,是我們人類社會的未來和希望。也正是因此,蒙台梭利大聲疾呼“兒童是成人之父”。這也就是說,在蒙台梭利看來,兒童並不是成人的“天敵”,並不是成人世界的麻煩製造者,並不是等待我們“修剪”或“修理”的“花園裡的花朵”。蒙台梭利認為,成人與兒童的衝突是由於成人沒有真正理解兒童導致的。而“要真正消除兒童跟成人的衝突,促使兒童心理發展正常,就必須在成人中進行一次劇烈的變革”,成人必須從自己身上找到導致兒童壓抑的那些無意的錯誤,並對兒童採取一種新的態度。盧梭在《愛彌爾》一書中這樣寫道:“大自然希望兒童在長大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我們就會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實,它們長得既不豐滿,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我們將造成一些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鐘的兒童。”面對兒童的成長,我們應該像蒙台梭利那樣,要學會觀察,要學會引導,要學會等待,用“有準備的”適宜環境引導出兒童的內在生命力,並耐心地等待兒童完成內在心理過程的變化,而不是用我們成人自以為是的“對兒童的幫助”去打擾其破繭而出的過程,造成人所皆知的“拔苗助長”的嚴重後果。蒙台梭利終其一生都在探索“童年的秘密”。在她眼裡,兒童的心理世界是窮之不盡的精神寶藏,那裡蘊含著令我們嚮往、令我們迷戀、要我們理解、要我們深思的關於如何探知童年秘密的金鑰匙。蒙台梭利已經為我們探索“童年的秘密”做出了不朽的榜樣。做為人類的一員,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把探索“童年的秘密”作為自己的責任。實際上,對“童年的秘密”的探索應該成為我們每一個人的追求——作為父母,一定要了解“童年的秘密”,才能勝任“第一任教師”的角色;作為教師,一定要了解“童年的秘密”,才能勝任“教育工作者”的角色;作為社會成員,我們每一個人都一定要了解“童年的秘密”,因為“童年的秘密”中不僅有我們個體成長的縮影,有我們個體今日成就的背影,還有我們人類歷史發展的復演,最重要的是,更有我們人類繼續前行的動力。
譯者
2007年9月28日於北京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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