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通諭

《新事》通諭,現代羅馬天主教會關於社會問題的第一個通諭,由教皇利奧十三世於1891年5月15日發表。針對19世紀後期歐洲各地的社會主義運動,該通諭強烈譴責社會主義,申明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它反對經濟自由主義,提出政府有權力和義務對經濟領域進行干預,保護工人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內、健康的工作條件下工作,並得到合理的工資;它指出所謂“自由契約”儘管在理論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實際上從工人一方看往往是不自由的。它擁護工人組成行會保護其成員的利益的權力,而且認為政府應當保護這些行會,這一點被認為是該通諭最富創新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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