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靜安區商務委員會是主管本區內外貿及工業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上海市靜安區商務委員會掛上海市靜安區經濟委員會、上海市靜安區糧食局牌子。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靜安區商務委員會
  • 簡稱:靜安區商委
  • 辦公地址:巨鹿路915號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本市有關內外貿管理及工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相關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保證區委、區政府的決議、決定和下達的目標任務在本系統的貫徹落實。
(二)根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本區內外貿及工業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區產業發展規劃,擬訂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引導與扶持內外貿和工業產業的發展。
(三)監測分析內外貿、工業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推進本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定本區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推動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五)負責推進本區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本區商貿服務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和推進商貿服務行業經營創新,推動商貿中小企業、區域自主品牌企業發展,從政策導向上予以培育扶持。
(六)承擔組織實施本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對糧油、食用農產品、肉類食品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負責酒類、鹽業等特殊商品的專賣管理工作;對區域內美容美髮、沐浴等特種服務業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轄區內動物防疫、動物產品安全等行政執法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對商品市場監控,規範流動秩序,履行商貿領域行政執法的職責;組織協調開展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本區商貿運行管理,處理協調商貿流通中的突發事件及有關重大問題。
(八)根據國家和市的產業政策,指導本區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負責推動技術出口、軟體出口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出口;協調、指導本區服務貿易工作;負責區域煤炭、電力、石油日常運行的監控、協調;參與指導、管理和推進能源綜合利用工作。
(九)指導本區外商投資工作,組織擬訂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指導協調本區外商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契約章程等事項的核准和申報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審批企業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負責來料加工貿易、進料加工貿易、轉口貿易等業務的指導、協調、契約審批及管理;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
(十)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落實本區有關對外經濟合作事項,依法核准、推進本區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
(十一)組織實施本區工業布局調整、老工業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進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園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負責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綜合協調。
(十二)負責本區社區商業、菜場和清真食品網點的規劃、布局和協調;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網點規劃並承擔相應管理工作。
(十三)根據建設“國際商務港”的規劃,負責靜安南京路地區商業品牌引進調控和重大項目節點跟蹤、協調、服務工作;組織、策劃區域重大經濟活動,加強商旅文互動,打造靜安南京路品牌;負責靜安南京路支馬路及周邊專業街建設,完善商業配套功能;負責指導、鞏固靜安南京路誠信體系建設,最佳化消費軟環境。
(十四)指導本區社會商貿中介機構、外資中介機構以及商貿行業各社會團體及各企事業單位的工作;指導協調本區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商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靜安區商務委員會設11個職能科(室),即:
(一)黨政辦公室
協助黨政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黨政年度要點、總結、檔案、專項調研報告及領導發言稿的起草;負責區委、區府下達的重點工作和實事項目的定期督辦;承擔黨政會議會務和系統重大黨建和行政事項的組織協調;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府決議、決定執行情況和黨政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固定資產以及專項資金、預算經費的編制、使用和管理;負責機關檔案收發、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公章管理等工作;編寫各類綜合信息、核發新聞統發稿;負責人大、政協提案回復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紀檢監察科)
對系統黨組織貫徹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協助黨工委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協助黨工委做好 “兩新”企業黨建工作;受理紀檢舉報信訪、查處違紀案件、進行行風評議、履行效能監察職能;負責機關工作人員考察任免、人事檔案、工資福利、人才引進、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有關政策關心、聯繫和服務離退休老幹部;協助上級組織部門做好黨費管理、出國(境)政審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黨的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負責黨委中心組學習和機關幹部學習的計畫安排;負責商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示範街(店)”創建活動;牽頭組織系統黨員教育、職工培訓、成人教育和普法工作;負責系統職工思想政治研究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活動,定期開展優質服務評比表彰工作;負責系統統戰、僑務、宗教、民族事務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增掛系統團工委牌子,負責系統團組織和團員隊伍建設。
(四)產業規劃科
負責區域產業規劃、發展綱要和階段性計畫的編制;負責全區商業網點規劃的編制,商業網點業態定位、指導、管理和調研統計;負責對靜安南京路和區域內商業業態、功能調整、品牌引進等進行調研,提出開發和協調的實施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靜安南京路地區商業品牌引進調控和重大項目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商鋪分割等業務審批工作;協助做好商業街門責管理;協調、推進創意產業園區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園區入駐企業調整和產業集聚;負責指導、促進區域內時尚服裝業的發展;指導、協調靜安創意產業協會的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承擔靜安南京路功能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靜安區專業商業街開發建設管理辦公室職能;承擔靜安區創意產業協會管理職能。
(五)市場業務科
負責區域商業經濟、外貿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普查,監測市場經濟運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區域企業節日行銷和大型活動策劃、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負責對區域社區商業、菜場和清真食品網點的規劃、布局和協調;負責鹽業、酒類等特殊行業的監管工作;對區域內美容美髮、沐浴等服務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區域糧油市場監測和信息收集上報並做好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區域內商業、工業信息網路建設和維護;負責對區域內商品、食品市場(含信息追溯系統)、動物衛生(含家禽屠宰)及儲備商品的預測、信息發布、調控和監管;負責區域商品交易市場設定審批;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承擔靜安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承擔靜安區菜場建設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承擔上海市靜安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職能和靜安區糧食局相關職能;承擔靜安區企業減負協調小組辦公室職能。
(六)經濟服務科
負責培育扶持自主品牌,組織自主品牌展示、評比等相關活動,推進自主品牌發展;負責區域內工業和商業節能減排指標的落實,指導、推進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政策支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再就業工作、勞資人事統計及勞動仲裁;推進商貿業連鎖經營(含跨區市場)、電子商務和物流配送的政策支持;指導企業科技創新,落實技術進步項目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等工作;負責經委機關外事出訪報批工作;負責經委系統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年度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下達與考核工作;指導直屬企業改革工作、商業工業企業改制上市推進工作;聯繫商業、工業行業協會,對企業協會工作進行指導服務;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項目審批科
參與制訂區域引進外資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建立外資項目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審批非限制性、限額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初審、轉報限制性及限額以外的外商投資企業項目;受理本區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變更事宜;負責當年度新批外商投資企業各類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本區技術引進契約的初審上報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經貿管理科
參與制定區域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分解、落實本區出口指標;區內專業外貿公司、海外企業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外貿發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從事加工貿易能力進行審批;負責本區在海外設立企業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初審、上報本區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負責來料加工貿易、進料加工貿易、轉口貿易等業務的指導、協調、契約審批及管理;負責對外經濟貿易的各類數據的統計;申報、指導、管理本區在境外參加外經貿展銷會、交易會、洽談會的有關事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服務貿易科
指導和協調企事業單位推進境內外兩個市場的對外服務貿易工作;幫助、扶持區域內各類服務外包企業發展並審核服務外包發展資金的使用上報;協調區域有關樓宇申請涉外資質工作;完善對外服務貿易統計、考核體系;負責服務貿易各類數據的統計;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管理協調科
依法檢查、指導、監督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履行契約、章程的情況;依法統計、管理、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資金到位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依法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的各類變更事項;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進口免稅額度內的自用設備;負責區外商投資協會、區貿易促進會、區國際商會等行業協會的管理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綜合管理科
負責安全生產、消防、交通、防台防汛等工作;負責信訪接待、歷史遺留工作(網點公司、勤豐、北康)及矛盾處理、重要節點穩控、反恐、禁毒、610等穩定工作;負責武裝部、雙擁工作;負責救助幫困、慈善幫困、紅十字會捐贈、殘聯、老齡委工作;負責市容衛生、衛生城區創建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區域網路建設、商業信息網建設和辦公自動化、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獻血和督促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處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做好黨政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和機關內車輛管理工作;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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