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最新傷殘鑑定法規彙編

2014最新傷殘鑑定法規彙編

本書除收錄最新公布的《人體損傷鑑定標準》、《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外,同時收錄由公安部、人社部、衛生部等部門近期公布的傷殘鑑定相關的法規檔案,細分為傷殘鑑定管理、人身損傷程度鑑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程度評定、工傷及勞動能力鑑定、職業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等類別,方便讀者使用。

基本介紹

  • 書名:2014最新傷殘鑑定法規彙編
  • 類型:其他民事法權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58528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414頁
  • 開本:32
  • 定價:32.0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2014最新傷殘鑑定法規彙編》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一、傷殘鑑定管理
1.綜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05.2.28)
司法鑑定執業分類規定(試行)(2000.11.29)
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2009.9.1)
司法鑑定許可證和司法鑑定人執業證管理辦法(2010.4.12)
司法鑑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10.4.8)
2.鑑定程式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2007.8.7)
法務部關於印發《司法鑑定文書規範》和《司法鑑定協定書(示範文本)》的通知(2007.11.1)
人民檢察院鑑定規則(試行)(2006.11.30)
人民法院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2001.11.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2002.3.27)
二、常見傷殘鑑定
1.人體損傷程度鑑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2013.8.30)
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節錄)(2013.7.5修訂)
運動創傷與運動致病事故程度分級標準(1999.9.1)
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節錄)(2011.4.22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節錄)(2004.4.30)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節錄)(2008.8.17)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
3.工傷及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節錄)(2010.12.20修訂)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4.11.1)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3.4.25)
工傷認定辦法(2010.12.31)
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試行)(2002.4.5)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資源枯竭礦山企業有工傷(職業病)史且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能否進行工殘等級鑑定問題的復函(2000.11.22)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衛生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關於勞動能力鑑定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9.26)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新舊勞動能力鑑定標準銜接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2007.3.6)
4.職業病鑑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節錄)(2011.12.31修正)
職業病分類和目錄(2013.12.23)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2013.2.19)
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鑑定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12.23)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一)(2002.7.19)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二)(2002.8.12)
衛生部關於對異地職業病診斷有關問題的批覆(2003.10.17)
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鑑定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12.23)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標準有關問題的批覆(2004.3.12)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鑑定專家庫有關問題的批覆(2004.7.1)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4.8.2)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4.4)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7.18)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機構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7.26)
衛生部關於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中有關迴避問題的批覆(2006.8.2)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批覆(2006.12.31)
衛生部關於如何確定職業病診斷機構許可權範圍的批覆(2007.1.26)
5.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節錄)(2002.4.4)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2002.7.31)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7.31)
醫療事故爭議中屍檢機構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辦法(2002.8.2)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2008.9.11)
衛生部關於醫師未經許可在家行醫導致糾紛是否受理鑑定的批覆(1999.11.17)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期限的批覆(2000.1.14)
衛生部法監司關於醫療事故鑑定有關問題的答覆(2000.5.25)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0.10.23)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中胎兒死亡事件如何認定的批覆(2000.12.19)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有關問題的批覆(2001.4.24)
衛生部關於對浙江省衛生廳在執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過程中有關問題的批覆(2004.3.4)
衛生部關於醫療機構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應承擔的責任的批覆(2005.1.21)
衛生部關於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學科問題的批覆(2005.6.14)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12.9)
衛生部關於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中有關迴避問題的批覆(2006.8.2)
衛生部關於衛生行政部門是否有權直接判定醫療事故的批覆(2007.4.23)
衛生部關於醫療爭議經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案件重新啟動醫療事故鑑定的批覆(2007.6.26)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中新生兒死亡認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9.1.19)
衛生部關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9.2.11)
衛生部關於法醫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9.3.16)
衛生部關於衛生行政部門旁聽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等有關問題的批覆(2009.4.9)
衛生部關於醫療爭議處理申請移送等有關問題的批覆(2009.7.10)
……
三、損害賠償

文摘

著作權頁:



第三條司法鑑定文書分為司法鑑定意見書和司法鑑定檢驗報告書。
司法鑑定意見書是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對委託人提供的鑑定材料進行檢驗、鑑別後出具的記錄司法鑑定人專業判斷意見的文書,一般包括標題、編號、基本情況、檢案摘要、檢驗過程、分析說明、鑑定意見、落款、附屬檔案及附註等內容。
司法鑑定檢驗報告書是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對委託人提供的鑑定材料進行檢驗後出具的客觀反映司法鑑定人的檢驗過程和檢驗結果的文書,一般包括標題、編號、基本情況、檢案摘要、檢驗過程、檢驗結果、落款、附屬檔案及附註等內容。
第四條司法鑑定文書應當由進行鑑定的司法鑑定人按照本規範的要求製作。
第五條 司法鑑定文書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屬檔案組成。
第六條司法鑑定文書的封面應當寫明司法鑑定機構的名稱、司法鑑定文書的類別和司法鑑定許可證號;封二應當寫明聲明、司法鑑定機構的地址和聯繫電話。
第七條 司法鑑定文書正文應當符合下列規範和要求:
(一)標題:寫明司法鑑定機構的名稱和委託鑑定事項;
(二)編號:寫明司法鑑定機構縮略名、年份、專業縮略語、文書性質縮略語及序號;
(三)基本情況:寫明委託人、委託鑑定事項、受理日期、鑑定材料、鑑定日期、鑑定地點、在場人員、被鑑定人等內容。
鑑定材料應當客觀寫明委託人提供的與委託鑑定事項有關的檢材和鑑定資料的簡要情況,並註明鑑定材料的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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