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

基礎理論名詞。以方劑組成的不同,進行分類,稱為七方。即大方、小方、急方、緩方、奇方、偶方、複方。方劑組成的分類最早見於《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至金代成無己《傷寒明理論》才將其總結為七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七方
  • 類別:中醫藥術語
  • 出處:《傷寒明理論》
概念,解讀,中醫套用,

概念

以方劑組成的不同,進行分類,稱為七方。

解讀

七方,即大方、小方、急方、緩方、奇方、偶方、複方。方劑組成的分類最早見於《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至金代成無己《傷寒明理論》才將其總結為七方。完素曰:“流變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緩、急、奇、偶、復也,制方之體,本於氣味,寒、熱、溫、涼四氣生於天,氣為陽,味為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淡味為滲泄為陽,或收、或散、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隨臟腑之證而施,藥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復者,三方也,大、小、緩、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

中醫套用

1、大方:藥味多或藥味少而藥量大,以治邪氣方盛,需重劑治療或治下焦疾患,量重而需頓服的方劑。
當前一般認為大方有5種:①藥力猛;②藥味多;③藥量重;④量多而一次服完;⑤能治療重病及下焦病。
2、小方:藥味少或藥味多而藥量小,以治病邪較輕,須輕劑治療;或治上焦疾患;或量須重而需分次頻服的方劑。
當前一般認為小方有3種:一是治療病勢輕淺的方劑;二是治上焦病,分量輕,分多次內服的方劑;三是病無兼證,藥味須少。如汗法中的蔥豉湯。
3、急方:指治療急病以及重病的方劑。當前一般認為急方有下列四種意義:①病勢危急,應該即速救治的;②用湯劑蕩滌的作用較速;③藥性劇烈,氣味都很雄厚;④急則治標的方劑。
4、緩方:指方劑之和緩者。適用於體虛而患慢性病證者。現在一般認為緩方有6種:①藥味多,互相制約,單獨直達病所的力量小;②套用無毒藥物,使病邪緩解,免傷正氣;③藥味薄,不求速效;④套用甘緩藥,緩慢發揮作用;⑤用丸藥緩緩攻逐病邪;⑥用緩和藥治本,增進抗病力,疾病自除。
5、偶方:藥味合於雙數或由兩位藥組成的方。當前一般認為病因較為複雜。需要用兩種以上的雙數藥味來治療的為偶方,如金匱腎氣丸。
6、奇方:藥味合於單數或單味藥的方。當前一般認為病因單純而用一種主藥以治療的稱奇方,如甘草湯。
7、複方:以兩方或數方結合使用的方劑。此外,本方之外另加其他藥味,或方中各藥用量相等的亦稱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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