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和個別相結合

一般和個別相結合原是指毛澤東提出的一種領導方法,後來逐漸用於社會宣傳工作,即把宣傳一般的要求和宣傳個別典型相結合。又稱作用典型指導一般的宣傳方法。毛澤東在1943年指出,我們共產黨人無論進行何項工作,有兩個方法是必須採用的,一是一般和個別相結合,二是領導和民眾相結合。任何工作任務,如果沒有一般的普遍的號召,就不能動員廣大民眾行動起來。但如果只限於一般號召,而沒有具體地直接地從若干組織將所號召的工作深入實施,突破一點,取得經驗,利用這種經驗去指導其他單位,就無法考驗自己提出的一般號召是否正確,也無法充實一般號召的內容,就有使一般號召歸於落空的危險。這就是“一般和個別相結合”的宣傳方法的全部含義。

凡是取得顯著成績的宣傳,都是採用一般號召和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法。毛澤東還指出,一個機關、一所學校、一個部隊內部有若干單位,該機關、該學校、該部隊的領導人員必須用個別事例的宣傳去指導一般單位的工作,而對普遍工作的指導要善於運用典型事例引路。任何領導人員,凡不從下級個別單位的個別人員、個別事件取得具體經驗者,就不能向一切單位作普遍的指導。這一方法必須普遍地提倡,使各級宣傳和領導幹部都能學會使用。參見《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8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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