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增額球員(Extra Player))

ep是慢投壘球中的術語,是指慢投壘球比賽中,除了十位守備員,可選擇多使用一位球員,這第十一位球員的職稱是“增額球員”(Extra Player),僅擔任攻擊任務,增額球員代號為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增額球員
  • 外文名:Extra Player
  • 簡稱:ep
  • 性質:第十一位球員
概念,EP的具體規則,

概念

在慢投壘球比賽中,除了十位守備員,可選擇多使用一位球員,這第十一位球員的職稱是‘增額球員’(Extra Player),僅擔任攻擊任務,增額球員代號為0。

EP的具體規則

(參考台灣慢速壘球協會2007~2009版慢速壘球規則)
使用增額球員時,先注意以下重點:
(1)增額球員是根據英文原意直接翻譯得來,可簡稱 "EP" 。EP是額外增加的一位攻擊球員,並不是代替投手或其他野手的指定打擊。在比賽開始前就要決定本場是否要使用EP。如果決定使用,在攻守名單上填寫清楚,而且一定要全場比賽維持使用。不論因任何理由導至不能整場使用EP時,立刻被判沒收比賽(棄權)。
(2)使用EP時,變成十一名球員都要打擊,而EP所排定的棒次整場不可改變。
(3)含一名EP,所有十一名必須一定要打擊,其他任何十位隊員可依照規定擔任守備。守備位置可以按規則更換,但是打擊順序是不可以交換的。擔任守備的球員和擔任EP者不可以相互更換。 (4)EP可以隨時更換,替補員可以代打,亦可以代跑,並且成為繼任的EP。而這位替補員一定要是尚未上場的非先發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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