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
在汽車行業,車企利用自己作為“鏈主”的主導地位,故意拖延付款時間。即使付款了,車企付的也不是現金,而是通過商業承兌匯票、應收賬款電子憑證等非現金支付方式,再次變相拖延賬期。有機構梳理各大車企2024年年報中數據得知,當前國內車企對供應商的支付賬期平均超過170天,部分車企賬期超過了240天。一些車企甚至採用“120天基礎賬期+180天商業匯票”的組合模式,導致供應商資金全年處於凍結狀態。超長賬期,嚴重損害了供應商的利益。處於弱勢地位的供應商,為了獲取訂單,被迫接受車企的“霸王條款”。供應商的流動資金被拖欠賬款占用,只能轉向高成本融資,利潤空間被吞噬,經營也陷入困境。超長賬期,還助長了行業“內卷”。當前,部分車企為了爭奪市場份額,前仆後繼掀起“價格戰”,導致行業“內卷”嚴重。
規定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第二章款項支付規定:
第九條: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契約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契約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應當按照行業規範、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並及時支付款項,不得約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為向中小企業支付款項的條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進度比例支付中小企業款項。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付款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契約約定採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第九條明確,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但按行業規範、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的除外,且不得約定以第三方付款進度作為支付前提(即禁止“背靠背”條款)。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上述付款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針對“背靠背”條款、拖延審計等頑疾,修訂後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創設三項剛性規則,從源頭遏制變相拖欠:一、時限約束。大型企業需在60日內支付,且不得約定以第三方付款為前提或按第三方進度比例付款,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型企業不得強制要求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二、支付形式規範。禁止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防止變相延長付款周期。三、無爭議部分優先支付。交易存在部分爭議但不影響其他履行的,無爭議部分需及時支付,避免“一刀切”拖延。
修訂後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期限要求,增加規定大型企業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
執行
2025年6月11日,小米汽車在官方微博表示,堅決落實國家及相關主管部門就促進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供應鏈穩定作出的部署要求,將供應商支付賬期統一至60天內。
2025年6月10日,中國一汽官微發文稱,工信部、國資委等國家部委就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促進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中國一汽堅決貫徹落實,持續最佳化內部採購與財務結算流程,以實際行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健康穩定。一是完善機制,強化執行。明確付款期限和支付方式,將“60天付款”作為所屬單位付款期限要求,加強資金監督和過程管理。二是最佳化流程,提升效率。加強採購、財務等部門內部協同,進一步精簡審批環節,確保付款流程暢通無阻。三是技術賦能,精準管控。充分利用數位化雲工作檯,實現對契約執行、發票匹配、付款申請等全流程節點的實時監控,確保每一筆應付款項按期支付。
截至2025年6月11日15:00,承諾將供應商賬期統一至60天內的車企累計已達到17家。包括一汽、東風、長安、廣汽、北汽、上汽、奇瑞、賽力斯、吉利、比亞迪、長城、江淮等在內的傳統車企,以及小鵬、小米、零跑、理想、蔚來等造車新勢力企業。
2025年6月14日,廣汽集團發文稱,廣汽集團攜旗下廣汽昊鉑、廣汽傳祺、廣汽埃安、廣汽本田、廣汽豐田等五大整車品牌公開承諾:即日起,將確保兩個月內完成對經銷商的返利兌現。
2025年7月12日,小鵬汽車宣布兌現 60 天賬期承諾,多家供應商收到簽署補充協定郵件。
回應
2025年6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說,汽車企業主動承諾“支付賬期不超過60天”,對構建“整車—零部件”協作共贏發展生態、促進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義
國家明確“60天支付賬期”,只是手段,目的是以規範賬期為支點,構建協同高效、互利共贏的供應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