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年

735年,唐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開元二十三年,乾支紀年為乙亥豬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35年
  • 對應:乾支紀年為乙亥豬年
  • 特點:唐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
  • 歷史大事:玄宗耕藉田,九推乃止
歷史大事,《資治通鑑》記載,

歷史大事

玄宗耕藉田,九推乃止
“藉”同籍,音義同借;“藉田”,謂借民力以耕之田。此田所產以供宗廟祭祀之用,故天子必須親耕示範。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正月十八日,玄宗親耕,有司進儀註:天子三推(每推六步),公卿九推,庶民終畝。玄宗欲示人重耕稼,遂進耕五十餘步,九推盡隴乃止。按:開元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玄宗躬耕於興慶宮側,盡三百步;去年五月,率太子以下親芟苑麥,取意皆同。
嚴安之為治嚴
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正月,賜東都大酺三日。聚合飲食曰“酺”,此玄宗與民同樂、共慶太平之意。玄宗親御五鳳城樓酺宴,觀者喧溢,樂不得奏。金吾(將軍)白梃(棍棒)如雨,不能遏止,玄宗患之。高力士奏河南丞(河南府丞,即洛陽)嚴安之為治尚嚴,為民所畏,請召安之來彈壓。玄宗即命召,安之至,以手板(即上朝所執之笏)繞場畫地曰:“犯此者死!”於是盡三日,人指其畫以相戒,無敢越畫一步者。
張九齡不以宰相賞有功
玄宗嘉張守珪連破契丹之功,欲援例召入為相,張九齡諫曰:“宰相者,代天子治事理物,並非賞功之官。”玄宗曰:“掛宰相之名,不任宰相之職,可乎?”對曰:“不可。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左傳》語),名與器必須由皇上掌握。況且守珪剛破契丹,陛下便欲召之為相;若盡滅奚與突厥,陛下將何以賞之?”玄宗遂止。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二月,守珪詣東都獻捷,拜為右羽林大將軍,兼御史中丞,賜二子官,賞齎甚厚。
不以孝子復仇壞國法
初,殿中侍御史楊汪冤殺張審素,自更名“萬頃”。(事見開元十九)審素二子瑝與琇皆幼,亦坐流嶺表,後逃歸,謀伺便復父仇。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三月果手殺楊萬項於洛陽,且系奏表於手斧,言父冤狀。旋欲赴江外,追殺與萬項同謀陷父之人。行至汜水(今屬滎陽縣),為有司所獲。議者多謂二子父死非罪,童年孝烈,能復父仇,宜加原宥張九齡亦欲活之。裴耀卿李林甫以為如此則壞國法,玄宗以為然,謂九齡曰:“孝子之情,義不顧死,似可哀矜;然殺人而赦之,此途不可啟。”乃下赦曰:“國家設法,期於止殺。苟各伸為子之志,則誰非徇孝之人?展轉相仇,何有限極!咎繇作士,法在必行;曾子殺人,理不可恕。二子宜付河南府杖殺。”士民皆憐之,為作哀誄,榜於衢路。市人斂錢葬之於北邙,恐萬頃家發之,仍為疑冢數處。
公主實封加至千戶
唐初,公主實封止三百戶,中宗時,太平公主至五千戶,卒以七丁為限(每戶不超過七丁)。開元以來尚儉,皇妹止千戶,皇女又半之,皆以三丁為限。駙馬雖除三品員外官,而不任以職事。公主因邑入過少,至不能具車服。左右或言其太薄,玄宗曰:“百姓租賦,非我所有。戰士出死力,賞不可束帛;女子何功,而享多戶邪?且欲使之知儉嗇耳。”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七月,鹹宜公主(武惠妃生,嫁楊洄)將下嫁,始加實封至千戶。於是諸公主皆加至千戶。
突騎施寇邊
開元二十三年十月,突騎施蘇祿可汗兵寇北庭(今新疆烏魯木齊縣東)及安西撥換城(今新疆庫車境),明年二月,北庭都護蓋嘉運大破之。八月,突騎施遣其大臣胡祿達乾來請降,許之。
冊立楊玉環為壽王妃
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十二月二十四日,冊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玉環為壽王妃。玉環(七一九至七五六),蒲州人,時年十六。壽王,武惠妃生,玄宗子。此為天寶三年(七四四)玄宗納媳為妃張本。
玄宗親注《老子》成
開元二十三年(七三五)三月,玄宗注《老子》,並修義疏八卷,附《開元文字音義》三十卷,頒示公卿士庶及道釋二門,聽直言可否。日本使者名代請《老子經》及天尊像以歸於國,許之。
洛陽音樂賽會
珪宴之間,玄宗命洛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可各帥所部音樂集於五鳳樓下,各較勝負。懷州(今沁陽)刺史以車載樂工數百,皆衣文繡,服箱(駕車)之牛皆飾為虎豹犀象之狀。魯山令元德秀(詩人元結之兄)惟遣樂工數人,連袂歌《於為》(系德秀自製之曲,其音義已失傳)。玄宗觀畢而嘆曰:“懷州老百姓,怎么受得了啊!”立解刺史為散官(無職事之官)德秀性介潔質樸,以此士大夫皆服其高。

《資治通鑑》記載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中開元二十三年(乙亥,公元七三五年)
春,正月,契丹知兵馬中郎李過折來獻捷;制以過折為北平王,檢校松漠州都督。
乙亥,上耕藉田,九推乃止;公卿以下皆終畝。赦天下,都城酺三日。
上御五鳳樓酺宴,觀者喧隘,樂不得奏,金吾白梃如雨,不能遏;上患之。高力士奏河南丞嚴安為理嚴,為人所畏,請使止之;上從之。安之至,以手板繞場畫地曰:“犯此者死!”於是盡三日,人指其畫以相戒,無敢犯者。時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各帥所部音樂集於樓下,各較勝負。懷州刺史上車載樂工數百,皆衣文繡,服箱之牛皆為虎豹犀象之狀。魯山令元德秀惟遣樂工數人,連袂歌《於蔿》。上曰:“懷州之人,其塗炭乎!”立以刺史為散官。德秀性介潔質樸,士大夫皆服其高。
上美張守珪之功,欲以為相,張九齡諫曰:“宰相者,代天理物,非賞功之官也。”上曰:“假以其名而不使任其職,可乎?”對曰:“不可。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且守珪才破契丹,陛下即以為宰相;若盡滅奚、厥,將以何官賞之?”上乃止。二月,守珪詣東都獻捷,拜右羽林大將軍,兼御史大夫,賜二子官,賞賚甚厚。
初,殿中侍御史楊汪既殺張審素,更名萬頃。審素二子瑝、琇皆幼,坐流嶺表;尋逃歸,謀伺便復仇。三月,丁卯,手殺萬頃於都城。系表於斧,言父冤狀,欲之江外殺與萬頃同謀陷其父者。至汜水,為有司所得。議者多言二子父死非罪,稚年孝烈,能復父仇,宜加矜宥;張九齡亦欲活之。裴耀卿、李林甫以為如此壞國法,上亦以為然,謂九齡曰:“孝子之情,義不顧死;然殺人而赦之,此塗不可啟也。”乃下敕曰:“國家設法,期於止殺。各伸為子之志,誰非徇孝之人?展轉相仇,何有限極!咎繇作士,法在必行。曾參殺人,亦不可恕。宜付河南府杖殺。”士民皆憐之,為作哀誄,榜於衢路。市人斂錢葬之於北邙。恐萬頃家發之,仍為作疑冢凡數處。
唐初,公主實封止三百戶,中宗時,太平公主至五千戶,率以七丁為限。開元以來,皇妹止千戶,皇女又半之,皆以三丁為限;駙馬皆除三品員外官,而不任以職事。公主邑入少,至不能具車服,左右或言其太薄,上曰:“百姓租賦,非我所有。戰士出死力,賞不過束帛;女子何功,而享多戶邪?且欲使之知儉嗇耳。”秋,七月,鹹宜公主將下嫁,始加實封至千戶。公主,武惠妃之女也。於是諸公主皆加至千戶。
冬,十月,戊申,突騎施寇北庭及安西拔換城。
閏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十二月,乙亥,冊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為壽王妃。玄琰,汪之曾孫也。是歲,契丹王過折為其臣涅禮所殺,並其諸子,一子刺乾奔安東得免。涅禮上言,過折用刑殘虐,眾情不安,故殺之。上赦其罪,因以涅禮為松漠都督,且賜書責之曰:“卿之蕃法多無義於君長,自昔如此,朕亦知之。然過折是卿之王,有惡輒殺之,為此王者,不亦難乎!但恐卿今為王,後人亦爾。常不自保,誰願作王!亦應防慮後事,豈得取快目前!”突厥尋引兵東侵奚、契丹,涅禮與奚王李歸國共擊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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