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是上杭中都邱氏千五郎公後裔的一部厚達9.1公分,重達7.4市斤的統宗統系譜族譜,該譜的主要特點是:祖源虛構、昭穆不明、次序顛倒。該譜的編撰方法是統宗、統系、統祖源。 該譜的編撰目的是為打造旅遊資源。該譜篡改和隱匿大量的先人譜序、文、記,把杭川和外地一些毫不相干的其他世系改梁換柱,強扭到所謂的“全縣皆祖三五郎”名下,其實際影響是亂宗、亂族、亂人世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
  • 類別:家族族譜
  • 時間:明朝
  • 地點:福建省 中都鎮
  • 編纂方法:統宗、統系、統祖源
最大特色,隱匿譜序,掩蓋歷史,混亂昭穆,顛倒世序,依據,

最大特色

引今否古、引後否前、引外否內,引他祖為己祖是《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的最大特色。
所謂“引今否古”,就是引用近代人和當代人的譜序、譜記,否定丘公八郎後裔中最早寫譜人的譜序。如《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80用1895年的《記略》來證明宋人“三五郎”為“全縣皆祖”的所謂正確性。P81、82用1954年台灣人的《記略》、用篡改後的1775年《三五郎公修墳碑記》的落款來證明“三五郎公支傳十派”;用2001年的碑記來證明其“全縣皆祖”。P83用2003年10月7日的所謂《結論》來證明所謂“三五郎公生十子”、“全縣皆祖三五郎”。P83用2003年10月7日的所謂《結論》來證明“三五郎公於宋中葉遷杭”和“三五郎公在1170-1180年間就已經逝世無疑”。P85用2003年10月7日的所謂《結論》來證明“丘氏八郎是繼龍”。P86—88用2003年10月7日的《綜合意見》來證明所謂的1170—1180年間去世的三五郎確系出生於880年左右的三郎法言之子。P94用2004年底由《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偽造1450年寫譜序的丘聰公《傳記》來證明親溪“聰”系所謂的“繼龍”十三世孫等等。
所謂“引後否前”,就是引用後代人的譜序、譜記,否定丘公八郎後裔最早寫譜人的譜序。如:“《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用自華公1574年偽造的盛端明1538年《丘氏族譜序》,用自華公1574年序、考,用笙儒公1616年序,用侖泰公1676年序,用振坤公1682年序,用古梅州石窟都始祖世系文興公後裔毓錕公1873年序,用當代台灣仕電、秀強等人的錯誤記述,否定八郎公系志翀公1497年、昂公1504年的序等等。
所謂“引外否內”,即用非丘氏八郎後裔的而屬外系伯一郎之滿子志生六世孫聰公1450年序和偽托致政公裔宏公名偽造的1466年序,用古梅州石窟都丘氏始祖世系文興公後裔毓錕公1873年序、用冒名逢甲公1908年所作的《家傳》來否定八郎公裔最早的寫譜人志翀公1497年和昂公1504年的譜序。
所謂“引他祖為己祖”,就是引喬公三子三郎法言為三五郎之父,引二居士為三五郎之十六世祖。最早記載“三五郎”的聰公1450年序稱“三五郎”為始祖,無上接世系;二居士世系譜稱喬公三子三郎法言生十一郎、十二郎、十三郎,並無生“三五郎”的記載。但《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引外系--二居士世系的十五世孫三郎法言為三五郎之父,這是典型的“引他祖為己祖”。還有八郎公後裔沒有任何人早於1497年、1504年寫序的,僅憑湮而聊闕、以訛傳訛的傳說,如何能否定丘公八郎後裔最早的寫譜人的譜序呢?因此,實事求是的寫譜人,當以八郎公後裔中最早的寫譜人茂敷公(生活在1380年左右)的譜記和志翀公1497年、昂公1504年的譜序為斷。聰公的祖源不過為眾多居上杭丘氏中的一支而已,他的始祖是三五郎。他的始祖與“三惟”的“始祖丘公八郎”完全是多支風馬牛不相及的不同世系。聰公寫譜寫的是他的始祖三五郎生十子之事,而且聰公所寫的“十子”也並未留下名、諱、字,更未留下其十子所衍傳之人的名、諱、字、號,這明擺著與認屬 “始祖丘公八郎” 為祖的眾多丘(邱)氏毫無干係。聰公1450年序,沒有“伯七郎生八郎公”或者“伯七郎生所謂‘繼龍’”的記載,為何八郎公系中卻偏偏會有不孝子孫在自己的“始祖丘公八郎”去世近三百年後乃至今天還要引他祖為已祖,而把自己的“始祖”拱手奉送給別系人的始祖作孫子?
宏公是另系致政公的九世孫,其子維摩同知禎公1526年序云:“梅雪君(龍巖萬八秀裔)嘗欲合修一譜,適先君(宏公)有事中山國,遂不果”。禎公此序證明:宏公不曾修譜,所謂宏公1466年譜序顯然是自華公為攀附望族以達到統宗統系之目的而為偽造的。然,偽造者雖然給聰公1450年序中的“十子”加上了“伯一郎至伯十郎”的稱謂,但並未有“伯七郎”傳“始祖丘公八郎”的記載,也未有“伯七郎”傳“繼龍”的記載。自華公1574年正月寫譜,卻偏偏不讓自己認屬的“始祖丘公八郎”當始祖,而把外系人聰公的始祖三五郎請來當其“始祖丘公八郎”的爺爺,並把始祖丘公八郎降為一世祖。過去的人無知亦罷,今天的人仍知錯不改,甚至將錯就錯,出賣自己的“始祖”給外系人的始祖當孫子的倒行逆施,孝乎?

隱匿譜序,掩蓋歷史

譜序是廣大宗親認識祖源、分辨世系、明析昭穆和了解宗族歷史及其演變過程的最重要的歷史依據。尊重歷史,忠於事實的寫譜人,都必然會把歷代修譜先人的譜序留下,即便是對某先人譜序持有不同觀點和意見,也不會棄之不留,而是把它作為歷史的一部分留在譜中,留待後人參考甄別。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卻反其道而行之。把有利於冒認他人之祖為已祖進行統宗統系的《譜序》留下,或者篡改後留下刊入譜中。而把不利於其冒認別人之祖為已祖進行統宗統系的《譜序》、《文》、《記》,卻悉數封殺。如:《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把有利於其冒認別人的始祖三五郎為“全縣皆祖”的經其纂改後的原晉公1104年(與三五郎無關)序;台灣仕電1990年修譜時偽造的所謂《北宋崇寧三年寧都靈溪初修丘行恭公派衍江西一脈宗支世系表》;篡改後的聰公1450年序;自華公假託宏公之名偽造的1466年序;自華公假託盛端明之名偽造的《丘氏族譜前序》;統宗統系的始作俑者自華公1574年初的《統宗源流考》;認錯祖宗的江西興國毓錕公1873年序;經《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篡改後的純公1884年序(該複印件最後刪去“者即念三郎也”六字)等刊入譜中。又如:《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把不利於他將自己的“始祖丘公八郎”奉送給別系人的始祖三五郎公做孫而進行統宗統系的序封殺,如把希質公1438年序、希正公1442年序、志翀公1497年序、廖輔公1497年序、昂公1504年序、廷綸公1514年序、田賦公1526年序、禎公1526年序、丘智公1535年序、本明公1535年序、盛端明1538年所作的《古梅州丘氏族譜序》、丘晏公1540年序,尚志公1551年序、建名公1553年序,南坑岐山公1587年序、黃坑潤谷公1678年序、之麟公1684年序、夢鯉公1739年序、扶陽一炳公1745年序殿之公、友侃1765年序、錦章公1877年序,黃坑國榮公1889年序等均盡行封殺,不登錄入譜。甚至連自華公的1574年寫的有不利於其統宗統系內容的《杭川丘氏重修家譜序》、《合墳鐫碑認宗認墓記》、《迎八郎公魂梅花落地祝文》等也一律不予入譜,哪怕是教他統宗統系的開山鼻祖華公的《序》、《文》、《記》也照樣敢於封殺,隻字不留。

混亂昭穆,顛倒世序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1刊登的《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的編撰者自己寫的的所謂《重修三五郎公族譜序》下文第6行先寫“至穆公五十五世裔二居公定居河南,裔眾多為陳隋顯宦,為當地望族,遂以河南為郡。傳至穆公五十八世行恭公,唐太宗時以討高昌功封天水郡,故後又有分天水郡者”(其多來源於江西興國毓錕公1873年編造的世系譜,其中實謬誤暫不詳評)。後寫:“丘氏之‘忠實’堂號,源出穆廿一世洗公,號山甫,文武雙全為朝廷高官,誓死報國,蒙聖上賜書‘忠實’二字……”(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1第9行起)。可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此“序”行文敘述事實顛倒、順序顛倒、歷史顛倒、世序顛倒,存在嚴重的昭穆不分,世系混亂的問題。讓一般的研譜者卻分不清是先有“河南郡”、“天水郡”,還是先有“忠實堂”;分不清“郡”大,還是“堂”大;分不清穆公五十五世、五十八世在前,還是穆公二十一世在前。事實上,《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序”所說的山甫公是1244年進士,史典稱其“有文武才,官至兩淮制置史,誓死報國,宋理宗(1225—1264)御書‘忠實’二字以賜”。而《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序”所說的行恭公(586—665),史稱其為“唐和子,貞觀(627—649)中討高昌有功封為天水襄公”。對照史典,宗親們自可分辨是山甫公大,還是行恭公大。但歷史常識幾乎為零而又夜郎自大、坐井觀天、閉門造車的《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編撰者卻分辨不了。猶如咿唔學語的童稚小兒,竟然把南宋理宗時代的山甫公序為“穆廿一世”,而穆公開姓至生活在1200年至1280年間的山甫公,其間歷時2200多年,僅傳二十一世,平均每代的衍傳相隔200多年,豈非要笑掉天下人的大牙?更有甚者,《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還把年長山甫公六百餘歲的唐太宗時代的行恭公反而被序為“穆公五十八世”。沒有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嚴重缺乏責任心和無視歷史常識的人,根本就不應當參加編譜。

依據

引自《丘氏族譜前序》為依據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7引入自華公1574年盜用盛端明1538年為梅州世系所作的《古梅州丘氏族譜序》進行篡改,又假託盛端明之名出世的所謂《上杭丘氏族譜前序》作為編譜依據,實在不應該。1538年,廣東程鄉熟之(晏公)編寫《古梅州丘氏族譜》,便請其父親甫宏公的窗友盛端明為其寫序,盛端明也應請為之寫了《古梅州丘氏族譜序》說:“程邑丘熟之令尊甫宏先生乃予窗友也,一旦書其譜流世系,請予敘其端。予觀之,孝悌之心油然而生矣。夫考丘氏其先寧化人也,諱丘三五郎生伯七郎,伯七郎生孟龍。孟龍始遷梅州今程鄉縣也。孟龍生文興,文興生應隆,應隆生宗仁,宗仁生均慶,均慶生希學,希學生伯二,伯二生惟裕,惟裕生子五:曰詩、曰書、曰禮、早雲、曰晏……而熟之兄弟尤所謂傑然者也”。由盛端明序中內容可知,其1538年確實應文興公八世孫晏公之請,為梅州丘氏寫過《古梅州丘氏族譜序》。但觀上杭,從《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222《大事記》中的第22—23序號的內容中,我們也可以看出:“三惟”後裔乃至整個上杭丘氏在1530—1550年的20年間未見有人寫譜、寫序。既然上杭“三惟”後裔此間無人寫譜、寫序,又有什麼地方,什麼人會無緣無故地請盛端明寫譜序,且僅寫三五郎生伯七郎,伯七郎生長子繼龍,而不寫其他人之祖源世系的怪事呢?沒有,整個上杭丘氏沒有任何地方的丘氏在1530—1550年間請盛氏寫序。既然上杭丘氏在1530—1550年間未有人請盛端明寫序,盛端明無緣無故為上杭丘氏寫譜序豈不是太假了嗎?對比,《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223《編年大事記》中第37序號所載證實:“嘉慶十年乙丑年(1805)修《世淵公支譜》,盛端明等作前序”。原來,盛端明去世200多年後的1805年又起來為《世淵公支譜》作《前序》,這又豈非更加怪哉?由是其謊自破。事實上,包括尚志公1551年寫譜,建名公1553年寫譜在內,之前上杭所有的族譜及序言都未提及所謂盛端明曾為上杭丘氏寫過“譜序”的事,也沒有言及所謂盛氏說序中的內容。直到1574年自華公寫譜,他為了統宗統系,便篡改《古梅州丘氏族譜序》為《上杭丘氏族譜前序》;將《古梅州丘氏族譜序》中“程邑丘熟之令尊甫宏先生乃予窗友也,一旦出其譜流世系,請予敘其端”的內容刪去;將其中“丘三五郎生伯七郎,伯七郎生孟龍,孟龍始遷梅州今程鄉也。孟龍生文興,文興生應隆,應隆生宗仁,宗仁生均慶,均慶生希學,希學生伯二,伯二生惟裕,惟裕生子五:曰詩、曰書、曰禮、曰云、曰晏……而熟之兄弟尤所謂傑然者也”的文字刪改為類似偽造的宏公序(《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84正文第20行亦承認“宏公譜序被各地篡改之處頗多”)的表述:“丘三五郎自宋末而遷杭。三五郎生子十人,三六八失傳,其餘皆散居四方”,“惟七子伯七郎生長子繼龍,世居杭邑”。然後盜署“盛端明”之名序,以之作為其1574年初寫譜,將所謂的“三惟”之父,即韓八娘之夫,也即八郎公改名為“繼龍”的依據。從此,“世居杭邑”的所謂“繼龍”,被自華公這個好事者強加給了宋末隨母由寧化到上杭開基的“二十有七郎者”做父親,強加給了宋末攜三子由寧化到上杭開基的韓八娘做丈夫,強加給了生卒葬俱不在上杭的八郎公做名字至今已431年了。其祖靈在天,畢竟懲罰了自華公1574年蓄意妄為距其時300多年前就已經去世而未能到上杭親自開基的八郎公取名字並偽造和“推”、“祀”其父祖,為距其時300多年前的祖婆韓八娘配丈夫,為距其時300多年前的先祖(二十有七郎者)偽造父親的倒行逆施,使自華公之後裔無以續傳。
五、篡改三五郎遷杭的時間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1的所謂《重修三五郎公族譜》正文第16行寫道:“宋中葉,三五郎公從寧化遷上杭勝運里太拔城前壩定居”。這完全是《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編撰者主觀臆斷夢想出來的。因為《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奉為至寶的編譜依據均沒有“宋中葉”的記載,反而多是“宋末”、“宋元間”的記載。如:①聰公1450年寫序不敢妄言其祖三五郎公確切的遷杭時間(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6);②所謂的宏公1466年序卻說“顧世祖兄弟七人俱出於始祖,夷考其時,蓋在宋元年間”(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6);③自華公假託盛端明之名偽造的1538年《丘氏族譜前序》卻說:“丘三五郎自宋末而遷杭(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7)”;④自華公的《統宗源流考》未說三五郎何時遷杭(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8),但自華公1574年閏臘月請八郎公魂安葬梅花落地金盤載珠時的《祝文》卻說:“慨自宋末,適經亂離,韓氏祖婆,力扶三子,問關勿惜,奠闕杭居。統承宗祀,索流沿源,公實鼻祖,萬古英魂”。⑤純公1884年序稱“三五郎諱繼虞,兄弟三人原居汀州寧化石壁都,因宋末邑遭兵燹,兄弟奉母韓氏移居上杭太拔城前”(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70);道隆公1514年序稱:“世祖兄弟三人俱出於始祖三五郎公,夷考其世,蓋在宋元年間,自寧化石壁村移來上杭勝運里太拔城前居住”(《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卻不敢將此序入譜)。即便如此,冒認別人之祖三五郎為其太始祖的上杭中都《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竟然還敢在序中將三五郎公遷杭的時間杜撰為“宋中葉”。《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1序正文第19—20行卻說:“伯四郎生……次子致政從江西遷上杭定居……”,既然三五郎“宋中葉”已經遷杭,聰公1450序也說“三五郎……其子十人,世居上杭,故稱世祖”,而並未說三五郎有子孫遷江西,伯四郎和致政公又何時去了江西何地,致政公又是何時從江西遷上杭。事實上,致政公的先祖是從世居地江西新城縣遷石城縣蛟湖堡西林,而致政公則是從西林遷永定縣太平里長流定居。由此可見,致政公的父親不是“世居上杭”的所謂伯四郎,也與太拔三五郎沒有任何關係。《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的編撰者卻偏偏要把世居江西而且未傳下名諱字號的致政公的父親當成“世居上杭”的所謂伯四郎,納入他所謂的“全縣皆祖三五郎”世系。這是典型的盜人世系。
六、妄定三五郎的死亡時間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84《關於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於宋中葉遷杭的集體論證結論》正文第22行稱“三五郎公在1170—1180年間就已經逝世無疑”。而《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87第12行卻說三五郎公的長子伯一郎在三五郎公“逝世”34~44年後的1214年出生;如果伯四郎確為致政公之父,那么作為伯四郎之子的致政公1190年生,豈非比伯父伯一郎大24歲?怪事如此咄咄,三五郎與“十伯”又將如何構成父子關係?“十伯”之間又豈能是兄弟關係?
七、歪曲歷史
1、《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93頁倒數第10行稱:“繼龍公世居杭邑生於公元1160年”,而其譜P455“說明”中第8—11行卻按:“大三郎公於宋末開基於通賢,有三世祖明廣公於元朝延祐四年(公元1317)施出通賢寶林寺等可資佐證”。真能佐證嗎?明廣公為惟長公十世孫,假設明廣公1歲時施出通賢寶林寺,其時距“生於公元1160年世居杭邑”的“繼龍”只有157年,那么就等於“繼龍”下傳至明廣以平均每代只相距15.7年,可信嗎?且,如果按照大三郎宋末1279年開基通賢,下傳十郎——十三郎——明廣1317年施出寶林寺,其間傳三代僅36年,平均12年傳一代。
2、《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18載:“成齋公生於成化十二年(1476),明正德年間(1506—1521)從上杭移廣東程鄉,即梅州中心壩開基”。查:成齋公系惟祿公七世孫,距“世居杭邑” 之“繼龍”1160年的生年共316年,平均代距為45年。比前述惟長公七世孫大三郎晚200多年出生。惟長公與惟祿公是親兄弟,他們各自往下傳至六代不可能相距200多。因此,《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不查實各祖生年,胡編亂寫,其結果是擾亂整個上杭丘氏的世系。
3、《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8自華公《統宗源流考》正文稱:“敘昭穆當依聰宏公所定,以三五郎始遷杭為始祖,以其孫繼龍輩起一世,為的按九世亮公論世次,與聰宏公同,則亮公系九世去聰公六世不遠,於宏公九世為近。”自華公1574年《序》印證其《考》之意為:“伯一郎之次子從慶六世孫珏任廣平樂府訓導,扶陽住也,滿子志生六世孫聰鄰薦任翁源肥學訓導移居龍巖也。”綜合自華公《考》和《序》,其意思是:(所謂的伯七郎裔)以“繼龍”輩起一世,則珏公、聰公為六世;伯四郎子輩起一世,則宏公為九世。所以,以亮公言,前距聰公六世為小三世,不遠;後距宏公九世為同輩則近。但《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為了統宗統系,故意把惟長公裔念一郎的八世孫“聰”當成志生六世孫“聰”嫁接四十四郎房。請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94由《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本人寫的《名人傳記》是如何把“聰公”由大變小,變成四十四郎公十世孫的“丘聰,字敏學,號親溪,生卒不詳。上杭勝運里(太拔)大地鄉上村丘屋人,伯七郎房繼龍公第十三世孫念一郎之子百一郎之六世孫。公性穎異,過目成誦。明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年)庚子科中式第三名舉人,任廣東韶州府翁源縣訓導,充廣西鄉試同考官……”但查遍《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的吊線圖,也沒有發現其“繼龍”者有十三世孫叫念一郎,倒是四十四郎裔有所謂“繼龍”六世孫念一郎,其衍傳是“繼龍→惟祿→三五郎→四十四郎→千五郎→念一郎。然而,查《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所謂的念一郎之子百一郎之六世孫中只有仁禮、維儉、惟崇、惟善、惟泰、惟聰、惟斌、惟達,卻沒有所謂“聰”者。莫非是惟聰?然惟聰之子曰資,故非也。原來仁禮之子有“聰”,而此“聰”在《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中非百一郎六世孫,而是百一郎七世孫。如果按照《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篡改、杜撰的《名人傳記》對“聰”的表述,“聰”則是所謂“繼龍”的十九世孫。因為“念一郎之子百一郎之六世孫,”應當是“念一郎”之七世孫,而“念一郎”如果是所謂的“繼龍”的十三世孫。“聰”當然就是“繼龍”十九世孫。《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為何要將“聰”拐彎抹角地寫成“伯七郎房繼龍公第十三孫念一郎之子百一郎之世孫呢?” 更有無知者竟然要告訴我:“聰公是繼龍十三世孫伯一郎的六世也”。殊不知自華公在1574年時就認為“聰”是三五郎子伯一郎之滿子志生的六世也。而當今絕大多數宗親都認為“親溪 聰 敏學”是伯一郎滿子志生的六世池,不屬八郎公後裔,是外系。八郎公後裔寫譜,序昭穆、論世次不按八郎公後裔第一個寫譜人的記敘來定,卻以外系人志生六世孫“聰”不明確的說法來確定。為了統宗統系,《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就必須以“聰”的譜序為依據,但又怕廣大宗親指責他們賣身認接外系人的祖源世系。所以,《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便想方設法要把自華公筆下的“志生六世孫聰”捏造成“三惟”的後裔中做四十四郎裔。但翻開中都族譜,《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找不到相似的世系可以供他移花接木。終於發現惟長公裔有“念一郎——百一郎——成祖——福安——良輔——友信——仁禮——聰的世系” ,《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即把惟長公裔的念一郎改作千五郎之子念一郎,接入四十四郎房,但此“聰”非“字敏學、號親溪”之“聰”。《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則把自華公筆下的伯一郎之滿子志生六世孫聰1450年寫序所署的內容加上,故今天的《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才正式把自華公筆下的“伯一郎滿子志生六世孫聰”寫成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伯七郎房繼龍公第十三世孫念一郎之子百一郎之六世孫”。實際上,只要我們數一數其衍傳代數就會發現其矛盾難掩。因為,按《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尊崇的以所謂“繼龍”起一世的話,至十三世“聰”是包括了所謂的“繼龍”在內的。同理,其“百一郎之六世孫”的表述當為百一郎起一世,也應包括百一郎本代。那么百一郎至“聰”就是七世,應表述為百一郎七世孫“聰”。因此,無論《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如何搬弄。其要把自華公筆下的“伯一郎滿子志生六世孫聰”寫成“伯七郎房繼龍公第十三世孫念一郎之子百一郎六世孫”,都不可能經得起事實和邏輯檢驗的。因為,“伯一郎滿子志生六世孫”與“百一郎六世孫”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容混淆。更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上杭中都丘氏族譜》P69明確記載:五世祖千五郎公……生六子:長子念一郎(乏嗣)。”時隔不到九年的今天,《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卻敢移惟長公裔孫念一郎去接替四十四郎之子千五郎乏嗣的長子念一郎,又刪去自華公筆下的“伯一郎”及其“滿子志生。”因為被《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偷梁換柱的念一郎百一郎卻只有二子曰成祖、成宗,(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824)並沒有叫“志生”者。另外,只要翻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68正文第16行就能發現自華公稱“聰宏”二人為公,可見“聰宏”二人的世次一定比自華公高,否則自華公就不會稱他們為“公”,因為沒有稱同輩人為“公”之理。更值得特別指出的是:依自華公《杭川邱氏重修家譜序》中伯一郎、伯二郎、伯四郎、伯五郎、伯九郎、伯十郎的排列順序,伯一郎裔“聰”也未列入其“繼龍”世系內。由此可見,自華公所說的“聰”公,絕對不是與自華公同輩的十三世孫,而是自華公表述得無比清楚的伯一郎之滿子志生六世孫。否則,便無法圓自華公1574年初之序所稱的“伯一郎之滿子志生六世孫”之說。綜上分析,1450年寫譜的聰公相對於二十七郎世系來說則為外系人。《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出賣自己的“始祖二十七郎”而改認外系人的始祖也確鑿無疑。
4、《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494“長公系”載:“惟長——萬一郎——十五郎——四十郎——百七郎——萬三郎——念二郎——大三郎——千九郎——萬……”而《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853載:“惟祿——三五郎——四十四郎——千五郎——念二郎——大三郎——千九郎。”《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這一自相矛盾的譜記,說明他至今也分不清“念二郎——大三郎——千九郎”及其譜記完全相同(見《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P494、854)的後代到底是該接惟長,還是惟祿。換句話說,就是《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分不清念二郎究竟是惟長七世孫,還是惟祿五世孫,或者是自成一系。或者說,《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壯大其四十四郎的世系而故意盜人世系,擄人子孫。所以,《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才會故意不顧昭穆世序,讓念二郎一人頂二房。這種見利忘義蓄意製造矛盾,故意混淆世系,讓謬誤流傳的行為,“實乃千古之憾也(《上杭丘氏三五郎公族譜》序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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