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Attribute

removeAttribute() 方法刪除指定的屬性。如果文檔類型聲明 (DTD) 為指定的屬性設定了默認值,那么接下來調用 getAttribute() 方法將返回那個默認值。

刪除不存在的屬性或沒有設定但具有默認值屬性的操作將被忽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刪除指定屬性
  • 外文名:removeAttribute
  • 版本:DOM1
  • 返回值:有
  • 類型:計算機編程
簡介,返回值,

簡介

removeAttribute版本:DOM1 返回值:有
語法:
bSuccess = object . removeAttribute ( sName , iCaseSensitive )
參數:
sName :? 必選項。字元串(String)。指定要被移除的屬性。
iCaseSensitive :? 可選項。整數值(Integer)。指定是否使用大小寫敏感的搜尋方式定位屬性。默認值為 1 。表明嚴格的按照 sName 每一個字母的大小寫判斷確定要被刪除的屬性。這樣,假如對象有多個名字一樣但字母大小寫不同的屬性,那么在不同的平台上,此方法獲取的屬性可能會不同。

返回值

bSuccess :? 布爾值(Boolean)。false | true false :? 沒有成功刪除屬性。
true :? 屬性被成功的刪除了。
說明:
從 object 刪除指定的屬性。
假如對象有多個名字一樣但字母大小寫不同的屬性,並且 iCaseSensitive 參數被設為 0 ,那么只有其中最後被建立的那一個會被刪除。而其他的則會被忽略。
當使用此方法刪除 CLASS 屬性時,需要將 sName 參數指定為 className 。這是 CLASS 屬性所對應的 DHTML 特性。removeAttribute只能刪除setAttribute明確設定過的屬性,如果html中不允許刪除的標記,刪除則會拋出DOM Exception異常,如果文檔指定了屬性默認值,那么removeAttribute只是將其恢復默認值。
對於 INPUT 對象而言,其 TYPE 屬性不可以被刪除。
此方法僅僅可以由從 HTML 組件建立的事件使用。
removeAttribute版本:DHTML Object Model 返回值:無
語法:
Scripting Object .removeAttribute ( sAttrName )
參數:
sAttrName :? 必選項。字元串(String)。指定持續性屬性的名稱。
返回值:
從對象移除指定的屬性。
sAttrName 不是大小寫敏感的。
對於 userData 行為和 saveSnapshot 行為而言, id 屬性是必需的。對於 saveHistory 行為和 saveFavorite 行為而言, id 屬性不是必需的,但是提供了可以提高性能,所以推薦使用。
此方法會優先超越( override ) DHTML 的 removeAttribute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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