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細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三部門關於對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09〕47號),現將《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細則
  • 時間: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分類:檔案
  • 詞性:名詞
  • 對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
通知,細則,免費對象和條件,免費內容和標準,發放助學金,申請辦法,信息申報,所需經費,組織管理,加強宣傳,附屬檔案,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財政局,各有關委、局、控股(集團)公司:
《實施細則》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市教委職業教育處(聯繫人:黃蕾,聯繫電話:略)或市財政局科教文衛處(聯繫人:胡海萍,聯繫電話:略)聯繫。
附屬檔案: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細則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細則

附屬檔案:
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細則

免費對象和條件

從2009年9月1日起,對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含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專、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不含綜合高中,以下簡稱中職校)農村、海島(崇明島、長興島、橫沙島,下同)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以下簡稱中職農村學生免費教育)。具體對象和條件:
(一)本市中職校在籍在滬就讀的農村家庭學生(含具有本市中職校學籍並在滬就讀的外省市農村家庭學生),父母雙方或單親家庭為農村戶口;
(二)本市中職校在籍在讀的海島家庭學生,父母雙方或單親家庭戶籍為海島居民;
(三)本市中職校在籍在滬就讀的涉農專業學生;
(四)部分中職校試行招收並錄取的本市農民工同住子女,父母雙方或單親家庭為農村戶口。

免費內容和標準

1.免學費:凡在本市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每人每學年免除學費4000元;凡在本市非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每人每學年免除學費2600元。
2.免書薄費:每人每學年免除課本和作業本費400元至600元。
對符合中職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的、就讀中職校藝術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民辦中職校各專業的學生,其學費和書簿費標準按上述規定標準執行。

發放助學金

符合中職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的學生 (不含畢業學年),每人每學年享受1500元助學金。助學金按月發放,每年按10個月計,每月150元,轉入學生銀行卡。助學金主要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一伙食和交通等生活補貼。三年學制的學生可享受兩年,四年學制的學生可享受三年。畢業學年學生實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
學生享受免學費、書薄費和助學金政策後,不再享受《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的通知》(滬財教〔2008〕33號,以下簡稱滬財教〔2008〕33號)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上海市獎學金實施細則>的通知》(滬財教〔2008〕32號)中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政策、專業獎勵的相關政策。

申請辦法

(一)申請條件
農村家庭學生或海島家庭學生,按學校規定時間,向學校出示父母雙方(含單親家庭)為農村戶口或海島居民的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經學校調查核准後,給予入學註冊,並免繳學費和書簿費。
納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公布的中職校涉農專業(專門化方向)目錄(涉農專業在每年公布中職校專業獎勵專業目錄時,一併公布)的涉農專業學生,經學校核准後,給予入學註冊,並免繳學費和書簿費。
(二)學生申請
符合中職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的學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每學期向學校申請,並領取申請表(樣張見附屬檔案),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生助學金具體申請辦法,仍按滬財教〔2008〕33號檔案中有關政策執行。

信息申報

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學校認真做好有關信息匯總和上報工作。每年3月和10月,學校填妥《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教育申請匯總表》(附屬檔案3)。學校資助工作小組應對學生提供的免費申請進行逐一核對,校長審簽後,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具體申報辦法按滬財教〔2008〕33號檔案執行。

所需經費

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和助學金政策所需資金,根據學校隸屬關係,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分別承擔。

組織管理

(一) 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做好中職校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經費的預算編審和資金撥付工作。
市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編制行業主管部門所屬中職校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的經費預算,匯總統計全市中職校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的經費;區縣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區(縣)屬中職校農村學生免費教育的經費預算。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市教育主管部門編制的經費預算,納入市級財政預算,並按實施進度撥付資金;區(縣)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本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編制的經費預算,納入本區(縣)財政預算,並及時撥付資金。
(二)各級教育、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中職農村學生免費教育政策經費的規範使用和財務管理。
符合免費教育條件的學生,在每學期開學後,不再交納學費、書簿費。免除學費部分資金,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免費教育經費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學期結算管理辦法,建立每學期專項結報制度,及時將超支和結餘轉入下學期的管理辦法,防止發生擠占、挪用和長期掛賬等問題。對在實施中職免費教育經費管理中出現的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責成相關單位予以嚴肅處理,並將處理情況予以通報。對此項工作完成好的學校給予表揚。

加強宣傳

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招生章程發放等渠道,向廣大國中畢業生、國中學校和社會廣泛宣傳本市中職農村學生免費教育和助學政策;在校內顯著位置張貼宣傳公告並在全體教師和學生範圍內進行宣傳。要通過宣傳,使政策為社會各界及師生廣泛了解,確保對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施免費教育的工作順利有序展開。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

1.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教育申請表(1-1)(1-2)(1-3)
2.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教育申請明細表(2-1)(2-2)(2-3)
3.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教育申請匯總表(3-1)(3-2)(3-3)(3-4)
4.區縣所屬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教育申請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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