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泰 [600408]

基本介紹

  • 中文名:ST安泰  [600408]
要點一:所屬板塊 山西板塊,煤炭採選板塊,煤化工板塊,ST概念板塊,參股銀行板塊,融資融券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生產、銷售焦炭及其副產品、生鐵、電力、礦渣細粉、碳素製品、化工產品(國家限制品除外);煤炭洗選;石灰石開採,加工石料、石粉及白雲石輕燒加工經營;貨物運輸;新產品開發;批發零售礦產品(除國家專控品)、化工原料(除易燃易爆易腐蝕危險品)、普通機械、汽車(除小轎車)、日雜百貨、農副產品(除國家專控品)。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經營的商品及技術除外。實業投資。公司是焦炭行業的龍頭企業,地處山西晉中市,距離原料煤源近,供給方便,大規模發展焦化工業有著優越的比較成本優勢和物質供給條件。現有的兩大主導產品焦炭和生鐵,生產的“安泰牌”一級冶金焦被評為山西省名牌產品。
要點三:主營焦炭 公司主營焦炭,生鐵,目前兩大主導產品焦炭和生鐵年產能分別為175萬噸和100萬噸,基本出口或出省。其中焦炭80%出口國際市場,毛利率為20%左右,主要出口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國際市場或在省外銷售。公司是山西省重點支持的三大焦化龍頭企業之一和循環經濟試點企業。近年來,公司還投建了甲醇,二甲醚,煤焦油,粗苯精製等項目,實現由焦炭到煤化工的產業鏈延伸。2010年公司共生產焦炭116.06萬噸,生鐵101.76萬噸,發電43446萬度,銷售焦炭63.27萬噸,生鐵101.76萬噸,電力35793萬度。
要點四:晉中煤炭整合1 汾西中泰煤業於07年9月14日成立,註冊資本2000萬元,公司出資980萬元,持有汾西中泰49%的股權。09年12月,汾西中泰進行了增資擴股,同時引進了第三方投資者“山西中陽鋼鐵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增加5500萬元,公司增資615萬元。累計出資額為1595萬元,占汾西中泰29%股權,汾西中泰2011年2月再次增加註冊資本金5000萬元,三方股東按股權比例以現金方式進行增資。公司出資1450萬元。增資後,汾西中泰註冊資本10500萬元,公司持股比例不變。 汾西瑞泰煤業是唯一一家晉中市市一級的整合企業。公司成立後,將與10多個煤礦合作,整合年產1200萬噸至2000萬噸的煤礦。
要點五:晉中煤炭整合2 2010年10月,公司以2550萬元的價格收購大安煤業另外51%股權,收購完成後大安煤業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本次投資是為了積極貫徹落實山西省委,省政府關於整合全省煤炭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的政策及檔案精神,加快推進介休市煤礦企業的整合工作,儘快解決本公司的煉焦用煤來源問題,有效提高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大安煤業成立於2009年10月,註冊資本5000萬元,註冊地為晉中介休市義棠鎮田村大佛寺溝,經營範圍為煤炭企業及焦化企業的投資管理。
要點六:煤焦油深加工 公司規劃建設煤焦油,甲醇和粗苯精製項目,計畫在焦炭產能達到300萬噸之後,啟動50萬噸甲醇,30萬噸煤焦油深加工項目(精細化工)和粗苯精製項目,以實現焦爐煤氣的全面回收和附加產品的深度加工。
要點七:募投項目進展 公司09年以6.5元/股非公開發行15900萬股,募資淨額99880萬元,2010年年報披露,報告期內已累計使用37370.53萬元,尚未使用48332.53萬元,1)200萬噸焦化技改項目二期工程,擬投入76287.50萬元,實際投入76287.50萬元,項目進度100%,實際收益555.57萬元。受市場因素影響,焦炭銷售價格低迷,採購成本居高不下,產能利用不足,公司主營業務利潤未達到預期,2)20萬噸焦爐煤氣制甲醇及10萬噸二甲醚工程,擬投入85539.14萬元,實際投入77.58萬元。公司將部分募集資金及其利息85659.64萬元變更為投資建設80萬噸礦渣細粉工程和4.5*108Nm3/a焦爐煤氣制2*108Nm3/a液化天然氣項目,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要點八:非募投項目進展 2010年年報披露,1)80萬噸礦渣細粉工程,項目擬投入金額11667萬元,實際投入11667萬元。2010年底竣工,未產生收益。2)鐵路專用線改造工程,項目金額7800萬元,項目進度53.05%,在建中,未產生收益。
要點九:循環經濟概念 公司列入山西省循環經濟試點企業,經國家環保總局同意,以公司為主體建設的安泰生態工業園區將規劃建設成為我國第一個煉焦行業國家級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要點十: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010年年報披露,公司持有民生銀行(600016)0.028%股權,初始投資成本429萬元,報告期內全部出售,報告期損益37439109.22萬元。
要點十一: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10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分紅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利潤分配可以採取現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利潤分配,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在符合公司利潤分配原則且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公司將積極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現金分紅,每年以現金分紅方式分配的利潤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根據公司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現金流狀況等實際情況,公司可以採取發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潤,具體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提出預案。
要點十二:重大併購-置換安泰型鋼100%股權 2015年8月12日晚間公告,上市公司擬將其持有的安泰冶煉51%股權(作價38881萬元)作為置出資產,與新泰鋼鐵持有的安泰型鋼100%股權(139980萬元)進行置換。差額部分,即101099萬元,以上市公司對交易對方的其他應收款的等額部分進行支付。本次交易後,公司不再從事燒結礦和生鐵業務,增加H型鋼的生產和銷售業務。本次重大資產置換的交易對方為新泰鋼鐵,新泰鋼鐵與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均為李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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