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戾換

不完全戾換(partial inversion)戾換法的一種。通過對一個判斷(主要指A型判斷與E型判斷)反覆地進行換質、換位,最後得到一個新判斷,而新判斷的主項為原判斷主項的矛盾概念,新判斷的謂項仍為原判斷的謂項。如以“SAP”進行戾換:SAP→SEP-PES→1PA1S→SI7P-1SOP.1SOP即SAP經過不完全戾換而得出的新判斷。例如:“所有金屬都是能導電的”,通過不完全戾換則可得到新判斷“有的非金屬不是能導電的”。但l判斷與()判斷由於無論怎樣進行換質、換位,總不能達到變主項的要求,即使之成為原判斷主項概念的矛盾概念,故不能進行不完全戾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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