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漢語成語)

不明真相(漢語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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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原意是指不知道事情的實際情況,但現在社會上一出現群體性事件相關政府就用“不明真相”來說明,針對這一現象,新華社記者寫了《群體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一文,總算捅破了有關“真相”的那層窗戶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明真相
  • 讀音:bù míng zhēn xiàng
  • 解釋:不明白事情的實際情況
  • 出處魯迅且介亭雜文·關於新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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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意

不明真相(bù míng zhēn xiàng)
【解釋】:明:明白;真相:事情的實際情況。不明白事情的實際情況。
【出處】:魯迅且介亭雜文·關於新文字》:“不過他們可以裝作懂得的樣子,來胡說八道,欺騙不明真相的人。”
【事例】:請儘快公布事情的真相,讓那些~的民眾回到各自崗位上去。

網路辭彙

常見於群體性事件之後媒體報導中,用以形容民眾,由於濫用引起網民不滿,因此常以“不明真相”自嘲,藉此諷刺相關媒體。類似辭彙還有:一小撮,別有用心。

政府運用

7月24日,吉林通鋼集團通化鋼鐵股份公司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
不明真相不明真相
現在社會上每有群體性事件,一些政府機關的文宣必定是“不明真相”的民眾是被“別有用心”的人蠱惑的。可這套說辭卻是最蒼白也沒有說服力的。
新華社記者針對這一現象,寫了《群體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一文,總算捅破了有關“真相”的那層窗戶紙。一些媒體顯著地轉載此文,也有心照不宣之意。
首先,如果說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是“不明真相”的民眾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蠱惑、挑動的話,那么在事件發生之前為什麼不能讓民眾知道“真相”?或者在事件醞釀階段和剛露苗頭之時,用公布的“真相”平息民眾的疑問,把群體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說民眾“不明真相”,並不等於真理站在了自己一邊,反而暴露有關部門沒有盡到應盡職責。
其次,指責參與群體性事件的民眾“不明真相”,無異於就說老百姓沒有分辨事非的能力,這與事實不符。不容否認,有些事件確是因信息不實造成一些民眾盲目參與,但即便是這樣的事件,一般也有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甕安事件最終證明當事人是因溺水死亡,但根子上卻與當地侵犯民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民眾安全感指數很低,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相關。同樣,通鋼事件是不是也有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沒有照顧到職工利益的問題?老百姓都願意過安定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說,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最後,把群體性事件說成是少數人教唆“不明真相”民眾引發的,還有推卸自己的責任的嫌疑。近些年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往往有地方政府工作沒有做好,發生問題後處置不當的原因。中辦、國辦日前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明確提出,要對“在行政活動中濫用職權,強令、授意實施違法行政行為,或者不作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黨政領導幹部進行問責。藉口群體性事件是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挑起,可掩蓋自己工作失誤或試圖減輕自己應負的責任。
當群體性事件發生時,輕易地稱成百上千的民眾為“不明真相”,是傳統思維模式在作祟。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就甕安事件的經驗教訓回答記者提問時說,要打破群體性事件是“不明真相的民眾在少數壞人的煽動下”發生的公式,值得人們深思。

暴露問題

首先,暴露出政務信息公開與民眾的要求嚴重不對稱。近年來,儘管各級政府都加大了政務信息公開力度,並通過傳統媒體、網路、新聞發布會等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會公布一些民眾關心的信息,但由於公開的力度、公開的程度與民眾的要求差距較大,導致政府與民眾之間仍然處於一種信息不對稱、信息渠道不暢通的地步。因此,一旦出現某一方面的問題,就極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甚至群體性衝突。“甕安事件”、“孟連事件”、“隴南事件”的發生,都與政府和民眾之間的信息不暢通、不對稱有著密切的關係。
不明真相不明真相
其次,暴露出官員與民眾之間感情基礎十分脆弱。我們常說,民眾與官員之間是主人與公僕的關係,也就是說,官員應當時刻想著為民眾服務,但事實並非如此。一些官員早就丟掉了民眾觀念,對酒桌、飯桌、牌桌、點歌桌的感情早就超過了對民眾的感情,呆在辦公室、賓館、飯店、棋牌室、娛樂場所的時間遠超過與民眾呆在一起的時間。久而久之,這些官員與民眾之間的感情基礎就越來越脆弱,甚至產生對立。一旦發生與官員之間的矛盾和衝突,無論是了解真相還是“不明真相”的民眾,都會身不由己地加入其中,導致事態擴大化、問題複雜化。
第三,暴露出政府行為的“專政化”、“鬥爭化”傾向日益嚴重。儘管“階級鬥爭”四個字早就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可從近年來一些地方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實際情況來看,“階級鬥爭”的思維似乎並沒有完全消失,甚至呈現出“專政化”、“鬥爭化”的傾向。一些地方只要發生群體性事件,一些官員的“鬥爭思維”、“專政思維”就會油然而生,第一反應總是有人指使挑撥、有人利用了“不明真相”的民眾、有人故意搞破壞。於是,首先想到的就是動用專政工具,把背後的“壞人”找出來,以教育那些“不明真相”的民眾。雖然動用專政工具對於平息事態有很好的“效果”,但“不明真相”的民眾並非因此就能了解真相,就能對政府充滿信任。相反,專政工具用得越多,政府與民眾的信任度就越小,在少數地區,民眾與政府之間、政府的專政工具之間,已經形成了嚴重的心理對抗和情緒對立。這一點,必須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第四,暴露出政府的口號與行動嚴重脫節。近年來,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已成為各級政府的口頭禪,逢會必講,逢文必寫。從表面看,似乎這一問題已深入官員頭腦。但是,一些官員說的與做的並不完全一致,甚至有個別人是說著一套,做著另一套,口號與行動完全脫節,並沒有真正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上。他們對民眾反映的問題、民眾的訴求、民眾的意見和要求,漠然置之,能胡則胡,能拖則拖,甚至反而認為民眾是無理取鬧。長期下去,矛盾越積越多,問題越壘越高,導致民眾意見很大、想法很多。一旦發生群體事件,“不明真相”的民眾也會毫不猶豫地加入其中,以此來發泄對政府官員的不滿。

根源

有些群體性事件根本不是什麼民眾不明真相,而是當地某些官員惡劣行為的積累剛好與這件事關聯起來了。而這,也才是很多群體性事件真正的真相。這些真正的真相,民眾親身體驗了多年甚至幾十年。他們不是“不明真相”,而是太了解真相了。而有些政府官員最害怕某些群體性事件背後的大真相曝光,就將群體性事件亂定性。說某事是“別有用心”挑唆“不明真相”的民眾引起的,某些貪污腐敗、粗暴無禮、浪費嚴重的官員的責任甚至罪行就被掩蓋掉了。

反思

現在的社會尋找真相很難。很多事,是有一批人特別難知道真相。那是上級領導和執法反貪等機構的人員。比如某貪官,城內很多人知道他擁幾個老婆,有多處明顯有嫌疑的房產,但紀檢、反貪局就是“不知道”這回事。近兩年幾件“大事”,正是民眾幫助有關部門弄清了真相,如“躲貓貓”、“伏地挺身”、“高價煙局長”等。
新華社記者終於說出了大實話:說民眾“不明真相”,並不等於真理站在了自己一邊,反而暴露有關部門沒有盡到應盡職責。確實如此。如果在一方水土生產出那么多“不明真相”的民眾,那么,政府部門乾什麼去了?你不把真相通過有效途徑告訴民眾,然後反過來責怪民眾“不明真相”,這究竟是什麼邏輯?
每有群體性事件,政府的態度很重要。如果及時從自身找原因。該道歉的道歉,該說明的說明,該補救的補救,一些群體性事件就能順利解決。但如果不是這樣,政府沒有反省和自我糾錯能力,那么,一次群體性事件反而可能變成下次更大規模更嚴重群體性事件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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