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溫州快遞員強暴客戶事件

9·14溫州快遞員強暴客戶事件

2018年9月14日傍晚,浙江省溫州市漁械新村發生一起快遞員強暴客戶事件。一名中通快遞員到受害者家中取件,起了色心,對受害者實施了強暴,未遂。之後逃離現場,受害者隨後報警。

2018年9月14日晚,警方在案發地附近將嫌疑人張勇兵抓獲;9月21日,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9月26日,受害女生小柔(化名)被確診為重度抑鬱,並曾試圖跳樓輕生;10月4日,小柔致信代理律師周兆成,稱自己想放棄對中通的追責賠償。11月14日,溫州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強姦罪對“快遞員性侵女客戶案”被告人張勇兵提起公訴。12月29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宣判中通快遞公司快遞員張某涉強姦罪一案。被告人張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4溫州快遞員強暴客戶事件
  • 時間:2018年9月14日傍晚
  • 地點:浙江省溫州市漁械新村
  • 犯罪嫌疑人張勇兵
事件經過,事件處置,警方介入,依法刑拘,提起訴訟,提起公訴,一審判決,事件回應,事件評價,

事件經過

2018年9月14日傍晚,浙江省溫州市漁械新村發生一起快遞員強暴客戶事件。一名中通快遞員到受害者家中取件,起了色心,對受害者實施了強暴,未遂。之後逃離現場。受害者隨後報警。
9·14溫州快遞員強暴客戶事件
9月14日11時左右,小柔打電話給中通快遞客服,她在電話里跟客服說她有很多大件的快遞要寄。不多時,她接到了一名中通快遞員的電話。
14時許,小柔再次接到該快遞員的電話,其稱已經到了小柔家門口。小柔稱當時並沒有在家,要遲一點才回來。大約15分鐘左右,小柔回到家中。
15時40分左右,快遞員來到小柔的家中,用事先準備的袋子將小柔的物品進行打包。因有些東西小柔不需要郵寄,要搬到別的地方去,於是小柔也叫了搬家公司的人過來幫忙。聯繫了搬家公司後,對方稱要半小時左右才能到達。
快遞員告訴小柔,因她的東西比較多比較重,自己一人拿不動,要等同事過來一起。於是他們兩個人就在房間裡等,此時門是開著的,兩人便有一搭沒一搭的聊了幾句。
可在觀察好屋內環境,尤其是知道小柔一人在家後,快遞員突然撲向小柔,企圖對她施暴,小柔奮起反抗。
在反抗過程中,小柔抓住機會想逃跑,快遞員又把她抓了回來,關上了門窗,拉上了窗簾,並將小柔捆綁起來進一步施暴。也就是說,在嫌疑人開始施暴的前20分鐘,門窗都沒關。
小柔在極度驚恐中,熬過40多分鐘,由於受害人的抵抗,快遞員的強姦意圖沒有得逞,但嫌疑人在這段時間裡,嘗試用各種辦法欲實施強姦,給受害人帶來巨大的傷害。

事件處置

警方介入

2018年9月15日下午2時30分許,鹿城警方官方微博發布案情通報稱:2018年9月14日17時50分許,110指揮中心接警稱,溫州市區漁械新村發生一起強姦案。接警後,警方立即介入調查,

依法刑拘

2018年9月14日晚6時許,警方在案發地附近將嫌疑人張某抓獲。經審訊,張某(男,1995年出生,貴州水城人)對臨時起意強姦未遂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強姦未遂被公安機關依法刑拘。

提起訴訟

2018年9月19日,受害人小美(化名)已委託律師向中通公司提起民事訴訟。19日晚,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確認上述訊息,稱在收到家屬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周兆成表示“是否提起訴訟以及何時提起訴訟,取決於中通公司的態度。賠償金額方面要與我的當事人協商。”
2018年9月21日下午,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快遞員性侵女客戶案”犯罪嫌疑人張勇兵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據悉,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快遞員性侵女客戶案”犯罪嫌疑人張勇兵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經審查認為,張勇兵的行為已涉嫌強姦罪,符合逮捕條件,遂作出以上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提起公訴

2018年11月14日,溫州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強姦罪對“快遞員性侵女客戶案”被告人張勇兵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張勇兵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9月14日16時左右,被告人張勇兵至被害人住處郵寄快遞時,採用暴力手段意圖強姦被害人,但由於被害人反抗而未得逞。被告人張勇兵依法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

2018年12月29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宣判中通快遞公司快遞員張某涉強姦罪一案。被告人張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9月14日上午,被害人因為搬家而聯繫中通快遞公司要求寄送快遞。當日16時許,被告人張某受中通公司指派到溫州市鹿城區某小區被害人住處收取快遞。期間,被告人張某欲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因被害人強烈反抗,被告人張某未能得逞。而後,被害人報警,張某被隨後出警的民警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公訴機關建議法院對被告人張某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個月之間量刑。綜合全案定罪、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雖是受中通快遞公司指派前往被害人處收取快遞,但其實施的強姦行為是個人的犯罪行為,與職務行為無關,故快遞公司並非共同的侵權責任主體。
經查明,該快遞公司基於企業管理責任已與被害人自願達成和解協定。

事件回應

2018年9月15日,中通快遞公共事務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稱,集團高層獲知後高度重視,當地網點在積極協助警方調查。公司將依據警方調查結果嚴肅處理,不會容忍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行為準則的行為。中通快遞會及時通報事件的處理進展。
2018年9月26日,受害者代理律師周兆成在與中通公司協商賠償過程中發生分歧,對方表示可以在中通公司給受害人解決工作,遭其拒絕。中通方面就此事回應稱,系本意被誤讀,雙方就具體方案未達成一致。
2018年10月4日,小柔致信代理律師周兆成,稱自己想放棄對中通的追責賠償。她在信中稱“中通快遞承諾了賠償,賴梅松董事長也出來回應,可事情過去了那么久,拖在現在他們還是一直停留在嘴上說“我不想再和中通有任何瓜葛”、“當我看到網上有人罵我和中通快遞(員)價錢沒談好,我真的想死了”。
2018年12月29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宣判中通快遞公司快遞員張某涉強姦罪一案。被告人張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害人表示,事發後,由於網路熱議及某些不實言論對她個人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希望不要再受到大家過多的關注,早日恢復平靜生活。

事件評價

性侵案警示快遞業,沒有安全就沒有未來。(錢江晚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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