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事件

327是一個國債的產品,兌付辦法是票面利率8%加保值貼息。由於保值貼息的不確定性,決定了該產品在期貨市場上有一定的投機價值,成為了當年最為熱門的炒作素材,而由此引發的327案,也成為了中國證券史上的“巴林事件”,民間(英國金融時報的說法)則將2月23日稱為中國證券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解釋:327是國債代號,並不是案發當日,出事的那天是95年的2.2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7
  • 類別:國債的產品
  • 時間:1995年2月23日
  • 成為:中國證券史上的“巴林事件”
概述,評論,

概述

327事件
1995年2月23日晚,上交所召集參與“327”最後10分鐘交易,持倉契約在5萬口以上的券商商討對策。當晚11時,上交所果斷的作出五點決定,並隨即發布公告。經調查顯示,此一事件為其會員公司為影響當日結算價而嚴重蓄意違規,23日16時22分13秒以後“327”品種的所有成交無效;該部分成交不納入當日計算結算價、成交量和持倉範圍內,由此確認當日收盤價為151.30元;同時宣布對有關違規行為作進一步調查。
第二天,上交所又發出《關於加強國債期貨交易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就國債期貨交易的監管問題作出六項規定,即(1)從1995年2月24日起,對國債期貨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停板制度;(2)嚴格加強最高持倉契約限額的管理工作;(3)切實建立客戶持倉限額的規定;(4)嚴格禁止會員公司之間相互借用倉位;(5)對持倉限額的使用結構進行控制;(6)嚴格國債期貨資金使用管理。同時為維護市場穩定,開辦了協定平倉專場。
事件發生後,國家監察部會同中國證監會、國家保密局聯合組成調查組,在上海市政府的配合下,對這一事件進行了調查。並於9月20日公布了情況和處理結果。調查結果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期貨“327”品種發生的事件,是一起在國債市場發展過快、交易所監管不嚴和風險控制滯後的情況下,由上海萬國證券公司、遼寧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數交易大戶蓄意違規、操縱市場、扭曲價格、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所引起的國債期貨風波。
調查結果指出,實際的直接責任者上海萬國證券公司違規聯手操作、擅自超限額持倉,僅“327”品種的持倉就超過了交易所為其核定的全部品種最高限額的一倍多。在市場異常波動價格不斷上揚的巨大壓力下,公司主要負責人明知嚴重違反交易規則,為扭轉公司巨額虧損,作出了大量拋空單打壓價格的錯誤決策,造成了市場的極大混亂。調查結果還指出,事件的另一責任者為遼寧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於2月23日上午把幾家關係戶空倉集中在海南某公司名下,通過無錫國泰期貨經紀公司(已被中國證監會依法取消經營資格)大量違規拋空,企圖壓低價格,以達到減虧或盈利的目的。當打壓無效時,又率先空翻多,製造市場假象,擾亂市場秩序。事件之前,該公司及其空方關係戶也存在聯手操作、超限額持倉達120多萬口的嚴重違規問題。
調查結果還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對違規事件也應負一定的責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市場存在的過度投機所帶來的風險估計不足,交易規定不完善,風險控制滯後,監督管理不嚴,致使在短短几個月屢次發生由於嚴重違規交易引起的國債期貨風波,在國內外造成很壞影響。
經過深入廣泛的調查取證,監察部、中國證監會等部門根據有關法規,對“327”事件的有關負責人員分別作出了開除公職、撤銷行政領導職務等紀委處分和調離、免職等組織處理,涉嫌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對違反規定的證券機構進行了經濟處理。
“327事件”震撼了中國證券期貨界。在仲裁機關的調解下,2月27日、28日進行了協定平倉,但效果不甚理想,3月1日又進行了強行平倉。
局面剛剛明朗,又值兩會召開,對“327事件”責任的追究成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後來,中紀委、監察部會同中國證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在上海市政府配合下進行了4個多月的調查,在此基礎上作出了嚴肅處理。
萬國證券公司進行了改組,董事長徐慶熊、副董事長兼總裁管金生同時辭去所任職務。管金生鋃鐺入獄。
“327事件”的二號主角遼國發,由來自瀋陽的高原、高嶺兄弟主持。“327事件”後,為了挽回巨額虧損,於3月份又試圖翻本,繼續在債市炒作“329”品種,結果再度虧損。遼國發案不僅是證券期貨違規問題,還有金融詐欺等嚴重犯罪,涉及金額數百億元。
“327風波”之後,各交易所採取了提高保證金比例,設定漲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國債期貨的投機氣氛。但因國債期貨的特殊性和當時的經濟形勢,其交易中仍風波不斷,並於當年5月10日釀出319風波。5月17日,中國證監會鑒於中國當時不具備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作出了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的決定。至此,中國第一個金融期貨品種宣告夭折。
“327風波”與引發亞洲金融風暴的巴林事件只相差兩天時間,“327”事件同樣明顯暴露出我們對於高風險市場的內外監控能力相當不足。釀成“327事件”的具體原因有三點:其一,期貨業務的推出相當倉促,不僅缺乏經驗,也缺乏相應的監管法規,更重要的是對市場風險缺乏必要的認識。其二,國債期貨市場投機風氣極濃,違規造市、超額持倉、內幕交易現象相當嚴重。個別券商惡性投機,蓄意違規,對此卻缺乏監督,甚至可以在沒有相應保證金的情況下短時間內進行上千萬口的交易,也沒有即時預警機制。其三,有關327券分段計息加息及貼息訊息的泄漏,是觸發此次事件的導火線。從歷史的角度來看,“327事件”未象巴林事件一樣引爆金融危機,可謂不幸之中的萬幸,其留下的教訓當然是相當深刻的。
但是,327國債事件的直接後果是中國期貨交易的因噎廢食,至今一提到期貨就聯想到了幕後操縱等黑暗面,使這個本來就不應該面對大眾的市場背負了太多的壞名聲。如果不是加入世貿後國際期貨業即將到來,中國期貨業仍不會聽到“芝麻開門”的聲音。對327國債事件,除了重新認識應吸取的教訓以更好地避免相關風險之外,也應適當消除其負面影響。期貨市場作為重要的避險工具,到了應該恢復的時候了。尤其是放開國企入市的問題,由於1996年國家規定金融系統資金不得進入期市,之後又對入市企業的稅務、財務發布了指導性建議,1999年的條例中規定國企只能做幾種相關產品的套期保值,不能參與投機買賣,這些規定嚴重限制了企業對期市的參與,需要加以重新考量。
事發後,萬國總裁管金生涉嫌違規操作被捕,並於1997年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罪名是受賄29.5萬元,挪用公款250萬元。竟然和違規操作一點都沾不上邊。

評論

一、黑馬還是餓犬
空方的第二主力遼國發也曾被視為證券期貨界的一匹黑馬。1994年,遼國發舉牌愛使股份(相關,行情)。此次收購雖然並未成功,但作為第一次亮相,遼國發不僅賺了一大筆錢,也大大地出了一次風頭,從而嘗到了做莊的甜頭。於是,舉凡股票、債券、期貨、資金拆借市場,只要哪裡能弄到錢,哪裡有賺錢的機會,那裡就有遼國發的身影。從其飢不擇食的表現來看,它哪裡象一匹黑馬,簡直是餓犬。後來揭發出來的事實表明,遼國發董事長高嶺等人,採取私刻公章、偽造證書和票據等欺詐手段,在瀋陽、武漢等地大肆進行非法融資和證券、債券、證券回購、股票期貨炒作等體外經營,負債98.66億元,資產合計82.62億元,資產與負債差額16.04億元,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1994年5月,遼國發通過內地一家證券公司租用其在武漢、瀋陽、天津三地證券交易中心的席位,許諾給予15~20%的豐厚回報。事後,遼國發就借該證券公司的名義拆借了10多億資金。例如,用武漢證券交易中心某分庫的所謂入庫通知單自行填寫了巨額資金的國債,然後就到處去抵押融資。僅此案牽連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就達數十家,涉及金額數百億元,虧損數十億元。1995年2月23日上午,遼國發把幾家關係戶的空倉(賣出契約)集中在海南某公司名下,通過無錫國泰期貨經紀公司大量違規拋空,企圖壓低價格,達到減虧或盈利的目的。當打壓無效時,遼國發又率先空翻多,製造假象以擾亂市場秩序。事發之前,遼國發及其關係戶也存在聯手操作,超限持倉達120萬口的嚴重違規問題。
327事件後,上交所發現遼國發有800多個帳戶,但其提供的大批國債入庫通知單均是空單,此時急忙向遼國發追還拆藉資金,並將其及關係戶的股票強行平倉,但這一切都已晚了。由於當時對證券市場和證券公司的監管是由人民銀行和證監會雙重領導,一些事情還未來得及處理,各地涉及機構出於自我保護便動用了當地的司法機構,引起了爭搶資金,爭封帳戶,爭奪管轄權的風潮。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要求各地中止對涉及遼國發經濟糾紛的判決,由公安部門進一步偵查,並於1997年1月在武漢召開了涉及8個高級法院、5箇中級法院的協調會,此案才得以了結。
二、諱莫如深的燈下黑
當聚光燈集中在327事件的空方主角萬國和上交所時,有意無意間卻忽略了另一個多方主角中經開,這一現象或許可以稱為燈下黑。
其實,中經開雖然有著財政部背景,然而,這非但不能作為其不犯錯誤的先決條件,而且,恰恰是瓜田李下的最大嫌疑所在。只要細細考察事件的全過程,就不難發現,信息的不對稱不僅是其屢屢得以“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先天優勢,而且也正是引起這場危機總爆發的導火線。
1995年2月23日,市場之所以敢於做多,是有先知先覺者提前得知財政部將把1992年3年期6月份交割的國債品種(即對應的期貨品種327)的年利率由原來的9.50%提高到12.24%。這雖然不能斷定是內幕交易,但難免引起人們的種種猜測。中經開大約於1994年4月15日入場作多。先是炒作313品種,至5月27日,該品種上漲了3.30元。期間財政部與中國證監會於5月20日發出通知,要求嚴厲查處國庫券賣空行為,迫使空方不得不大量回補國庫券現貨,而先知先覺的多方則於無形之中勝券在握。
1994年9月19至23日,多空雙方在314品種上再度開戰。由於雙方動輒數十萬口大筆吞吐,上交所於9月20日發出加強國債期貨交易風險管理的緊急通知,進而又作出不開新倉、雙方平倉的決定,此役多方未獲其利,而空方稍占上風。
327品種從1995年2月起,價格一直在147.8~148.3元區間波動,2月9日多方再度入場。多方做多的理由主要是對保值貼補率的預測,後來的事實證明了這一判斷是具有預見性的。事實上,市場並未認真地計算價格價值比的走勢,而在很大程度上進行的是資金實力和訊息的較量。在這裡,中經開非但沒有迴避瓜田李下之嫌,反而聲名大振,成為著名的多方司令。2月23日多空短兵相接,多方基本控制著主動權,先以80萬口在前日的收盤價的基礎上提高到148.50元,接著又以120萬口攻到149.10元,再以100萬口改寫150元的記錄。盤中出現過200萬口的空方巨量封單,但瞬間便被多方收入囊中。這說明,違規操作的不僅是空方,多方也存在類似問題。但多方因有中經開,幸運便似乎總是與之相伴相隨。空方在最後8分鐘竟然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多方的違規事實。
三、浮躁的國債期貨市場
正象萬國之走向滑鐵廬有其必然性一樣,國債期貨市場的此次出軌也有其自身的原因。國債期貨市場早在1992年就開始試運作了。但鮮為人知的是,這個被稱為創新之舉的國債期貨市場即使不是上交所個別領導人的心血來潮,也竟然是先斬後奏的產物。1992年,時任上交所領導到美國轉了一圈回來,心裡痒痒的。他想趁證監會剛成立、還管不到期貨這一塊的時候,在專為股東設計的上交所增加一塊期貨業務。經過領導班子商量,就選擇了國債期貨。1992年底推出,首批19家國債期貨經紀商。1993年10月25日向社會投資者開放。沒想到,國債期貨和股票不同,這是一匹野騾子,一發起狂來拽都拽不住。
1992年發行的國庫券,發行一年後的二級市場價格只有80多元,低迷的市場無疑極其需要刺激。雖然如此,國債期貨市場興辦之初參與者並不多,市場規模不大,交投清淡。上交所一開始規定保證金定在2.5%,個人持倉不得超過3萬口,機構不得超過5萬口。但後來在執行過程中對持倉量的控制漸漸地就鬆了口,比如對萬國就允許開40萬口。
2月23日上午,上交所領導被告知有人一下子下單200萬口。“是誰?”“無錫國泰。”“馬上封掉。查查是怎么回事。”據報,下單的是遼國發。問:收沒收保證金?答道:沒有。為什麼?無錫國泰的人說:“他是我老闆。”該領導心裡直叫苦。正好管金生求見,就問:你的倉位多大?管答道:有70萬口。不是允許你們開40萬口嗎?答:借金華信託的。實際上老管開了200萬口,他沒有說實話。“那就趕快平倉。”該領導似乎已感覺到要出事。可是,這時的管金生已經聽不進任何忠告了。他找上交所不是為平倉來的,他想要上交所幫他出個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有關貼息的通知,還想通融一下頭寸。上交所當然不可能再答應什麼了。下午收市前半小時,上交所發現成交量不對,急令快查。待到查完,已經收市了。上交所緊急開會,爭來爭去也沒個統一的意見。該領導急了:“聽我的,撤單!”
當晚上交所宣布:23日16時22分13秒之後的交易異常,經查是某會員公司為影響當日結算價而蓄意違規。故16時22分13秒之後的所有327品種的交易無效。這部分成交不計入當日結算價、成交量和持倉量的範圍。經調整,當日國債成交額為5400億元,當日327品種的收盤價為違規前最後簽訂的一筆交易價格151.30元。上交所還表示:對明日的國債期貨交易將採取相應措施。對違規的會員公司將在進一步查清有關情況後會同關部門嚴肅處理。
儘管如此,上交所還是理所當然地受到了諸多指責:
上交所為什麼沒有控制住持倉量?為什麼會出現200萬口甚至上千萬口的封單?
為什麼有的會員帳上沒有保證金也能成交?1056萬口需要52.8億元保證金,帳上真有這筆錢嗎?
為什麼對上下差價達到4元之多的振幅沒有預警控制?
為什麼不設漲跌停板制度?……
1995年9月15日,尉文淵被免去上交所總經理職務,並主動離開了證券界,自定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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