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成員國包括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2001年9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在阿拉木圖舉行首次會晤,宣布正式建立上合組織框架內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2011年11月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抵達聖彼得堡普爾科沃機場,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十次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
  • 成立時間:2001年6月15日
  • 成員國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
  • 舉行時間:每年舉行一次
基本資料,歷次會議,2001年第一次會議,2003年第二次會議,2004年第三次會議,2005年第四次會議,2006年第五次會議,2007年第六次會議,2008年第七次會議,2009年第八次會議,2010年第九次會議,2011年第十次會議,2015年第十四次會議,

基本資料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又稱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的地位僅次於國家元首理事會。總理會議每年舉行一次,也可以根據規定召開非例行會議。總理會議的職能在於貫徹和落實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的精神和決議;研究本組織框架內發展多邊合作的戰略、前景和優先方向;解決在憲章確定的現實領域,特別是經濟領域發展合作的原則問題,包括在本組織框架內締結相關政府間多邊條約和檔案。
自2001年以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共舉行了九次會議。會議先後通過並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畫》等多項指導性檔案;確定了組織框架內經濟合作的優先方向;批准成立了銀行聯合體、實業家委員會等。

歷次會議

2001年第一次會議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在哈薩克斯坦的阿拉木圖舉行首次會議。六國總理一致決定啟動六國多邊經貿合作進程,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關於開展區域經濟合作的基本目標和方向及啟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進程的備忘錄》,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並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總理第一次會晤新聞公報》。

2003年第二次會議

2003年9月23日,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二次會議在中國首都北京舉行。會議期間,六國總理著重討論了上海合作組織經貿合作問題,並就組織內部建設等問題交換了意見。在這次會議上,六國總理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關於技術性啟動上海合作組織常設機構的備忘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晤聯合公報》等六個檔案。

2004年第三次會議

2004年9月23日,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與會領導人一致強調,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三股勢力”仍是本地區安全與穩定的主要威脅,要通過多邊和雙邊合作堅決打擊。與會各方重申,推進區域經濟合作是上海合作組織工作的另一個重點,合作重點應放在能源、交通、電信和農業項目上。會議批准的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畫涉及11個領域的127個項目。

2005年第四次會議

2005年10月26日,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四次會議在俄羅斯首都莫斯科舉行。與會領導人同意加強在基礎設施建設、能源、通信、資金以及文化、科技、旅遊等領域的合作,同時繼續加大對“三股勢力”的打擊力度。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並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上海合作組織銀行間合作(聯合體)協定》和《上海合作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理事會首次會議紀要》等檔案。

2006年第五次會議

2006年9月15日,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五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六國總理結契約年6月15日上海峰會達成的共識,研究了本組織成員國經濟合作的優先方向,提出了六國在經貿、科技、社會、文化和其他領域合作的一系列具體措施。會後,成員國代表團團長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溫家寶總理在會議大範圍會談上發表講話 。

2007年第六次會議

2007年11月2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六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乾舉行。與會領導人一致強調,深化和擴大務實合作、實現共同發展以及構建和諧地區是成員國的共同願望和目標,也是上海合作組織不斷發展的關鍵所在。各國總理就加強貿易、投資、交通、能源、電信、海關及人文等領域合作深入交換了意見,並在完善貿易投資環境、推動實施網路性項目和拓寬融資渠道等方面達成多項共識。成員國代表團團長簽署了聯合公報等檔案,會議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海關合作和互助協定》。溫家寶總理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

2008年第七次會議

2008年10月3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七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與會領導人就各方關心的涉及本組織發展問題交換了意見。溫家寶總理在發言中闡述了中方對有關政治、經貿、人文合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會後,成員國代表團團長簽署了聯合公報。

2009年第八次會議

2009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八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溫家寶總理主持會議。這次會議是2009年下半年上海合作組織最重要的活動,也是中國繼2003年後第二次承辦上海合作組織總理會議。來自上合組織其他成員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的領導人以及觀察員國印度伊朗蒙古國巴基斯坦的領導人或代表,東道國客人阿富汗領導人等出席會議。會議取得突出成果,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2010年第九次會議

2010年11月25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九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溫家寶總理出席並發表講話。各國領導人積極評價上合組織一年來取得的成果,一致同意加大打擊“三股勢力”力度,切實維護本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加強經濟政策協調,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加快實施經濟技術合作項目;深化救災、教育、文化等領域合作,促進本地區可持續發展。會後,成員國總理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等檔案。

2011年第十次會議

2011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十次總理會議將在俄羅斯舉行。
2011年11月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當地時間6日下午乘專機抵達俄羅斯第二大城市聖彼得堡,參加將在這裡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次會議。俄羅斯政府高級官員和中國駐俄羅斯大使李輝等到機場迎接。
溫家寶抵達聖彼得堡溫家寶抵達聖彼得堡
溫總理在專機上表示,這次會議的任務就是凝聚共識,為今後十年發展打基礎。目前,上合組織發展有一些有利條件,也面臨一些挑戰。他說,在此次會議上,中方將闡明上合組織在新形勢下不斷發展的政策主張,推動成員國在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在內的多個領域深化務實合作。

2015年第十四次會議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在河南鄭州舉行。
14日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河南鄭州為來華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的各國領導人舉行歡迎宴會。在致辭中李克強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觀察員國領導人、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負責人來華出席此次會議,展示了上合組織在國際上與日俱增的影響力,詮釋了上合組織“大家庭”的深厚友誼和良好氛圍。在全球經濟復甦乏力、不少國家都面臨經濟下行壓力的背景下,中方期待此次會議推動各國發展戰略更好銜接,深入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促進各國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
15日上午,在鄭州國際會展中心主持上合總理會大範圍會談時,李克強總理提出,上合組織重點打造六大合作平台,即築牢安全合作平台、搭建產能合作平台、加快建設互聯互通合作平台、創新金融合作平台、構建區域貿易合作平台、打造社會民生合作平台。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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