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

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是一個推動關公文化、天下為公為宗旨的民間社會團體。造就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之傳統美德,為構造和諧社會,淨化人心,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華夏民族大一統而努力奮鬥。《禮記·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
  • 類別:公會
  • 類型:弘揚公關文化
  • 對象:世界
前言,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組織原則,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理事大會,第五章 執行理事會,第六章 會長、副會長,第七章 秘書處與秘書長,第八章 財產的管理與使用,第九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第十章 附則,介紹,Logo,宗旨,目的,使命,主要任務,

前言

”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的宗旨:弘揚關公文化,落實天下為公精神。為家庭盡情,為朋友盡義,為事業盡職,為社會盡責,為國家盡忠。 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的原則:依自願、自由、公平、平等的原則。 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的會員:本著關公文化·天下為公的精神,招收全球廣東籍人士熱愛關公文化·天下為公的企業家和社會活動家作為會員。宣傳以人為本,以誠待人,以誠信和共贏發展市場經濟。 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的信仰:承前繼後,身體力行儒家文化。 我們相信,通過我們對關公文化·天下為公的弘揚,不僅帶動社會上重視儒家文化的教育,而且會使天下為公之核心價值觀成為人們信奉的行為準則,來自動自發管好自己,理解自己與他人的關係,踐行自己的社會責任。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世界弘揚關公文化協會。英文名稱是“The world promoting of Guan Gong Culture Association”,縮寫WG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合法經營的公司和個人自願組成的聯合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現國家的政策,大力宣揚文化產業。弘揚大德之道新關公文化,同時幫助更多的年青人成長,號召和推動中國企業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本會的使命:圍繞大德之道,推廣更多落到實地的新關公文化體驗活動,支持和幫助企業和個人做公益。達到忠於國家,仁愛人民;在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礎上,在更大範圍內推廣WGA的公益模式。
第四條 WGA是一個由企業法人、社團法人、自然人出資成立並由企業家領導並參與管理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WGA從事公益活動,依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經民政部門批准成立在中國憲法、法律和政府規章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上海。

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組織原則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關公文化讓兩岸統一 社會和諧
(二)關公文化讓民族大團結
(三)弘揚傳統文化,結合當代社會價值觀,打造心靈道德工程;
(四)組織對社會有較大貢獻的榮譽人士、慈善家開展講座,宣傳“仁愛”精神;
(五)組織協會成員定期到福利院、老人院、弱勢群體進行慈善捐助和義務勞動;
(六)組織藝術家成立“關公文化基金”,運作協會系列產品和投資。
(七)以協會宗旨為主題,進行藝術創作和評比活動,對選出的優秀作品進行義賣和捐贈;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WGA以弘揚新關公文化為基礎,但業務和公益不限於新關公文化。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會由自然人會員和法人會員組成,分為發起人、理事會員和聯繫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會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第十一條 會員的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凡在WGA成立時(2011.1—2011.12)向WGA繳納會費十萬元人民幣現金者,為WGA發起人。
第十三條 WGA發起人自動取得在WGA發起成立當年的理事資格。
第十四條 WGA將在自己的網站和出版刊物上記載各位發起人。
第十五條 理事會員的權利:
(一)有權參加理事大會,參選或被選舉為執行理事會委員、會長、副會長。
(二)有權參加理事大會,對本章程規定下的WGA重大事項進行表決。
(三)有權對WGA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於任何一位理事的建議和批評,WGA秘書長在一個月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並將該答覆通報全體理事。
(四)有權定期獲得WGA財務報表及相關財務資料。
(五)有權無償得到WGA的會刊資料。
(六)3名以上理事聯名簽字,有權要求秘書長在30天內對WGA項目和財務進行書面說明,並有權要求執行理事會對WGA財務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 理事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WGA章程;
(二)參與WGA組織的各種公益活動;
(三)參加每年的理事大會;
(四)根據需要為WGA提供必要的義務服務。
第十七條 聯繫會員在WGA內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決策投票權,但聯繫會員有知情權。
第十八條 希望成為WGA聯繫會員,需要書面申請。聯繫會員有權對WGA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於任何一位聯繫會員的建議和批評,WGA秘書長在一個月內必須有明確的書面答覆。
第十九條 聯繫會員有權無償得到WGA財務報表及WGA的會刊資料,有權參加WGA為會員舉行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條 20名以上聯繫會員聯名簽字,可要求秘書長在30天內對WGA項目和財務進行書面說明。30名以上聯繫會員聯名簽字,有權要求執行理事會對財務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履行義務的,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會員如對常務理事會的除名不服,可以提出申訴,由常務理事會做出答覆,必要時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章 理事大會

第二十三條 理事大會是WGA的最高權力機構,由WGA全體理事組成。
第二十四條 理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表決通過WGA的章程;
(二)選舉執行理事會成員;
(三)討論表決執行理事會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審議WGA下年度工作計畫;
(四)表決通過WGA章程修改條款;
(五)對WGA解散和清算做出決議;
(六)對WGA的分立、合併做出決議。
第二十五條  理事大會須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理事大會做出的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理事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對WGA解散和清算做出決議;
(三)對WGA的分立、合併做出決議。
第二十六條 全體理事大會每年九月召開,理事大會按章程規定做出的決議即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有投票權及被選舉權。每位理事只能接受1名理事的參會投票委託。
第二十八條 WGA召開理事大會,秘書長應在會議召開三十日前通知全體理事。秘書處應將理事大會決議事項做出會議記錄並公布。

第五章 執行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WGA設執行理事會。執行理事會由九名執行理事組成。執行理事由WGA理事大會以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方式產生,執行理事可以連選連任。
第三十條 執行理事經理事大會選舉產生後,任期四年,如果執行理事因未繳納會費或繳納數額不符合要求而在任期內喪失理事資格,則其執行理事資格亦隨之自動終止。空缺的名額,由本屆執行理事選舉時參選理事的得票順序,按得票較高者自動增。
第三十一條 執行理事會是理事大會的常設機構及決策和執行機構。
第三十二條 在理事大會休會期間,執行理事會代表理事大會行使職權。各執行理事具有平等的投票權。執行理事會職權和義務如下:
(一)經書面徵求各位理事的意見後,決定WGA的項目計畫和財務預算。
(二)負責召集理事大會,向理事大會提交上年度財務決算和工作總結;
(三)從執行理事中選舉出會長、副會長;
(四)討論和表決執行理事會決議;
(五)聘任或解聘會長提名的秘書長人選,並根據WGA財務薪酬規定,決定秘書長職責和報酬;
(六)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工作;
(七)決定設立WGA會員分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八)審定WGA財務、員工薪酬和項目管理等重要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執行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定期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會長可根據情況,決定定期會議召開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議題。
第三十四條 如遇特殊情況,會長可決定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討論並投票表決相關緊急問題。
第三十五條 有三分之一以上執行理事提議,會長必須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會議。如會長不能召集,可委託副會長召集,如副會長不能召集,提議的執行理事可從執行理事中推選臨時召集人。
第三十六條 執行理事會召開定期會議的通知必須由秘書長在會前30天向全體執行理事發出。執行理事會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秘書長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全體執行理事。
第三十七條 執行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執行理事出席方為有效。執行理事會決議須經全體執行理事過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八條 執行理事如不能親自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其它執行理事代表出席表決。若委託非WGA執行理事的其它代表參會,則該代表可以列席會議,但不具有投票表決權。每位執行理事只能接受1名執行理事的參會投票委託。
第三十九條 每次執行理事會會議應有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場形成正式會議記錄,並由出席執行理事審閱、簽名後,對外公布。執行理事會決議如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WGA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簽字的執行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執行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四十條 執行理事本人任期內累計三次不親自出席執行理事會會議,則該執行理事資格自動取消。執行理事因故不能繼續擔任執行理事工作時,空缺的名額,由本屆執行理事選舉時參選理事的得票順序,按得票較高者自動增。

第六章 會長、副會長

第四十一條 WGA設會長1名, 會長是WGA的法人代表。設副會長2名,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副會長由執行理事會從執行理事中選舉產生。執行理事無記名投票,分別選舉會長、第一副會長、第二副會長,得票多者當選。
第四十二條 會長不可兩屆連任,但可隔屆重新參選會長。
第四十三條 本屆會長任期結束後,自動轉為下屆執行理事,並擔任會員發展專門委員會主任。每隔一屆後,原會長可以以理事身份,參加協會的所有選舉。
第四十四條 在理事大會閉會期間,若會長因故不能繼續擔任會長職務,則執行理事會從副會長中選舉產生新會長。若會長臨時因故不能履行會長職責,會長須指定一位副會長臨時代替會長履行職責。若會長因故無法指定代行會長職務的副會長,由第一副會長暫代會長職務至會長指定為止。
第四十五條 會長對理事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召開理事大會;
(二)主持召開執行理事會;
(三)負責向執行理事會提出聘任或解聘的秘書長人選,督促和監督秘書長落實理事大會、執行理事會批准的決議和其它計畫。
(四)代表WGA或授權代表簽署契約和檔案;
(五)負責向理事大會做WGA工作報告。
第四十六條 會長、副會長的任期與當屆執行理事會同步為兩年。

第七章 秘書處與秘書長


第四十七條 WGA設秘書處,秘書處是受會長、執行理事會領導的WGA執行機構。
第四十八條 WGA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第四十九條 秘書長的聘任及解聘由會長提名,經執行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第八章 財產的管理與使用

第五十條 本會的收入來源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源捐贈;
(二)會費;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五十一條 本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五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三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十四條 本會資產來源屬於政府資助及社會捐贈的部分,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接受、使用資助、捐贈的有關情況,並公開接受資助人、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五條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五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請交接手續。
第五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五十九條 本會進行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並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
第六十條 本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九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 本會由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六十二條 本會終止,應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六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四條 本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拍賣;
(二)捐贈。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經-----年---月---日第--屆第--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本章程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一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理事會。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介紹

本會的名稱是世界弘揚關公文化協會。英文名稱是“The world promoting of Guan Gong Culture Association”,縮寫WGA。是由合法經營的公司和企業法人、社團法人、個人自願組成的聯合性的並由企業家領導並參與管理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WGA從事公益活動,依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經民政部門批准成,在中國憲法、法律和政府規章的範圍內開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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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英才先生是開平市金雞鎮人,多年來,不斷支持家鄉公益事業,備受讚頌。近幾年來,他大力弘揚關公文化,以此作為創業精神,堅持通過民間文化的傳播與交流,不斷豐富、完善和發展關公文化,使關公文化成為人類共同擁有的精神財富。讓世界所有熱愛關公文化的人都團結起來,對加強民族凝聚力和促進世界和諧有重要意義。

Logo

威凜的青龍偃月刀屹立於雙G演變而成的刀架之上,此雙G意取關公二字拼音的簡寫組合,又如雙手抱拳的謙恭有禮形象。比喻華夏民族對敵對友涇渭分明的處世哲學,彰顯我國禮儀之邦的溫雅與莊嚴。聖標中,青龍偃月刀的尾部是由一顆脈動的紅心構成的底托,表達出關公總會的成員都擁有如同關公一般的赤膽忠心,以及對華夏民族美好嚮往的一腔熱血。聖標整體組合成一個忠字,即體現出關公對國家的忠貞不渝,也代表了總會全體成員將會以“忠義仁勇"為宗旨,忠於祖國忠於華夏民族、忠心報國的長遠信念。

宗旨

遵守現國家的政策,大力弘揚關公文化產業,弘揚大德之道新關公文化,落實天下為公精神。為家庭盡情,為朋友盡義,為事業盡職,為社會盡責,為國家盡忠。同時幫助更多的年青人成長,號召和推動中國企業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世界弘揚關公文化總會的成立旨在打造關公文化·天下為公品牌,以關公之天下為公的文化為自己的指導思想和行動綱領,推動關公文化·天下為公的傳播和發展。

目的

忠於黨,遵循國家的政策方針,大力弘揚關公文化的忠、義、仁、勇,倡導傳統道德文化,打造心靈道德工程,制定世界人文標準,使其引領世界道德觀。凝聚各行各業志同道合的仁人志士,崇尚關公精神,加強各民族同祖同宗的深層次認可,促進兩岸三地同胞團結同心,共同樹立良好的品德修養。正確認識和學習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文化和關公精神,秉承天地之正氣,弘揚華夏之美德,使其聳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成就美好未來,收穫更大的福報,營造社會和諧氛圍。

使命

圍繞大德之道,推廣更多落到實地的新關公文化體驗活動,支持和幫助企業和個人公益。達到忠於國家,仁愛人民;在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礎上,再更大範圍內推廣WGA的公益模式。

主要任務

關公文化讓兩岸統一社會和諧;
關公文化讓民族大團結;
弘揚傳統文化,結合當代社會價值觀,打造心靈道德工程;
組織對社會有較大貢獻的榮譽人士、慈善家開展講座,宣傳“仁愛”精神;
組織協會成員定期到福利院、老人院、弱勢群體進行慈善捐助和義務勞動;
組織藝術家成立“關公文化基金”,運作協會系列產品和投資;
以協會宗旨為主題,進行藝術創作和評比活動,對選出的優秀作品進行義賣和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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