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 外文名:ShangHai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Commerce
  • 地理位置:上海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經濟貿易和吸收商貿投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本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牽頭推進本市平台經濟發展;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本市電子商務發展推廣工作,組織擬訂本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工作;推進本市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四)指導協調本市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協調城鄉商業網點布局,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五)牽頭擬訂整頓和規範本市市場經濟秩序的政策措施,組織商品市場監控,規範流通秩序;組織協調開展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本市商貿運行管理,監測分析本市商貿巨觀運行狀況,處理協調商貿流通中的突發事件及有關重大問題。
(六)承擔組織實施本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食用農產品、肉類食品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培育和發展水產品市場;負責本市食品流通安全追溯系統建設;負責酒類專賣管理。
(七)負責推進本市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本市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商貿服務業法規、標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推進商貿服務行業經營創新,發布商貿服務行業發展導向,會同市有關部門指導本市商業流通企業國內合作交流;負責推進本市商務領域品牌建設,組織、指導和推進上海時裝周、上海國際服裝文化節發展。
(八)促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本市貿易促進體系的建立;指導全市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負責推動技術出口、軟體出口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出口;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推動本市優秀品牌進入國內外市場;負責重要工業品進口的計畫管理,管理部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和除糧食、棉花、煤炭以外的出口商品配額;推進企業套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研究建立對外經濟貿易的統計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經濟貿易統計和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九)協調、指導全市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服務貿易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組織起草並實施會展業相關法規、標準和規範性檔案,建立會展業經濟指標統計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最佳化會展行業環境;推進會展與相關產業間的融合發展;管理國際經貿展覽會,指導和支持重點品牌展會發展。
(十)組織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建立區域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和協調本市出口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參與組織產業損害調查,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參與重大對外經貿爭議案件的調處;負責本市貿易政策合規審查;負責本市有關對外貿易方面的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一)指導本市外商投資工作,組織擬訂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指導全市開發區外資引進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按照許可權負責本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契約章程等事項的核准和申報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
(十二)負責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落實本市有關對外經濟合作事項,依法核准、推進本市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本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負責本市對外援助工作;在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的總體戰略規劃框架下,承辦和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
(十三)指導本市企事業單位執行經貿外事政策;負責審批本系統、本單位所屬處級及以下人員臨時因公出國(境)任務;辦理邀請外商來滬手續,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上海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安排重大經貿外事活動和其他經貿峰會。
(十四)牽頭擬訂並執行本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經貿政策,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上海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招商引資和經貿合作工作,處理本市經貿領域涉台事務。
(十五)指導本市社會商貿中介機構、外資中介機構以及商貿行業各社會團體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商務委員會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綜合處(研究室)
(三)幹部人事處(老幹部處)
(四)財務處
(五)公平貿易處(法制處)
(六)外事處
(七)市場體系建設處
(八)服務業發展處
(九)市場運行調控處(市副食品管理辦公室)
(十)商貿行業管理處
(十一)市場秩序管理處
(十二)外貿發展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十三)國際服務貿易處
(十四)外國投資管理處
(十五)外商投資促進處(台港澳商務處)
(十六)會展業處
(十七)對外經濟合作處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委。

領導分工

華 源
黨組書記、主任
負責市商務委黨政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處。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辦公行政事務、口岸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紀檢、機關工青婦、社會組織、老幹部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老幹部處、口岸管理處、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紀委)、市商務行政事務中心、市商務老幹部活動中心。
武 偉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通關協調、進口博覽會總體協調推進、鑽石珠寶業管理等工作。分管通關協調處、洋山辦事處、機場辦事處、浦東辦事處(浦江辦事處)、進口博覽會協調處、上海鑽石寶玉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商務法制、公平貿易、國際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公平貿易處、外貿發展處(上海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國際服務貿易處。
劉 敏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現代物流發展、再生資源回收、電子商務、商貿行業管理、市場秩序管理、商業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處、電子商務處、商貿行業管理處、市場秩序管理處、市電子商務促進中心(聯合國貿易網路上海中心)。擔任市商務委新聞發言人(A)。
諸 旖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服務業發展、市場運行調控、對外經濟合作等工作。分管服務業發展處、市場運行調控處(上海市副食品管理辦公室)、對外經濟合作處、市海外救援服務中心(市對外經濟技術交流中心)。擔任市商務委新聞發言人(B)。
楊 朝
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商務外事、外國投資管理、外商投資促進、台港澳商務、組織籌辦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等工作。分管外事處、外國投資管理處、外商投資促進處(台港澳商務處)、市外國投資促進中心(市對外投資促進中心)、市國際技術進出口促進中心。
黨組成員、副主任
總經濟師
負責商務綜合研究、商貿運行分析、會展業管理、組織編撰地方志和商務年鑑等工作。分管綜合處(研究室)、會展業處、市商務發展研究中心、市會展業促進中心。
副巡視員
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一網通辦、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助負責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現代物流發展、再生資源回收、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商貿行業管理、市場運行調控、市場秩序管理、商業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
李 泓
副巡視員
負責財務工作,協助負責對外貿易、外國投資管理、外商投資促進、台港澳商務、對外經濟合作、口岸管理、通關協調、鑽石珠寶業管理等工作。分管財務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