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2017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採用公眾投票和專家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共同發掘2017年度最具里程碑意義的中國法治實施議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 公布時間:2018年4月14日公布
發布,十大事件,

發布

2017年度十大法治實施事件於2018年4 月14日上午,由中國行為法學會和中南大學聯合主辦的《中國法治實施報告(2017)》公布。
十大事件十大事件
由中國行為法學會和中南大學聯合主辦的“2017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全民薦選活動於2018年1月啟幕。活動延續歷年傳統,採用公眾投票和專家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共同發掘上一年度最具里程碑意義的中國法治實施議題。為最廣泛選取上一年度最具代表性事件,本活動以十餘家媒體、機構不同側面評選的年度典型案例/事例作為候選事件,於2018年1月連續10日分10期透過微信平台向公眾推介2017年100件重要法治事件。其後,“中國法治實施報告”項目組再從中精選20例,通過網路開展24小時全民薦選。最終入圍的十大事件,由項目組邀請國內十位頂級專家撰文解讀。上述工作已經全面完成。
2018年4月14日,《中國法治實施報告(2017)》發布會暨“新時代中國法治實施新任務新特點新趨勢”專題研討會在全國人大會議中心隆重召開。

十大事件

    1.於歡刺死辱母者案
    2016年4月14日,蘇某及其子於歡,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於歡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傷4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於歡刺死辱母者案於歡刺死辱母者案
    2017年2月17日,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於歡抗訴。6月23日,二審法院公開宣判,認定於歡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改判於歡有期徒刑5年。
    2.天津大媽趙春華擺射擊攤涉槍獲刑案
    天津大媽趙春華擺射擊攤涉槍獲刑案天津大媽趙春華擺射擊攤涉槍獲刑案
      2016年12月27日,趙春華擺射擊攤營利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當場收繳的9支槍形物。
      經鑑定6支為能正常發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一審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趙春華抗訴。2017年1月26日,二審法院綜合考量各方因素,對其量刑
      依法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3.內蒙古農民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20日期間,王力軍未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巴彥淖爾市某鎮附近村組收購玉米,經營數額達218288.6元。隨後將所收購的玉米賣給巴彥淖爾市糧油公司某分庫,獲利6000元。
      內蒙古農民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內蒙古農民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
      2016年4月15日,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法院經開庭審理作出刑事判決,認定王力軍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
      2016年12月,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審決定,指定當地中級法院再審。再審法院經審理,於2017年2月17日公開宣判,撤銷原判,判決王力軍無罪。
      4.淮安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
      2017年12月1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四名涉嫌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的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在刑事判決生效一個月後,這四名嚴重刑事犯罪人員的個人信息將通過司法機關的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渠道向社會進行公開。
      淮安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淮安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
      公開內容包括犯罪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年齡、性別、案由等事項。並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工作。
      5.博士訴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決定案
      博士於某博士生在讀期間學術論文涉嫌抄襲,博士畢業後被發現。所在大學經調查後作出撤銷於某博士學位的決定。於某不服,先後向大學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市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均遭到駁回。
      博士訴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決定案博士訴大學撤銷博士學位決定案
      於某遂訴至法院。一審法院經審理,以程式違法為由撤銷了大學作出的決定。大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抗訴。二審法院於2017年6月6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6.杭州成立網際網路法院
      2017年6月26日,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杭州網際網路法院
      8月1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成為全國首家網際網路法院。該法院訴訟全程,即從起訴、立案、送達、舉證、開庭、判決乃至執行全部在網上進行。
      7.騰格里沙漠環境污染案
      2016年2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對中衛市美利源水務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提起公益訴訟,要求判令被告停止非法污染環境的行為,消除造成的環境污染危險、恢復生態環境或成立沙漠環境修復專項基金並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修復等。
      騰格里沙漠環境污染案騰格里沙漠環境污染案
      2017年8月28日,一審法院調解結案,8家被訴企業承擔近5.69億元用於修復和預防土壤污染,承擔環境損失公益金600萬元,並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8.銀監會等三部門發文暫停校園貸
      2016年以來,大學生涉及校園網貸引發的惡性事件在全國各地接連發生。
      銀監會等三部門發文暫停校園貸銀監會等三部門發文暫停校園貸
      2017年,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
      9.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接受公民建議審查規範性檔案
      2017年5月,4位勞動法專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查廣東等省地方立  法中關於“超生即辭退”的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接受公民建議審查規範性檔案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接受公民建議審查規範性檔案
      2017年9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相關5省發出建議函,建議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對相關條例適時作出修改。
      201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布了5起由公民、組織提起的審查建議典型案例。
      10.騰訊網訴今日頭條287起侵權案
      騰訊網訴今日頭條287起侵權案騰訊網訴今日頭條287起侵權案
      2017年4月26日,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287件訴訟,起訴“今日頭條”經營者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
      6月29日,法院對這批案件全部做出判決,認定構成侵權,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總計2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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