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 Anderson

Bill Anderson

比爾·安得森於1937年11月1日出生於南卡羅萊那州的哥倫比亞城(Columbia)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里,並在喬治亞州長大。他開始是從跳迪斯科走上樂壇的,在其後的30年中成長為音樂界的最著名的作曲家和演唱家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比爾·安得森
  • 外文名:Bill Anderson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南卡羅萊那州
  • 出生日期:1937.11.1
  • 職業:作曲家,演藝家
  • 代表作品:《城市之光》,《我的手指尖》
  • 主要成就:連續3次獲得最佳10首鄉村歌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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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安得森一家從卡羅連那州遷移到亞特蘭大市(Atlanta)的郊區得克特(Decatur)時,安得森才9歲,在新地方他對音樂的興趣萌發了。他進入了阿旺達爾(AvonJale)高級中學,成為一支鄉村音樂樂隊的組織者,他把這支樂隊叫做"阿旺達爾花花公子"(Avondale Playboys)。
安得森17歲時在喬治亞州的康邁斯城(Commerce)的電台得到一份演奏迪斯科的工作。他的這份電台播音員的工作使他能夠完成喬治亞大學的學業,取得了新聞播音學位。起初他只把音樂看做業餘愛好,在音樂方面取得成功當時只是一種夢想。在大學一年級時,他的第一首曲子《我沒有愛》(No Love Have I)問世了,並在德克薩斯州的聖·安東尼奧(San Antonio)一家唱片公司錄製,由阿肯薩斯·吉米(Arkansas Jimmy)演唱,這時他對音樂的態度開始改變。安得森回憶說:"我的第一次版稅只有2美元52美分,我真上當了。"
他還在上學時,比爾就為TNT唱片公司寫了《城市之光》(City Lights)。瑞·普萊斯(Ray Price)演唱了這首曲子並獲得1958年流行榜第一名。納希維爾(Nashville)的大門為他打開。安得森回憶說:"人們會問我幹了些什麼,我就說我寫過《城市之光》,他們就會說,這就行啦。"

演藝經歷

Decca唱片公司開始與他合作。在1958至1974的16年期間,他在歐文·柏瑞德雷(Owen Bradley)的指導下寫迪斯科曲子。1960至1961年期間他的事業有了突破,他連續3次獲得最佳10首鄉村歌曲獎,這就是《我的手指尖》,《向後走》(Walk Ont Backwards)和《流行民謠》。1962年他又寫了第一次獲得金曲獎的鄉村歌曲:《媽媽唱首歌》和《靜寂》。
1964年,他的事業達到頂峰,有了足夠的影響力去發掘歌星。他是俄亥俄州哥倫布城(Columbus)一次歌唱比賽的評審,當時一名叫做康妮·史密斯(Connie Smith)的家庭婦女給他留下卻象。他把她弄到納希維爾,參加RCA唱片公司,為她灌制唱片和寫歌。他為她寫了她演唱的第一首歌曲:《一天一次》(a Day)。
1966年至1971年期間安得森作曲生涯中出現了另一位女歌星是簡·哈瓦德(Jan Howard)。比爾和簡錄製了四首排名前五名的流行鄉村歌曲,其中包括一首第一名的《為了愛你》(For Loving You)。
安得森並沒有白得了播音學位。他購買了電台,主持電台音樂和智力競賽節目,還主持了多種多樣的納希維爾無線電視網的節目。他還在肥皂劇《活了一次》( One Life to Live)中扮演過角色。
他留給後人的最大遺產仍然是他寫的那些經典的動人心弦的鄉村歌曲。安得森認為他父親早就看出了他的前程,他父親曾經說過:"我覺得比爾有很好的想像力,當他寫《城市之光》時我就覺得他不無天才,因為當時在喬治亞的康邁斯還不是燈紅酒綠。"

最流行歌曲

《我的手指尖》(The Tips of My Fingers)(1960年)
《流行民謠》(Po'Folks)(1961年)
《媽媽唱首歌》(Mama Sang a Song)(1962年)
《靜寂》(Still)(1963年)《8×10》(1963年)
《但是你知道我愛你》(But you Know I Love You)
《有時候》(Sometimes)(19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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