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1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一棟五層樓房所發生的火災,經公安部門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系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人為縱火。陵水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黃某某進行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事故造成1人當場死亡,1名民眾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11海南陵水縱火案
- 發生時間:2018年8月11日
- 發生地點: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
- 案件傷亡: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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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
2018年8月11日凌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一棟五層樓房所發生的火災,火災地點為一棟五層樓的建築物,一層為休閒茶吧,二層至四層為出租屋,五層為房東一家居住。事發時正值深夜,死亡的兩名人員均系房客。
經公安部門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系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男,30歲)人為縱火。陵水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黃某某進行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案件傷亡
案件造成1人當場死亡,1名民眾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處置
2018年8月11日凌晨110指揮中心接到民眾報警稱後,指揮中心立即指令椰林派出所、消防大隊、交管大隊、戰狼特勤隊趕赴現場開展滅火和救援工作,經過多警種通力協作,火勢迅速被撲滅。
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情原因
據公安部門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系發生火災樓房408號房間的租客,因與同居女友陳某感情和經濟糾紛問題發生吵架,認為陳某言語傷及其自尊,遂於8月11日凌晨2時許,在該樓房一樓點火燒掉陳某給其購買的機車,進而引發了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