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駕照考試新規定

2013年駕照考試新規定

2013年1月1日起,由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正式實施。考試的針對性、適用性更強,並提醒學員,考場只是分批改造,不會影響考試,也不會停止考試。

交警部門對駕駛員培訓考試細則的變化,作了詳盡的介紹。其中包括駕考將取消小汽車過單邊橋等項目,增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記滿12分5年內不得考大客車,吸毒3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道路考試預約不得超過5次等新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駕照考試新規定
  • 外文名:The drivers test the new rule in 2013
  • 實施日期:201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公安部
  • 特點:道路考試預約不得超過5次等
  • 教學輔助駕考寶典
新修規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有效期,考試變化,約考限制,追責嚴格,期限延長,細則待定,手勢圖解,問答解疑,考試流程,注意事項,

新修規定

科目一

二次理論考試增加事故案例
2012年12月,依然是考核學員的基本駕駛常識、法律法規、簡單機械原理等,其中包括安全文明駕駛的內容。
新規實施後,科目一考試將拆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最基本的知識,在學員接受場內駕駛技能培訓之前進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等,作為科目三的一個考試項目,放在路考後進行。
學員考科目一時,基本沒有實際駕駛操作經驗,此時適宜考一些最基本的法律規定、通行規則、交通信號等知識,待學員考完科目三路考後,對駕駛操作有了直觀認識,此時再考試安全文明駕駛常識,並增加了違法行為綜合判斷和案例分析、安全行車常識、常見交通標誌標線和交巡警手勢辨識、駕駛職業道德和文明駕駛常識、惡劣氣候和複雜道路條件下駕駛常識、緊急情況下避險常識、交通事故救護及常見危化品處置常識等內容,可使學員結合駕駛培訓考試經歷加深對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的理解和套用。

科目二

小車取消移庫,倒樁和9選3改為同時考5項
“新的駕考取消了樁考里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以及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套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按照新規,小型汽車場地考試(科目二)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4項變成“訓練、考試均為5項。”也意味著,小車考生只需要訓練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等五項,因為考試也只考這五項。
與以往不同樁考和9選3要分為兩次考試有所不同,從2013年起,倒車入庫、斜坡起步等5項合併為一次預約考試。“考生只一次就可以考完整個科目二,學5項考5項,考試難度也有所下降。”
那么如果是在2013年元旦前考完倒樁的學員是不是還要參加5考5的考試呢?對此,車管部門表示,這種情況的考生,2013年1月1日之後只需要考核其他4項即可。“但即使是已經通過科目一的考試,2013年1月1日之後仍舊要參加科目三中的文明駕駛考試。”

科目三

路考增三項目,里程最低3公里
2012年,科目三考試(即路考)包括上車準備(包括系安全帶、觀察、打左轉彎燈)、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
新規實施後,路考除了增加第二次理論考試外,還從13個項目增加到16項。增加的項目包括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並調整了考試里程。其中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
新增三個項目,是為了考試學員的觀察能力,加減擋位操作是科目二中“百米加減檔”的提升。至於小型汽車的考試距離由行車電腦控制,考試里程不得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夜考仍然採取抽考形式,電腦將抽取20%~40%的考生進行夜間考試,最高可抽到50%。不進行夜考的,也要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大車增考高速路,小車路考里程不少於3公里
新規實施後,大型客貨車考試難度將變大,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起伏路行駛、窄路掉頭。除了難度增加,大型客貨車還新增了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理的考試內容。
科目三中(俗稱路考),嚴格規定了考試時駕駛車輛的里程。而新規規定,大型客貨車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對於小型汽車考試的里程也有規定,是不少於3公里,並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除了被抽取夜間考的考試之外,不進行夜間考試的,考試時也要進行模擬燈光使用考試。”車管人士表示,很多考生都不清楚車輛燈光的使用,也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
模擬高速路駕駛要完成變更車道、駛出高速路的操作,模擬連續急彎行駛要在急彎山區路完成減速、駛入彎道等操作……昨日,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發布《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明確了自2013年開始執行機動車駕照考試標準考試細則。
按照規定,2013年開始機動車駕照考試要模擬隧道駕駛,考試者要操縱車輛在模擬隧道完成減速、開啟(關閉)燈光、鳴喇叭等操作,模擬濕滑道路駕駛,操縱車輛在模擬濕滑路完成減速、低速擋勻速行駛等操作,停靠站台時,考試者則要完成倒車側靠站台、前進側靠站台,準確停靠到位等操作。針對2013年即將執行的新駕照考試標準,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發布訊息表示,如果交通民警減少駕駛人考試項目、降低評判標準或者參與、協助、縱容駕駛人考試作弊將會從嚴追究責任。
2013年駕照考試新規定
新規定里取消了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
公安部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在駕駛證申領、考試方面有所變化。隨著年終臨近,越來越多的讀者開始關心2013年考駕照要考哪些項目?有什麼新的流程?難度是增加了還是降低了?與此同時,即將實行的新規也帶火了各地駕校,一方面報名考駕照的人數激增,一方面在班學員抓緊時間考核,都希望能搶搭舊規的“末班車”。
規定路考具體裡程 增加理論考試
【新科目三考試內容】第一部分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項目增至16項,增加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
2012年,科目三考試有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13個道路駕駛技能項目。新規定為,科目三考試分兩個項目,在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還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考試。
交管部門介紹,第一部分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項目對大中型客貨車還規定省級交管部門應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小型汽車抽取不少於20%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安全駕駛知識、緊急情況下臨危處置方法等,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臨危處置方法及交通事故後處置知識等,滿分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科目三規定大型客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

有效期

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
從2013年1月1日起,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為3年。對老學員而言,其准考證明有效期限是否也能延長?
2012年12月31日後,仍未過期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考試系統將對其有效期自動延長1年。不過,如果學員的准考資格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就不能延期。換句話說,凡是在2011年1月1日前獲得駕駛技能准考證明的學員,到2013年1月1日准考證明就將過期,將無法自動延長期限。
對眾多考生關注的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的問題,車管部門表示,凡是准考證有效期在2013年1月1日零時後仍有效的,均可延長,也就是說,2011年1月1日後報名的考生,學期都可以延長為三年。
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123號令)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2013年1月1日起,駕駛員考試中的科目一(理論考試)將拆分為兩部分,其中文明駕駛考試列入科目三中;而科目二(指小型汽車樁考和9選3考試)從之前的分開考試合併為一次預約,一次考完。
此外,廣州2013年1月8日推出車管業務便民措施中的網上車管所,一些車管業務可以足不出戶即可辦理。

考試變化

約考限制

新規定為:一是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試終止,應重新預約考試。駕駛技能准考證明3年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共有10次考試機會。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考試合格其他科目成績作廢。二是科目一和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限制。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已通過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三是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不合格,重新預約考試間隔時間由20日縮短為10日。

追責嚴格

交管部門介紹,新規在駕駛人考試責任追究方面更為嚴格。一是完善考試監管機制,建立駕駛人考試業務數據分析核查機制,完善考試能力、考試質量公告制度等社會監督機制。二是明確考試紀律。對為不符合機動車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考試不合格者核發駕駛證,減少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項目、降低評判標準或參與、協助、縱容作弊,收取培訓機構、教練員、考生財物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實行考試責任倒查。對3年以下駕齡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要倒查車管所考試發證情況責任。對車輛管理所存在嚴重違規辦理駕駛證業務,上級部門可暫停其業務或指派人員接管業務。

期限延長

駕駛證申請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考試合格後,車管所核發《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此前規定準考證明有效期為2年。但有民眾反映因工作忙,學習駕駛時間少,參加考試周期長,2年有效期不能完成全部科目考試。為回應民眾需求,新規定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

細則待定

從調整情況看,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明顯增加了一定難度,但小型汽車駕駛人的考試項目取消了現實生活中套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其中,取消了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項目,不用訓練也不用考,這給新學員減輕了一定負擔。
對於新規中要求場地考試用標線替換標桿這一變化,有市民擔心這會不會給新學員增加難度。對此,受訪的駕校教練說法不一。有的估計難度略有提升,因為由倒樁移庫改為倒車入庫,沒了標桿作參照物,要學會看後視鏡、掌握車的長寬才行。有的則認為談不上增加多大難度,因為對從沒摸過車的新學員來說,用標桿還是用標線都是第一次接觸,只要習慣了就適應了。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按照新規,有的項目要取消,有的項目要增加,有的項目要調整,那么,針對這些變化情況駕校勢必要相應改造一些老設備,上馬一批新設備,還要調整駕駛員學習訓練考核參考大綱,具體2013年怎么做,社會上多有議論,但都是預估和猜測,眼下暫時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或規定,一切都要等相關部門出台細則後才能明朗化。
不過,在許多駕校工作人員和準備報考學車者看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新修訂的規定出台後,今後考駕照必然會更加嚴格了,再想投機取巧、矇混過關恐怕不那么容易了。

手勢圖解

新的交通警察手勢信號,由原來的11種減少到八種:即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左轉彎信號、左轉彎待轉信號、右轉彎信號、變道緩行信號、減速慢行信號、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將很少用、重複的兩種停車信號、兩種直行信號分別合併成一種停車信號、一種直行信號,取消“左大轉彎信號”,保留了使用頻率高、交通參與者熟悉並了解的手勢信號。施行新修訂的交通警察手勢信號還對使用指揮棒指揮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規定交通警察在夜間及雨、雪、霧等光線較暗或者照明條件較差等天氣條件下執勤時,可以用右手持指揮棒按照手勢信號指揮交通,明確了指揮棒指揮交通的法律效能。

問答解疑

1、考試有效期延長範圍?
答:2011年1月1日後報名的考生。
2、現有考試項目有何變化?
答:從分別考倒樁和9選3,改為一次性考完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五項。
3、新增了什麼考試內容?
增加文明駕駛考試,採用計算機上答題方式,100分滿分,90分合格,無題庫,可多次補考。考試及補考均免費。
4、有何重要注意事項?
新規規定,駕考中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預約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5次考試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必須重考。學員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提前一天申請取消預約。如不取消預約就棄考的,直接判定該次考試不合格。

考試流程

考試流程
理論考試——樁考——電子路考試——大路考——拿駕照。
2013年駕照考試流程
理論考試一——樁考——電子路考試——大路考——理論考試二——拿駕照。
電子路考內容
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其中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必考,其他項目中選考1項。
2013年元旦起電子路考內容
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科目三大路考的考試內容有13個項目:考試上車準備(包括系安全帶、觀察、打左轉燈)、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明年元旦後,大路考從13個項目增加到16項,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

注意事項

2013年駕考新規電子路考注意事項: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判為不合格:
1、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
2、遮擋、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的;
3、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
4、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
5、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cm的;
6、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7、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
8、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
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的;
10、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
11、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
12、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13、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
14、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的;
16、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
17、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
18、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
19、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
20、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
21、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
2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
2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
24、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
25、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
2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
29、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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