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RMR

2006 年,詹姆斯建立了 LRMR行銷公司。公司名字來自四個人名字的首個字母:勒布朗、蘭迪·米姆斯(Randy Mims)、馬弗里克·卡特和理察·保羅(Richard Paul)。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勒布朗·詹姆斯有限公司
  • 外文名稱:LeBron Raymone James
  • 總部地點:美國
  • 成立時間:2006
  • 經營範圍:籃球用品
  • 公司性質:商業
NBA超級球星勒布朗.詹姆斯與朋友Maverick Carter一起成立了LRMR公司,去年,勒布朗還招募克里斯-保羅加入他們公司。目前擁有勒布朗-詹姆斯,克里斯-保羅,泰德-金,麥克-弗賴恩特等體育明星。 一開始是幫詹姆斯打理交易及一些經紀事務,現在也出售體育用品。
2011年NBA新的勞資協定中還有針對勒布朗.詹姆斯和他的LRMR公司的一個可以被稱之為“勒布朗條款”的規定,但是與其他以球員名字命名的條款不同,這個條款是為了限制球員參與經紀公司事務的,
這個條款出現在勞資協定的“B條款”中,球員們同意了老闆的要求,在新的勞資協定期間,禁止美職籃球員在球員經紀公司中持有股份,或者是擔任球員(在球員工會名單中的球員)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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