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測繪

不動產測繪

不動產測繪是測繪學科的重要部分,其測繪成果具有法律效力,按行業來看,從事不動產測繪與管理的部門和人員最多。不動產測繪所採用的理論、技術與方法和工程測量學的基本相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動產測繪
  • 外文名:Real estate surveying and mapping 
  • 別稱:地籍測繪
  • 歸類:測繪學科
概念,地籍調查,地籍測繪,地籍控制測量,界址點測量,地籍圖測繪,房產圖測繪,房產分幅平面圖,分宗圖,分戶圖,面積量算,變更測量,地籍變更測量,日常地籍測量,界址變更測量,界址的恢復與鑑定,發展歷史,

概念

不動產(俗稱房地產)是指具有權屬性質的地塊和其上建築物的總稱。不動產與地籍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不動產測繪一般稱地籍測繪。地籍有地理性功能經濟功能、產權保護功能、土地利用規劃和管理功能、決策與管理功能。按發展階段可劃分為稅收地籍、產權地籍和多用途地籍。按特點和任務可劃分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初始地籍是指在某一時期內,對其行政轄區內全部土地進行全面調查後,最初建立的冊簿和地籍圖。日常地籍是對土地分布、數量、質量、權屬及其利用的動態變化進行修正和更新。按土地的分布可劃分為城鎮地籍和農村地籍。城鎮地籍的對象是城鎮,農村地籍的對象是城鎮郊區及農村。前者一般採用1:500的大比例尺地籍圖,後者一般採用1:2000 比例尺的地籍圖。

地籍調查

地籍調查是對土地及其附著物的位置、權屬、數量、質量和利用現狀等基本情況進行的技術性工作。地籍調查的內容主要有:土地權屬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等級調查和房產調查。地籍測量是地籍調查的最重要的技術手段。地籍調查應遵循以下原則: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則;符合多用途的原則;符合國家土地、房地產和城市規劃等有關法律的原則。地籍調查的程式包括調查準備,調查的組織方案和技術方案,收集資料,外業測量,內業工作,檢查驗收和成果整理。

地籍測繪

地籍測繪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測量、界址點測量和地籍圖測繪。其技術與方法與工程測量學中的控制測量和地形圖測繪基本相同。

地籍控制測量

地籍控制測量遵循從整體到局部、由高級到低級布設的原則,可分為基本控制測量和加密控制測量。基本控制測量分一、二、三、四等,可布設相應等級導線網和GPS網。地籍控制網的建立方法與工程控制網的相同,可採用常規地面測量方法、衛星定位方法以及衛星和地面測量技術的綜合方法。

界址點測量

界址點是宗地的輪廓點。界址點坐標的精度可根據測區土地經濟價值和界址點的重要程度加以選擇。在我國,對界址點精度的要求也分為不同等級,最高為±5cm。界址點測量方法可採用工程測量學中的各種測量方法,也可用攝影測量方法。

地籍圖測繪

地籍圖是按一定的投影方法、比例關係和專用符號描述地籍及有關地物、地貌要素的圖,是地籍的基礎資料之一。地籍圖覆蓋整個國土,具有國家基本圖的特性。

房產圖測繪

房產圖是全面反映房屋基本情況和權屬界線的專用圖件,也是房產測量的主要成果。按管理需要,分為房產分幅平面圖(簡稱分幅圖)、房產分宗平面圖(簡稱分宗圖)和房產分戶平面圖(簡稱分戶圖)。

房產分幅平面圖

房產分幅平面圖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權屬等狀況的基本圖,是測制分宗圖和分戶圖的基礎資料。分幅圖可以在已有地籍圖的基礎上加房產調查成果製作,也可以以地形圖為基礎測制,還可以單獨測繪。分幅圖,上主要標示的地籍要素和房產要素有:控制點、行政境界、宗地界線、房屋.房屋附屬設施和房屋維護物、宗地號、幢號、房產權號、門牌號、房屋產別、結構、層數、房屋用途和用地分類等。

分宗圖

分宗圖是繪製房產權證附圖的基本圖。分宗圖是分幅圖的局部圖件,其坐標系與分幅圖的坐標系一致。比例尺可根據宗地圖面積的大小和需要在1:100~1:1000之間選用,可在聚酯薄膜上測繪,也可選用其他圖紙。分宗圖的測繪精度一般要求是分宗圖地物點相對於鄰近控制點的點位誤差不超過0.5mm。

分戶圖

分戶圖是在分宗圖的基礎上繪製局部圖,以一戶產權人為單位,表示房屋權屬範圍內的細部圖,以明確異產毗鄰房屋的權屬界線,供核發房屋產權證的附圖使用。

面積量算

地籍測量中的土地面積量算是一種多層次的水平面積測算。例如:一個行政管轄區的總面積、圖幅面積、街坊面積、宗地面積、各種利用分類面積以及土地面積的匯總等。土地面積量算方法有兩種,即解析法與圖解法。
解析法是根據實測的數值計算面積的方法,主要是坐標法,即按地塊邊界拐點的坐標計算地塊面積。其坐標可以在野外直接實測得到,也可以是從已有地圖上圖解得到,面積的精度取決於坐標的精度。當地塊很不規則,甚至某些地段為曲線時,可以增加拐點,測量其坐標。曲線上加密點越多,就越接近曲線,計算出的面積越接近實際面積。

變更測量

變更測量包括地籍變更測量、日常地籍測量、界址變更測量和界址的恢復與鑑定。

地籍變更測量

地籍變更測量是指在完成初始地籍調查與測量之後,為適應日常地籍測量的需要,使地籍資料保持現勢性而進行的土地及其附著物的權屬、位置,數量、質量和土地利用現狀的變更調查。地籍變更的內容主要是宗地信息的變更,又包括更改和不更改宗邊界地信息的變更兩種情況。地籍變更測量包括地籍變更申請、地籍變更測量準備、變更地籍要素的調查和變更登記等流程。變更測量後,應遵循用高精度資料取代低精度資料,用現勢性好的資料取代陳舊資料的原則,對有關地籍資料包括宗地號、界址點號、宗地草圖、地籍調查表、地籍圖、宗地圖及其面積以及房屋的結構、層數、建築面積等作相應的變更,做到各地籍資料之間的一致性、規範性和有序性。上述地籍變更完成後,才可履行房地產變更手續,在土地登記卡或房地產登記卡中填寫變更記事,然後換髮土地證書或房地產證書。

日常地籍測量

日常地籍測量主要針對的是未登記發證的土地或房地產的地籍測量。內容包括:土地出讓中的界址點放樁和製作宗地圖;房地產登記發證中的地籍測量;房屋預售調查和房改的房屋調查;工程驗線;竣工驗收測量;征地拆遷中的界址測量和房屋調查。

界址變更測量

界址變更測量是在變更界址調查過程中,為確定變更後的土地權屬界址、宗地形狀、面積及使用情況而進行的測繪工作。界址變更測量包括更改界址和不更改界址的界址變更測量,其中又分原界址點有坐標和沒有坐標兩種情況。它包括界址點檢查和變更測量兩個步驟。

界址的恢復與鑑定

界址點埋設有界標,若界標因人為的或自然的因素髮生位移或遭破壞,需及時恢復。恢復界址點的放樣方法同工程測量學中的方法,有直角坐標法、極坐標法和各種交會法。
依據地籍圖或界址點坐標成果在實地確定土地界址是否正確的測量工作稱界址鑑定。通常是在實地界址存在問題或者雙方有爭議時進行。如有坐標成果,且附有地籍控制點時,可採用坐標放樣的方法鑑定。鑒界測量結果核對無誤後,要報請土地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發展歷史

我國和埃及、希臘、羅馬等文明古國都存在古老的地籍記錄。當時的地籍是一種以土地為對象的徵稅簿冊,這也就是稅收地籍階段。到了18世紀,土地利用更加多元化,出現了農業、工業、居民地等用地類型。測量技術的發展,使地塊的精確定位、面積計算和圖形描述成為可能。地籍的內容包含了土地及其上附著物的權屬、位置、數量和利用類別。19 世紀,出現了城市地皮緊張和土地交易興隆的狀況,產生了在法律.上保護產權的要求,地籍又擔當起產權保護的任務,產生了產權地籍。進入20世紀,由於人口增長及工業化等因素,地籍涉及房地產管理、土地開發整理、法律保護、財產徵稅等各種規劃設計和政府決策,於是形成了多用途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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