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

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

第177號

《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CCAR-91-R1)已經2007年1月2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1月22日起施行。

局長 楊元元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
  • 文號: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77號
  • 發布時間: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
  • 發布部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航空總局令,目 錄,

航空總局令


  

目 錄

《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CCAR-91)
飛行標準司
2002年2月27日
A章 總則 9
第91.1條 目的和依據 9
第91.3條 適用範圍及術語解釋 9
第91.5條 民用航空器機長的職責和許可權 9
第91.7條 航空器的駕駛員 10
第91.9條 民用航空器的適航性 10
第91.11條 民用航空器飛行手冊、標記和標牌要求 10
第91.13條 禁止妨礙和干擾機組成員 10
第91.15條 禁止粗心或魯莽的操作 11
第91.17條 空投物體 11
第91.19條 攝入酒精和藥物的限制 11
第91.21條 麻醉藥品、大麻、抑制或興奮藥劑或物質的載運 11
第91.23條 攜帶型電子設備 11
第91.25條 租約和有條件銷售契約中真實性條款的要求和運行控制的責任 12
B章 飛行規則 13
第91.101條 適用範圍 13
第91.103條 飛行前準備 13
第91.105條 在值勤崗位上的飛行機組成員 13
第91.107條 安全帶、肩帶和兒童限制裝置的使用 14
第91.109條 飛行教學、模擬儀表飛行和某些飛行考試 14
第91.111條 在其他航空器附近的運行 15
第91.113條 除水面運行外的航行優先權規則 15
第91.115條 水面航行優先權規則 16
第91.117條 航空器速度 16
第91.119條 最低安全高度 16
第91.121條 高度表撥正程式 16
第91.123條 空中交通管制許可和指令的遵守 17
第91.125條 空中交通管制燈光信號 17
第91.127條 在非運輸機場空域內運行 18
第91.129條 在一般運輸機場空域的運行 18
第91.131條 在繁忙運輸機場空域的運行 19
第91.133條 在特別繁忙運輸機場空域的運行 19
第91.135條 空中危險區、限制區和禁區 20
第91.137條 在高空空域內的運行 20
第91.139條 臨時的飛行限制 21
第91.141條至第91.149條 備用 21
第91.151條 目視飛行規則條件下飛行的燃油要求 21
第91.153條 目視飛行規則飛行計畫 21
第91.155條 基本目視飛行規則的最低天氣標準 22
第91.157條 特殊目視飛行規則的最低天氣標準 22
第91.159條 目視飛行規則的巡航高度和飛行高度層 22
第91.161條至第91.165條 備用 23
第91.167條 儀表飛行規則條件下飛行的燃料要求 23
第91.169條 儀表飛行規則飛行計畫 23
第91.171條 按儀表飛行規則運行對甚高頻全向信標(VOR)設備的檢查 24
第91.173條 空中交通管制許可和飛行計畫 24
第91.175條 按儀表飛行規則的起飛和著陸 24
第91.177條 按儀表飛行規則運行的最低高度 27
第91.179條 儀表飛行規則的巡航高度和飛行高度層 27
第91.181條 飛行航道 27
第91.183條 儀表飛行規則的無線電通信 27
第91.185條 雙向無線電通信失效 28
第91.187條 按儀表飛行規則運行時的故障報告 28
第91.189條 II類和III類運行的規則 29
第91.191條 II類或III類手冊 29
第91.193條 某些II類運行的批准 30
C章 特殊的飛行運行 30
第91.201條 特技飛行 30
第91.203條 飛行試驗區域 30
第91.205條 降落傘和跳傘 30
第91.207條 牽引滑翔機 31
第91.209條 牽引滑翔機以外的物體 31
第91.211條 發有特許飛行證的民用航空器的使用限制 32
第91.213條至第91.215條 備用 32
第91.217條 適航審定為初級類航空器的運行限制 32
D章 維修要求 32
第91.301條 適用範圍 32
第91.303條 總則 33
第91.305條 維修工作準則 33
第91.307條 檢查的一般要求 33
第91.309條 適航性限制 34
第91.311條 維修的要求 34
第91.313條 維修、預防性維修、翻修或改裝之後的重新使用批准 35
第91.315條 在航空產品經過維修、預防性維修、翻修或者改裝後批准其恢復使用的人員 35
第91.317條 維修、預防性維修、翻修或改裝之後的運行 35
第91.319條 翻修和翻修記錄 35
第91.321條 批准進行維修、預防性維修、翻修和改裝的人員 36
第91.323條 檢查 37
第91.325條 高度表系統和高度報告設備的試驗和檢查 38
第91.327條 ATC應答機的測試和檢查 39
第91.329條 航空器檢查大綱的修改 39
第91.331條 維修、預防性維修、翻修和改裝記錄的內容、表格及編排(除檢驗記錄外) 39
第91.333條 檢驗的記錄的內容、表格和編排 40
第91.335條 維修記錄 41
第91.337條 維修記錄的移交 42
第91.339條 翻修發動機的記錄 42
第91.341條 電子記錄保存系統 42
第91.343條 維修記錄的偽造、複製或更改 43
E章 設備、儀表和合格證要求 43
第91.401條 民用航空器:要求的合格證 43
第91.403條 具有中國標準類適航證的有動力的民用航空器:儀表和設備要求 44
第91.405條 應急定位發射機 45
第91.407條 航空器燈光 46
第91.409條 補充氧氣 47
第91.411條 不工作的儀表和設備 47
第91.413條 ATC應答機和高度報告設備及套用 48
第91.415條 自動報告的氣壓高度數據與駕駛員的高度參考基準間的數據對應 49
第91.417條 渦輪噴氣飛機的高度警告系統或裝置 49
第91.419條 交通警告和防撞系統設備及套用 50
第91.420條 備用 50
F章 對大型和運輸類航空器的設備和運行的附加要求 51
第91.501條 適用範圍 51
第91.503條 音響速度警告裝置 51
第91.505條 運輸類飛機重量限制 51
第91.507條 備用 51
第91.509條 飛行記錄器和駕駛艙話音記錄器 51
第91.511條 一台發動機不工作時,調機飛行的批准 53
第91.513條 艙內裝飾材料 55
G章 外國航空器的運行和在中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國境外的運行 55
第91.601條 適用範圍 55
第91.603條 機上乘員 55
第91.605條 中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國境外的運行 55
第91.607條 在最低導航性能規範(MNPS)空域的運行 55
第91.609條 在縮小垂直間隔標準(RVSM)空域內的運行 55
第91.611條 外國民用航空器的特殊規定 56
第91.613條 對外國民用航空器的特殊飛行批准 56
H章 商業非運輸營運人的運行合格審定要求 57
第91. 701條 適用範圍 57
第91.703條 運行種類 57
第91.705條 商業非運輸營運人的權利 57
第91.707條 運行合格證的申請和頒發 58
第91.709條 運行合格證與運行規範的內容 58
第91.711條 運行合格證和運行規範的有效期限 59
第91.713條 運行合格證與運行規範的保存和使用 59
第91.715條 運行合格證的修改 59
第91.717條 運行規範的修改 60
第91.719條 對使用航空器代管人服務的營運人的要求 61
第91.721條 營運人的記錄保存 61
第91. 723條 檢查和監察的實施 62
第91.725條 使用大型或渦輪多發飛機的營運人的內部安全報告程式 62
第91.727條 運行手冊要求 62
第91.729條 運行手冊的內容 63
第91.731條 駕駛員的資格要求和飛行時間限制 63
第91.733條 對空中遊覽飛行的附加要求 64
J章 私用大型航空器營運人的運行合格審定要求 64
第91.801條 適用範圍 64
第91.803條 運行種類 65
第91.805條 私用大型航空器營運人的權利 65
第91.807條 運行規範的申請和頒發 65
第91.809條 運行規範的內容 65
第91.811條 運行規範的有效期限 66
第91.813條 運行規範的保存和使用 66
第91.815條 運行規範的修改 67
第91.817條 對使用航空器代管人服務的營運人的要求 68
第91.819條 營運人的記錄保存 68
第91.821條 檢查和監察的實施 68
第91.823條 營運人的內部安全報告程式 69
第91.825條 運行手冊要求 69
第91.827條 運行手冊的內容 69
第91.829條 取酬駕駛員的資格要求和飛行時間限制 70
K章 航空器代管人的運行合格審定和運行規則 71
第91.901條 適用範圍 71
第91.903條 本章中使用的術語及其解釋 71
第91.905條 運行種類 72
第91.907條 航空器代管人的權利 72
第91.909條 運行規範的申請和頒發 73
第91.911條 運行規範的內容 73
第91.913條 運行規範的有效期限 74
第91.915條 運行規範的保存和使用 74
第91.917條 運行規範的修改 74
第91.919條 航空器所有人和航空器代管人之間的代管協定 75
第91.921條 航空器所有人使用代管航空器 76
第91.923條 航空器所有人的航空器使用控制責任 76
第91.925條 航空器所有人對運行控制責任的理解和確認 76
第91.927條 航空器代管人在確保遵守規章方面的責任 77
第91.929條 檢查和監察的實施 77
第91.931條 內部安全報告程式 77
第91.933條 運行手冊要求 77
第91.935條 代管人運行手冊的內容 78
第91.937條 記錄保存 79
第91.939條 本章後續條款的適用性 80
第91.941條 飛行排班和定位要求 80
第91.943條 必需的運行信息 81
第91.945條 對乘客的安全簡介 81
第91.947條 大型運輸類渦輪飛機的著陸限制 82
第91.949條 儀表飛行規則的起飛、進近和著陸最低標準 83
第91.951條 某些航空器的運行驗證試飛 83
第91.953條 控制運行人員濫用藥物或酒精的方法 84
第91.955條 航空人員配備和使用要求 84
第91.957條 新僱傭駕駛員的安全記錄審查 84
第91.959條 飛行機組的經歷和資格要求 85
第91.961條 駕駛員的使用限制和搭配要求 85
第91.963條 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要求 86
第91.965條 飛行機組的飛行、值勤和休息時間要求 86
第91.967條 駕駛員的理論檢查和熟練檢查要求 87
第91.969條 客艙乘務員的檢查要求 88
第91.971條 關於機組成員檢查的補充規定 88
第91.973條 對航空器代管人實施人員訓練的基本要求 89
第91.975條 關於人員訓練的特殊規定 89
第91.977條 訓練大綱及其修訂的批准 90
第91.981條 對機組成員的總體訓練要求 90
第91. 983條 機組成員的應急生存訓練 91
第91.985條 危險品識別訓練 92
第91.987條 駕駛員訓練內容 92
第91.989條 客艙乘務員訓練內容 93
第91.991條 復訓的訓練內容 93
第91.993條 航空器維修:檢查大綱 93
第91.995條 維修人員培訓 94
第91.997條 維修記錄的保存 94
第91.999條 最低設備清單和批准函 94
L章 大型和渦輪動力多發動機飛機 94
第91.1001條 適用範圍 94
第91.1003條 飛行設備和運行資料 95
第91.1005條 熟悉操作限制和應急設備 96
第91.1007條 雲上或夜間目視飛行規則運行的設備要求 96
第91.1009條 跨水運行的救生設備 96
第91.1011條 跨水運行中使用的無線電設備 97
第91.1013條 應急設備 97
第91.1015條 飛行高度規則 98
第91.1017條 乘客信息 98
第91.1019條 對乘客的安全簡介 99
第91.1021條 肩帶 99
第91.1023條 手提行李 99
第91.1025條 裝載貨物 99
第91.1027條 結冰條件下的運行 100
第91.1029條 飛行機械員的要求 100
第91.1031條 對副駕駛的要求 100
第91.1033條 對乘務員的要求 101
第91.1035條 飛機地面移動、起飛、著陸期間食品、飲料及旅客服務設施的固定 101
第91.1037條 營運人的記錄保存 101
第91.1039條 飛行定位要求 102
第91.1041條 飛機的維修檢查大綱 102
M章 超低空作業飛行 103
第91.1101條 適用範圍 103
第91.1103條 人員要求 103
第91.1105條 航空器要求 104
第91.1107條 私用超低空農林作業飛行的限制 104
第91.1109條 噴灑限制 104
第91.1111條 安全帶和肩帶的使用 104
第91.1113條 偏離機場起落航線的飛行 105
第91.1115條 在非人口稠密區的作業飛行 105
第91.1117條 在人口稠密區的作業飛行 105
第91.1119條 對在人口稠密區上空作業飛行的駕駛員和航空器的要求 106
第91.1121條 商業非運輸營運人的記錄保持 106
N章 旋翼機機外載荷作業飛行 107
第91.1201條 適用範圍 107
第91.1203條 旋翼機 107
第91.1205條 人員要求 107
第91.1207條 知識和技能要求 108
第91.1209條 旋翼機與載荷組合的級別劃分 108
第91.1211條 操作規則 108
第91.1213條 運載人員 109
第91.1215條 機組成員訓練、近期經歷和檢查的要求 109
第91.1217條 飛行特性要求 110
第91.1219條 結構和設計 110
第91.1221條 操作極限 110
第91.1223條 旋翼機與載荷組合飛行手冊 111
第91.1225條 標誌和標牌 111
O章 超輕型飛行器 112
第91.1301條 適用範圍 112
第91.1303條 檢查的要求 112
第91.1305條 偏離 112
第91.1307條 合格證和登記 112
第91.1309條 有危害的運行 112
第91.1311條 晝間運行 113
第91.1313條 在航空器附近運行的規則 113
第91.1315條 在人口稠密區上空運行 113
第91.1317條 在特定空域裡的運行 113
第91.1319條 在空中危險區、空中禁區或空中限制區的運行 113
第91.1323條 地面目視參考 113
第91.1325條 飛行能見度和距離雲的要求 113
P章 跳傘 114
第91.1401條 適用範圍 114
第91.1403條 總則 114
第91.1405條 跳傘計畫的申請與批准 114
第91.1407條 無線電通信要求 114
第91.1409條 在人口稠密區或露天人群集會區上空的跳傘 115
第91.1411條 在空中危險區、限制區或禁區的跳傘 115
第91.1413條 飛行能見度和離雲距離的要求 115
第91.1415條 日落至日出之間的跳傘 115
第91.1417條 酒精和藥物 116
第91.1419條 檢查 116
第91.1421條 備用 116
第91.1423條 跳傘裝置和疊傘要求 116
Q章 偏離 117
第91.1501條 政策和程式 117
第91.1503條 可進行豁免申請的條款 117
R章 法律責任 118
第91.1601條 概則 118
第91.1603條 運行合格證或運行規範的弔扣和吊銷 118
第91.1605條 警告和罰款 119
S章 附 則 119
第91.2011條 施行 119
第91.2013條 廢止的規章 119
附錄A 術語解釋 119
附錄B II類運行的手冊、儀表、設備和維修 119
附錄C 在最低導航性能規範(MNPS)空域的運行 123
附錄D 在縮小垂直間隔標準(RVSM)空域內運行 123
附錄E 飛機飛行記錄器規範 127
附錄F 直升機飛行記錄器規範 130
附錄G 大改、大修和預防性維修 131
附錄H 大修和大改的記錄 135
附錄J 年度檢查和100小時檢查的(適用於特定航空器)範圍和詳細項目 136
附錄K 高度表系統的測試和檢查 137
附錄L ATC應答機的測試和檢查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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