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致作用

致突變(mutagenesis)、致癌(carcinogenesis)和致畸(teratoeenesis)效應稱為遺傳毒理的三致效應。藥物及環境中的化學藥品可以起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而造成對人體的潛在危害。其中,致畸胎、致癌作用比較容易理解。所謂致突變,是指藥物及環境引起人體細胞內的染色體及其中的脫氧核糖核酸(DNA)的構成和排列順序發生變化,進而使某些器官在形態、功能上發生病變。近年來,“三致”問題已經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

致畸作用,致癌作用,致突變作用,

致畸作用

指由於外源化學物的干擾,胎兒出生時,某種器官表現形態結構異常。致畸作用所表現的形態結構異常,在出生後立即可被發現。器官形態結構的異常稱為畸形(maformation)。胎兒出生時即具有整個身體或某一部分的外形或器官的解剖學上的形態結構:常稱為先天畸形(congenitalmalformation)。凡在一定劑量下,能通過母體對胚胎正常發育過程造成干擾,使子代出生後具有畸形的化合物稱為致畸物(teratogen)或致畸原。影響因素:敏感期、劑量、遺傳類型和母體狀況。
致畸機理:致畸作用可導致胚胎髮育異常、代謝障礙、細胞死亡和增值速度減慢等。

致癌作用

化學致癌物的種類化學致癌(chemicalcarcinogenesis)是指化學物質引起正常細胞發生惡性轉化並發展成腫瘤的過程。具有這種作用的化學物質稱為化學致癌物(chemicalcarcinogen)。國際癌症研究所所長Higginson認為,80%-90%的人類癌症和環境因素有關,其中主要是化學因素,約占90%以上。化學致癌物可分為遺傳毒性致癌物和非遺傳毒素致癌物。化學致癌機理在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等基礎學科迅速發展的推動下,化學致癌作用機理的研究逐步深入,並形成了一些重要學說,如親電子學說、體細胞突變學說、癌基因學說和癌變的階段學說。鑒於致癌物的多樣性和致癌過程的複雜性,在致癌作用的不同階段,各種學說的機彈可能縣相輔相成的。

致突變作用

致突變物的種類:醛類(如乙醛、丙烯醛和甲醛);過氧化劑和氧化劑(如過氧化氧、二羥基二甲基過氧化物和重鉻酸鉀等);鹼基類似物(如5.氨基瞟呤、5.溴脫氧尿嘧啶核苷等);烷化劑(如吖啶氮芥類和甲磺酸甲酯等);金屬(硝酸鉻、氯化鐵和乙酸鉛等);藥品、食品及農藥中也含有各種致突變物質。
致突變機理:包括引起基因突變和染色體畸變兩類。基因突變的類型有鹼基替代、移碼突變、密碼子插入或缺失等。染色體畸變類型有末端缺失、微小體、無著絲粒環、倒位和不對稱互換等。影響致突變的因素:化學物質對機體的致突變過程受許多因素的影響,主要因素有致突變物在機體內的轉化、損傷DNA的修復和抗突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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