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虐待門

gucci虐待門

gucci虐待門是一社會事件。2011年9月23日,兩名古馳(GUCCI)深圳旗艦店的辭職員工爆料稱,義大利奢侈品牌GUCCI的深圳旗艦店以苛刻規定虐待員工: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孕婦一站就是十幾個小時,吃8個蘋果就會被解僱,甚至曾導致孕婦流產等,直指GUCCI深圳旗艦店是“血汗工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gucci虐待門
  • 時間:2011年9月23日
  • 內容:拖欠加班費
  • 相關回應:沒有拖欠加班費
員工爆料,拖欠加班費,下封口令,相關回應,事件調查,

員工爆料

2011年9月,5名曾經在深圳GUCCI旗艦店工作的離職員工在網路上發了一封《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一封公開信》。在信中,他們表達了對深圳GUCCI旗艦店的控訴。爆料員工表示GUCCI公司對員工在門店上班時的行為規定有100多項,很多規定嚴格限制員工的生理需求,甚至“喝水必須要向上級申請,上洗手間也必須得到許可,上洗手間的時間被嚴格限制在5分鐘內”。一位辭職員工表示,懷孕期間,她正常上班,每天要站立十幾個小時,且公司主管不允許在店內休息時吃東西補充營養。該員工透露,一位懷孕的同事因此流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GUCCI旗艦店管理層人士稱,公開信里的內容都是真的,甚至“有些情況比公開信里說的更加嚴重。在GUCCI旗艦店裡,孕婦流產的情況還不止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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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有的還職員工表示,該店一旦出現商品丟失現象,需要全體員工連帶賠償,根據丟失貨物的原價平均承擔費用。該員工說,公司的貨品都是買了保險的,公司一方面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另一方面又要員工平均分攤,集體扣錢補給公司。

拖欠加班費

8月16日 ,古馳中國一名離職員工向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稱其為古馳中國工作的5年時間內,古馳中國未支付任何加班費用,且加班時間超過法定標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古馳中國拖欠該離職員工的加班費“至少有數十萬元”。
根據該名離職員工的自述,其2006年進入古馳工作以來,從店長晉升到了營運經理,月工資也從最開始的7500元上漲到1.8萬元,“我在古馳中國工作的5年時間裡,為公司新開了9家門店”。其中就包括了國內非常知名的古馳北京星光天地門店以及古馳深圳萬象店。由於每一家門店在開業前至少有一個月的籌備期需要進行人員培訓、物品清點等工作,“我在新店開張前的頭一個月經常要忙到凌晨,最晚的時候是凌晨4點才下班”。
今年5月31日,該名員工與古馳中國的契約到期,“古馳拒絕與我續簽契約,還將我去年的業績獎金也扣除了,去年我管理下的8家門店的業績都是超額完成,有的甚至達到了140%。”
這名離職員工表示,此前並不知道可以得到加班費用,“在2009年與2010年,深圳以及北京的數名員工分別向當地勞動仲裁投訴,要求古馳公司支付加班費用。這時候我才想到自己常年加班是否也可以獲得加班費?”
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員工同意,公司也應根據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費。根據一份獲得了古馳方面認可的考勤表,上述員工在近兩年內確實存在屢次加班的行為,也確實沒有獲得來自古馳中國方面的任何加班費。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員工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個小時。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
境內外員工待遇不同?
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在國內,不同奢侈品品牌的員工待遇相差極大,以上述離職員工在古馳中國的職位而言,在其他奢侈品品牌可以得到4萬~6萬元的月薪。
“我在古馳中國工作5年以來,古馳中國大陸地區的員工和香港、澳門以及台灣等地區的員工待遇並不相同。”上述員工向記者指出,“Gucci在全球的(其他)員工都享有員工內部優惠,也就是一張購買Gucci產品的五折卡,但是在大陸的員工都沒有獲得過這張卡。”
業內人士說,大部分奢侈品品牌進入中國之後,仍舊是以歐美等地的管理方式來進行管理,但是古馳中國則主要用我國香港特區的高層來管理。公開資料顯示,Gucci集團亞太區行政總裁鄧婉穎,Gucci大中華區總裁黃家強以及上個月剛剛離職的古馳中國董事總經理周永浩等都來自我國香港。

下封口令

“血汗工廠”事件被曝光後,GUCCI向員工發放了一份“應對媒體顧客暗訪”的電子郵件,為員工如何回答媒體顧客的問題提供了一些簡單的標準答案,其答案大多為“此問題屬於公司內部信息,不便回答,請理解”,並要求當顧客離開後將事情的經過報備營運部。GUCCI旗艦店一管理層人士透露,公司這份規定主要是防備媒體記者從員工口中套話,同時也為了防止顧客因為貨品糾紛等前來詢問時,防止員工被偷錄到不利於公司的視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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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員工的代理律師表示,這封郵件教員工用“公司內部信息”拒絕顧客和媒體的任何提問,也包括了關於質量的提問,這顯然有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嫌疑。

相關回應

人力資源部:沒有拖欠加班費
5名辭職員工在公開信里希望公司賠償加班費,GUCCI(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做了書面回覆:“公司現已仔細核查了公司電腦系統中你的歷史考勤記錄及加班費支付資料,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資料,可以確認公司不存在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
人力資源局: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則認為,辭職員工與GUCCI公司在加班時間和加班費計算方式上,存在較大爭議,現無法做出要GUCCI公司賠償的決定,建議辭職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
行政總裁:已在改善中
此外,網名為“美樂滋滋”的辭職員工在微博上連續發微博講述在GUCCI的遭遇。“美樂滋滋”說,鄧婉穎總裁7月29日在微博上私信了她,內容為:“謝謝你的信,了解你的心情,事情已在改善中,公司亦將會與你溝通。希望你身體健康快樂。”
中國公關經理:儘快妥善處理
2011年9月26日,GUCCI中國公關經理“BenHuang”郵件表示:“GUCCI公司一直以來均十分關注員工的福利待遇。目前,正在積極對此特殊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並將儘快採取必要措施進行妥善處理。”
古馳員工:被調查的都是安排好的人
律師楊乾武向記者透露,有古馳內部員工向他反映,相關勞動部門的調查並未能真正觸碰到古馳受“虐待”員工。有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古馳員工對他表示,政府相關部門的迅速所行動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希望,但調查的過程卻與他們的期待相去甚遠。“勞動部門調查到的員工都是古馳內部安排好的人,真正知道內幕的員工卻沒能被勞動部門接觸到。”楊乾武這樣向記者說。他表示,向他反映情況的古馳員工認為勞動部門的調查流於表面,沒有真正挑到“血汗工廠”的神經。

事件調查

早在2008年2月,美國《洛杉磯時報》曾報導,包括GUCCI在內的數個奢侈品牌在義大利托斯卡納的工廠中僱傭了大量中國勞工,僅向他們支付極低的工資,且工作環境十分惡劣——這些售價數千美元的奢侈品便是在這樣的環境中生產出來的。報導中用到的詞語為“奴役(Slaving)”。
而2010年4月,一位網友以GUCCI員工的身份在天涯論壇上發帖,稱GUCCI上海浦東陸家嘴的專營店在短短20天內強制員工工作時間累計185小時(已去除每天一小時吃飯時間),3周不到已經超工時60小時以上,嚴重違反勞動法中的規定。同時,該網友還稱,GUCCI公司竟然在員工更衣室內安裝監控探頭,嚴重侵犯員工人權和公民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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