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各市質監局,崑山、泰興、沭陽質監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充分發揮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示範引領作用,根據國家標準委《標準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省局制定了《2015年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7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 發文日期:2014年07月28日
  • 發布機構: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發文字號:蘇質監標發[2014]142號
  • 索引號:014000431/2014-00126
  • 申報階段: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申報
  • 評審確定階段:9月15日-11月底
申報指南
為深入推進實施技術標準戰略,進一步提升標準化服務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性,充分發揮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示範引領作用,根據國家標準委《標準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2015年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農業現代化工程的意見》、《關於加強企業創新促進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十二五"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江蘇省"十二五"服務業發展規劃》等檔案精神,通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加快各類標準的推廣實施,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增強全社會標準化意識,輻射帶動各地各行業,運用標準化手段有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總體目標
為適應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2015年全省計畫新建各類試點示範項目100項左右,其中農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30項,服務業標準化試點20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20項,工業標準化試點30項。
二、申報原則
1、圍繞中心,服務發展。申報單位應當圍繞全省以及當地政府的中心工作,符合我省相關產業發展政策和扶持方向,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服務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確定試點示範項目及具體目標。
2、緊貼需求,體現特色。申報單位應當緊貼本地本行業以及本單位發展中對標準化的實際需求,突出地區、行業特色和單位特點,選擇需求緊迫、特色鮮明的項目申報。
3、注重效益,好中選優。申報時應注重考察所選項目實施標準化後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選擇具有一定標準化工作基礎和良好發展潛力的項目,按類別擇優申報。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內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處罰或媒體曝光的;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服務)質量、生產安全、環境保護等事故的。
三、基本要求
(一)農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
1、申報主體
農業標準化示範區項目申報主體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質監、農林等部門以及農業技術推廣單位、生產加工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等單位可作為項目參加單位)
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主體為省政府確定並公布的江蘇省現代農業(漁業)產業園區。
循環農業標準化試點申報主體為具有一定生產規模的農業園區、企業或專業合作組織。
2、基本條件
(1)具備較好的農業基礎設施、農技推廣和服務能力;
(2)具有農業標準化工作基礎,成立相應的標準化組織機構,配備專兼職標準化人員;
(3)申報項目與本地本單位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示範區項目內容不得交叉重複,申報單位正在建設3個及以上農業標準化示範區項目且未通過目標考核的,不得繼續申報;
(4)達到所屬子行業領域所要求的規模,其中:農作物(糧棉油等)示範區域應達到該地區同種(或同類)產品種植面積的70%以上,糧食作物不低於1萬畝,其它農作物不低於5000畝;園藝作物標準化示範:蔬菜要求地域連片面積1000畝以上,果樹連片面積500畝以上,茶葉、花卉連片面積200畝以上,園藝作物設施生產的規模可適當放寬;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要求:生豬年出欄20萬頭以上,肉禽年出欄300萬隻以上,肉羊年出欄10萬隻以上,奶牛年末存欄1萬頭以上,家兔年末存欄2萬隻以上;水產養殖標準化示範要求:面積達到該地區同種(或同類)產品養殖水面的70%以上,養殖核心區域2000畝以上,養殖輻射區域2萬畝以上;
(5)開展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標準化試點,鼓勵已獲得認定的省級現代農業(漁業)產業園區自願申報,申報園區應具備(1)、(2)、(3)所列的基本條件,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完成,園區內各主體普遍願意按照園區管理單位的統一標準實施生產、經營和管理;
(6)探索開展循環農業標準化試點,申報主體應具備(1)、(2)、(3)的基本條件,申報項目為具有清晰完整農業資源循環利用鏈條、能減少有害物質投入和廢棄物產生的種植、養殖或種養結合項目。
(二)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
1、申報主體
服務性企事業單位、一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行業、服務企業較集中的區域及區域性綜合服務機構。
2、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服務能夠體現行業特色,具有明顯的示範帶動作用;
(3)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設立標準化管理機構並配備專兼職標準化人員。
(4)試點向現代服務業傾斜,應符合《江蘇省現代服務業產業指導目錄》,納入江蘇省現代服務業"十百千"行動計畫的重點培育企業優先考慮。
(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
1、申報主體
具有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機構或者組織。主要包括政府主導、依法承擔對社會事務和社會生活進行管理、規範與協調等職能的機構或者組織,以及由政府主導、具有提供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相適應、旨在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要求等基本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的機構或者組織。
2、基本條件
(1)具有明確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試點項目所涉及的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在該領域內應處於領先水平;
(3)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有標準化管理機構及專兼職標準化人員,主要負責人具有較強的標準化意識;
(4)所在地政府重視標準化工作,能夠為試點創建提供政策、資金及其他支持。
(四)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
申報主體為企業、園區。
申報單位為企業法人的應具備如下條件:產品在省內批量生產三年以上,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申報單位應具備如下條件:具有較高的標準化意識,能夠積極參與國際、國家和地方標準化活動;具有專職人員和專門職責部門負責試點有關工作;具有明晰完整的循環經濟產業鏈,具備建立循環經濟所需的基礎條件和技術力量,掌握節能、節水、節材、資源綜合利用、降低排放或清潔生產等相應技術。
省級及以上循環經濟試點、再製造試點、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的項目予以優先。對省政府明確要求淘汰落後產能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船舶4類產品的生產企業從嚴控制。
(五)高新技術自主創新標準化試點
申報主體為企業、園區。
申報單位為企業法人的應具備如下條件: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在省內批量生產3年以上,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
申報單位為園區的應具備如下條件: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園區。
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如下:具有較高的標準化意識,能夠積極參與國際、國家和地方標準化活動;具有專職人員和專門職責部門負責試點有關工作;具備明顯的高新技術產業特徵或突出的自主創新的能力,對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高新技術水平或產品研發能力居省內同行業前列;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的全過程有標準化的方法和運行程式的雛形,具有將自主智慧財產權轉化為標準的能力,技術成果的標準轉化率居省內同行業前列,並向產業化發展。
(六)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試點
申報主體為企業法人。
申報單位應具備如下條件:屬於戰略新興產業業態範疇:(1)新能源產業、(2)新材料產業、(3)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產業、(4)節能環保產業、(5)物聯網和雲計算產業、(6)新一代信息技術和軟體產業、(7)高端裝備製造產業、(8)新能源汽車產業、(9)智慧型電網產業、(10)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產品在省內批量生產2年以上,申報單位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具有較高的標準化意識,能夠積極參與國際、國家和地方標準化活動;具有專職人員和專門職責部門負責試點有關工作;具備統籌技術開發、工程化、標準制定、市場套用等環節的能力,具有標準化與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協同跟進機制;具有初步的標準體系框架,在重點產品和關鍵性技術領域具有同步實施標準化的基礎和能力。
四、組織申報和進度安排
(一)組織申報
根據《江蘇省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本《指南》要求,提交相關類別項目的申報表、任務書和標準體系(框架及明細),上報材料需紙質和電子版各一份。
各市(含省管縣,下同)範圍內的申報項目由各市質監局統一組織,分類匯總後將申報材料及匯總表報省質監局標準化處;有關廳(局)、院校、省級及以上科研單位推薦申報的項目,可由申報單位直接送省質監局標準化處。
(二)進度安排
1、申報階段: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申報。
2、評審確定階段:9月15日-11月底,分行業領域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專家組向省質監局提交建議立項項目名單,由省質監局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後,確定2015年各類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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