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海合作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上海合作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於2001年6月15日在中國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的前身是“上海五國”機制,宗旨是:加強各成員國之間的相互信任與睦鄰友好;鼓勵成員國在政治、經貿、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遊、環保及其它領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於維護和保障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推動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現有8個成員國、4個觀察員國。

2019年6月12日至1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吉爾吉斯共和國比什凱克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
  • 成立時間:2001年6月15日
  • 成立地點:上海
  • 成員:8個成員國、4個觀察員國
  • 宗旨:加強各國聯繫、維護地區和平
  • 性質政府間國際組織
上合組織,歷屆峰會,2019年,2018年,2012年,2010年,2009年,2008年,

上合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對內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對外奉行不結盟、不針對其它國家和地區及開放原則。上海合作組織的協調工作由成員國國家協調員理事會負責。上海合作組織有兩個常設機構,分別是設在北京的秘書處和設在塔什乾的地區反恐怖機構。秘書長和反恐怖機構執委會主任均由元首理事會任命,任期三年。2007年1月1日起,以上職務分別由努爾加利耶夫哈薩克斯坦)及蘇班諾夫(吉爾吉斯斯坦)擔任。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面積近3018.9萬平方公里,占歐亞大陸面積的五分之三;人口15億,占世界總人口的四分之一。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
上海合作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是成員國元首理事會。該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就組織所有重大問題做出決定和指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例會,重點研究組織框架內多邊合作的戰略與優先方向,解決經濟合作等領域的原則和迫切問題,並批准組織年度預算。除元首和政府首腦理事會會議外,還設有議長、安全會議秘書、外交、國防、救災、經濟、交通、文化、衛生、執法部門領導人、總檢察長、最高法院院長會議等年度定期會晤機制。

歷屆峰會

2019年

2019年6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宣布:應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熱恩別科夫邀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6月12日至14日對吉爾吉斯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在比什凱克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

2018年

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將在青島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將主持會議並出席相關活動。上合組織8個成員國、4個觀察員國的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相關國際組織機構的負責人將出席會議。
該次會議是上合組織擴員後的首次元首理事會會議,期間各方將繼續弘揚以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為核心的“上海精神”,就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化安全合作、加強發展戰略對接、推動務實合作等議題展開討論,為上合組織未來發展繪製規劃全面、方向明確、路徑清晰的藍圖。會議將發表《青島宣言》。

2012年

會議簡要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將於6月6日至7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程國平在23日舉行的中外媒體吹風會上表示,本次會議是上海合作組織峰會第三次在中國舉行。今年又恰逢上海合作組織第二個十年的開局之年,峰會將審議阿富汗申請上合組織觀察員地位、土耳其申請上合組織對話夥伴地位等問題,並首次就上合組織的未來發展方向做出全面戰略規劃。
主要方向
在談到這次峰會的內容時,程國平表示,北京峰會將舉行成員國小範圍會談、與會各方大範圍會談以及檔案簽字儀式、工商論壇等諸多輔助活動,各國元首將圍繞國際和地區形勢、進一步深化成員國友好合作的措施、上合組織未來發展這三大議題,深入交換意見並作出戰略規劃。“本次峰會的預期成果是有相當分量的,涵蓋上海合作組織合作的所有主要方向。”他說。
在這次北京峰會上,上海合作組織將首次就未來發展方向做出全面戰略規劃。“這體現了成員國將上海合作組織長久發展下去的堅定決心和在事關戰略全局問題上的高度一致。”成員國元首將發表關於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確立將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建成和諧地區的長遠目標,並闡述成員國對國際地區重大問題的共同立場。成員國元首還將批准上海合作組織中期發展戰略規劃,將鞏固互信、維護安全、促進發展、改善民生、加強交流,確定未來的優先合作方向,制訂具體有效的落實措施,將上海合作組織打造成維護和拓展成員國共同利益的務實高效的合作平台。
會議成果
胡錦濤發表題為《維護持久和平 促進共同繁榮》的重要講話。胡錦濤提出4點建議。一要把上海合作組織建設成為和諧和睦的家園。二要把上海合作組織建設成為地區安全穩定的有力保障。三要把上海合作組織建設成為地區經濟發展的推動力量。四要把上海合作組織建設成為開展國際交往、擴大國際影響力的有效平台。
會議同意接收阿富汗為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國、土耳其為上海合作組織對話夥伴國。
會議決定,2013年上海合作組織峰會在吉爾吉斯斯坦舉行。
會議結束後,成員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關於《上海合作組織中期發展戰略規劃》的決議、關於《上海合作組織關於應對威脅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事態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機制條例》的決議、關於《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3年至2015年合作綱要》的決議等重要檔案。
會議發表《上海合作組織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2010年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2010年6月11日將出席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乾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外交部部長助理程國平表示,本次峰會規模較大,並將取得豐碩成果。中國外交部4日在北京就胡錦濤此次中亞之行舉行中外媒體吹風會。在談到上合組織塔什乾峰會時,程國平表示,上合組織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成員國聯合自強、共同發展的意志更加堅定,願望更加強烈。成員國更加深刻認識到,只有堅定不移地推動上合組織發展,進一步凝聚共識,挖掘潛力,深化合作,才能有效應對不斷湧現的各類威脅和挑戰,切實維護本組織和成員國根本利益。
在此背景下,團結合作、維護穩定、共謀發展成為本次峰會的主題。峰會宗旨和任務是繼續全面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進一步加強政治互信,深化安全、經濟、人文等領域合作,推動組織在鞏固地區安全穩定、推動地區和諧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程國平說,本次峰會規模較大,除成員國元首外,觀察員國、主席國客人以及聯合國、獨立國協、歐亞經濟共同體、集體安全條約組織領導人將與會。從出席人數上看,顯示出上合組織凝聚力和影響力不斷提高。
按照慣例,峰會將舉行成員國元首小範圍會談、各國領導人大範圍會談、檔案簽字儀式、共同會見記者等活動。會議期間,與會領導人還將廣泛舉行會談、會見,就上合組織發展、雙邊關係以及其他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流意見。本次峰會將全面總結上合組織一年來的發展成就,明確下一步發展方向和任務,並就進一步深化政治、安全、經濟、人文合作以及擴大組織對外交往做出部署和規劃。各國領導人將重點圍繞打擊“三股勢力”、維護安全穩定、深化務實合作等問題深入交換意見。程國平說,本次峰會成果豐碩。會議將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宣言》和《新聞稿》。此外,成員國正在商談制訂《上海合作組織接收新成員條例》和《上海合作組織程式規則》等檔案,有望提交峰會批准。
其中,《宣言》將集中闡述成員國對國際地區形勢和重大問題的共同立場。《程式規則》則標誌著上合組織機制建設已走向全面成熟。程國平特別提到,《接收新成員條例》是成員國歷經兩年十餘次磋商達成的重要成果。批准《條例》標誌著成員國在制定擴員相關法律基礎方面邁出了第一步。《條例》將成為上合組織擴員法律體系的奠基石。下一步,成員國專家將繼續工作,全面深入研究擴員可能帶來的法律和組織等各方面問題,進一步制定和細化有關法律規定,不斷完善擴員法律基礎。目前,成員國正在進行峰會前的最後準備。程國平表示,塔什乾峰會將成為上合組織發展史上的又一次盛會。

2009年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九次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九次會議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在俄羅斯葉卡捷琳堡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例行會議在葉卡捷琳堡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巴基耶夫、俄羅斯聯邦總統梅德韋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拉赫蒙、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卡里莫夫與會。
會議由俄羅斯聯邦總統梅德韋傑夫主持。
本組織秘書長努爾加利耶夫、本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以下簡稱“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主任蘇班諾夫出席。
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團團長印度共和國總理辛格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蒙古國第一副總理阿勒坦呼亞格、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扎爾達里,以及主席國客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卡爾扎伊、聯合國負責政治事務的副秘書長帕斯科參加會議並發言。此外,獨立國協執委會主席列別傑夫歐亞經濟共同體秘書長曼蘇羅夫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秘書長博爾久扎列席會議。
除本組織成員國元首小範圍會談和所有代表團團長參加的全體會議外,元首理事會會議期間,本組織成員國元首和觀察員國領導人還首次單獨舉行小範圍會談。
元首們就國際和地區形勢深入交換了意見。在保障安全和金融穩定的傳統國際體系發生危機的情況下,本組織成員國對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關係架構持相同立場。這在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簽署的《葉卡捷琳堡宣言》中得到體現,《宣言》還確定了本組織框架內的優先合作方向。
元首們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進一步加強了本組織框架內反恐合作的法律基礎和能力,標誌著該領域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批准《上海合作組織關於應對威脅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事態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機制條例》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就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協調立場和開展合作的機制。
本組織成員國代表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反恐專業人員培訓協定》。
會議期間,元首們在坦誠、友好的氣氛中總結了2008年杜尚別峰會以來本組織的主要工作成果,並確定了各領域合作首要及長期的工作方向。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自去年峰會以來,為推動和加強本組織活動、鞏固其國際地位,各方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
元首們批准了本組織秘書長關於本組織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和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2008年工作的報告。
元首們強調,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維護本組織所在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具有頭等重要意義。
元首們指出,為討論共同打擊恐怖主義、毒品走私和有組織犯罪問題召開的本組織阿富汗問題特別國際會議(2009年3月27日,莫斯科)富有成果。
元首們對本組織成員國第七次國防部長會議(2009年4月29日,莫斯科)、首次公安內務部長會議(2009年5月18日,葉卡捷琳堡)和第四次安全會議秘書會議(2009年5月20日,莫斯科)的成果表示滿意。
元首們指出,本組織成員國應提高在共同應對恐怖主義及其他安全威脅方面的協調水平。地區反恐怖機構應為此發揮核心作用。
元首們指出,2009年4月17日至19日在塔吉克斯坦境內舉行的本組織成員國“諾拉克反恐-2009”首長司令部聯合反恐演習取得成果,應繼續定期舉行聯合反恐演習。
根據成員國禁毒部門領導人會議(2009年5月19日,莫斯科)上各方提出的意見,元首們責成於下次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前就本組織禁毒合作機制問題提出協商一致的建議。
元首們指出,落實本組織成員國第四次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會議(2009年6月5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阿克套)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實施救災互助合作2009-2010年活動計畫》具有重要意義。
元首們對觀察員國積極參與本組織框架內共同感興趣的領域的活動表示滿意。
元首們決定,給予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本組織對話夥伴地位。
元首們責成專家組繼續制定關於本組織吸收新成員程式的檔案草案。
元首們指出,本組織經濟合作已取得顯著進展,經貿合作的法律基礎和組織機制進一步完善。總理理事會會議(2008年10月30日,阿斯塔納)批准的新修訂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畫》正在順利實施。
元首們認為,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推動本組織所在地區更加緊密的經貿和投資合作。
元首們認為,本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應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努力實現從雙邊合作為主向落實多邊項目過渡。
元首們認為,深化本組織框架內的人文合作、促進人民間的友誼和相互理解具有重要意義。
元首們高度評價俄羅斯聯邦在擔任本組織主席國期間所做的工作,對俄方在葉卡捷琳堡峰會期間給予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
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次會議將於2010年在塔什乾舉行。根據《上海合作組織憲章》,本組織下任主席國由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擔任。

2008年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八次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理第八次會議14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2009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本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例行會議在北京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馬西莫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丘季諾夫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阿基洛夫、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米爾濟亞耶夫出席。 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 本組織秘書長努爾加利耶夫、本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蘇班諾夫列席。 印度共和國石油和天然氣部長德奧拉、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拉希米、蒙古國對外關係與貿易部長巴特包勒德、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吉拉尼作為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以及阿富汗副總統哈利利作為東道國客人與會並發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會見了出席會議的各成員國總理。 總理們在友好和建設性氣氛中研究、分析了當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及其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就深化本組織各領域務實合作、共同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等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一、總理們滿意地指出,阿斯塔納總理會議(2008年10月30日)以來,本組織政治、經濟和人文領域合作取得長足進展,成員國睦鄰友好、相互信任與全面協作進一步加強。 總理們強調,在當前的國際和地區形勢下,成員國應繼續落實2007年8月16日締結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和葉卡捷琳堡峰會(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共識,確保本組織穩定發展,維護共同利益。 二、總理們指出,本組織成員國正在採取切實措施,保持各自經濟穩定。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迫切需要促進地區發展,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畫》,以提高各國防範風險的能力,加強本組織經濟職能。 總理們認為,本次總理會議期間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加強多邊經濟合作、應對全球金融經濟危機、保障經濟持續發展的共同倡議》非常及時。 總理們指出,成員國實業界交流應為加強本組織經貿和投資合作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總理們高度評價本次總理理事會會議期間在北京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工商論壇。 三、總理們認為應深化本組織金融合作。根據葉卡捷琳堡峰會共識,成員國財金部門應就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加強信息交流。成員國將研究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晤。 總理們責成成員國相關機構會同國家協調員理事會儘快完成《上海合作組織專門賬戶組建和運作基本原則》商談工作。 四、總理們支持本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作為重要平台,為加強本組織經濟金融合作、規劃落實富有前景的區域性共同項目發揮重要作用。 五、總理們責成主管部門採取必要措施,更有效地利用成員國現有過境運輸潛力,進一步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加強交通運輸合作的法律基礎。 六、總理們支持儘快啟動“上海合作組織信息高速公路”和“利用電子數字簽名進行跨界電子合作”兩個示範性項目。 七、總理們強調,開展農業合作意義重大,責成加快首次農業部長會議的籌備工作,儘快研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農業合作協定》草案。 八、總理們重申,在當前形勢下,開展科技合作有利於提高成員國應對全球威脅與挑戰的能力。因此,應重視從成員國感興趣的科技和創新發展的優先領域出發,採取一致步驟,制訂和實施一批共同計畫和項目。成員國首次科技部門領導人會晤應對形成共同立場發揮重要作用。 九、總理們支持進一步深化海關合作,簡化貿易手續,提高口岸通關能力和工作效率,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為區域經貿合作服務。 十、總理們認為,應加強成員國間標準、計量、技術法規、合格評定和檢驗監管領域合作,協調解決區域貿易中的產品質量和安全問題,便利區域內的商品流通。 十一、總理們指出,應採取一致措施,共同應對自然和人為災害,提高應急救災能力。 十二、總理們積極評價人文合作成果,主張不斷鞏固和完善合作機制。其中,應繼續做好定期舉辦高校校長論壇和本組織成員國“教育周”的工作。 十三、總理們指出,深化衛生合作,建立本組織成員國相關醫療機構間的夥伴關係,加強共同防治傳染病工作具有現實意義。因此,總理們認為本次總理理事會會議期間通過的《上海合作組織地區防治傳染病聯合聲明》非常重要。 十四、總理們指出,本組織成員國同觀察員國務實合作取得積極進展,歡迎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參加本組織框架內的經濟和人文合作,促進本地區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十五、總理們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關於〈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實施情況的報告》。 總理們審議了本組織常設機構財務和內部建設相關問題,批准了本組織2010年預算。 會議期間,本組織成員國海關部門授權代表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培訓和提高海關關員專業技能合作議定書》。 總理們高度評價本次總理理事會會議的組織工作和會議情況,對中方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下次本組織成員國總理理事會例行會議將於2010年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舉行。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馬西莫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  丘季諾夫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阿基洛夫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米爾濟亞耶夫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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