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養老保險

60歲養老保險

60歲養老保險是為了給60歲以上的老人在年輕的時候由於某些原因,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晚年生活無法得到保障而成立的一種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0歲養老保險
  • 發文字號:國發〔2009〕32號
  • 年齡:60歲以上的老人
  • 領取: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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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出台了60歲養老保險政策,旨在為未參保老人提供基本的晚年保障。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介紹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具有中國戶籍,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直至終年。
而在制度實施後,參保人已經按照規定足額繳費並符合領取條件的,在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直至終年。
城鄉老年人參保後,其個人賬戶養老金髮放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城鄉老年人在一定時間內可以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手續,並從繳費的次月起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對已經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又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人員,自繳費次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同時停止發放其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對2011年度達到享受年齡未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但辦理參保繳費的人員,自繳費次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其老年人生活補助費補發至繳費當月。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儘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檔案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城鎮

城鎮居民有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提供晚年保障,那么,60歲城鎮居民的晚年生活如何得到保障呢?60歲城鎮養老保險恰恰解決了這一問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司長游鈞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推進實現人人享有‘老有所養’目標”與網友線上交流時表示,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要具備3個條件,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無論男女都是60周歲。
城鎮居民養老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參保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計發月數是參照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是根據退休時人口平均預期余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的經驗係數。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要具備3個條件。
一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二是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三是城鎮戶籍;就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就是說沒有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不符合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條件。對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法》規定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我們也是鼓勵他們儘可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較高;確實無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居民的制度負責托底。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無論男女都是60周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歷年農轉非人員能夠提供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遷出、註銷證明的,不受具有非農業戶籍滿l0年以上或5年以上的限制,但須具有投保當地戶籍10年以上,或具有其所在地省其他市、縣、自治縣行政區域內戶籍5年以上。
曾經有過單位工作經歷,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無任何形式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鎮居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後,按規定享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上述城鎮居民也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居民養老保險費後,按規定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農村

我國農村人口眾多,這一群體的基本保障工作亦是任重道遠。60歲農村人口如何實現其晚年保障是一個大的問題。對此,國家出台了60歲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旨在保障60歲農村人口的晚年生活。
日前,國務院發布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意見指出: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試點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試點地區在此基礎上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具體標準和資金由各地自行確定和安排。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政府補貼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意見指出,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對長期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性養老金加發1%,最高不超過10%,加發的基礎養老金由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承擔。
另外,各省市將建立待遇調整機制,基礎養老金水平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予以調整,中央基礎養老金調整標準由國家確定,試點地區提高的基礎養老金調整標準自行確定。
60歲農村養老保險的頒布實施,緩解了不少農村老年群體的經濟生活壓力,是一項貼近民生的政策體現。
城鎮無業居民可上養老保險,滿60歲居民不用繳費即可領基礎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將實現全覆蓋。

城鎮政策

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將可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今年試點範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會議指出,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又一重大決策,標誌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對於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具有重大意義。試點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通過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與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會議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今年試點範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對參保居民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
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每人每月不低於55元,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農村政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農村60歲以後養老金的最新政策,農民60歲後可享普惠式養老金,此次農村養老保險改革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農村60歲以後養老金的政策預計今年國慶前啟動,農村農民60歲以後可領養老金財政扛得住嗎?
人保部公布農村60歲以後養老金的最新政策:農民60歲後可享普惠式養老
農村60歲以後養老金的政策預計國慶前啟動:昨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透露,旨在解決中國數億農民養老保障問題的新農保試點,預計將於今年十一前正式啟動。
日前,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在徵求意見,在作出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正式發布。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人代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出,今年開始新農保試點工作,將覆蓋全國10%的縣市。
此次農村養老保險改革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胡曉義表示,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我認為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此外,不同於老農保主要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的模式,新農保借鑑了目前城鎮職工統賬結合的模式。胡曉義介紹,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分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這意味著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為什麼要實行普惠制的養老金制度?其一是該制度在世界尤其是開發中國家農村普遍被採納並且運行效果良好。其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逆淘汰現象,即我國農民普遍貧困但卻付不起保障費,而他們其實是最應該社會去保護的,實行普惠制就能夠給大家提供一個基本的保障。其三是操作管理簡單易行。世界銀行在1994年的報告中指出,普惠制的養老金制度由於不考慮投保人的收入、財富與工作年限,避免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難題,管理成本極低,還可以有效地緩解貧困,更易獲得百姓的熱烈擁護。其四是我國農民以工農剪刀差為國家作出了巨大貢獻,目前還為國家提供低價的糧食安全保障,我國也已經到了該“以工補農”,反補農民的階段了。
不過胡曉義強調了即將啟動的新農保仍處試點階段,“新農保政策要通過試點完善之後逐步推開,並不是說從明天開始大家就可以領錢了。”

城鎮農村

城鎮和農村養老保險政策養老金不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個人繳費的最低標準為每年每人100元,讓收入較低的居民也能參保。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考慮到城鎮居民收入水平和繳費能力普遍高於農村居民,有多繳多得的需求,因此規定繳費標準從100元至1000元10檔,比新農保多5檔。在統一合併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地區,可以不分城鄉,由參保人在多檔中選擇,“彈性”更強,有利於適應不同收入水平群體的需求。地方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地方政府對城鎮居民參保繳費補貼的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目前為每人每月55元,中央財政按此標準對中西部地區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一半。國家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
城鎮居民的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實行實賬管理。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而老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戶,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換句話說,就是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據介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將在10月1日前啟動,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只要“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農保”。60歲養老保險是為了給60歲以上的老人在年輕的時候由於某些原因,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晚年生活無法得到保障。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出台了60歲養老保險政策,旨在為未參保老人提供基本的晚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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