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上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市委工作部門及下屬單位,位於上虞區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別:政府辦公室
機構職責,組織機構分類,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區政府辦公室的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意見,參與或組織對重大問題的調查論證,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二)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和辦文需要,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區政府確定的重點調研課題,開展調查研究並及時形成調研報告。
(四)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綜合平衡區政府各部門工作計畫、目標與進度;對區政府的決定、工作意見進行傳達與催辦。
(六)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上級政府和區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批示的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七)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做好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檔案、檔案管理與保密工作。
(八)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需要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有關事項。
(九)負責收集、整理報送政務信息,指導開展政務信息工作。
(十)負責全區電子政務建設的管理、協調以及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套用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組織編制、實施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年度計畫,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製作和解釋工作。辦理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接受區政府指派履行行政訴訟、行政複議過程中的應訴職責,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十二)履行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的具體職能,負責清理、認證行政處罰實施機構,監督檢查全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和各項行政執法制度落實情況,組織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情況的考核。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綜合法律知識培訓並負責頒發、管理《浙江省行政執法證》。
(十三)負責各地副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來虞接待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接待工作。負責制訂本區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和方法;協調區級各部門的外事和涉外活動;了解和掌握全區外事工作及外賓在區內活動的情況;審核本區因公派遣出國和邀請來訪的請示件並承辦具體報批事宜;負責接待應邀來訪的重要外賓、知名人士等;指導本區民間對外交往活動,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
(十四)代表區政府發布重要的政務活動新聞。
(十五)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和全區政務公開日常工作。
(十六)做好區政府值班工作。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七)負責區委、區政府的日常後勤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機關行政後勤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共性問題。
(十八)管理區檔案館(局)、區政府駐外聯絡處和下屬事業單位。
(十九)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分類

組織機構分類:
市委工作部門及下屬單位
單位地址:
上虞區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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