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DI著作權雲

CCDI著作權雲

“著作權雲”即“國家數字音像傳播服務平台”,是國家“十二五規劃”文化市場技術監管平台建設項目,是在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國家部委領導支持下,由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數字音像工作委員會發起建設的國家級數字音像產業服務及保障平台,總投資超過100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著作權雲
  • 指導單位: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
  • 時間:2015年10月15日
發展概述,社會評價,

發展概述

在2016年4月20日活動上,CCDI著作權雲項目組組長、貴州廣電傳媒集團副總經理孫波對著作權雲項目進行了介紹。孫波組長表示:2016年是我國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CCDI項目的攻堅之年,著作權雲作為我國文化產業首個“先試先行”的文化大數據產業套用項目,將依託貴州發展大數據戰略的政策及資源優勢,進一步發揮著作權雲在文化領域的先行示範作用,使著作權雲成為引領國家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面鮮明旗幟。
2015年4月,著作權雲監測子平台發起成立中國國際數字智慧財產權監測維權聯盟(426so 平台),共有40餘家著作權人、20餘家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合作方參與了聯盟發起,開始為著作權人提供維權報告等服務的嘗試。可以為著作權人提供集“監測、取證、鑑定、維權、阻斷、評估”等增值服務於一體的“一站式”監測維權服務,並在打擊網際網路非法內容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平台自上線以來,累計為2015年院線上映的數十家影視公司的上百部影視作品進行全面監測,並按要求提供了部分監測報告。
2015年10月15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貴州省人民政府簽署《關於合作推動中國文化(出版廣電)大數據產業項目開發的協定》,將天擎華媒公司與中雲文化大數據公司組織開發的“國家數字音像傳播服務平台”項目(即:著作權雲項目)納入CCDI 項目。
2015年12月18日,CCDI著作權雲項目組與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貴州廣電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定,共同開發建設CCDI 項目及配套產業項目,項目落戶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
“著作權雲”項目規劃建設由近8萬台機櫃和7萬台伺服器構成的“國家級數字音像產業雲數據中心”,形成“國家級數字音像版本信息備案庫、國家級數字音像版本信息比對庫”,以及“數字音像網際網路實時監測”、“數字音像內容投送”和“數字音像公平交易保障”三個大數據子平台。 項目建設的宗旨是以著作權維權監測為切入點,對數字音像作品著作權進行認證、登記、存儲,進而在網上進行保護、監測、分發、交易、結算,形成國家級數字音像著作權服務平台和全新的數字著作權傳播標準體系,逐步實現改善我國網際網路數字音像傳播行業現狀,推進產業健康、快速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著作權雲項目的建設和發展主要圍繞4個方面開展:1個基礎,為以國家數字音像傳播服務平台為基礎;2個路徑,一是構建自己的內容渠道,二是開放現有渠道構建內容平台;3個體系,分別是交易保障體系、監管體系、內容提供體系;4個支撐,分別是投資平台、智力平台(專家平台)、數據中心、資質平台(相關文化產業資質)。

社會評價

全國政協委員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委員、中國韜奮基金會理事長聶震寧認為:網路侵權盜版不僅損害了作者以及網路平台的直接利益,更會使得侵權盜版行為蔓延擴大,給整個數字文化創意產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害。網路著作權侵權盜版也是對於國家著作權法的肆意踐踏,將對全社會的法制環境造成很大破壞,其危害不可小視。著作權雲作為我國文化產業首個“先試先行”的文化大數據產業套用項目就顯得尤為重要。要發揮著作權雲項目打擊網路盜版,維護智慧財產權的作用,從而更好地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在逐步規範網際網路行業秩序的同時,應倡導和鼓勵權利人進行著作權登記、鼓勵正版網路平台自願向著作權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備案,以便甄別盜版網站站點。
貴州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張廣智:著作權雲是在“部省”合作檔案指導下,依託貴州大數據綜合示範區,安排“先行先試”的我國文化產業領域首個文化大數據套用項目。項目要以“文化+大數據”入手,通過文化與大數據的深度融合,形成一批新的文化業態,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柳斌杰:“文化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一個國家戰略的問題。一定要從戰略的角度上來保護我們文化環境,保護我們民族文化的純潔性,保護我們整個社會文化的先進性。著作權雲作為我國文化產業首個“先試先行”的文化大數據產業套用項目,應該依託貴州發展大數據戰略的政策及資源優勢,進一步發揮“著作權雲”在文化領域的先行示範作用,守護國家文化安全,使“著作權雲”成為引領國家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面鮮明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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