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新法案

《三個新法案》馬克思寫於1849年3月12日,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德國1848年三月革命失敗後所建立的新政府為了恢復舊的秩序,提出三個新法案即俱樂部法、招貼法和出版法。馬克思在詳細分析這三個法案的內容後,尖銳地指出:這三個彼此相互補充的最殘酷的法律,達到了暴戾恣睢和背信棄義的頂點,會把人民拋回到舊普魯士立法的宗法式野蠻狀態中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