㽅

㽅

㽅是漢語文字,左右結構,部首為瓦部。簡體總筆畫16畫(部外12畫),繁體17畫(部外12畫),Unicode編碼為U+3F45(10進制16197,UTF-32: 00003F45,UTF-8: E3 BD 85),屬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充A區。五筆編碼86版為WGKN、98版為WGKY,倉頡碼NTMVN,鄭碼XSYS,四角號碼11117,筆順為フ丶ノノ丶一丨フ一丶ノ一一フフ丶。

該字由“癶”與“瓦”組成,本義為瓦制禮器,古籍記載指古代祭祀盛放祭品的瓦豆類器皿。《玉篇》釋為“瓦豆也”,《廣韻》注“都滕切,音登”,《唐書·韋縚傳》載“盛以𤮘”體現其祭祀容器功能。

最早見於《廣韻》,字形與語義保留先秦至唐代祭祀禮器文化信息。《康熙字典》歸入瓦部,列18畫並引《玉篇》釋義,是研究古代禮制的文字載體。英文對應"vessel for ceremony in ancient times"。

基本介紹

  • 中文名:㽅
  • 部首:瓦部
  • 鄭碼:XSYS
  • 筆順:フ丶ノノ丶一丨フ一丶ノ一一フフ丶
古籍釋義,套用實例,基本解釋,字源演變,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𤮘【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畫:18畫部外筆畫:13畫
康熙字典 㽅
《廣韻》都滕切(對應拼音dēng)《集韻》《正韻》都騰切,𠀤音登。與豋同。禮器也。《玉篇》釋為"瓦豆也",強調其材質與用途的特定性,而《廣韻》則泛稱"瓦器"。《唐書·韋縚傳》載"盛以𤮘",據《新唐書》載方丘祭祀時,"皇地祇所用籩豆十二、㽅一,而五嶽四瀆則僅用籩二、豆二、㽅一",體現禮制等差。
㽅與異體字𤮘在《康熙字典》《漢語大字典》中互通,二者均指瓦豆禮器,字形差異僅在於部件組合方式(登+瓦或月+瓦)。

套用實例

《新唐書》記載,夏至祭方丘時,皇地祇及配帝祭祀使用“籩豆皆十二、簋一、簠一、㽅一、俎一”,神州祭祀使用“籩四、豆四、簋一、簠一、㽅一、俎一”,而五嶽、四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川林澤的祭祀則使用“籩二、豆二、簋、簠、俎各一”且未列㽅,體現儒家“禮有等差”制度。
㽅常與籩、豆、簋、簠等禮器組合使用,如皇地祇祭祀時形成“籩豆十二+簋一+簠一+㽅一+俎一”的固定規格,其組合數量與祭祀對象等級嚴格對應。

基本解釋

㽅字為左右結構,部首為瓦。簡體總筆畫16畫(部外12畫),繁體17畫(部外12畫),現代字形與《康熙字典》所載18畫存在歷史演變差異。
UNICODE
㽅字UNICODE編碼U+3F45,10進制: 16197,UTF-32: 00003F45,UTF-8: E3 BD 85。
㽅字位於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充A區(CJK Unified Ideographs Extension A)。
English
五筆編碼:WGKN(86版)/WGKY(98版);倉頡碼:NTMVN;鄭碼:XSYS;四角號碼:11117。
vessel for ceremony in ancient times
字形演變過程可追溯至《廣韻》時代,由「登」表音、「瓦」表意構成,反映祭祀器皿的材質屬性。

字源演變

該字由"癶"與"瓦"組成,可拆字為"登瓦",《康熙字典》釋為禮器並與豋同,與《玉篇》"瓦豆也"釋義形成字形與字義的關聯。
其異體字"𤮘"見於《廣韻》《玉篇》等古籍,《唐書·韋縚傳》載"盛以𤮘"表明該異體字在唐代禮制文書中的實際使用。
該字字元編碼為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充A區U+3F45,五筆編碼86版WGKN、98版WGKY,倉頡碼NTM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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