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黨禁”風雲人物胡紘

胡紘,字應期,松源鎮坑西村人。自幼穎悟好學,博學強記,才華出眾。舊縣誌載:“家貧無置書錢,有販者求售,讀遍還之即不忘”。

胡紘(1139——1204年),字應期,松源鎮坑西村人。自幼穎悟好學,博學強記,才華出眾。舊縣誌載:“家貧無置書錢,有販者求售,讀遍還之即不忘”。
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胡紘登進士後,得到刑部尚書京鏜舉薦,任都進奏院司農寺主簿、秘書等職。紹熙五年(1194年)宋寧宗慶元年間韓侂胄打擊政敵的政治事件。紹熙末﹐宋寧宗趙擴由趙汝愚和韓侂胄擁立為帝。趙汝愚出身皇族﹐韓侂胄是外戚。趙汝愚為相﹐收攬名士﹐想有一番作為。朱熹是當時著名學者﹐被召入經筵﹐為皇帝講書。韓侂胄與趙汝愚不和﹐圖謀排斥趙汝愚﹐先後起用京鏜、何澹、劉德秀、胡紘等人。韓侂胄當政﹐斥朱熹道學為“偽學”。禁毀理學家的“語錄”一類書籍﹐科舉考試稍涉義理之學者﹐一律不予錄取。慶元三年﹐將趙汝愚﹑朱熹一派及其同情者定為“逆黨”﹐開列“偽學逆黨”黨籍﹐凡五十九人﹐包括周必大等。名列黨籍者受到程度不等的處罰﹐凡與他們有關係的人﹐也都不許擔任官職或參加科舉考試。嘉泰二年(1202)二月﹐史為慶元黨禁。
外戚知閣門事韓侂胄自持議立寧宗有功,排斥上丞相趙汝愚與侍講朱熹,利用胡紘與朱熹有宿怨,命時為監察御史的胡紘其起草奏章,彈劾趙汝愚“唱引媯徒、謀為不軌、乘龍授鼎,假夢為符。”初,汝愚嘗夢孝宗授以湯鼎,背負白龍升天,後翼寧宗以素服登大寶,蓋其驗也;斥朱熹為“偽學罪首”,興起“慶元黨禁”。當時滿朝言官,無人敢劾朱子。胡紘正要上疏彈劾朱熹,聖旨下來,胡紘官升太常少卿。當時不在其位是不得言其政的,於是他把奏疏交給升為監察御史的沈繼祖,由沈上疏。
第一大罪,不孝。建寧米最好,而朱子卻不讓母親吃,只讓她吃糧倉中的陳米,是為不孝。
第二大罪,不敬於君。數次辭召不仕,或以有病,或以他事推辭。(緣由見前唐仲友案)
第三大罪,不忠於國。孝宗死,有人說應葬於會稽,朱子卻說應改卜他處。
第四大罪,玩侮朝廷。“從恩例封贈其父母,奏薦其子弟……乃忽上章力為辭免……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第五大罪,怨望之罪。朱子詩中有“除是人間別有天”之句,(大字報說是“和儲用之詩”,實際是《武夷九曲》詩)且“猶為死黨,不畏人言。”
第六大罪,害於風教。建陽縣士人為朱子造塑像,運送過程中倒塌摔壞,致“觀者驚嘆”。見《四朝聞見錄》卷四“慶元黨”條,上海古籍《宋元筆記小說大觀》4964至4966頁)
後來胡紘連升起居舍人、工部、禮部及吏部侍郎等要職。
胡紘頗有膽識,以一個權力集團的利益攻擊另一個權力集團,參與“慶元黨禁”,反對在他看來是表面道貌岸然而實為雞倡狗盜的朱熹“道學”,引起說學界的爭論和研究,其意義也是重大的。
胡紘在慶元置縣中,曾親具奏章極力請命,舊志載:“時冬官二卿胡公紘,松源人也,為丞相京祈公所推重,首言建邑便,祈公深然之,冬十一詔可:賜名慶元”。慶元三年(1197),因慶元離縣治龍泉太遠,殊多不便,民眾請求建縣,州縣奏表於朝,紘亦具奏章極力支持,同年十一月,寧宗詔準,並以年號賜“慶元”為縣名。嘉泰元年(1201),因“坐同知貢舉、考宏詞不當而罷”,回鄉不久病故。為慶元人民所尊敬。
參考資料:《浙江通史》《二十五史》《續資通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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