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步槍

FAL步槍

由比利時槍械設計師迪厄多內·塞弗(Dieudonne Saive)設計,在比利時國營赫斯塔爾公司(FN法文全稱為“Fabrique Nationale d'Armes de Guerre,Herstal lez Liége”)研製、生產,FAL是法文Fusil Aotomatique Légère的首字母縮寫,意為輕型自動步槍,相對應的英文名稱是Light Automatic Rifle,簡稱LAR。

基本介紹

  • 中文名FAL步槍
  • 類別:步槍
  • 用戶:比軍
  • 國家:比利時
基本介紹,特點,性能數據,起源,各國型號,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委內瑞拉,以色列,阿根廷,德國,比利時,奧地利,巴西,南非,美國,其他國家,

基本介紹

中文名稱: FAL步槍
研製國別: 比利時
研製時間: 1946年 出於生產成 本和部隊後勤方面的考慮,阿根廷多明戈-馬特輕武器廠在比利時FN FAL7.62mm步槍的基礎上,研製了FAL5.56mm步槍。該槍有步兵型和傘兵型兩種。原計畫1992年投入生產,但目前,該槍仍處於試製階段
迪厄多內·塞弗(Dieudonne Saive)迪厄多內·塞弗(Dieudonne Saive)
FAL短管型步槍
在美國的伊利諾斯州,DSA公司正在生產他們有史以來最優秀的步槍——FNFAL步槍,其中包括採用標準型和重型槍管等型號的步槍。在現有的533毫米長度槍管(重型)和406毫米長度槍管(標準型)的基礎上,他們還生產槍管長度為280毫米的短管型FAL步槍,其中280毫米槍管的步槍非常引人注目。
筆者第一次看見這種槍是2001年在堪薩斯城美國國家步槍射擊協會舉辦的展覽會上,當筆者一走進會場,第一眼就被這支槍吸引住了。它短小精悍,只有衝鋒鎗大小,似乎是所有喜愛7.62毫米緊湊型步槍者的最佳選擇。
目前,只有DSA和IMBEL兩家公司在製造新型的FNFAL步槍。其他與FAL步槍有關的單位都是該槍的零部件配套生產廠。最早,DSA公司曾從奧地利的斯太爾公司購買了大置的零部件。斯太爾公司為奧地利陸軍生產了FNFAL的變型槍StG58型。但是DSA不甘心僅做組裝工作,因此,又購買了StG58的原始藍本和設計圖紙以及所有與StG58生產有關的機器設備。有了斯太爾公司的原始藍本,DSA公司就開始用現代化的計算機數控加工技術,改造斯太爾公司費力的單級機械加工工藝。此舉明顯提高了步槍的質量。
FAL結構
FAL步槍採用活塞短行程導氣系統,活塞在槍管上方,其結構類似於美國的白朗寧自動步槍。導氣裝置有氣體調節器,可以根據不同氣候環境條件或污染情況調整合適的導氣量,或完全切斷導氣孔來發射槍榴彈;閉鎖機構取自SAFN49步槍;槍機結構與蘇聯SVT38/40托卡列夫自動步槍的極為相似;英制式FAL步槍的槍機框兩側鍛壓有Z形排沙槽,而公制式則沒有排沙槽。
握把和扳機座位於彈匣後面,鉸接在機匣底部,可以翻開來維護。保險/快慢機位於扳機座上,在扳機護圈上方。FAL步槍的擊發發射機構設計得很好,既簡單又容易操作,單發或連發都使用一個阻鐵,採用擊錘式擊發方式。
FAL步槍的機匣最初是機加工生產的,1973年FN公司把機匣生產工藝改為包埋鑄造法,目的是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但其他國家生產的FAL步槍大多仍採用機加工。
拉機柄位於機匣左側,射擊時不隨槍機運動,在不同的型號上,拉機柄有摺疊式和非摺疊式兩種。槍口配有長消焰器,也兼作槍榴彈發射器,不同國家採用不同設計的消焰器。前護木的設計也不盡相同,有木製也有塑膠制或金屬制。輕機槍型配有獨特的消焰/制退器,抑制連發發射時的後坐力。
固定槍托型的復進簧收納在槍托內,而摺疊槍托型的復進簧則固定在機匣中,因此摺疊槍托型的槍機框、機匣蓋和復進簧與前者都稍有不同。傘兵型的管狀鋁製摺疊槍托是一個複雜的裝置,打開或摺疊時要用力向下壓,操作不方便,相比之下伽利爾和AK-74S或中國的81-1的摺疊槍托要容易操作得多。
瞄具通常是帶護翼的準星和可調整的覘孔式照門,但不同槍型的射程裝定不一樣。有些傘兵型上採用翻轉的固定式照門,兩個射程位置分別裝定為150m和250m。據說照門容易鬆動,但只要墊一張紙片就能解決問題,而且覘孔式照門靠近眼睛,容易瞄準。大多數FAL步槍配有刺刀凸筍。
FAL步槍在射擊和操作上還算舒適,而且槍管軸線對準槍托抵肩點,使武器能進行單發速射。但是這種發射大威力步槍彈的輕型步槍在連發發射時的操控能力是令人失望的,點射散布面非常大。英國人曾經進行過這樣的連發發射試驗,一個有經驗的射手用2-3發的短點射,抵肩射擊25m人像靶,第一發擊中腹部位置,第二發擊中右肩部位,而第三發就脫靶打到右上方。以跪姿方式射擊200m或更遠距離時,第二發和第三發會至少在第一發彈著點上方10m處。正是基於這樣的試驗結果,英制式FAL步槍就乾脆取消了連發功能。

特點

FAL短管型步槍工藝特點
DSA公司的每支FAL步槍主件,都是從一件8.6公斤重的4140號實心鋼鍛件開始的。首先,由計算機數控銑床將鍛件加工成l公斤重的上機匣,然後再對整個上機匣進行熱處理,以增加其強度。相比之下,其他FAL步槍生產單位均採用熔模鑄造工藝生產上機匣,所生產的上機匣只是局部進行了熱處理。因此DSA公司的工藝使產品質量大為提高。
DSA公司的FAL步槍採用不同長度的“巴傑”槍管。所有槍管都經過低溫二次消除應力處理,而且都有11°內倒角。這些槍管都是用4140號碳鋼或416號不鏽鋼製造的,經過手工拋光、手工拉制膛線。用這種方法加工的槍管比精密鍛造的槍管精度更高。膛線有l∶lO和1∶1l兩種纏度。槍口制退器也由整塊金屬加工而成。 下機匣是用7075T6航空用鋁合金實心材料經計算機數控工具機加工而成的。該槍的部件85%都是美國製造的。還有6%左右的零部件是奧地利斯太爾公司生產的,但是完全符合美國軍用標準。
比利時 FN FAL 步槍比利時 FN FAL 步槍
鋁合金零件的表面經過了陽極氧化硬化處理,而鋼質零件表面則全部按照美軍標準進行了磷化處理。
FAL短管型步槍結構特點
從整體看,該槍結構布局合理。外形美觀。
槍的頂部裝有重型的SA58瞄準具導軌,它是用6061T6鋁合金製造的,壁厚達9毫米。比筆者所見過的其他任何同類產品都明顯厚實。導軌為符合美軍標MIL一STD1913標準的皮卡汀尼型。可以方便地安裝各種北約制式的瞄準裝置。
步槍分解後,展現出精湛的加工工藝。握把、護木和槍托全部用堅固的黑色合成材料製成。
槍機工作平順,操作得心應手。扳機雖然有些重,但是擋位明晰,這是FAL步槍的特色之一。標準的20發彈匣裝卸順暢。
前瞄具是標準的柱式準星,有護框保護,高低可調節。後部瞄準具是覘孔式照門,有200~700米範圍可調,還可以進行風偏修正。由於槍管比較短,所以前準星也相應縮短。儘管準星較短,但是使用起來卻也得心應手。
該槍的另一特色是導氣調節系統。當使用不同類型的子彈或槍膛被弄髒時,以及在氣候炎熱的情況下,這種裝置可供射手調節導氣流量,確保射擊自動循環可靠進行。射手還可以將導氣閥門完全關閉,使槍變成完全靠手動操作的非自動步槍。
FAL短管型步槍性能特點
筆者在靶場對FAL短管型步槍進行了測試,以尋求4個答案:精度如何?可靠性如何?這樣短的槍管,對初速度有多大影響?在近戰中的表現如何?
為了測試該槍的精度,筆者在91.4米(100碼)距離上使用多種彈藥進行了射擊試驗。使用的子彈包括:裝10.88克發射藥的PMC彈和Sellier&Bellot彈:裝11.34克發射藥的“黑山”船尾形空尖彈;溫徹斯特裝10.88克發射藥的BallisticTips彈;雷明頓裝9.72克發射藥的BallisticTips彈;霍納迪裝9.72克尖頭彈;拉德威·格林公司提供的裝9.52克發射藥的船尾形全金屬被甲彈。
射擊時,槍上安裝了ELCAN光學瞄具。該瞄具是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軍用光學瞄具,放大倍率3.5倍。具有非常大的視場和氚照明的十字瞄準線,可以快速捕捉目標。
在射擊台上,FAL短管步槍表現出非常優秀的射擊精度。射彈散布呈圓形,而且非常一致,即使槍管發燙也沒有出現異常。比賽用槍彈射擊效果最好:5發。PMC彈的平均射彈散布在38毫米內;Sellier&Bellot比賽用彈平均散布為41毫米:“黑山”彈平均散布51毫米;Ballistic Tips、尖頭彈和船尾形全金屬被甲彈的散布都在5l一76毫米之間。該槍表現了突出的一致性,同種槍彈進行分組試驗,不管是在冷卻的槍管,還是在非常燙手的槍管條件下,得到的結果都一致。
正如所料,與標準長度槍管的FAL步槍相比。該槍的初速度有較大的下降。“黑山”比賽用槍彈使用533毫米槍管的步槍發射時,平均初速度為770米,秒。而使用槍管長度為280毫米的短管步槍發射時。初速度為665米/秒,下降105米,秒。同樣,Sellier&Bellot彈用兩種槍發射時,平均初速度從767米,秒下降到667米/秒。下降100米/秒。因此,可以認為,280毫米槍管的短管步槍比長槍管的步槍威力有明顯的下降。儘管威力有所下降,但這種280毫米槍管的FAL步槍的威力仍然比406毫米槍管的俄制7.62毫米AKM步槍還大一些.實際上兩者的威力差異並不明顯,但是FAL有很多種優秀的槍彈可以選擇。
該槍的可靠性非常出色。在對所用彈種設定了導氣系統的流量後,該槍一直無任何故障地工作。拋殼非常有序,所有空彈殼都向一個方向飛去,落在一起。輸彈和退殼都非常順暢,無論是船尾形空尖彈還是軟彈都一樣。在測試過程中,即便是槍膛從未清潔過或潤滑過,也沒有出現任何異常現象。
我們還廣泛地測試了近戰戰術操作性能。這種小巧的短管FAL步槍給我們以深刻的印象。該槍的操控性非常好,即便在三發點射時也是如此。沒有明顯的槍口焰,衝擊波也不大,彈匣更換非常容易,護木使用起來也非常順手。
總而言之。該槍性能非常優良。對於那些需要使用短小精悍的步槍的單位或個人而言,DSA公司的280毫米槍管的短管型FAL步槍可以說是最佳的選擇,值得一試。這種步槍工藝精良,射擊精度高,性能可靠,這正是,DSA公司生產這種槍的原因。

性能數據

構特點
1. 槍
FAL 5.56mm步槍採用FN FAL7.62mm步槍的許多零部件,只是對槍管、槍機、彈匣以及與槍彈有關的零部件進行相應改進。 2. 瞄準裝置
該槍採用機械瞄準具,即片狀準星和覘孔式翻轉表尺,射程裝定為150m和 250m。
3. 彈藥
該槍發射比利時SS109式5.56mm槍彈。
性能數據
口徑---- 5.56mm
初速----
步兵型----965m/s
傘兵型----950m/s
表尺射程----250m
自動方式----導氣式
閉鎖方式----槍機偏轉式
發射方式----單發、連發
供彈方式----彈匣
容彈量----30發
全槍長----
步兵型----槍托打開----1090mm
FN FAL 步槍的締造者-FN-49半自動步槍FN FAL 步槍的締造者-FN-49半自動步槍
槍托摺疊----1020mm
傘兵型----
槍托摺疊----770mm
槍管長----
步兵型----533mm
傘兵型----458mm
膛線----纏距178mm
全槍質量(不含彈匣)----
步兵型----4.325kg
傘兵型----4.2kg
瞄準裝置----
準星----片狀
照門----覘孔式
配用彈種----SS109式5.56×45,mm槍彈

起源

比利時FN FAL步槍
二戰結束後,北約的標準步槍彈定為7.62×51mm彈,採用這種槍彈的戰鬥步槍主要有德國HK公司的G3步槍、美國的M14步槍和比利時FN公司的FAL步槍,其中FAL步槍的分布最廣,有90多個國家在使用,且至少有10個國家在生產。當美國決定把5.56×45mm彈作為新的標準槍彈時,FAL步槍開始逐漸被撤換,但這個撤換過程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初。雖然目前大多數的FAL步槍都已經退役,但仍然有相當數量在世界各地使用。
口徑之爭
德國人在二戰中研製出世界上第一種真正的突擊步槍——MP43/44,突擊步槍的關鍵就在於採用了威力處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中間威力型槍彈,為此德國的設計師設計了縮短尺寸的7.92×33mm短彈。蘇聯人受此啟發,在戰後很快就定型了使用7.62×39mm槍彈的AK47突擊步槍。其後,世界各國都競相研製中間威力型槍彈及相應的輕型全自動步槍。英國人也不例外,他們於1945年成立輕武器理想口徑評審組(Small Arms Ideal Caliber Panel),負責領導研製一種在600m內仍然有效的最小口徑的槍/彈組合。同時,又成立了武器設計組織(Armament Design Establishment)開始發展新的步槍。
英國人很快就論證出“理想”口徑應該為0.276英寸(也稱為0.280英寸或7×43mm),並且派出一個小組到華盛頓與美國人討論他們的成果,而當時美國人正在著手改進0.30-06(7.62×63mm)口徑,出於對大威力的著迷,美國人的立場是“已經沒有改變步槍口徑和減小威力的必要了”。因此,美國最終決定只是縮短0.30-06的彈殼和改進發射藥,由此推出了T65彈(7.62×51mm彈)。爭論持續了很長時間,英國人還是堅信0.280英寸口徑是最佳答案,而美國人則相信T65彈才是正確答案。
20世紀40年代後期和50年代早期,北約組織出於戰略和經濟目的,打算在成員國內實現軍用物資標準化。此時,幾乎每個北約國家都需要重建被戰爭摧毀的生產業,所以生產和裝備全新的軍用武器是一個快捷的途徑,並且希望能夠出口創匯。美國推出了發射T65彈的T44步槍(後來定型為M14),而英國則加緊研製0.280英寸口徑的EM2無托步槍。
初次面世
1946年,比利時FN公司正在研製一種新的突擊步槍,採用德國設計的7.92mm短彈,設計小組由迪厄多內·塞弗(Dieudonne Saive)領導。同時他還應英國人的要求研製一種發射大威力步槍彈的戰鬥步槍,一開始是採用德國7.92×57mm槍彈,因為這是唯一曾在英國生產過的無突緣步槍彈(英國於二戰期間在BESA機槍上使用過),後來塞弗又把設計改為0.30-06口徑,但由於彈藥問題,並沒有成功。此時英國人已經不打算採用大威力槍彈,於是FN公司趕緊在1949年定型了這個設計,命名為SAFN步槍並立即賣給比利時和其他國家的軍隊,其中比利時軍隊裝備的是0.30- 06口徑型,委內瑞拉裝備的是7×57mm口徑型,而埃及軍隊裝備的是7.92×57mm口徑型,此外還有印尼、巴西、盧森堡、阿根廷、剛果、哥倫比亞等其他一些國家使用。
當英國國防部決定採用0.280英寸口徑的步槍時,塞弗立即把使用7.92mm短彈的試驗步槍改成0.280英寸口徑。這種步槍用法語命名為“輕型自動步槍”(法文Fusil Automatique Lègére,簡稱“FAL”),這是FAL這個名字的第一次出現。
美國和英國在1940年代後期和1950年代初期對步槍進行了廣泛的試驗。英國人試驗的是0.280英寸口徑的EM2步槍和FAL步槍,而美國人則頑固地堅持T44步槍和T65彈的槍/彈組合。1950年在阿伯丁試驗場對美英的方案進行了第一次對抗性測試,但雙方人員對測試結果各執己見:美國人認為0.280英寸口徑威力不足,如此小的彈頭無法用作曳光彈和燃燒彈,加之,EM2步槍本身也不牢固且無法改為較大的口徑;而英國人則認為T44步槍太重,而且後坐力太大,在連發發射時難以控制。
FAL步槍被認為表現最好,由於美方人員對FAL步槍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以及他們對T65彈的執著,塞弗立即又設計了發射T65彈的FAL樣槍。
這時英國人仍在努力使0.280英寸口徑成為標準化,但在國內卻出現了爭論。英國議會和國防部長(工黨堅定地支持EM2/0.280)覺得無托步槍更好,因為無托步槍更輕更短。但溫斯頓·邱吉爾領導的保守黨則根據戰時經驗認為過多的輕武器和彈藥種類會給後勤保障帶來麻煩,有必要在北約內通用槍/彈組合,所以願意接受美國人的設計。然而工黨政府在1951年7月3日毅然宣布接受EM2/0.280。這時候,加拿大人也插進一腳,表示北約採用什麼樣的口徑,他們都接受。在這種情況下,英國、美國、法國和加拿大召開了一個會議來決定北約標準口徑。但這個會議是失敗的,並沒確定任何東西。 此時,美國軍械理事會訂購了3支發射T65彈的FAL步槍,並和T44步槍作進一步的對比試驗。1953年,美國人的強力政治外交獲勝,T65彈成為北約組織的標準彈。
FAL步槍FAL步槍
時代到來
雖然T65彈在1954年12月才正式定型為北約標準彈,但加拿大在1953年7月20日就成為採用FAL步槍的第一個國家。加拿大的選擇給EM2步槍致命的一擊,英國人只好勉強同意放棄EM2步槍,一方面是因為他們不得不接受7.62×51mm彈,另一方面是因為FN公司可以立即展開FAL步槍的生產,而EM2步槍的生產啟動至少還需要兩年時間做準備。於是在1953年12月,英國訂購了5000支FAL步槍。就這樣,FAL的時代在爭吵中開始了。
除了卡拉什尼柯夫的AK槍族外,也許再沒有其他步槍像FAL步槍這樣被如此多國家的軍隊採用了。自1953年正式推向市場後,FAL步槍被90多個國家使用,在10多個國家中生產,由於生產國之多,沒有辦法準確統計出全球產量。FAL步槍曾是西方國家的主力戰鬥步槍,在1960~1970年代被西方僱傭兵帶到世界各地征戰,因此FAL步槍被稱為“自由世界的右手”,被《僱傭兵》雜誌譽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戰爭之狗”。隨著小口徑步槍的興起,雖然許多國家都採用5.56mm口徑步槍代替FAL步槍,但現在在許多戰亂地區仍然能看得到FAL步槍的身影,而且在民間市場上,仍然有大批FAL步槍的擁護者。
型號繁多
世界各國生產的FAL步槍大致可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制式;另一類是英制式。雖然FN公司最先設計的是公制式,但首先裝備軍隊的卻是英制式FAL步槍。
英制式FAL步槍主要裝備大英國協國家。1955年5月,加拿大、英國和澳大利亞的軍工部門代表開會討論FAL步槍的標準化,要求所有的部件都可以互換,他們還希望美國和其他北約國家能採用FAL步槍並同意這個標準。但美國最終採用的是M14步槍,而其他北約國家都只採用公制式FAL步槍,不過至少在大英國協國家中所使用的FAL步槍都實現了標準化。
標準化的過程由製圖開始,首先由加拿大兵工廠負責把圖紙上的公制單位轉換成英制單位,槍機、刺刀、消焰器、背帶環、瞄具、氣體調節器、彈匣、彈匣卡筍、拉機柄、膛線、機匣、拋殼挺和提把等部件的尺寸和公差都以英寸為單位,因此英制式FAL步槍的大多數部件不能與公制式FAL互換。
除了測量單位不同外,英制式FAL步槍還有其他一些改變,其中一項就是取消了空倉掛機功能,這是因為在1950年代,大英國協國家試用FAL步槍時,英軍正在中東地區作戰,戰場經驗表明,FAL步槍的槍機系統在沙漠環境中不太可靠,沙粒容易卡在槍機框與機匣壁之間。於是制訂英制式FAL步槍標準時,在槍機框兩側壓出Z形排沙槽,使進入機匣的沙粒能夠排出。據說取消空倉掛機功能是為了提高排沙能力而作出的犧牲,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加拿大的槍型居然保留了空倉掛機功能。
英制式FAL步槍的另一個更改就是取消了連發的功能,只能單發發射。英國當初反對7.62×51mm彈的其中一個主要理由就是其連發發射很難控制,在連發發射試驗中,的確發現FAL步槍的散布精度非常差,事實上美軍也因為這個原因而給大部分的M14步槍裝上了快慢機鎖,使其只能單發發射。但在各國的FAL步槍中,只有英制式FAL步槍取消了連發功能,而其他國家的公制式FAL步槍大多數都保留此功能。另外,英制式FAL步槍的拉機柄設計成摺疊式,而公制式的FAL步槍只有少數傘兵型才採用摺疊式拉機柄。
此外,在不影響步槍的正常性能及零部件通用性的前提下,按照英制式標準的協定,還允許這3個國家在各自的範圍內作較小的改變。
英制式FAL步槍除了半自動步槍外,還有充當班用輕機槍角色的重槍管型自動步槍,主要是代替原服役的布倫機槍。英制式FAL輕機槍有兩種型號,一種是加拿大的C2A1,另一種是澳大利亞的L2A1,兩者的共同點是由於槍管太重而取消護木,並使兩腳架摺疊後充當護木的作用,因此在腿架外包有長條形木塊;而兩者的不同點在於提把和照門的一些細節設計。另外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都為輕機槍型生產了30發容彈量的直形彈匣,但這兩個國家的輕機槍也都可以使用英國L4A1布倫機槍的30發弧形彈匣。
公制式FAL步槍的生產圖紙和工藝檔案上的尺寸標註都採用公制單位。雖然大多數國家生產的FAL步槍都是公制式,但不同國家的型號在一些細節上稍有區別,這將在下文中提及。公制式FAL步槍主要有以下幾種型號。
FAL 50.00是標準步槍型號,一般只稱作FAL。槍管長533mm,採用固定式塑膠槍托和護木,槍托尾部有橡膠底板,有助於減小後坐力。
FAL 50.41和FAL 50.42是屬於重槍管的輕機槍型,其中50.41配有塑膠槍托,而50.42的槍托則為木製。這兩種槍型的槍管質量是標準型槍管的兩倍,並配有兩腳架,但不能裝刺刀和發射槍榴彈。兩者均被統稱為FALO(重型FAL)或FAL HBAR(FAL重槍管型自動步槍)。
FAL 50.61是採用標準長度的槍管、配摺疊槍托的傘兵型。
FAL 50.63是採用短槍管和摺疊槍托的傘兵型,一般稱為FAL PARA。該槍有兩種不同長度的槍管:436mm和458mm。其中較短的槍型被比利時傘兵採用,他們能夠把步槍槍托摺疊後橫跨在胸前,便於躍出飛機的艙門。此外50.63型是唯一採用摺疊式拉機柄的公制式FAL步槍。
FAL 50.64是配用摺疊槍托和標準槍管的傘兵型,但採用了鋁合金下機匣以減輕質量。

各國型號

加拿大

加拿大的FAL步槍最初的槍型命名為C1,於1955年6月定型,由國營加拿大兵工有限公司生產,與其他英制式FAL步槍的區別在於C1的槍托和護木採用實心胡桃木。加拿大在1959年採用了經改進的C1A1,主要改進包括兩件式的擊針和增加了一個塑膠提把。此外還有一種輕機槍型C2A1,具有連發功能,採用較重較長的槍管,照門安裝在機匣上蓋而不是下機匣的尾部。加拿大的C1和C1A1採用簡單的旋轉式覘孔瞄具,而英國和澳大利亞的FAL步槍都不使用這樣的瞄具,但加拿大的瞄具可以安裝在任何英制式FAL步槍上。加拿大型是英制式FAL步槍中唯一保留空倉掛機功能的步槍。有意思的是加拿大皇家海軍裝備的C1和C1A1均具有連發功能,並分別命名為C1D和C1A1D。1984年,加拿大開始用小口徑的C7步槍(M16A2)代替C1,並用C9輕機槍(米尼米機槍)代替C2A1。
英國用來替換L1A1的L85步槍英國用來替換L1A1的L85步槍

英國

英國在1954年1月正式採用FAL步槍併購買了按公制標準生產的約14350支步槍,在制定了英制式FAL步槍的標準後,英國於1957年採用他們自己的FAL型號並命名為L1A1 SLR,由恩菲爾德皇家兵工廠和伯明罕輕武器公司生產。與其他英制式步槍相比,英國L1A1 SLR採用尼龍槍托和護木,並可配用有氚光照明的SUIT瞄準鏡。除了標準的20發彈匣外,還可以使用30發的布倫機槍彈匣,但英國並沒有裝備輕機槍型的L1A1。L1A1 SLR在1980年代初期被恩菲爾德SA80步槍所代替。
為了報答英國人在初期階段的協助設計工作,FN公司特別允許英國不需要交納費用就可生產FAL步槍。後來印度也生產和使用FAL步槍,由本國的伊莎波爾兵工廠生產,命名為1A SL,該槍型是仿英國的L1A1,而且沒有向FN公司申請生產許可證。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的FAL步槍也命名為L1A1 SLR,但採用本地產的角瓣木製作槍托和護木,這種材料外觀類似於直線木紋的樺木。澳大利亞型L1A1由利特高公司生產,除了本國裝備,也為紐西蘭生產。澳大利亞的L2A1輕機槍與加拿大的C2Al外形相似,採用30發直彈匣。澳大利亞型L1A1在1988年初停產,從1990年代開始被F88(澳大利亞生產的AUG)代替,而L2A1則被F89(澳大利亞生產的米尼米機槍)取代。
許多澳軍士兵在越戰當中使用澳大利亞型L1A1,儘管它又長又重不太適合叢林近戰。但事實上,許多澳軍士兵喜歡它甚於美國的M16,因為他們相信7.62×51mm彈一槍就能幹倒敵人,尤其當目標距離較遠時。澳大利亞特別空勤團(SASR)在越南戰場上使用自己改裝的L1A1和L2A1,而且起了個諢號叫“母狗”。主要改裝了兩種型式,一種是把具有連發功能的L2A1的槍管長度“切”掉15cm,另一種是把具有單發功能的L1A1改裝成可以連發發射,同時截短了槍管。有些“母狗”加上了M16的消焰器,還有些“母狗”掛裝上從美軍那裡得到的XM148 40mm榴彈發射器。雖然發射大威力槍彈的輕型步槍連發發射時難以控制,但當特種小分隊在偵察巡邏中意外遇上敵人時,典型的做法就是一邊用強大的火力壓制敵人一邊迅速撤退,這個時候打得準不如打得快。

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在1954年11月購買了5000支改為採用7×49mm口徑的FAL步槍,然而這批步槍最後還是由委內瑞拉國內的生產商改為7.62mm北約標準口徑。委內瑞拉是FN公司的常客,不僅是少數幾個採用SAFN49步槍的國家,也是大英國協國家以外第一個採購FAL步槍的國家。

以色列

以色列在1955年開始裝備FAL步槍,以色列國防軍購買的第一批FAL步槍是FN生產的,後來以色列開始生產大部分部件,但機匣仍在比利時生產,最後在以色列進行總裝。以色列型FAL步槍採用有手指凹槽的木製護木,外形類似於曾在美國參加對比試驗的T48步槍。另外,據說以色列型的槍管尾部螺距與其他型號都不同,所以以色列型的槍管不能直接安裝在其他FAL的機匣上。

阿根廷

阿根廷在1955年選用FAL步槍代替原裝備的毛瑟M1909步槍,第一批FAL步槍是在比利時生產,其後阿根廷政府就購買了FAL步槍的生產權,並由阿根廷國營兵工廠(DGFM)生產。阿根廷生產的FAL步槍主要有以下幾種型號:仿50.00的標準型FALM Ⅳ;仿50.64的傘兵型FALMP Ⅲ(該型有7.62mm和5.56mm兩種口徑);仿50.41的輕機槍型FAPM II。直到現在,FAL步槍仍然是阿根廷軍隊的主戰步槍。DGFM還為玻利維亞生產FAL步槍。

德國

FN公司的第一份德國訂單是裝備邊境保全警察的。1956年,聯邦德國國防軍重建,由於當時德國軍工業還沒恢復過來,因此在11月訂購了FAL步槍,並命名為G1。但其變化更多。G1採用上下兩件式的抽殼鉤、一個增強的擊針、帶縱向凸筋的金屬護木和內置的兩腳架。此外,德軍還請求把瞄準基線降低3mm,據說這樣可以使抵肩射擊時貼腮更牢固,便於提高射擊精度,也有助於控制後坐力。G1的一些改進影響了FAL步槍在l956年的最終定型設計,不過德國國防軍裝備G1不到3年時間就被HK公司生產的G3所代替,據說是因為念舊的比利時人還記著被德國侵略的經歷,因此拒絕了西德購買FAL步槍生產許可證的請求,由此導致的結果是西德購買了西班牙賽特邁步槍的生產許可權,並演變成了G3步槍。假如比利時允許聯邦德國生產FAL步槍,也許FAL步槍會取得更大的成功,但由於比利時人的固執,結果使G3成了FAL步槍在國際市場上最大的競爭對手。

比利時

比利時是FAL步槍的娘家,但比利時軍隊在1956年才正式採用FAL步槍,而且此前其他國家對FAL步槍的改進也成就了FAL步槍的最終型式(例如降低了瞄準基線)。FN公司除了為本國軍隊生產FAL步槍外,也為其他幾十個國家生產公制式FAL步槍,但一些國家的訂單會根據各自需要在諸如快慢機、瞄具、消焰器、兩腳架、刺刀凸筍等方面提出小範圍的更改。
比利時FN FAL步槍比利時FN FAL步槍

奧地利

奧地利陸軍採用FAL步槍並在1958年命名為Stg.58,最初奧地利也是購買FN公司生產的步槍,稍後該槍就由斯太爾公司特許生產。Stg.58的外觀與德國G1非常相似,金屬制護木上有縱向凸筋,下面有輕型兩腳架,但Stg.58的消焰器非常特別,除了能兼作槍榴彈發射器外,還整合了鐵絲剪功能。後來奧地利用同樣是斯太爾公司生產的AUG代替了Stg.58。

巴西

巴西獲得FAL步槍生產許可證,由巴西軍用物資工業公司(IMBEL)生產公制式FAL步槍,稱為IMBEL LAR。該槍仿製50.00,但前護木下方有可摺疊的輕型兩腳架。當許多國家都換裝小口徑步槍時,IMBEL公司在1982年設計了以FAL步槍結構為基礎的5.56mm口徑MD-1步槍,後來又在1983年推出MD-2卡賓槍(固定槍托)和MD-3步槍(摺疊槍托),並於1985年被巴西陸軍採用。MD-2/MD-3的外形仍然與FAL步槍十分相似,但卻把槍機結構改為M16的多凸筍迴轉式槍機,且採用與M16通用的彈匣。

南非

南非軍隊原先購買了一批FN生產的FAL步槍,之後獲得許可在本國生產FAL步槍。南非生產的FAL步槍共有3種型號,一種是仿製英制式的標準步槍,命名為R1,由比勒陀利亞的利特爾頓兵工廠生產;一種是命名為R2的輕型步槍,由利特爾頓兵工廠和兵工研製與生產公司生產;還有一種仿製FAL 50.63的型號被命名為R3。R1系列步槍在1980年代中期被南非生產的R4突擊步槍代替,R4是以色列伽利爾步槍的仿製品。

美國

美國在1950年代後期測試了名為T48的FAL步槍,雖然他們最終選擇了M14,但正是由於當初美國人表現出對FAL步槍的興趣才促使FN公司把FAL步槍原來的中間威力口徑改變為7.62×51mm口徑。除了FN公司提供的樣槍外,哈林頓-理查森武器公司生產了500支T48步槍,而高標公司生產了13支。T48現在非常罕見,雖然只有半自動型,但由於其擊發機構的結構問題,被菸酒稅管理局(酒、槍枝管理局的前身)定義為機槍級別,在民間市場賣得很貴。目前美國仍有一些私人公司在生產FAL步槍,主要有斯普林菲爾德公司生產的SAR-4800系列和DSA公司生產的SA-58系列,但都是以針對民用市場為主。

其他國家

墨西哥裝備的FAL步槍是由墨西哥市的國營兵工廠用FN公司生產的部件裝配而成。除了上述國家外,還有許多國家沒有生產但裝備過FAL步槍,且大多數是裝備公制式,這些國家主要是拉美國家和非洲國家,有阿布達比、巴拿馬、秘魯、牙買加、孟加拉、肯亞、羅德西亞、盧安達、波札那、聖露西亞、賴比瑞亞、蒲隆地、馬達加斯加、獅子山、智利、剛果、多米尼加、摩洛哥、坦尚尼亞、莫三比克、厄瓜多、阿曼、甘比亞、尼泊爾、烏姆蓋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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