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D(最小顯著性差異法)

LSD(最小顯著性差異法)

LSD(Least—SignificantDifference),最小顯著性差異法,是Fisher於1935年提出的。用T檢驗完成各組間的配對比較,檢驗的敏感性高,各個水平間的均值存在微小的差異也有可能被檢驗出來,但此方法對第一類棄真錯誤的機率不進行控制和調整。

基本介紹

  • 外文名: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
  • 簡稱:LSD
  • 提出者:Fisher
  • 提出時間:1935年
α可指定0~1之間任何顯著性水平,默認值為0.05。
單因素方差分析後兩兩比較平均值,
如果每個組的數據都是n,則LSD的標準誤為
否則
其中MSE為誤差,n為A因素每一水平的數據數量。A有k個水平,總數據有N,則
自由度
這是一種t檢驗
Dunnett's t 檢驗是LSD的特殊形式,檢驗第i 組實驗組和對照組間的差別。但它有特殊的臨界值表。
實踐中一般不選用LSD,而選用Dunnett's t 檢驗(對照組比較)和SNK q檢驗(兩兩比較),但是LSD的歷史意義是不可磨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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